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5163-2024 城建档案安全管理标准

DB22/T 5163-2024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Standards for Archives

吉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7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2/T 5163-2024
标准类型
吉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8-13
实施日期
2024-08-13
发布单位/组织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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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7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城建档案安全管理标准

Standardforsafetymanagementofurbanconstructionarchives

DB22/T5163-2024

主编部门: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施行日期:2024年8月13日

2024·长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通告

第656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关于发布《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技术标准》等

4项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告

现批准《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技术标准》《机制砂应用技术

标准》《城建档案安全管理标准》《城镇智慧燃气建设技术标准》为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依次为:DB22/T5161-2024,DB22/T

5162-2024,DB22/T5163-2024,DB22/T5164-2024,自发布之日起

实施。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4年8月13日

前言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3年全省工程

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吉建设〔2023〕2号)

要求,标准编制组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

有关国内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城

建档案馆库建设安全;5档案实体安全;6档案信息安全;7城建

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8应急安全管理。

本标准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由吉林省城

市建设档案指导中心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相关单位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

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长春市贵

阳街287号建设大厦,邮编130051,电子邮箱:jlisbz@126.com),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吉林省城市建设档案指导中心

吉林省吉密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长春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吉林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松原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白城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延吉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梅河口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桦甸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梨树县城建科技档案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闫占海高飞闵昕羽苏泓旭

赵长和孙彦军王迪刘学

周晓明王志强王慧全王迎

解艳霞陈炜于雷唐奎

兰莹张朋飞曹广林徐茜

高丽梅白铁峰刘浩言嵇文静

闫嘉湖吕思铭吕明丽孙书涵

荣蒙贾旋王宇户哲

张志勇张赛楠刘瑞燕范曦匀

齐思宇董鹏周丽萍赵丽莉

王毅牟桐雨吴斯琪田季生

赵春雨王中强刘壮崔玉磊

孟令辉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陈长春陶乐然林松鹤周淑霞

韩春红宋雪雁刘莹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4

4城建档案馆库建设安全·················································5

4.1场所安全····························································5

4.2建筑安全····························································5

4.3功能用房安全······················································6

4.4设施设备安全·····················································14

5档案实体安全····························································15

5.1档案的收集························································15

5.2档案的管理························································15

5.3档案的利用························································16

6档案信息安全····························································17

6.1系统安全···························································17

6.2运维安全···························································19

6.3网络安全等级保护··············································19

6.4密码使用安全·····················································21

6.5服务器机房与计算机房安全··································22

6.6机房灾害防范·····················································24

7城建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26

7.1档案数字化组织管理···········································26

7.2档案数字化场所··················································27

7.3档案数字化设备及成果········································28

7.4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人员·····································30

8应急安全管理····························································32

8.1档案工作应急管理··············································32

8.2网络安全工作应急管理········································33

8.3城建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应急管理·························33

附录A服务器机房与计算机房安全管理记录用表····················35

附录B城建档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9

附录C城建档案数字化安全保密协议及附表··························43

附录D城建档案数字化加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48

附录E存储载体及信息设备设施清退交接清单···················52

附录F城建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加工人员离岗(职)审批····53

本标准用词说明·····························································55

引用标准名录································································56

附:条文说明································································57

1总则

1.0.1为规范城建档案接收、管理和利用行为,确保档案安全,制

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建档案的安全管理。

1.0.3城建档案安全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

1

2术语

2.0.1城建档案urbanconstructionarchives

城乡建设档案的简称,在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

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

子文件、实物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2.0.2城建档案管理机构urban-ruraldevelopmentarchivesorganization

