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2227-2023 算力基础设施能耗监测平台技术规范

DB63/T 2227-2023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nergy consumption monitoring platform for computing power infrastructure

青海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3/T 2227-2023
标准类型
青海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12-27
实施日期
2024-01-28
发布单位/组织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5.020

CCSL04

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63/T2227-2023

算力基础设施能耗监测平台技术规范

2023-12-27发布2024-01-28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63/T2227—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平台功能.............................................................................1

5监测数据采集要求.....................................................................2

6监测数据上传要求.....................................................................3

7数据传输要求.........................................................................4

8数据传输编码要求.....................................................................6

附录A(资料性)算力基础设施基本信息表................................................10

附录B(资料性)企业信息注册协议代码示例.............................................11

附录C(资料性)基础数据下载协议代码示例.............................................12

附录D(资料性)平台版本校验协议代码示例.............................................16

附录E(资料性)用能单位基础信息上传协议代码示例.....................................17

附录F(资料性)测试数据上传协议代码示例.............................................20

附录G(规范性)采集数据上传标签说明.................................................22

附录H(规范性)服务地址返回码清单....................................................23

附录I(规范性)数据采集来源编码.....................................................24

I

DB63/TXXXX—XXXX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领创能源(北京)有

限公司、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青海省通信管理局、青海省能源局、青海省节能中心、国网青海省

电力公司、青海省工程咨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移动青海公司、中国电信青海分公司、中国联通

青海分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纳军、杨国庆、刘海山、肖天理、史魁、张函、金驰、李卫显、孙祥涛、

杨守文、孙胜民、王国宁、王怀成、宋继红、文森、张国瑜、李伟民、汪澜、郝天新

本文件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实施。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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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力基础设施能耗监测平台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算力基础设施能耗监测平台功能、监测数据采集、监测数据上传、数据传输及编

码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算力基础设施端与行业部门监管端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32100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

GB/T38692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算力基础设施能耗监测平台

通过安装分类和分项计量装置,采用远程传输等手段实时采集算力基础设施运行数据,具有数据

在线监测与动态分析功能的软件和硬件系统的统称。

3.2

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发绿色电力颁发的具有独特标识代码的证书。

4平台功能

4.1基本要求

算力基础设施能耗监测平台功能应满足GB/T38692中要求。

4.2算力基础设施端

平台在算力基础设施端应实现以下功能:

a)能耗统计:实现对IT系统、制冷系统、照明系统、备用电源系统及办公系统等分项进行能源

消耗统计,以曲线、饼状图的形式展示总能耗数据与分项能耗数据。

b)用水量统计:实现对生产用水、生活用水等分项进行用水量统计,以曲线、饼状图的形式展

示总用水量数据与分项用水量数据。

c)制冷系统监测:实现对机房运行环境、自然冷源利用时间等信息的监测并进行显示。

d)储能系统监测:实现对储能系统历史充电电量、历史放电电量、当前电池容量、历史充放电

次数、当日充电电量、当日放电电量及当日充放电次数等常用信息的监测并进行显示。

e)算力数据监测:实现对算力规模、服务器计算任务量、存储容量、安装网络带宽、各类服务

器及机柜数量等数据的监测并进行显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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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关键指标计算:定期进行各类资源消耗数据分析,计算PUE、WUE等关键性能指标。

g)预测预警:针对能源消耗情况、PUE、WUE等指标进行阈值告警,告警信息可通过系统界面、

邮件及短信等多种方式发送给运维管理人员。

h)数据填报:对油品、清洁能源使用总量、新能源电量、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电量及算力

信息等无法通过在线直接采集方式获得的数据,通过人工填报的方式进行数据录入。

4.3行业部门监管端

平台在行业部门监管端应实现以下功能:

a)数据展示:实现对算力基础设施分布、整体资源消耗、清洁能源使用、PUE、WUE及能耗增长

趋势等数据的综合展示。

b)数据查询:实现对单个节点各类信息的查询和检索。

c)指标预警:实现对算力基础设施能耗、PUE指标等数据进行异常告警,告警可通过短信、邮

件等多种形式发送给政府相关管理人员。

5监测数据采集要求

5.1基本要求

算力基础设施能耗监测平台基本要求如下:

