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313-2019 内河码头常压运输散装 液体危险化学品充装作 业规程

DB34/T 3313-2019 The procedures for loading bulk hazardous chemicals into barges using normal pressure transportation at inland river terminals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3313-2019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02-01
实施日期
2019-03-01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内河码头常压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充装作业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充装作业和应 急处置。 本标准适用于常压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由内河码头罐区向运输船舶的充装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石油和类似易燃品。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池州市计量测试 所。
起草人:
徐方友、金世贵、杨浩、徐玉银、纪干平、魏奇、唐俊。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3.020.01

C66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3313—2019

内河码头常压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

充装作业规程

Regulationonfillingofbulkhazardousliquidchemicalsduringatmospheric

pressureinlandrivertransportanion

文稿版次选择

2019-02-01发布2019-03-01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T3313—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池州市计量测试

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方友、金世贵、杨浩、徐玉银、纪干平、魏奇、唐俊。

I

DB34/T3313—2019

内河码头常压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充装作业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内河码头常压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充装作业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充装作业和应

急处置。

本标准适用于常压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由内河码头罐区向运输船舶的充装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石油和类似易燃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12158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316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GB50351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GB50493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检测设计规范

AQ303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

HG/T20507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

HG/T20511信号报警及联锁系统设计规范

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交通部2017年第27号令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内河常压运输inlandatmospherictransport

在内陆天然河道或人工水道,采用常压容器通过船舶运送货物的一种运输方式。

3.2

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bulkliquiddangerouschemicals

1

DB34/T3313—2019

除石油和类似易燃品外散装的液体危险化学品。

4一般要求

4.1码头资质

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并取得码头危险货

物作业附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

4.2运输船舶

4.2.1应持有有效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藉证书、船舶检验合格证、内河船舶检验证书簿及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4.2.2应持有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符合证明、安全管理证书或者临时安全管理证书。

4.2.3船员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簿、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

书。

4.2.4船舶液货舱、货物管系及其它处所的温度、压力、探测、液位指示和溢流控制等装置应处于良

好工作状态。船舶消防、防污系统或设备、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应完好有效。

4.3充装单位和人员

4.3.1充装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内河常压运输管理机构,建立充装管理制度,编制作业指导书,并有效

实施。

4.3.2充装单位应配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申报员、特种作业人员、装卸作业人员,且应取得

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资质,数量满足充装作业要求。

4.4储罐区

4.4.1储罐区防火设计应符合GB50016、GB50351等有关规定,储罐区的设备设施应处于完好状态。

4.4.2储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应符合AQ3036的规定。

4.4.3储罐区可燃和有毒气体报警系统应符合GB50493的规定。

4.4.4储罐液位、压力、温度检测报警等设备,应符合HG/T20507和HG/T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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