管理本地区城建档案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收集、保管和提

供利用城建档案的城建档案馆(室)及其他机构。

2.0.3电子档案安全securityofelectronicarchives

电子档案在产生、传输、使用等过程中载体和信息的安全。

2.0.4档案信息系统archivesinformationsystem

由基础环境、网络、硬件、软件和数据等相关信息技术基础设

施组成的,对档案信息的收集、管理、保存、利用等进行管理和控

制的人机一体化系统。

2.0.5基础信息网络basicinformationnetwork

为信息流通、信息系统运行等起基础支撑作用的信息网络,包

括广播电视传输网、互联网、业务专网等设备设施。

2.0.6网络安全等级保护networksecuritylevelprotection

国家通过制定统一的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

2.0.7等级保护对象objectoflevelprotection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作用对象,主要包括基础信息网络、

信息系统和大数据等。

2.0.8等级测评gradeevaluation

测评机构依据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规定,按照有关管理

规范和技术标准,对非涉及国家秘密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状况进行

监测评估的活动。

2

2.0.9网络安全networksecurity

通过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对网络的攻击、侵入、干扰、破坏和

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网络处于稳定可靠运行的状态,以及保

障网络数据单独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

2.0.10密码cipher

采用特定变换的方法对信息等进行加密保护、安全认证的技

术、产品和服务。

2.0.11异地异质容灾备份remoteheterogeneousdisasterrecoverybackup

基于灾备的档案馆之间协同容灾,将某种存储载体的档案转换

为其他载体的档案,实现一档多载体的异地存储备份。

3

3基本规定

3.0.1各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和

要求,对城建档案安全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加强城建档

案管理机构的安全建设。

3.0.2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工作制度,规

范城建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提高城建档案安全管理,加强防

范和控制安全风险。

3.0.3各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应强化建设工程文件的安全管理,排除

安全隐患,落实安全措施,保证档案安全。

4

4城建档案馆库建设安全

4.1场所安全

4.1.1城建档案馆库建筑宜独立建造,当确需与其他工程合建时,

应自成体系并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4.1.2总平面布置宜根据近远期建设计划的要求,进行一次规划、

建设,或一次规划、分期建设。

4.1.3基地内道路应与城市道路或公路连接,并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1.4人员集散场地、道路、停车场和绿化用地等室外用地应统筹

安排,做到合理利用。

4.1.5城建档案馆库的建筑布局应按照功能分区布置各类用房,并

应达到功能合理、流程便捷、内外相互联系又有所分隔,避免交叉。

各类用房之间进行档案传送时,不应通过露天通道。

4.1.6基地内部及道路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

障碍设计规范》JGJ50的规定。

4.2建筑安全

4.2.1城建档案馆库建筑设计应使各类档案及资料保管安全、调阅

方便,查阅环境应安静,工作人员应有必要的工作条件。

4.2.2四层及四层以上的对外服务用房、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应设

电梯。两层或两层以上的档案库应设垂直运输设备。

4.2.3锅炉房、变配电室、车库等可能危及档案安全的用房不宜毗

邻档案库。

4.2.4城建档案馆库如建在无地下室的首层或地下库房,要采取可

靠的防潮措施。屋面防水等级应为I级,地下防水等级应为I级,

5

并应设置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

4.2.5城建档案馆库建筑安全,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的规定。

4.3功能用房安全

4.3.1城建档案馆库应安全,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档案馆建筑

设计规范》JGJ25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城建档案馆库的防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房不宜建设在地下室和建筑物顶层,室内外地面高度差

不应小于0.50m;同一建筑物内部,库区地面应比库区外

地面高出15mm,库区内应设置密闭排水口,建筑屋面防

水等级应符合I级;

2)应减少窗户的数量和面积,母片库、特藏库不宜毗邻外

墙,不应设有窗户,有条件的应在库房和外墙间预留封

闭回廊;

3)所有进入城建档案馆库的给水管道应在进入库房前加装

联动控制阀门;当库房内布置的漏水线监测到漏水隐患

时,通过设备和系统的联动将水源关闭;整个系统应具

备自动判断、自动运行、快速响应、同步上报的能力,

将库房水浸风险降至最低;