a)算力基础设施能效监测平台采集的信息应全面准确,应能客观反映算力基础设施运营过程中

各类能源资源耗费,便于归类统计和分析。

b)算力基础设施采集数据主要包括电力系统数据、给水系统数据、制冷系统数据、储能系统数

据及算力数据。

c)算力基础设施基本信息数据采集包括建筑特征基本信息和主要系统基本信息,应按附录A中

表A.1格式填报并上传上级能耗监管平台。

5.2电力系统数据采集

电力系统采集项目主要包含总耗电量、柴油发电机发电量、IT系统耗电量、制冷系统耗电量、办

公系统耗电量、照明系统耗电量、清洁能源使用量、新能源使用量、自建光伏等系统发电量、购买可

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电量及各类数据采集参数如下:

a)总耗电量主要采集参数包括三相电压(V)、三相电流(A)、三相有功功率(kW)、无功功率

(kVar)、视在功率(kVA)、功率因数、有功电度(kWh)、无功电度(kVarh)、分时电度(峰、

谷、平)(kWh)、频率(Hz),每15分钟采集一次。

b)柴油发电机发电量主要采集参数包括三相电压(V)、三相电流(A)、有功功率(kW)、无功功率

(kVar)、视在功率(kVA)、功率因数、有功电度(kWh)、无功电度(kVarh)及频率(Hz),每15

分钟采集一次,另需采集柴油消耗量,每月采集一次。

c)IT系统耗电量主要采集参数包括三相电压(V)、三相电流(A)、有功功率(kW),无功功率

(kVar)、视在功率(kVA),功率因数、有功电度(kWh)、无功电度(kVarh)及频率(Hz),每15分

钟采集一次。

d)制冷系统耗电量主要采集参数包括三相电压(V)、三相电流(A)、有功功率(kW),无功功率

(kVar)、视在功率(kVA),功率因数、有功电度(kWh)、无功电度(kVarh)及频率(Hz),每15分

钟采集一次。

e)办公系统耗电量主要采集参数包括电压(V)、电流(A)、有功功率(kW),无功功率(kVar)、视在

功率(kVA),功率因数、有功电度(kWh)、无功电度(kVarh)及频率(Hz),每15分钟采集一次。

f)照明系统耗电量主要采集参数包括三相电压(V)、三相电流(A)、有功功率(kW)、无功功率

(kVar)、视在功率(kVA)、功率因数、有功电度(kWh)、无功电度(kVarh)及频率(Hz),每15

分钟采集一次。

g)清洁能源使用量主要采集算力基础设施消纳清洁能源总电量(kWh)参数,每月采集一次。

h)新能源使用量主要采集算力基础设施消纳新能源总电量(kWh)参数,每月采集一次。

i)自建光伏等系统发电量主要采集系统发电总量(kWh)参数,每月采集一次。

j)购买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电量主要采集购买电量(kWh)参数,每月采集一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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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给水系统数据采集

给水系统采集项目主要包括传统水源用水量、非传统水源用水量、暖通系统用水量及生活用水

量,各类数据采集参数如下:

a)传统水源用水量主要采集参数包括瞬时流量(t/h)、累计流量(t)、温度(℃)及压力

(MPa),每15分钟采集一次。

b)非传统水源用水量主要采集参数包括瞬时流量(t/h)、累计流量(t)、温度(℃)及压力

(MPa),每15分钟采集一次。

c)生活用水量主要采集参数包括瞬时流量(t/h)、累计流量(t)、温度(℃)及压力(MPa),

每15分钟采集一次。

d)暖通系统用水量主要采集参数包含瞬时流量(t/h)、累计流量(t)、温度(℃)及压力

(MPa),每15分钟采集一次。

5.4制冷系统数据采集

制冷系统采集项目主要包含蓄冷量、自然冷源利用及机房环境,各类数据采集参数如下:

a)对于部署蓄冷系统的算力基础设施,应采集蓄冷量(MJ),每日采集一次。

b)自然冷源利用主要采集自然冷源利用时间(h)参数,每日采集一次。

c)机房环境主要采集参数包括冷、热通道处温度(℃)、露点温度(℃)及相对湿度(%),每

15分钟采集一次。

5.5储能系统数据采集

储能系统数据采集项目包括历史充电电量、历史放电电量、当前电池容量、历史充放电次数、当

日充电电量、当日放电电量及当日充放电次数,各类数据采集参数如下:

