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2677-2015 水库型水源给水厂工艺改造技术导则

DB37/T 2677-2015 Water Reservoir-based Water Treatment Plant Process Redesign Technical Guidelines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2677-2015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5-12-14
实施日期
2016-01-14
发布单位/组织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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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1.140.60

P4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2677—2015

水库型水源给水厂工艺改造技术导则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thereservoirwaterplantprocessreconstruction

2015-12-14发布2016-01-14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2677—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为:山东省城市供排水水质监测中心、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分院、济

南泉城水务有限公司、山东建筑大学、东营市自来水公司、山东省给水处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贾瑞宝、孙韶华、王全勇、刘衍波、宋武昌、刘汝鹏、崔鹏炜、张克峰、纪洪

杰、刘建广、李世俊、王占金、郑洪领、杨晓亮、潘章斌、田希彬。

I

DB37/T2677—2015

引言

为规范和指导水库型水源给水厂工艺改造,特制定本标准。水库型水源给水厂工艺改造除应遵循本

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和地区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II

DB37/T2677—2015

水库型水源给水厂工艺改造技术导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库型水源给水厂工艺改造的工艺选择和单元工艺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水库型水源给水厂工艺改造工程,亦适用于新建、扩建工程。类似水源给水厂中的使

用,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7702.1~7702.22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

GB15603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

GB/T16881水的混凝、沉淀试杯试验方法

GB/T17219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GB5001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69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50282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CJJ58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程

3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

3.1

水库型水源给水厂thereservoirwaterplant

以水库水为原水的城镇给水厂。

3.2

工艺改造processreconstruction

采取非工程或者工程措施对城镇给水厂进行改造,使其出水水质稳定达标的过程。

3.3

非工程措施non-engineeringmeasures

1

DB37/T2677—2015

不采用工程手段而是通过改变运行参数等方式实现水质稳定达标的技术措施。

4基本规定

4.1水库型水源给水厂工艺改造应满足GB50013、GB50282、GB50069和CJJ58的要求。

4.2水库型水源给水厂工艺改造应对现有工艺的全面评估,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综合考虑资源环境

等条件,必要时进行现场试验。

4.3水源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Ⅰ、Ⅱ类水体,水厂现有工艺或设施无法满足出厂水微生物、消

毒剂余量和感官性状指标达标的,应完善常规工艺设施或进行设施改造。

4.4水源为季节性污染的Ⅱ类水体或存在有机污染的Ⅲ类水体,一般应采用强化常规工艺的改造措施;

对于有机物、嗅味等水质指标不能达标的,应增设预处理或深度处理工艺。

4.5水源有机物或氨氮污染严重,超过Ⅲ类水体标准要求的,应增设预处理或深度处理等技术措施。

4.6水源存在某种特定污染物质的,应根据污染物去除特性采取针对性的处理措施。

4.7水源存在较高突发性污染风险的水厂,应统筹考虑供水系统调度和增设应急处理设施。

4.8水库型水源给水厂工艺改造所使用材料应满足GB/T17219的要求,给水厂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贮存

应满足GB15603的要求。

5工艺选择

5.1针对原水水质和处理工艺出水水质问题,依据工艺处理效果稳定性、工艺控制灵活性、工程实施

可行性、维护管理方便性、投资运行经济性和系统整体性,确定工艺改造方案。

5.2若原水和出厂水存在色度问题,宜优先采用预氧化或粉末活性炭吸附预处理工艺,条件允许也可

采用颗粒活性炭吸附或臭氧-生物活性炭工艺。

5.3若原水和出厂水存在嗅味问题,季节性的可采用粉末活性炭吸附预处理工艺,长期性的宜优先采

用臭氧-生物活性炭工艺,条件限制也可采用颗粒活性炭吸附工艺。

5.4若原水存在藻类问题,宜优先采用预氧化、强化混凝或气浮技术,条件允许也可采用膜处理工艺。

5.5若原水存在氨氮、亚硝酸盐氮问题,宜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或曝气生物滤池工艺。

5.6若原水存在藻毒素超标问题,宜优先采用臭氧-生物活性炭工艺,条件限制也可采用颗粒活性炭吸

附工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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