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714-2018 水产苗种渔药残留检测抽样技术规范

DB37/T 714-2018 Sampled specifications for fish seed fish drug residue detection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714-2018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8-17
实施日期
2018-09-17
发布单位/组织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150

B51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714—2018

代替DB37/T714-2007

水产苗种渔药残留检测抽样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ofinspectionforresiduesoffisherydrugsinaquaticseedlings

2018-08-17发布2018-09-17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714—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7/T714-2007《水产苗种渔药残留监测抽样技术规范》,与DB37/T714-2007相比主

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删除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部分条款的表述:将“检样”改为“试样”;修改了磺胺类的最小试样量,恩诺沙星和

环丙沙星改为喹诺酮类,恶喹酸归到其它参数里面等;

——补充了样品检测方法;

——附录A细化了试样制备方法;

——修改了附录B的内容:删除了“育苗期”;“苗种体长”改为“苗种规格”。

本标准由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渔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水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山东省海洋资源与环境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英江、张秀珍、刘小静、宫向红、田秀慧、韩典峰、黄会、张华威、邹荣婕、

韦余芬。

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日期:2007年10月。本次修订为第一次修订。

I

DB37/T714—2018

水产苗种渔药残留检测抽样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产苗种渔药残留检测抽样的要求、抽样、抽样记录、样品封存与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在生产、销售环节中对水产苗种进行渔药残留检测时的样品的抽取和检测。

2要求

2.1原则

抽样应严格按照本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执行,确保抽样的公正性和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有效

性。

2.2抽样人员

2.2.1每个抽样组由2人或2人以上组成,抽样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具备相应的资质。

2.2.2抽样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工作证或单位介绍信、任务书和抽样通知书等证件,出示或佩戴资质

证或执法证。

2.2.3监督抽查时的人员组成,可与文件规定合并执行。

2.3抽样工具

根据样品特性,需准备以下工具:天平、样品袋、封样袋(盒)、保温箱、橡胶手套、照相及定位

设备、抽样表(单)、封条等。

3抽样

3.1组批规则

同一育苗场内,以同一品种、同期繁育、相同培育条件的水产苗种为一检验批。

3.2样本要求

样本应随机选择能代表整批产品群体水平的达到商品规格的苗种活体。

3.3抽样地点

抽样地点为水产育苗场的苗种培育池或暂养池。

3.4抽样方法

应根据苗种培育池和水域的分布情况,合理布设采样点,随机抽取样品,一个检验批次抽取一个样

品。抽样时避免损伤其它苗种,在网内沥干水分至不滴水后,装入样品袋内称重。

3.5抽样量及试样制备

1

DB37/T714—2018

抽样量应根据检测参数数量和试样量来确定。各种参数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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