a)历史充电电量采集储能系统历史累计的充电电量(kWh)参数,每15分钟采集一次。

b)历史放电电量采集储能系统历史累计的放电电量(kWh)参数,每15分钟采集一次。

c)电池容量采集储能系统当前电池总容量(KVA)参数,每15分钟采集一次。

d)历史充放电次数采集储能系统包括历史的充、放电次数总和参数,每15分钟采集一次。

e)当日充电电量采集储能系统当日的累计的充电电量(kWh)参数,每15分钟采集一次。

f)当日放电电量采集储能系统当日的累计的放电电量(kWh)参数,每15分钟采集一次。

g)当日充放电次数采集储能系统当日的充、放电次数总和参数,每15分钟采集一次。

5.6算力指标采集

算力指标采集项目包括算力规模、服务器计算任务量、存储容量、网络带宽及IT设备安装,各类

数据采集参数如下:

a)算力规模采集算力基础设施整体算力规模(FLOPS)参数,每日采集一次。

b)服务器计算任务量采集在用服务器整体计算任务量参数,每日采集一次。

c)存储容量采集算力基础设施整体存储容量(GB)参数,每日采集一次。

d)网络带宽采集算力基础设施已安装网络带宽(Mb)参数;每日采集一次。

e)IT设备安装主要采集参数包括计算型服务器数量(台)、存储型服务器数量(台)、网络设

备数量(台)、已安装机柜总数(架)及已上电机柜数量(架),每日采集一次。

6监测数据上传要求

6.1基本要求

在算力基础设施端采集上传的数据,按照上传周期不同分为每日上传到政府平台的数据指标和每

月上传到政府平台的数据指标。上传数据前,算力基础设施相关负责人员应对数据准确性、合理性进

行校验,应对异常数据修正后通过人工填报方式上传。

算力基础设施若具备自动采集条件,应每日、每月上传在线直接采集的数据;若不具备自动采集

条件,应加快实施在线监测改造,改造完成前应至少每月一次人工填报上传。

6.2电力系统上传数据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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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每日上传数据包括总耗电量(kWh)、IT系统耗电量(kWh)、制冷系统耗电量(kWh)、办公系

统耗电量(kWh)、照明系统耗电量(kWh)及自建光伏系统发电量等。每月上传指标包括柴油发电量

(kWh)、柴油消耗量(L)、清洁能源使用总量(kWh)、新能源使用量(kWh)及购买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

证书电量(kWh)。

6.3给水系统上传数据

给水系统每日上传数据包括总用水量(t)、生活用水量(t)及暖通系统用水量(t)。

6.4暖通系统上传数据

暖通系统每日上传数据包含蓄冷量(MJ)、自然冷源利用时间(h)。

6.5储能系统上传数据

储能系统每日上传数据包括当日充电电量(kWh)、当日放电电量(kWh)、当前电池容量(KVA)及当

日充放电次数。

6.6算力指标上传数据

算力指标每日上传数据包括整体算力规模(flops)、服务器计算任务量、存储容量(GB)、安装网

络带宽(Mb)、计算型服务器数量(台)、存储型服务器数量(台)、网络设备数量(台)、已安装机

柜数量(架)及已上电机柜数量(架)。

7数据传输要求

7.1基本要求

算力基础设施与省级平台之间数据传输流程分为如下类型:

a)首次注册并上传数据:包含端设备注册、基础数据下载(可选)、用能单位基础信息上传、

用能单位采集数据上传、用能单位基础信息下载及用能单位采集数据下载等。

b)基础信息修改及平日数据上传:用能单位基础信息修改后上传省级平台。按照平台下发时

间,每日定时向省级平台上传数据;包含用能单位基础信息上传、用能单位采集数据上传。

c)平台版本校验:算力基础设施运营方应至少每天一次进行平台版本校验。

7.2企业信息注册

7.2.1能耗在线监测企业信息注册应提供如下信息:

a)用能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按照GB32100的规定执行。

b)用能单位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行政区划代码(6位),按照GB/T2260的规定执行。