4)城建档案馆库区内场地应排水通畅,不得出现积水;地

面必须有防潮、防水措施;

5)城建档案馆库区内应设排水系统,档案库房内不应设置

给水点,且其他给水排水管道不应穿越档案馆库区;

6)给排水立管不得安装在与档案库相邻的内墙上;

7)档案装具不应靠墙摆放,装具端部与墙面净距离不应小

于0.6m,背部与墙面净距离不应小于0.1m;

8)城建档案馆库外墙、门窗、给排水点和管道、需要给排

6

水的设备、通向室外的孔洞、水消防管道等需要监控的

重点部位,应在上述重点部位铺设漏水检测线和报警器,

并加装联动控制阀门;在发生漏水隐患的初期及时发现、

及时管控、并立即报警,通知相关人员立刻到场且采取

必要措施,防止危害范围的扩大;

2城建档案馆库的防火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防火制度,

且使每一位工作人员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技术;

2)城建档案馆库均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且保证系统

运行稳定、可靠;城建档案馆库内消防设施、器材和消

防安全标志满足完好有效的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

消防车通道须保持通畅;

3)城建档案馆库应采用洁净气体灭火系统或细水雾灭火系

统;洁净气体灭火系统可采用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或

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城建档案馆库建筑均应配置

灭火器,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和《建

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

4)城建档案馆库内外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城建档案馆

库严禁吸烟,严禁闲人进入;

5)应定期检查库内电器和电线老化程度,防止电器、电线

老化引起火灾;

3城建档案馆库的防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城建档案馆库应有防盗措施,要加设防盗门窗,防盗网,

设置非法入侵报警系统,并保持良好的稳定的工作状态;

下班时关锁好门窗,上班时检查档案室门窗、铁网、铁

橱、档案是否完好,若发现异常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

做好异常记录;

2)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对城建档案馆库的主要公共活动场

7

所、通道、电梯(厅)、重要部位和区域等进行有效的视

频探测与监视,图像显示、记录与回放;

4城建档案馆库的防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采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设置干

燥剂等防潮措施;

2)城建档案馆库、特藏库、音像磁带库、胶片库等特殊档

案库、技术用房和对外服务用房的湿度要求除应符合现

行行业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及《城建档

案业务管理规范》CJJ/T158的相关要求外,尚应符合表

4.3.1-1的规定;

表4.3.1-1档案库、技术用房和对外服务用房湿度标准

用房名称相对湿度(%)

纸质档案库45~60

特藏库45~55

档案库音像磁带库40~50

拷贝片40~60

胶片库

母片35~45

裱糊室50~70

保护技术试验室40~60

技术用复印室50~65

房和对

音像档案阅览室~

外服务5060

用房阅览室--

展览厅45~60

工作间(拍照、拷贝、校对、阅读)40~60

注:当城建档案馆库在选定湿度后,相对湿度允许偏差为不大于±5%RH。

5城建档案馆库的防高、低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城建档案馆库在防高温、低温工作方面,注意掌握高温

8

或低温气候条件下,室内温度的变化情况,当室内温度

大于或小于室内温度标准为14℃~24℃时,采取排气、

抽风、通风或启动空调机进行降温,使室内温度控制在

标准范围内;

2)城建档案馆库、特藏库、音像磁带库、胶片库等特殊档

案库、技术用房和对外服务用房温度除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及《城建档案业务

管理规范》CJJ/T158的相关要求外,尚应符合表4.3.1-2

的规定:

表4.3.1-2档案库、技术用房和对外服务用房温度标准

用房名称温度(℃)

纸质档案库14~24

特藏库14~20

档案库音像磁带库17~20

拷贝片14~24

胶片库

母片13~15

裱糊室18~28

保护技术试验室18~28

复印室~

技术用房1828

和对外服音像档案阅览室20~25

务用房

阅览室18~28

展览厅14~28

工作间(拍照、拷贝、校对、阅读)18~28

注:城建档案馆库在选定温度后,每昼夜温度波动幅度不得大于±2℃。

6城建档案馆库的防日光及紫外线照射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城建档案馆库、档案阅览室、展览厅及其他技术用房应并

