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T 754-2017 光纤感温火灾监测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DB50/T 754-2017 Fiber optic temperature sensing fire monitoring system design,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specifications

重庆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0/T 754-2017
标准类型
重庆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7-10-10
实施日期
2017-12-31
发布单位/组织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中设置的光纤感温火灾监测系统的标准设计、施工验收与运行维护管理。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重庆黄桷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罗彬彬,赵明富,钟年丙,刘宝玉,赵伟,田永超等
出版信息:
页数:2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220.20

P16

备案号:58137-2018DB50

重庆市地方标准

DB50/T754—2017

光纤感温火灾监测系统

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fordesign,installationandacceptanceofopticalfiberheatdetectionsystem

2017–10–10发布2017–12–31实施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50/T754—2017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系统设计..........................................................................2

5系统施工..........................................................................5

6调试..............................................................................8

7竣工验收..........................................................................9

附录A(规范性附录)感温光纤敷设示意图.............................................11

附录B(规范性附录)光纤感温火灾监测系统开工报告...................................15

附录C(规范性附录)光纤感温火灾监测系统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18

附录D(规范性附录)光纤感温火灾监测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19

附录E(规范性附录)光纤感温火灾监测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24

附录F(规范性附录)光纤感温火灾监测系统工程验收记录...............................25

I

DB50/T754—201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重庆黄桷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重庆黄桷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万泰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理工大学

(光纤传感与光电检测重庆市重点实验室、重庆市现代光电检测技术与仪器重点实验室)。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重庆

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设备管理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罗彬彬,赵明富,钟年丙,刘宝玉,赵伟,田永超,曾学忠,马伯涛,黄季

阳,宋毛毛,邓运彬,王博思,高鹏飞、范长乐。

II

DB50/T754—2017

光纤感温火灾监测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光纤感温火灾监测系统的术语和定义、系统设计、系统施工、调试及竣工验收规范的

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中设置的光纤感温火灾监测系统的标准

设计、施工验收与运行维护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6280—2014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GB50093—2013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20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光纤感温火灾监测系统opticalfiberheatdetectionsystem

能实时获取感温光纤的温度和地址信息,实现温度探测和火灾报警功能的系统,同时具有光纤故障、

系统故障的报警功能的系统。

3.2

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信号处理器(以下简称信号处理器)opticalfiberheatdetectionsignal

processingunit

能产生激光脉冲的激光源,通过分析后向散射光信号或反射波长来确定感温光纤的温度、地址信息、

的基于光学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装置。

注:可分为分布式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信号处理器和准分布式光纤光栅阵列感温火灾探测信号处理器。其中,分布式

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信号处理器一般采用的是拉曼光时域反射(ROTDR)、拉曼光频域反射(ROFDR)或布里渊光时域反射

(BOTDR)技术,准分布式光纤光栅阵列感温火灾探测信号处理器一般采用的是光纤光栅解调技术。

3.3

感温光纤heatsensitiveopticalfiber

用作感温部件的光纤(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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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可分为分布式感温光纤及准分布式感温光纤。其中,分布式感温光纤:通过后向拉曼或布里渊散射光测量温度

并采用OTDR、OFDR或OBTDR技术对事件点进行定位,从而实现对光纤沿线各点温度的分布式测量;准分布式感温光纤:

通过采用掩模曝光的方法使多段光纤纤芯的折射率发生永久性改变,形成光纤光栅阵列,其中的光纤光栅具有热敏特性。

3.4

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以下简称探测器)opticalfiberheatdetector

感温光纤与信号处理器的组合即称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

注:可分为分布式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及准分布式光纤光栅阵列感温火灾探测器。

3.5

探测单元detectionunit

能够使探测器可靠报警的感温光纤上的最小感温单元。

3.6

报警阈值alarmlevel

系统沿感温光纤分段分别设置的预警温度值、报警温度值和温升速率报警值。

3.7

尾纤opticalfiberconnector

主机与光纤的连接器。

4系统设计

4.1使用场合及分类

4.1.1下列场所或部位,可选择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

a)公路隧道、铁路隧道、城市地铁隧道;

b)火电厂、水电站、变配电所、城市综合管沟和高低压输配电的电缆隧道、电缆桥架、电缆夹层、

电缆竖井等场所;

c)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石油、化工行业中的生产装置、可燃液体和气体的输送装置、储存装置;

d)按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设置感温火灾报警系统的工业、民用和地下工程以及大空