7.2.2平台返回数据包含如下信息:

a)返回码:详见附录H中表H.1。

b)设备序列号“GUID”:GUID为上传设备统一编码(32位),由平台统一生成并下发;

c)基础数据下载地址:如27:8080/necc-edt-kernel/downloadBaseData,用于基

础数据下载。

d)平台版本校验地址:如27:8080/necc-edt-kernel/versionCheck,用于平台版

本校验。

e)用能单位基础信息配置上传地址:如27:8080/necc-edt-kernel/uploadConfig-

Data,用于用能单位基础信息上传至省级平台。

f)采集数据上传地址:如27:8080/necc-edt-kernel/uploadEnergyData,用于用

能单位采集数据上传至省级平台。

7.2.3企业信息注册代码示例见附录B中表B.1。

7.3基础数据下载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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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算力基础设施端发起基础数据下载应提供设备序列号“GUID”。GUID为上传设备统一编码

(32位),由平台统一生成并下发。

7.3.2平台返回数据包含如下信息:

a)返回码及说明:详见附录H中表H.1。

b)行政区划代码:按照GB/T2260的规定执行。

c)行业代码:按照GB/T4754的规定执行。

d)单位类别编码:依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

>》(国统字〔1998〕20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e)采集数据项编码:按照本文件要求的上传数据项编码规范。

f)采集数据项数据用途:按照本文件要求的能源用途编码规范。

g)产品指标:包含各类单产能耗指标项的指标名称、编码及单位等内容。

7.3.3基础数据下载协议代码示例见附录C中表C.1。

7.4平台版本校验

7.4.1算力基础设施端发起平台版本校验应提供设备序列号“GUID”。GUID为上传设备统一编码

(32位),由平台统一生成并下发。

7.4.2平台返回数据包含如下信息:

a)返回码及说明:详见见附录H中表H.1。

b)省平台注册服务版本信息:市平台注册服务的版本编号,如125。

c)省平台基础数据版本信息:市平台基础数据的版本编号,如125。

7.4.3能耗在线监测上传设备定期检查本地基础信息是否已更新,检查周期至少每天一次。

7.4.4能耗在线监测上传设备平台版本校验的协议代码示例见附录D中表D.1。

7.5基础信息上传

7.5.1基础信息上传应提供如下信息:

a)设备序列号“GUID”:GUID为上传设备统一编码(32位),由平台统一生成并下发;

b)用能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按照GB32100的规定执行。

c)采集数据项配置信息:能耗在线监测上传设备所有采集数据的配置信息,包括采集数据项指

标名称、生产工序编码、工序单元编码、采集对象类型编码、能源分类和分项编码、用途编

码、数据采集来源编码、采集数据最大值、采集数据最小值、采集频率编码、采集系统名

称、备注及采集数据范围编码;

d)用能单位基本信息:能耗在线监测上传设备所在算力基础设施单位的基本信息。

7.5.2平台返回数据包含返回码及说明,见见附录H中表H.1。

7.5.3用能单位基础信息上传的协议代码示例见附录E中表E.1。

7.5.4数据采集来源编码规则见附录I中表I.1。

7.6采集数据上传

7.6.1采集数据上传应提供如下信息:

a)设备序列号“GUID”:GUID为上传设备统一编码(32位),由平台统一生成并下发。

b)用能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按照GB32100的规定执行。

c)采集数据的具体信息:包括上传数据项编码、数据项的值、数据有效性、数据范围、数据采

集类型、数据采集频率、数据统计时间、数据上传时间等,详见附录G中表G.1。

7.6.2平台返回数据包含返回码及说明,见附录H中表H.1。

7.6.3能耗在线监测上传设备采集数据上传的协议代码示例见附录F中表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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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数据传输编码要求

8.1基本要求

数据编码使用方式包括单值编码和组合编码两种场景,单值编码用于算力基础设施基础信息上

报,组合编码用于采集数据上报。

8.2编码使用方式

8.2.1单值编码

单值编码是独立使用数据编码,包括行政区划代码、行业代码及算力基础设施单位编码等,用于

算力基础设施基础信息上报。

8.2.2组合编码

组合编码(16位)是通过对相关编码进行组合,确定唯一编码对象,用于采集数据上报。上报数

据组合编码的规则是:重点分项编码2位—分项单元编码2位—用能设备编码4位—指标编码6位—数据

用途2位。

8.2.3重点分项编码

重点分项编码由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编码见表1。

表1重点分项编码

重点分项重点分项编码

全算力基础设施00

电力系统01

给水系统02

制冷系统03

储能系统04

算力指标05

8.2.4分项单元编码

分项单元的编码由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编码见表2。

表2分项单元编码

重点分项分项单元分项单元编码

总耗电00

电力系统指标IT系统耗电02

制冷系统耗电03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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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分项单元编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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