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3641.1-2024 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规范 第1部分:加油站

DB22/T 3641.1-2024 Accreditation Standards for Demonstration Units of Credible Measurement - Part 1: Gasoline Stations

吉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2/T 3641.1-2024
标准类型
吉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4-25
实施日期
2024-06-01
发布单位/组织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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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7.020

CCSA50

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3641.1—2024

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规范

第1部分:加油站

Evaluationspecificationforintegritymetrologydemonstrationunits—

Part1:Petrolstations

2024-04-25发布2024-06-01实施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布

DB22/T3641.1—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是DB22/T3641《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规范》的第1部分。DB22/T3641已经发布了以下

部分:

——第1部分:加油站。

本文件由中国石油吉林销售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吉林销售公司、吉林省标准研究院、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殷长征、杨磊、臧京、赵智军、卢峰、李然、陶桃、张旭、王悦、石佳杰、王

忠义、赵川。

I

DB22/T3641.1—2024

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规范第1部分:加油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加油站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的评价原则、参评基本要求、评价机构、评价程序和监督管

理。

本文件适用于加油站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的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

JJF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3术语和定义

GB50156和JJF1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加油站petrolstations

具有储油设施,使用加油机为机动车加注汽油(含甲醇汽油、乙醇汽油)、柴油等车用燃油的场所。

[来源:GB50156-2021,2.1.2]

计量metrology

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

[来源:JJF1001-2011,4.2]

诚信计量integritymetrology

诚实守信的计量行为。

诚信计量示范单位evaluationspecificationforintegritymetrology

自愿诚实守信经营,符合诚实守信计量行为要求的经营者。

4评价原则

评价坚持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

1

DB22/T3641.1—2024

5参评基本要求

加油站应取得合法资质,持续满足相应的经营条件,且2年内无计量违法违规行为。

加油站应建立诚信计量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和持续改进。

参与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创建培育的加油站应主动公开公示计量收费标准,自愿就合规、守信、精

准计量等方面进行自我承诺,并将应符合附录A规定的《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书》通过经营场所、网站

或APP等途径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示范。

6评价机构

评价机构应为在地市级及以上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社会团体组织或专业技术机构,在省、市(州)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委托、指导下开展评价工作,并接受监督。

评价机构应聘请2名及以上专家组成评价组,专家应在“吉林省计量技术专家库”中选取。

评价机构应制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7评价程序

自我评价

加油站在参与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创建培育活动期间,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开展自评。

评价申请

7.2.1参评加油站向属地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提交申请书和合法经营

的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负责人身份证)。

7.2.2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加油站按照5.1要求出具审核意见,报市(州)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按照5.1要求进行初审。

7.2.3市(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通过初审加油站的相关申请材料统一提交评价机构。

7.2.4参评加油站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准备现场评价材料。

考核评价

7.3.1评价机构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进行评分。

7.3.2根据评价分数将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分为三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评为五星、四星、三星。

7.3.3评价分数采用百分制,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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