间建筑场所;

e)存在电磁干扰的场所;

f)不易安装点型探测器的夹层、闷顶等部位;

g)各种皮带输送装置;

h)其他潮湿、腐蚀、易燃易爆等恶劣的环境场所。

4.1.2光纤感温火灾监测系统按报警方式分为定温型、差温型、差定温型三种。光纤感温火灾监测系

统可按探测场所的环境情况设置单级或多级温度报警阈值。

4.1.3光纤感温火灾监测系统可根据现场情况及保护对象的重要程度,设定预警温度阈值和火灾报警

温度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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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光纤感温火灾监测系统按照感温光纤类型的不同,可分为分布式光纤感温火灾监测系统和准分

布式光纤光栅阵列感温火灾监测系统。

4.2设计要求

4.2.1光纤感温火灾监测系统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信号处理器、感温光纤、传输光

缆、显示器等组成。

4.2.2信号处理器、显示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或有人值班的值班室内。

4.2.3信号处理器监测的报警信号可通过继电器、输入模块或直接通讯的方式输入到火灾报警控制器。

4.2.4感温光纤通过尾纤与信号处理器连接,并用接线盒保护。

4.2.5感温光纤动作温度值及温升速率报警阈值应根据被保护对象的火灾特性进行设定,动作温度及

响应时间应符合GB16280-2014相关条款的规定。信号处理器监测的温度信息、感温光纤运行和系统运

行状态可通过终端实时显示。信号处理器应提供二次开发所需数据通讯协议。

4.2.6当探测区域温度参数达到火灾报警温度值时,信号处理器应输出火灾报警阈值信号和报警定位

信息,指示出报警通道。

4.2.7分布式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定位分辨率不应大于3m,且不大于产品证书规定的标称值;准分布

式光纤光栅阵列感温火灾探测器在信号处理器上应输出具体报警地址信息。

4.2.8对于准分布式光纤光栅阵列感温火灾探测器,同一个通道中相邻两个波峰的间距应大于3nm。

4.2.9对于准分布式光纤光栅阵列感温火灾监测系统,在设计文件中,应确定每个光通道所连接感温

光纤的光栅数量、光栅间距、敷设位置。

4.2.10光纤感温火灾监测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光缆的物理特性指标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

b)具有国家法定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c)火灾报警系统各组件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d)施工中使用的各类配件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e)探测器与保护对象之间不应有遮挡、隔离物;

f)满足环境的温度、湿度、腐蚀性等要求。

4.3系统设置及敷设方式

4.3.1信号处理器、显示器的设置

a)信号处理器应设置在控制室内,设置条件应符合GB50093-2013的相关要求;信号处理器和输

入模块宜设置在标准机柜内;

b)显示器宜设置在控制台上或机柜内;

c)控制台或机柜前的操作距离,要求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d)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控制台或机柜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8m;

e)控制台或机柜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f)控制台或机柜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0.6m的通道;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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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机柜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m~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

0.5m;

h)信号处理器工作温度范围宜为0℃~45℃;

i)信号处理器工作湿度范围宜小于95%RH,无凝露;

j)火灾报警系统不应安装在下列场所或位置:

1)临近火源、热源处;

2)经常受到振动、冲击的位置。

4.3.2感温光纤的敷设

a)公路、地铁、铁路等交通隧道中的敷设方式

1)当交通隧道为单或双车道时探测器可单排布设,置于隧道中间,当隧道行车道多于双车道

时,探测器应双排布设,双排布设时,两排探测点应交错布置,即一排探测点的横向位置

在另一排的两个探测点中间;

2)感温光纤应采用吊夹安装在隧道顶部不高于8m的位置,感温光纤应距离隧道顶部0.05m~

0.3m,两根感温光纤之间的距离应不大于12m,光缆吊纤支架的距离应为1m~1.5m;(按

图A·1规定)

3)对于准分布式感温光纤,在隧道顶部呈纵向固定一条钢绞线,然后将感温光纤用挂钩的形

式与钢绞线连接,探测点的纵向间距一般为3m。(按图A·2规定)

b)电缆隧道(含封闭式电缆通廊)、电缆夹层、地下电缆室及电缆竖井中的敷设方式

1)电缆隧道(含封闭式电缆通廊)中感温光纤应在隧道顶部墙壁悬吊敷设,距离顶部应为

0.05m~0.12m;

2)电缆夹层及地下电缆室中,感温光纤在夹层或电缆室顶部下方呈矩形波吊挂敷设,相邻的

感温光纤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6m,感温光纤到墙壁的距离宜为1m~1.5m;

3)电缆隧道、夹层及电缆室中各层电缆桥架的感温光纤应沿动力电缆所处桥架在电缆层上表

面接触式敷设;电缆竖井中感温光纤沿垂直电缆桥架上的动力电缆捆绑敷设;(按图A·3

规定)