应严格执行照明管理制度,做到人走灯熄;加装遮光窗帘,

9

防止日光直射;

2)城建档案库、档案阅览、展览厅及其他技术用房的人工照

明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

的相关要求外,尚应符合表4.3.1-3的规定;

表4.3.1-3城建档案馆库照度表

房间名称参考平面及其高度照度标准值(lx)

阅览室0.75m水平面300

出纳台0.75m水平面300

档案库0.25m垂直面≥50

修裱、编目室0.75m水平面300

计算机房0.75m水平面300

7城建档案馆库的防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城建档案入库前必须进行除尘处理;

2)城建档案馆库应建设除尘整理室,建立档案入库前除尘

整理流程,清理档案表面携带的粉尘和污染源;

3)库房缓冲区应配置防尘工作服和鞋套,工作人员进出城

建档案库房时要更衣换鞋,以避免由于工作人员进出将

库房外的有害物质带到库房;有条件的应配备风淋室设

备,人员和货物进入库区前需进行风淋除尘;

8城建档案馆库的防污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空气应无毒、无害、无异常嗅味;可采取安装空气

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等空气净化方式;室内空气质量

标准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档案库房空气质量检测技

术规范》DA/T81的规定外,尚应符合表4.3.1-4的规定;

10

表4.3.1-4档案库房空气质量标准

参数类别序号参数范围或限值备注

纸质档案

1温度14℃~24℃

纸质档案

2相对湿度45%~60%

物理参数

≥0.3m/s

3空气流速1h均值

(空调出风口)

4大气压力记录实测值/

5新风量≥30m³/(h·人)/

6二氧化硫SO2≤0.01mg/m³1h均值

7二氧化氮NO2≤0.01mg/m³1h均值

8一氧化碳CO≤10mg/m³1h均值

外源性污a

9二氧化碳CO2≤0.10%1h均值

染物

10臭氧O3≤0.01mg/m³1h均值

≤PMl00.15mg/m³

11可吸入颗粒物24h均值

≤PM2.575μg/m³

12硫化氢H2S不得检出/

13甲醛HCHO≤0.08mg/m³1h均值

14氨NH3≤0.20mg/m³1h均值

15乙酸CH3COOH≤0.15mg/m³1h均值

总挥发性有机物

16≤0.06mg/m³8h均值

内源性污TVOC

染物

17苯C6H6≤0.03mg/m³1h均值

18甲苯C7H8≤0.20mg/m³1h均值

19二甲苯C8H10≤0.20mg/m³1h均值

20苯并[a]芘(BaP)b≤1.0ng/m³24h均值

11

续表4.3.1-4

²²²年平均(参

内源性污21氡Rn≤300Bq/m³)

考水平d

染物

22菌落总数≤1500cfu/m³/

23磷化氢不得检出/

24磷化铝不得检出/

熏蒸剂

25环氧乙烷不得检出/

26硫酰氟不得检出/

注:温度和相对湿度参数为范围要求。

9城建档案馆库的防虫霉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档案库房室内环境必须控制在下列范围:温度为14℃~

24℃,相对湿度为45%~60%,并始终保持稳定;

2)可以采用精密空调、中央空调等系统调控库房温度,安

装恒湿机控制湿度防霉;珍贵档案可采用真空档案袋或

在密封塑料袋中,放除氧剂防治虫霉;

3)档案纸张材料应采用无酸纸(中性或弱碱性纸);

4)馆藏档案在缩微、数字化过程中的虫霉预防;

5)创造并维持一个洁净的环境,维持档案适宜的温湿度;

6)档案在包装、存放、运输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害虫、霉菌

对档案的感染侵蚀;

7)档案空库在档案入库前应进行杀虫灭菌处理;

