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682-2003 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

NY/T 682-2003 Technical code for overall plane design of livestock far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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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NY/T 682-2003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农业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3-07-30
实施日期
2003-10-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畜禽场的场址选择、总平面布置、场区道路、竖向设计和场区绿化的设计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舍饲牛、猪、羊、鸡的畜禽场场区总体设计,不适用于以放牧为主的畜禽场场区总体设计。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
起草人:
廉亚平、赵书广、陈清明、王新谋、田立亚、董红敏、耿如林
出版信息:
页数:5页 | 字数:8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65.040.10

B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682-2003

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

Technicalcodefor

overallplanedesignoflivestockfarms

2003-07-30发布2003-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

NY/T682-2003

前言

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廉亚平、赵书广、陈清明、

王新谋、田立亚、董红敏、耿如林

NY/T682-2003

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畜禽场的场址选择、总平面布置、场区道路、竖向设计和场区绿化的设计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舍饲牛、猪、羊、鸡的畜禽场场区总体设计,不适用于以放牧为主的

畜禽场场区总体设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S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NY5027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太水后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畜禽场anamialproduction

具有一定规模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生产工艺,实行高密度舍饲,从事畜禽繁殖、品种改良或商品

生产的专业化生产企业。

4要求

4.1场址选择

4.1.1选择场址应符合本地区农牧业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发展规划、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和环

境保护规划的要求。

4.1.2新建场址周围应具备就地无害化处理粪尿、污水的足够场地和排污条件,并通过畜禽场建设环

境影响评价。

4.1.3选择场址应遵守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不应占用基本农田,尽量利用荒地建场。分

期建设时,选址应按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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