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2892-2016 老年公寓服务规范

DB37/T 2892-2016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2892-2016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7-02-21
实施日期
2017-03-01
发布单位/组织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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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

A12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2892—2016

老年公寓服务规范

2017-02-21发布2017-03-01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2892—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荣成盛泉养老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天思国际养老服务

中心、烟台市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

本标准起草人:赵红红、曲发川、邱龑模、王建武、刘艳新、赵振、陈磊、杨悦、丛红雨、岳静宜。

I

DB37/T2892—2016

老年公寓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老年公寓的基本要求、入住与退住流程、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等

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老年公寓养老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012-2008质量管理消费者满意组织处理投诉指南

GB/T27306-200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餐饮业要求

GB/T29353-2012养老机构基本规范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T50340-2003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

GB50763-2012无障碍设计规范

GB/T50867-2013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

MZ008-2001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MZ/T039-2013老年人能力评估

DB37/T2721-2015医疗养老结合基本服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办公厅.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办公厅.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2014.

3术语和定义

DB37/TXXXXX的老年公寓、监护人等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基本要求

4.1环境与设施设备要求

4.1.1应具有相对独立、固定、专用的服务场所和基础设施。

4.1.2环境应符合GB/T29353-2012中7.1的要求。

4.1.3养老设施应符合老年人体能心态特征,具备日常生活、餐饮、健康保健、文化娱乐等的设施和

场所。设施设备应符合GB/T29353-2012中7.2的要求。

4.1.4所有公共区域设有明显标志,尤其是老年人专用便利设施,应符合GB50763-2012的要求。

4.1.5机构建筑及设施的设计与设置应符合GB/T50340-2003、GB50867-2013和GB50016-2014的要

求,且建筑结构良好,建筑和装修材料符合环保要求,布局基本合理,在建筑物的明显部位有机构名称。

1

DB37/T2892—2016

4.1.6内设医疗机构的老年公寓,还应根据医疗服务范围按照《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

和《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的要求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4.2机构要求

应具有独立法人资质,依法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内设医疗机构的老年公寓,还应取得《医疗

机构执业许可证》。

4.3管理要求

4.3.1应具备老年公寓日常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可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与卫

生管理、安全与应急管理、信息与档案管理、财务管理、设备设施与用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服

务质量管理和监督、合同管理等。

4.3.2应具备老年人服务合同管理制度,明确服务协议内容和管理程序。

4.3.3应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档案应至少包含老年人健康状况、老年人健康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详细

内容,老人情况有变化时应进行实时更新。

4.3.4应建立老年人服务档案,应至少包含老年人服务需求评估、服务过程等方面的记录,并根据实

际情况定期进行总结分析。

4.3.5应具备老年人设备设施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人身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安全教育

与培训、医疗护理安全等管理制度,并按照最新制度要求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4.3.6应制定与所提供服务相适应的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标准,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地点、流程、

服务质量要求和指标等,并按照标准要求提供服务并进行服务质量评价。

4.3.7应制定与提供服务相适应的岗位工作标准,明确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并按照标准要求履行工

作职责。

4.4人员要求

4.4.1应配备与老年公寓规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在公开明显的位置公示机构人员组成,包括服务人

员和管理人员。

4.4.2应配备足够的专职养老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可提供养老护理、卫生保健、营养膳食等服务;内

设医疗机构的老年公寓,还应根据医疗服务范围按照《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和《养老机

构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的要求配备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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