4)对于110KV及以上的高压电缆,感温光缆宜在每根电缆表面采用紧贴捆绑敷设方式;

5)电缆接头处及其他易发热部位应独立设置探测区域,感温光纤应盘绕成环贴附于电缆接头

处,环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光纤外径的20倍;对于准分布式光纤光栅阵列感温火灾探测

器,发热区小于1m时布置一个探测点,大于1m时布置两个以上探测点,平直无接头的地

方按报警分区,每区1个探测点;

6)供配电装置及开关设备,宜采用准分布式光纤光栅阵列感温火灾探测器。感温光纤的敷设

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将光纤光栅固定在开关柜的静触头上,其传输光纤经高压绝缘子引

入线槽。

c)在掩埋式石油、天然气管道上设置的感温光纤应安装在管道正上方的表面。(按图A·4规定)

d)在供热管道上设置的感温光纤应设置在保护层与保温层之间的填充层中。(按图A·5规定)

e)各类大型可燃气体及液体储罐,大型油浸变压器等的敷设方式

1)在除液化石油气外的石油储罐上设置的感温光纤应螺旋设置在储罐的侧壁上,螺距应小于

1m;(按图A·6规定)

2)在拱顶罐上安装感温光纤,宜安装在罐顶护栏的下方,罐顶与罐壁的交界处附近,呈圆形

单圈分布;(按图A·6规定)

3)在球罐上安装感温光纤,宜布设在罐顶、罐中、罐底三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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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大型油浸变压器上安装感温光纤,宜采用对变压器体(包括油箱)螺旋缠绕方式敷设,螺

距应小于1m;

5)当采用准分布式光纤光栅阵列感温火灾探测器时,光纤光栅间距宜不大于3m。

f)皮带输送装置上设置的感温光纤应安装在皮带输送装置左右两侧的下方,或可根据需要,将感

温光纤设置在其他的易发热部位附近或热量聚集处。(按图A·7规定)

g)工业建筑中的重要厂房和仓库内设置的感温光纤应安装在距离地面不高于8m处,距离墙壁、

梁边应不大于3m,两根光缆之间距离不应大于6m。(按图A·8规定)

h)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分区长度,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

i)探测区域环境情况较复杂时,应在对保护对象火灾危险性分析评价的基础上,结合探测区域的

实际,合理确定保护目标和感温光纤的敷设位置和敷设方式。

4.3.3信号传输与布线

a)信号传输光缆的布线

1)光纤感温火灾监测系统的信号传输光缆,应采用金属管、经阻燃硬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

护方式布线;

2)管内光缆包括护套层在内的截面积应不大于管子内空截面积的30%;

3)光缆的弯曲半径应大于50mm。

b)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信号处理器输出的信号根据情况推荐采用下列方式传输

1)与显示器传输距离较近时,可采用通讯串口方式;

2)与显示器传输距离较远或需避免强电磁场干扰的传输,宜采用光纤传输方式;

3)与火灾报警控制器连接应采用阻燃电线电缆。

c)光纤感温火灾监测系统的电源线采用阻燃铜芯绝缘导线或阻燃铜芯电缆。

4.3.4系统的供电、接地与安全防护

a)光纤感温火灾监测系统应设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主备用电源应能切换,并应设置电源接通

光指示。

b)光纤感温火灾监测系统的主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当采用直流供电时,可优先采用DC24V,当

采用交流供电时,应采用AC220V/50Hz。直流备用电源宜采用蓄电池,蓄电池的容量应符合GB

16280-2014中相关条款规定。

c)显示器、消防通讯等设备的电源,应采用UPS装置供电。

d)信号处理器主电源的保护开关不应采用漏电保护开关。

e)信号处理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f)信号处理器采用交流供电时,设备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等应作保护接地,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

接地干线(PE线)相连接。

g)信号处理器设置在消防控制室时,应采用线芯截面积不小于4mm2铜芯绝缘导线引至设在消防

控制室的专用接地装置上。

h)进入消防控制室的架空电缆入室端和需采取防雷的场所,应设置避雷保护装置。

5系统施工

5.1一般规定

5.1.1光纤感温火灾监测系统安装施工前符合下列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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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设计施工图、产品使用说明书;

b)产品应具备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和型式检验报告;

c)系统部件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使用、维护说明书。

5.1.2光纤感温火灾监测系统安装施工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166-2007的规定以外,必须按照