8)在接收档案时,逐卷检查档案虫霉状况;档案接收以后,

必须进行严格杀虫灭菌处理;对档案整理工作间每年应

作1~2次防虫灭菌处理;

9)保持库房良好的密封性能;库房门、窗要少且无缝隙、

无破损,所有门窗要安装纱门、纱窗;管道通过墙壁或

楼、地面处应用不燃材料堵塞密实,其他墙身空洞也应

采取防护措施,底层地面应采用坚实地坪;

12

10)库房采用钢筋水泥或石质地基,进行防潮隔热处理;有

白蚁的地区地基要用毒土处理;

11)应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和推荐使用的安全、高效、广

谱、低毒、残效期长、无腐蚀、不损害人体健康和对档

案制成材料无不良影响的驱虫、防霉药剂放置在档案库

房及柜架内;

10城建档案馆库的防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的通风孔、下水道应安装规格为13mm×13mm的

防鼠铁丝网,与外界相通的管道外缝隙要用水泥封堵;

库房门与地面的缝隙不应大于5mm,且宜采用金属门;

发现鼠洞、墙缝应及时封堵;

2)物理灭鼠,使用各种特制的捕鼠器械灭鼠,或使用一些

普通工具灭鼠;常用的捕鼠器械有老鼠夹、捕鼠笼、粘

鼠板等;

3)化学灭鼠法,可分为胃毒灭鼠和熏蒸灭鼠两类;胃毒灭

鼠法就是把胃毒剂做成毒饵、毒粉、毒水、毒糊和毒胶

等形式以达到灭鼠的效果,常用的胃毒剂有磷化锌、毒

鼠磷、氟乙酸钠与氟乙酰胺、灭鼠安与灭鼠优、甘氟、

灭鼠宁等;熏蒸灭鼠法就是利用熏蒸剂熏蒸灭鼠的方法;

4)平时应注意观察并定期清理箱柜,不使鼠类营巢;库房

周围应做到无杂草,无垃圾,无老鼠可利用的食源、水

源和其他隐藏栖息条件。

4.3.2城建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档案馆建

筑设计规范》JGJ25的规定。

4.3.3服务器机房和计算机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房出入口控制应配置电子门禁系统,控制、鉴别和记录

出入的人员,机房出入配备24h专人值守,采用摄像头实时监测机

房出入人员;

2机房应具备防盗措施,应设置机房防盗报警系统或设置有

专人值守的视频监控系统;

13

3机房具备防火措施,设置火灾自动消防系统,能够自动检

测火情、自动报警,并自动灭火,如烟感、自动灭火装置等;

4机房具备温湿度控制措施,应设置温湿度自动调节设施,

使机房温湿度的变化在设备运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

5机房具备短期的备用电力供应措施,应提供短期的备用电

力供应,至少满足设备在断电情况下的正常运行要求维持3h以上电

力供应;

6机房内部,强电和弱电需要单独分开,具备单独区域;机

房应设置冗余或并行的电力电缆线路为计算机系统供电;

7机房应具备防水措施,不得存在漏水等情况,具备排水系统;

8机房应具备防雷装置,具备可抗雷击,防浪涌保护等措施;

9机房内应铺设防静电装置,铺设防静电地板,配备防静电

手套等;

10机房整个网络设备以及其他硬件设备,需每个系统放置单

独机柜,如有涉密网络,需与其他信息系统间隔0.5m以上。

4.4设施设备安全

4.4.1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按防水、防火、防盗、防潮、防高低温、

防日光及紫外线照射、防尘、防污染、防虫霉、防鼠等要求配备档

案防护设备。

4.4.2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配备声像制作、电子档案管理、档案信

息安全等技术设施设备。

4.4.3档案装具的制作和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文件

归档规范》GB/T50328、《档案装具》DA/T6、《档案密集架智能

管理系统技术要求DA/T6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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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档案实体安全

5.1档案的收集

5.1.1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落实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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