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1664-2012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学会评价体系

DB22/T 1664-2012 Jilin Association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cademic evaluation system

吉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2/T 1664-2012
标准类型
吉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2-12-17
实施日期
2013-01-01
发布单位/组织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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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00.01

A00

备案号:35798-2013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1664—2012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学会评价体系

JilinProvincialAssociationforscienceandTechnologyInstituteevaluationsystem

2012-12-17发布2013-01-01实施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22/T1664—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标准化协会、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晓军、许春明、蒋春萍、方艳红、左梁、任远。

I

DB22/T1664—2012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学会评价体系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学会)评价体系的评价对象、评

价依据、评价程序、评价结果运用、评价指标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所属省级学会的评价工作,市州科学技术委员会可参照使用。

2评价对象

业务主管单位为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且上一年度年检合格的省级学会。

3评价依据

3.1评价项目如下:

a)基础条件;

b)组织管理与能力建设;

c)业务活动;

d)社会影响。

3.2评价材料如下:

a)《吉林省科协省级学会评价指标数据采集表》见附录A;

b)《中国科协综合统计年度报表》;

c)《年度工作报告书》;

d)年度工作总结;

e)学会活动存档资料。

4评价程序

4.1审查上报材料。

4.2按《评价指标分值分配方案及区段系数》赋分,见附录B。

4.3排出位次。

4.4公布评价结果。

5评价结果的运用

5.1确定先进学会的依据。

5.2资助活动经费的依据。

5.3奖惩的依据。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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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价指标及要求

6.1基础条件

6.1.1独立办公住所

专门用于学会工作的办公场所。

6.1.2专职工作人员

除财务人员以外的以学会工作为主要职业,并直接从社团领取报酬的人员。也包括在原单位保留人

事关系,被委派或者受聘到社团工作的人员、全职返聘的离退休人员、社会招聘的人员等。

6.1.3会员人均净资产

学会净资产总额除以会员总人数后所得的数值。

6.2组织管理与能力建设

6.2.1理事(常务理事)会议

按照章程规定,定期召开理事(常务理事)会议。

6.2.2会员代表大会

按照章程规定,按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6.2.3会员增长率

本年度新增会员总数(含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除以上年度会员总数后所得的数值。

6.2.4表彰奖励工作

在本年度内开展对分支机构或会员进行表彰工作(需正式行文,一般的表扬鼓励不统计在内)。

6.2.5党组织建设

工作人员中共产党员达到3人的,按规定须成立党组织。党员不足3人按组织部门规定执行。

6.2.6交纳会费的会员比例

交纳会费的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数除以本年度会员总数后所得的数值。

6.2.7筹集经费增长率

学会本年度新筹集经费总额除以上年度经费筹集总额后所得的数值。

6.2.8业务活动开支占总经费支出比例

学会本年度学术交流、科学普及、科技服务、编辑出版等业务活动总开支除以本年度经费总支出后

所得的数值。

6.2.9独立网站或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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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在电信部门正式登记获得独立域名的网站,或链接在其他网站框架上的包含学会名称、宗旨、

业务范围、联系方式和业务活动等方面内容的页面。

6.2.10网站更新

学会在开展各类活动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络信息更新。

6.3业务活动

6.3.1举办学术会议次数

学会主办(或第一承办)、专业委员会主办的研讨会、交流会、报告会和论坛等次数。

6.3.2参加学术会议人次占个人会员比例

参加学术会议的人次除以个人会员总数后所得的数值。

6.3.3论文交流数占个人会员比例

在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数除以个人会员总数后所得的数值。

6.3.4以学会名义个人或组团出访和接待大陆以外科技团体或专家来访次数

学会应大陆以外科技团体的邀请,单独或牵头个人或组团出访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研讨会、访问、

培训、展览会等活动,以及单独或牵头接待大陆以外科技团体或专家来大陆参加本学会主办或承办的学

术会议、研讨会、访问、培训、展览会等活动的总次数。

6.3.5举办科普活动次数

由学会主办(或第一承办)、专业委员会主办的科技下乡、科普宣传、科普报告、科普展览、青少

年科技活动等活动的总次数。

6.3.6科普活动受众人次

在学会举办的科普活动中受益的人次。

6.3.7咨询服务与反映科技建议次数

学会为国家经济社会的全局性、战略性、长期性重要发展问题所做的决策咨询和为中小企业、民营

企业提升科技含量提供的各类科技咨询(包括无偿、有偿);

学会、学会会员以学会名义用书面形式正式向同级或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的有关科技经

济社会发展、学会建设和科技工作者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6.3.8继续教育培训班次

针对特定群体开展的、为期一周以上并颁发结业证书的各类培训班次数。

6.3.9承接社会职能项目数

受政府、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机构委托、已在本年度完成的课题研究、项目论证、成果鉴定、责

任鉴定、职称评定等工作项目的总数。

6.3.10主办期刊、报纸数及编著译图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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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的学术、科普类期刊,报纸和编著译图书等有正式出版号的出版物种数。

6.3.11编撰印发科普宣传资料

组织编撰印发的科普宣传资料种数,包括学术论文集、期刊、报纸等没有正式出版号的出版物种数。

6.3.12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

组织申报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

6.3.13吉林省科学技术学术年会、吉林省科协青年科学家论坛、各学科联合学术活动

承办或协办吉林省科学技术学术年会、吉林省科协青年科学家论坛、各学科联合学术活动。

6.3.14中国科协会员日活动、全国科普日暨吉林省科普周活动

组织开展或参与中国科协会员日活动、全国科普日暨吉林省科普周活动。

6.3.15吉林省科协全委会议

参加或列席吉林省科协全委会议。

6.3.16吉林省科协学会工作会议

参加吉林省科协学会工作会议。

6.3.17其他活动

参加吉林省科协组织的其他活动。

6.3.18本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

及时上报本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

6.3.19学会换届、变更登记

按照《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所属省级学会组织管理报备工作办理指南》的相关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6.3.20学会活动报道

学会开展活动后,及时将消息上报吉林省科协,在中国科协网、吉林科技网上的报道次数。

6.3.21学会活动存档资料

学会在开展学术交流、科学普及等活动前下发的会议或活动通知、会后形成的会议或活动总结及影

像资料,提交科技建议、出版期刊报纸图书、编撰论文集等应报吉林省科协存档。

6.4社会影响

6.4.1获得上级机关奖励

国家和省级主管和相关部门的表彰奖励的总次数。

6.4.2媒体正面报道

省级以上报纸、电视台、广播和网络正面报道学会活动和项目的总次数。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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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志愿者参与学会活动

组织志愿者为学会主办或承办的活动服务。

6.4.4接受社会捐赠

学会接受的国内外组织或个人的捐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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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吉林省科协省级学会评价指标数据采集

表A.1规定了学会评价指标数据采集要求。

CB吉林省科协省级学会评价指标数据采集表

表A.1吉林省科协省级学会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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