图纸进行。

5.1.3光纤感温火灾监测系统安装前需办理开工报告(按附录B.1规定);安装及施工的设备及材料

见附录B.2;安装施工中,按附录C、D、E规定的内容做记录。

5.1.4安装施工中,应确保各组件的完好性,不容许擅自拆卸系统组件。

5.1.5各组件的安装应牢靠,符合设计要求。

5.1.6线路应按最优化路径集中敷设,横平竖直,整齐美观,不宜交叉。

5.1.7感温光纤(缆)严禁打结、悬空,安装位置不应受强光直射。

5.2系统组件检查

5.2.1安装施工前,光纤感温火灾监测系统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查:

a)各组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b)组件上的铭牌应清晰、完整;

c)组件应无碰撞变形及其它机械性损伤;表面无锈蚀,保护层完好;

d)系统电源线、传输线应根据本规定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

5.3安装要求

5.3.1控制台及机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控制台及机柜的底座应加塞座与地面固定;控制台及机柜安装应竖直平稳,垂直偏差不得超过

1.5%;控制台面板安装应各在同一平面上并与准线平行,前后偏差尺寸不得大于3mm;

b)控制台及机柜内的设备和组件应安装牢固、端正;

c)系统装置的接地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

d)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机柜内布线并检查各线号无误;

e)机柜底部进口必须进行防火封堵处理。

5.3.2光纤感温火灾探测信号处理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和环境条件要求;

b)应采用螺钉固定安装在机柜内,并采取通风、散热措施;

c)安装位置不应受强光直射,当有不可避免的强光直射时,应加遮光罩遮挡;

d)将信号处理器装入机柜,按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接线,将光缆上的跳线接头同信号处理器接好,

引出的尾纤宜留有大于1m的余量;

e)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

f)尾纤、同轴电缆应固定,外露部分应穿金属软管,并应在金属软管上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g)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每一接线端子上都应清晰、牢固地标注上其编号或符号。

5.3.3感温光纤安装规定

a)感温光纤展开时严禁直接抖开,必须按原成盘方向的反方向盘旋展开。

b)感温光纤弯曲时,弯曲半径应大于50mm,光纤光栅感温段的弯曲半径应大于300mm。

c)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各组件的安装应牢靠,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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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应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直线段应每隔1m~1.5m设置吊点或支点;在感温光纤

走向改变或转角处应设置吊点或支点;卡具或支撑物需避开感温点。

e)在电缆隧道、夹层、电缆室等顶部安装时,感温光纤宜采用Ф4.0mm镀锌钢绞线吊挂敷设,感

温光纤宜用弯卡或挂钩固定在钢线上;固定感温光纤时不能用力拉扯,固定后的探测器和光缆

应处于松弛状态;接触式安装时,应采用阻燃或耐火型卡具对感温光纤进行固定。

f)在槽盒式桥架、电缆竖井、油罐、贮油箱等处设感温光纤时,宜每隔2m左右用捆扎带和被测

物绑缚。

g)准分布式光纤光栅阵列感温火灾探测器在多层电缆桥架敷设时,各层光纤光栅的位置宜上下错

开。

h)感温光纤余量

1)分布式感温光纤穿越相邻报警区域应设置光缆余量段,隔断两侧应各留8m的余量段;每

个光通道始端及末端光纤应各留8m的余量段;该余量必须使用尼龙扎带将其绑扎成环状,

牢靠固定,光缆弯曲半径应符合要求;

2)准分布式感温光纤在电缆桥架上敷设时,信号传输光缆应预留10%的余量段,该余量段使

用尼龙扎带将其绑扎成环状,牢靠固定。

i)光纤接续

1)同一个光通道的不同光缆盘之间必须熔接;光纤折断处,有明显损伤处必须熔接;多个光

纤光栅串接时必须熔接;

2)光纤光缆的连接方法应采用专用设备进行。连接操作中防止损伤和折断光纤,连接后应对

光纤进行测试,其接头损耗不得大于0.1dB;

3)探测器与传输光缆相连接应用光缆保护盒保护,光缆保护盒应固定牢固;

4)光缆保护盒、终端防护盒的保护等级应该达到或高于IP65。

j)分布式感温光纤米标记录

1)待测区域感温光纤的始端和末端;

2)区域交界处(含桥架间转换);

3)光缆接头处及余量处;

4)米标记录格式:区域名称+光纤始端信息+光纤尾端信息。

k)准分布式感温光纤现场记录

1)每条光纤光栅阵列应编号并作记录;

2)每条光纤光栅阵列的安装位置(起点和终点)应做记录;

3)每条光纤光栅阵列各光栅工作分区应做记录;

4)光纤光栅阵列记录格式为:区域名称+光纤光栅阵列编号+安装起始位+工作分区;

5)信号处理记录格式为:仪器编号+光纤光栅阵列编号及对应光通道号。

l)感温光纤敷设过程需进行记录,按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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