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5599-2009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

GB 15599-2009 Safety rules of lightning with relation to petroleum and its facilitie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5599-2009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9-03-31
实施日期
2009-12-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TC 288/SC 3)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和石油产品在生产、输送、贮存过程中避免或减少石油设施雷电危害的基本原则和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设施的雷电安全防护。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化学品安全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
起草人:
刘全桢、刘宝全、孙立富、胡海燕、高鑫、张婷婷、李义鹏、王婷
出版信息:
页数:7页 | 字数:11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

Safetyrulesoflightningwithrelationtopetroleumanditsfacilities

GB15599-2009代替GB15599-1995

自2009-12-1起执行

前言

本标准的第3、4、5章为强制性条文。

本标准是对GB15599-1995《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的修订。

本标准与GB15599-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删除了“石油容器内壁使用导电防腐涂料的要求”(GB15599-1995中的

3.5);

——删除了GB15599-1995中“使用半导体消雷器的要求”(GB15599-1995中的

4.1.1);

——将“浮顶金属储罐的浮顶与罐体间电气连接导线由25mm

2

”增加到50mm

2

,并

提出浮顶与罐体沿罐周每隔30m做均布的电气连接的要求(本标准的4.1.3,

GB15599-1995中的4.1.4);

——增加了与金属储罐相接的电气、仪表等设施防雷的要求(本标准的4.1.5);

——增加了生产装置设备、厂房、信息系统、低压配电防雷的要求(本标准的4.6、

4.6.1~4.6.5);

——增加了对地埋管道的接地、屏蔽的要求(本标准的4.7.4、4.7.5);

——修改了预防雷电危害的管理措施为检测措施(本标准的5、5.1、5.2,

GB15599-1995中的5、5.1~5.5);

——删除了附录A、附录B、附录D(GB15599-1995中的附录A、附录B、附录D)。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TC288/SC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化学品安全

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全桢、刘宝全、孙立富、胡海燕、高鑫、张婷婷、李义鹏、

王婷。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5599-1995。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和石油产品在生产、输送、贮存过程中避

免或减少石油设施雷电危害的基本原则和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设施的雷电安全防护。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

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

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

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057-19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修订版)

3预防雷电危害的基本原则

3.1石油和石油产品应贮存在密闭性的容器内,并避免油气

混合物在容器周围积聚。

3.2油气可能泄漏或积聚的区域,应避免金属导体间产生火

花放电。

3.3固定顶金属容器附件(如呼吸阀、安全阀)应装设阻火器。

3.4石油设施应采用防雷接地。防雷、防静电、电气设备、

保护及信息系统等的接地,宜共用接地装置。

4预防雷电危害的技术措施

4.1金属储罐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