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1714-2017 验光配镜企业质量技术服务管理规范

DB35/T 1714-2017 Optometry and Eyeglass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 Quality Technical Service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福建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5/T 1714-2017
标准类型
福建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7-12-25
实施日期
2018-03-25
发布单位/组织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福建省验配眼镜企业的验配资源配置、验光配镜操作流程控制、质量管理和顾客服务管理以及企业等级划分。 本标准适用于眼镜验光配镜企业(包含个体工商户)质量技术服务与管理。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福建省眼镜协会、福建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技术中心、厦门市眼镜协会、 晶华宝岛(福建)眼镜有限公司、福州明视眼镜有限公司、福建宝岛眼镜(连锁)有限公司、福州中榕 钟表眼镜有限公司、厦门鹭达眼镜有限公
起草人:
刘钢、卢巧明、廖宜水、苏凌子、潘行星、蓝友方、杨琳、杨乾风
出版信息:
页数:2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1.040.70

N30

DB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1714—2017

验光配镜企业质量技术服务管理规范

2017-12-25发布2018-03-25实施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5/T1714—2017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验配资源配置......................................................................2

5验光配镜操作程序控制..............................................................6

6质量管理.........................................................................12

7顾客服务管理.....................................................................12

8等级划分.........................................................................13

附录A(规范性附录)验光处方单.....................................................17

附录B(规范性附录)眼镜定配加工单.................................................18

附录C(规范性附录)交付验配眼镜检验记录...........................................19

附录D(规范性附录)顾客意见反馈表.................................................20

附录E(规范性附录)验配眼镜三包规定...............................................21

I

DB35/T1714—201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福建省眼镜协会、厦门市眼镜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眼镜协会、福建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技术中心、厦门市眼镜协会、

晶华宝岛(福建)眼镜有限公司、福州明视眼镜有限公司、福建宝岛眼镜(连锁)有限公司、福州中榕

钟表眼镜有限公司、厦门鹭达眼镜有限公司、泉州新华眼镜有限公司、三明亨利得眼镜有限公司、福州

东南眼科医院、厦门眼科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钢、卢巧明、廖宜水、苏凌子、潘行星、蓝友方、杨琳、杨乾风。

II

DB35/T1714—2017

验光配镜企业质量技术服务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福建省验配眼镜企业的验配资源配置、验光配镜操作流程控制、质量管理和顾客服务

管理以及企业等级划分。

本标准适用于眼镜验光配镜企业(包含个体工商户)质量技术服务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3511.1配装眼镜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

GB13511.2配装眼镜第2部分:渐变焦

GB/T11533-2011标准对数视力表

JJG579-2010验光镜片箱检定规程

YY0065-2016眼科仪器裂隙灯显微镜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2年第74号公告《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通用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验光refraction

通过一系列检查方法检测人眼屈光状态,定性定量检测分析屈光状态,并出具验光处方单的行为。

3.2

客观验光objectiverefraction

无需被检者做出自己的判断,利用验光设备对被检眼的屈光状态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的检测方法。

3.3

主观验光subjectiverefraction

在与被检者沟通交流的情况下,应用综合验光仪或试镜架插片进行验光的方法。

3.4

接触镜contactlens

镜片与眼球前表面的多个组织相接触,并与人眼组织生理相容,起到矫正视力的目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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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瞳距(光心距)pupildistance

两眼瞳孔几何中心的水平距离。根据配镜目的不同,又分为单眼瞳距和双眼瞳距,远用瞳距和近用

瞳距。

3.6

眼镜定配lensdispensing

根据验光结果选择镜片、镜架,对镜片进行磨边加工,装配成眼镜,并对眼镜进行整形、检验、校

配的过程。

3.7

校配spectacleverification

按照配戴者的眼部、面部条件,通过调整使所配眼镜配戴清晰、舒适和美观。

3.8

渐变焦镜片progressiveadditionlens

至少有一个面是渐变面的镜片,渐变面是一种非旋转对称的表面,镜片表面的部分或全部区域具有

连续改变的曲率,通过曲率变化,可提供递增的正屈光度。

3.9

近附加ADD

常规验光结束后得到远用屈光度,验光师依据被检者近阅读需求,检查得出近用屈光度,两者之差

称为近附加。

3.10

眼镜验配企业glassesfittingenterprise

开展验光、配镜(或其中一项)业务的公司、分公司、店、分店等实体单位。

4验配资源配置

4.1总则

企业必须配备验光配镜业务所需要的人员、设备、场所等资源。企业单独开展验光或配镜业务,可

只配备该项业务所需要的资源。.

