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548-2014 天津市海洋(岸)工程海洋生态损害评估方法

DB12/T 548-2014 The method for assessing marine ecological damage caused by marine (coastal) engineering projects in Tianjin City

天津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2/T 548-2014
标准类型
天津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4-12-25
实施日期
2015-01-01
发布单位/组织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天津市海洋局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管辖海域内的海洋(岸)工程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经济损失的评估。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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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20.30

Z06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548—2014

天津市海洋(岸)工程海洋生态损害

评估方法

EvaluationMethodforMarineEcologicalDamageofMarine(Coastal)Engineering

inTianjin

2014-12-25发布2015-02-01实施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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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海洋(岸)工程海洋生态损害评估方法................................................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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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编写格式符合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与编写规则》的规定。

本标准由天津市海洋局提出。

本标准由天津市海洋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路文海、向先全、杨翼、曾容、陶以军、许艳、王秋璐、刘书明。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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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洋(岸)工程海洋生态损害评估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天津市海洋(岸)工程海洋生态损害评估的术语和定义、评估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管辖海域内的海洋(岸)工程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经济损失的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2763海洋调查规范

GB/T19485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HY/T123海域使用分类

HY/T124海籍调查规范

SC/T9110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海洋生态系统marineecosystem

在一定的海洋空间内生物成分和非生物成分通过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互相作用、互相依存、互相调

控而构成的一个生态学功能单位。

3.2

海洋生态损害marineecologicaldamage

直接、间接改变海域自然条件或向海域排入污染物质、能量,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的有害影响。

3.3

海洋环境容量损失marineenvironmentalcapacityloss

海洋生态损害活动所导致海域原有纳污能力的下降或海域污染负荷的增加。

3.4

海洋生物资源marinelivingresources

栖息于海洋生境中的所有生物体总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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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海洋生态修复marineecologicalrestoration

通过人工措施在原地或异地替代性的辅助作用,使受损海洋生态系统恢复至原有或与原有相近的结

构和功能状态。

3.6

恢复期restorationtime

海洋生态损害活动发生时起至通过海洋生态修复措施将海洋生态系统恢复至原有或与原有相近水

平的时间。

4海洋(岸)工程海洋生态损害评估方法

4.1评估主体

海洋(岸)工程海洋生态损害评估,在环境影响评价阶段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单位开展海洋生态

损害评估计算,编制评估报告。

4.2评估方法

——当海洋(岸)工程造成海洋环境容量、海洋生物等公有共用资源损失时,其海洋生态损害评估采

用直接评估法;

——当海洋(岸)工程造成文化遗迹区域、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等破坏时,其海洋生态损害

评估采用专家评估法。

4.2.1直接评估法

直接评估法采用基于生态修复措施的费用进行计算,包括海洋生态修复所发生的费用、恢复期内的

海洋环境容量和海洋生物资源的损失费用,按公式(1)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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