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1708-2012 旅行社安全管理规范

DB22/T 1708-2012 Travel agency safety management regulations

吉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2/T 1708-2012
标准类型
吉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2-12-21
实施日期
2013-01-01
发布单位/组织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200

A00

备案号:35999-2013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1708—2012

旅行社安全管理规范

Travelsafetymanagementstandard

2012-12-21发布2013-01-01实施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22/T1708—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旅游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旅游局。

本标准起草人:蔡跃玲、田云鹏、张立军、刘明一。

I

DB22/T1708—2012

旅行社安全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行社开展旅游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安全管理要求、团队旅游安全要求、经营场所安

全要求、职业安全要求、突发事件与应急处理、旅游保险等安全质量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省内设立的旅行社、省外设立的旅行分社及外商投资旅行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15971导游服务规范

GB/T26359旅游客车设施与服务规范

GB/T2800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LB/T002旅游汽车服务质量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旅行社travelservice

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实行独立核算

的企业。

3.2

旅行分社travelservicebranch

旅行社在其住所地以外设立、以该旅行社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其经

营范围不得超出该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3.3

旅游者tourist

任何为休闲、观光、度假、探亲访友、就医疗养、购物、参加会议或从事经济、文化、体育、宗教

活动,离开常住国(或常住地)到其他国家(或地方),其连续停留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并且在其他

1

DB22/T1708—2012

国家(或地方)的主要目的不是通过从事的活动获取报酬的人。游客不包括因工作和学习在两地有规律

往返的人。也称作游客。

3.4

团队旅游grouptour

通过旅行社和相关旅游服务中介机构,以旅游包价的形式,按一定的旅游行程进行的有组织的旅游

活动。也称作旅游团。

3.5

旅游产品touristproduct

为了满足旅游者旅游需要所生产和开发的物质产品和服务的总和。

3.6

导游员tourguide

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服务的人员。

3.7

领队tourescort

依照规定取得出境旅游领队证,接受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的经营权旅行社的委派,担任出境旅游团领

队工作的工作人员。

3.8

旅行社营业部traveloutlet

旅行社为提供旅游咨询和销售旅游产品而专门设立的营业场所。

3.9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ublichealthemergency

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事

件。

3.10

旅行社责任保险travelserviceliabilityinsurance

旅行社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

中,因旅游社的过失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而承担的赔偿责任。

3.11

旅游意外伤害保险travelpersonalaccidentinsurance

对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旅游者的生命或身体受到伤害而进行赔偿的一个险

种。

4安全管理要求

2

DB22/T1708—2012

4.1总体要求

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指导思想,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符合本企业

实际的具体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切实执行并不断改进和完善。

4.2安全管理方针、原则和目标

4.2.1方针:经营管理中制定符合实际的具体安全管理方针。

4.2.2原则:服务在先,安全为重。

4.2.3目标:建立安全管理目标,目标可量化并在实际应用中持续改进。

4.3安全管理机构

4.3.1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确、信息畅通的安全管理机构。

4.3.2设立安全专(兼)职部门,负责落实安全工作。

4.3.3合理配备专(兼)安全人员,负责落实安全事故善后处理相关工作。

4.4职责

4.4.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组

织实施,落实安全责任。

4.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