4.2验光必备条件

4.2.1人员

4.2.1.1验光人员应经过验光职业技能培训、了解验光专业知识、掌握验光专业技能。

4.2.1.2达到验光各级别职业技能水平的验光员,应通过国家劳动部门职业技能考核,取得相应级别

的职业资格证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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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3对顾客开展验光业务的企业,至少有一名取得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眼镜验光员中级

(国家四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验光人员。

4.2.2场所

4.2.2.1验光场所应与经营、销售场所相区隔,不受阳光直射、人员走动等外界因素的干扰;

4.2.2.2验光场地应足以安放验光设备,容纳验光与被验光人员,并能满足至少5m视距效果的要求。

4.2.2.3若采用检影验光,应备有暗室。

4.2.3设备

验光应配备以下设备:

表1验光设备

设备名称主要技术要求

-1

验光仪或检影镜验光仪分度值:0.25m,检影镜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或者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验光镜片箱应符合JJG579-2010中第5、6章的要求

试镜架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或者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瞳距仪或瞳距尺示值误差应不超过±0.5mm

远用视力表、近用视力表以及照明设备应符合GB/T11533-2011中第3、4章的要求

(或视力投影仪等其他视力检查设备)

4.3框架眼镜加工制作必备条件

4.3.1人员

4.3.1.1配镜人员应经过眼镜定配职业技能培训、了解配镜专业知识、掌握配镜专业技能。

4.3.1.2达到眼镜定配各级别职业技能水平的定配工,应通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考核,取

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4.3.1.3开展眼镜定配业务的企业,至少有一名取得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眼镜定配工中级(国

家四级)或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的配镜人员。

4.3.2场所

4.3.2.1框架眼镜加工场所应与经营、销售场所相区隔,避免非加工人员随意进入加工场所,影响加

工人员操作,或者造成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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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2加工场所应有能安放加工设备与工具的位置。

4.3.2.3加工场所应有安全防火措施,加工需使用的火源、热源应与易燃物隔离。

4.3.3设备

框架眼镜加工应配备以下设备:

表2框架眼镜加工设备

设备名称主要技术要求

焦度计分度值:0.01m-1

直尺示值误差应不超过±0.5mm

半自动磨边机

模板制作设备或全自动磨边机

镜片倒边机

定中心仪

抛光机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或者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钻孔机

开槽机

烘热器

眼镜校配、整形工具

4.4眼镜质量检验必备条件

4.4.1人员

眼镜质量检验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眼镜质量检验专业知识,具有按照有关眼镜标准检验眼镜

质量的能力。

4.4.2场所

应具备检验工作台,能够放置检验仪器、样品等设备与物品。并且具有能将待检与已检样品,合格

品与不合格品区隔放置的位置。

4.4.3设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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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镜质量检验应配备以下设备:

表3眼镜质量检验设备

设备名称主要技术要求

焦度计分度值:0.01m-1

直尺示值误差应不超过±0.5mm

照明设备(可使用15W日光灯或40W无色白炽灯)使检验区域光照度为200Lx或者光通量至少为400Lm

测厚仪分度值:0.01mm

4.5验配接触镜必备条件

4.5.1人员

验配接触镜人员应经过验光职业技能培训与验配接触镜操作培训并取得验光职业资格证书。

4.5.2场所

除具备4.2.2验光场所外,还应具备独立的配镜区域,设有配镜台、水源以及低照度验光区。

4.5.3设备

4.5.3.1验配软性接触镜除具备4.2.3验光设备外,还应具备表4所列设备与用品。

表4验配软性接触镜设备

设备与用品名称主要技术要求

裂隙灯显微镜或照明放大镜应符合YY0065-2016中第4章的要求

配套护理产品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或者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4.5.3.2验配硬性接触镜除具备4.5.3.1验配软性接触镜所需设备外,还应具备表5验配硬性接触镜设

备。

表5验配硬性接触镜设备

设备名称主要技术要求

角膜曲率仪(或具备角膜曲率仪功能的电脑验

示值误差应不超过±(0.02~0.03)mm

光仪)

