DB14/T 2544-2022 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 网页设计规范

DB14/T 2544-2022 Government website centralization platform Web design guidelines

山西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4/T 2544-2022
标准类型
山西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9-30
实施日期
2022-12-30
发布单位/组织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山西省电子政务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网页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省、市、县(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建设。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中心、山西省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
张青云、徐卉、张鑫、杨晓明、刘宁、郭自强、陈炜哲、王渊、申利华、 上官学奎、马瑾男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5.140

CCSL81

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2544—2022

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网页设计规范

2022-09-30发布2022-12-30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4/T2544—2022

目次

前言..................................................................................II

1范围................................................................................3

2规范性引用文件......................................................................3

3术语和定义..........................................................................3

4设计原则............................................................................3

5设计要求............................................................................3

I

DB14/T2544—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山西省政务信息管理局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省电子政务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中心、山西省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青云、徐卉、张鑫、杨晓明、刘宁、郭自强、陈炜哲、王渊、申利华、

上官学奎、马瑾男。

II

DB14/T2544—2022

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网页设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网页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省、市、县(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37668-2019信息技术互联网内容无障碍可访问性技术要求与测试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政府网站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派出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互联网上开办的,具有信息发布、解读

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的网站。

3.2

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

通过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集中管理信息数据、集中提供

内容服务,将一定范围内的政府网站集中到一起,形成资源优化融合、平台整合安全、数据互认共享、

管理统筹规范的政府网站一体化平台。

4设计原则

设计原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安全性:应采取技术措施保障网站安全稳定运行,防止网站被攻击、数据被损坏以及泄密等

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b)开放性:应注重开放兼容、集成高效,确保后续维护便利;

c)实用性:应符合用户群体需求,页面内容应简洁明了,方便用户进行查阅和浏览。

5设计要求

5.1标识

5.1.1党政机关网站标识

政府网站应加挂党政机关网站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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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4/T2544—2022

5.1.2ICP备案申请标识

政府网站应注明ICP备案编号。

5.1.3政府网站标识码

政府网站应注明网站标识码。

5.1.4网站徽标

应根据区域特色或部门特点设计网站徽标,徽标应特点鲜明、容易辨认,便于记忆和推广。

5.1.5政府网站找错标识

政府网站页面底部应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

5.2名称

政府网站应以本地区、本部门机构名称命名。中文名称应在头部标识区域以本地区、本部门机构名

称显著展示网站全称。

5.3域名

政府网站应使用以“.”为后缀的英文域名和以“.政务”为后缀的中文域名,并符合以下要

求:

政府门户网站应使用“www.□□□.”结构的英文域名,其中□□□为本地区、部门名称拼

音或英文对应的字符串;

部门网站应使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的下级域名,结构为“○○○.□□□.”,其中○○○为

本部门名称拼音或英文对应的字符串;

政府网站各栏目、频道、专题、内容页、业务系统的网址应使用“www.□□□./…/…(政

府门户网站)”、“○○○.□□□./…/…”(政府部门网站)形式;

政府网站中文域名应使用“△△△.政务”结构的中文域名,其中△△△为网站主办单位的中文机

构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5.4功能

5.4.1公安机关备案号

政府网站应注明公安机关备案号。

5.4.2智能问答

政府网站应提供基本的智能问答服务。

5.4.3搜索功能

政府网站应提供搜索功能,包括但不限于:站内搜索、站群搜索、智能搜索、局部搜索、快速搜索、

范围搜索、字段搜索、科学分类排序等功能。

5.4.4无障碍服务

政府网站应按照《关于加强网站无障碍服务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并结合GB/T37668-2019

《信息技术互联网内容无障碍可访问性技术要求与测试方法》,提供无障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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