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6903.1-1997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标志用图形符号 第1部分:图形标志的形成

GB/T 16903.1-1997 Rules for the presentation of graphical symbols—Graphical symbols for use on graphical signs—Part 1:Creation of graphical signs

国家标准 中文版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16903-2021 | 页数: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6903.1-1997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1997-06-27
实施日期
1997-12-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全国技术制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电气文件编制和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人:
白殿一、张亮、陈元桥、卫明、强毅、郭汀
出版信息:
页数:7页 | 字数:12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前言

标准是图形符号表示规则系列标准中第四个标准的第部分该系列标准的结构及名称拟定

如下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总则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技术文件用图形符号第部分基本规则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技术文件用图形符号第部分计算机可识别的图形符号的规定以及数据

交换要求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设备用图形符号第部分图形符号的形成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设备用图形符号第部分箭头的使用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设备用图形符号第部分屏幕和显示器上图形符号图标的形成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设备用图形符号第部分图形符号应用导则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标志用图形符号第部分图形标志的形成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标志用图形符号第部分图形符号的视觉设计原则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标志用图形符号第部分图形符号的制定和测试程序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标志用图形符号第部分图形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

上述标准有些已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待修订时正式纳入系列标准它们分别是

图形符号箭头及其应用

标志用图形符号的视觉设计原则

标志用图形符号的制订和测试程序

图形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

标准代替由于我国近一段时间标志用图形符号标准发展很快因此修订后的

标准与原标准相比几乎近重写

标准从年月日起实施

标准由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提出

标准由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全国技术制图标准化技术委员

会全国电气文件编制和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起草

标准主要起草人白殿一张亮陈元桥卫明强毅郭汀

原标准年发布年首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标志用图形符号

第部分图形标志的形成代替

范围

标准规定了形成图形标志的基本规则包括设计原则几何形状尺寸及颜色等

本标准适用图形标志的设计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限制标志提示标志及导向标

志等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标准的条文标准出版时所示版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图形符号表示规则总则

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

标志用图形符号的制订和测试程序

标志用图形符号的视觉设计原则

图形符号术语

图形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

定义

标准中使用的定义按的规定并采用下列定义

表观大小

不考虑图形符号或不同形状边框的实际尺寸而对其大小的主观感觉

注具有不同几何尺寸的形体可被人眼感知成相同大小

斜置正方形

对角线成水平和铅垂方向的正方形见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