荧光素钠试纸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或者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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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验配硬性接触镜设备(续)

设备名称主要技术要求

各种规格硬镜试戴片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或者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配套护理产品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或者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5验光配镜操作程序控制

5.1验光与接触镜验配操作程序控制

5.1.1基本要求

验光配镜应按程序规定的流程、步骤操作。

5.1.2常规验光

5.1.2.1询问

通过顾客的主诉和询问,主要了解与其验光有关的用眼习惯、用眼要求及戴镜史,以获得验光配镜

的参考信息。

5.1.2.2基础检查

5.1.2.2.1视力检查

使用视力检查设备,检查被检者的裸眼和戴镜的远、近视力。

5.1.2.2.2眼部检查

按照常规的检查程序观察有无眼部健康问题,确定是否适合配戴眼镜。

5.1.2.2.3原戴眼镜检测

对于不是初次戴镜者,应检测原戴眼镜的屈光参数和光心距。

5.1.2.3客观验光

通过验光仪或检影镜验光获取球镜、柱镜和轴位的初始数据,为主观验光打下基础。

5.1.2.4测定光心距(瞳距)

使用瞳距尺或瞳距仪测量瞳距。对于两眼位置不对称、斜视眼及验配渐变焦眼镜的被检者,还需测

量其右眼、左眼的单侧瞳距。

5.1.2.5主观验光

使用验光镜片或综合验光仪进行更精细的主观验光。

5.1.2.6试戴调整

按照基础检查、客观验光和主观验光检查的结果,结合被检者生活方式、视觉需要、戴镜史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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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调整验光结果。

5.1.2.7开具远用验光单

将顾客的个人信息、眼屈光状态、验光结果等填写到验光单上(见附录A)。

5.1.3老视验光

5.1.3.1确定远用屈光度

在确定老视的屈光度之前,先确定远用屈光度,按照5.1.2条进行验光。

5.1.3.2确定近用瞳距

使用瞳距尺或瞳距仪测量近用瞳距,或由远用瞳距数值计算出近用瞳距。

5.1.3.3初步确定近用附加屈光度

根据年龄和工作距离或使用融像性交叉柱镜检测法初步确定近用附加屈光度。

5.1.3.4精调近用附加屈光度

使用正负相对调节测量法或移近移远法,确定近用附加屈光度。

5.1.3.5阅读试戴

将精确调整过的近用屈光度镜片置入试镜架上,让被检者在习惯的近工作距离阅读一段时间,

根据其舒适、持久感觉调整并最终确定近附加屈光度。

5.1.3.6开具近用验光单

将远用屈光度数、近用附加屈光度和近用瞳距填写到验光单里。

5.1.4渐变焦眼镜的验配

5.1.4.1选择合适的戴镜者

根据顾客的屈光状态和近附加光度程度和戴镜史选择合适的戴镜者。

5.1.4.2测定远用屈光结果

经常规验光,测定被检者的远用屈光结果,并结合其视力需求调整远用屈光结果。

5.1.4.3测定近用附加光度

经老视验光,测定被检者近用附加屈光度,结合被检者的视力需求和近用舒适度调整近附加

屈光度。

5.1.4.4测定单侧瞳距和瞳高

在选择镜架,并作校配后,分别进行水平测定单侧瞳距和垂直测定瞳高。

5.1.4.5开具渐变焦眼镜验光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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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变焦眼镜的验光内容除了常规眼镜要求外,还包括单侧瞳距、建议瞳距和瞳高必要参数。

5.1.4.6配发指导

渐变焦眼镜制作完成后,对眼镜质量进行检验并评估和指导使用眼镜。

5.1.4.6.1配适评估

戴上渐变焦眼镜时,评定配镜十字位置和近用区是否合适,检查远近视力,确认配戴舒适度。

5.1.4.6.2指导戴镜

指导戴镜者如何使用远用区、近用区、渐进区和观察周边的物体。

5.1.4.7复查

了解配戴的情况和效果,如果配戴者在适应期过后仍然无法适应,就应查明原因。

5.1.5接触镜验光配镜流程

5.1.5.1询问

详细询问被检者的基本信息资料以及眼部健康情况、全身情况,配戴者的需求以及职业及环

境条件。

5.1.5.2常规验光

采取常规的验光方法获取眼的屈光结果,流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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