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302-2022 城市快速交通出入口限高控制技术规范

DB34/T 4302-2022 Urban Expressway Entrance and Exit Height Contro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4302-2022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10-26
实施日期
2022-11-26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安徽省公安厅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合肥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智能交通协会、合肥学院。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310

CCSA90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4302—2022

城市快速交通出入口限高控制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heightlimitcontroloftheentranceandexitofurban

expressway

2022-10-26发布2022-11-26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T4302—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公安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合肥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

司、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智能交通协会、合肥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董婉丽、吴狄、张小旗、李寅生、雍海风、蒋鹏、张卫华、闫明、尹成胜、汪

春、丁镇、周洁瑜、唐虎、王飞、陆雯雯、张大竞、胡涛、张乾坤、金俏昀、彭柱、李运虎、庹业鑫、

王兆、梁子君。

I

DB34/T4302—2022

城市快速交通出入口限高控制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快速交通出入口限高控制的设置要求、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快速交通出入口限高控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700碳素结构钢国家标准技术规范

GB/T3797电气控制设备

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1488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GB/T15408安全防范系统供电技术要求

GB/T16439交流伺服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16796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22239网络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28181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29103道路交通信息服务通过可变情报板发布的交通信息

GB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A/T484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

GA/T497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A/T652公安交通管理外场设备基础设施施工通用要求

JTGD81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城市快速交通出入口theentranceandexitofurbanexpressway

城市高架桥、立交桥、上跨桥、下穿桥等快速路的出口和入口。

快速路expressway

在城市内具有中央分隔、全部控制出入、控制出入口间距及形式,具有单向双车道或以上的多车道,

供机动车辆快速通行并设有配套的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的城市道路。

4设置要求

1

DB34/T4302—2022

点位选取

4.1.1固定限高点位

4.1.1.1在靠近出入口前水平地面处设置固定限高设施,包括但不限于:

——城市高架快速路或上跨桥路段,禁止载货汽车(或超高超重车辆)通行的入口;

——具有最低净高要求的城市快速路下穿隧道的上游入口;

——公路与城市快速路衔接路段,具有最低净高要求的出入口。

4.1.1.2固定限高点上游应设置提前引导超高车辆驶离固定限高区域的出口,并在出口上游30m~

80m的位置设置限高预告标志。

4.1.2智能限高点位

4.1.2.1在靠近出入口前水平地面处设置智能限高设施,包括却不限于:

——具有分时段可变限高管理需求的路段;

——因拥堵等需要经常管控分流的路段;

——常发生积水、结冰等事件的路段。

4.1.2.2智能限高点设置条件应包括但不限于:

——主线位置:应设置在跨线桥、高架桥等快速路的起点位置,视线开阔、直线的路段上,参见

附录A,部分快速路根据出入口实际情况进行专项设计;

——入口匝道:应设置在入口匝道起点位置前5m范围内,参见附录A,当不具备条件时可适当

调整设置位置;

——出口匝道:当入口匝道不具备安装条件时,应在入口匝道上游高架桥等快速路出口位置设置

智能限高点。

设施配置

4.2.1设施配置内容

设施配置包括固定限高和智能限高设施,快速交通出入口限高控制设施。总体框架见附录B。

4.2.2固定限高

4.2.2.1固定限高宜配置固定限高门架、限高预告标志和确认标志等设施。

4.2.2.2固定限高门架宜配置在固定限高分流点或合流点位置。

4.2.2.3限高预告标志应设置在限高门架分流点或合流点上游,限高确认标志宜附着在限高门架上。

4.2.3智能限高

4.2.3.1基本设施

智能限高基本设施应包括但不限于:

——智能限高门架;

升降横杆;

——升降传动单元;

———升降控制单元;

——碰撞传感器;

——警示装置;

——可变限高标志;

2

DB34/T4302—2022

——落地机柜。

4.2.3.2配套设施

智能限高配套设施应包括但不限于:

——交通视频监控;

——交通违法监测设备;

——交通诱导屏;

——车道指示灯;

——终端服务器。

4.2.3.3管理系统

管理系统功能应包括但不限

推荐标准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