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2925-2017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无人机勘测技术规范
DB34/T 2925-2017 Road traffic accident drone survey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at the scene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7年09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安徽省安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浩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易泰格智能技 术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张春燕、李超、刘大伟、徐文琛、黄凌涛、贺冉冉
 
- 出版信息:
 - 页数:1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
07.040
A75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2925—2017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无人机勘测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investigationoftrafficaccidentofunmannedaerial
vehicle
文稿版次选择
2017-09-15发布2017-10-15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4/T2925—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安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安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浩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易泰格智能技
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张春燕、李超、刘大伟、徐文琛、黄凌涛、贺冉冉。
I
DB34/T2925—2017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无人机勘测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中无人机勘测的术语和定义、勘测条件、无人机勘测系统要求及无人机
勘测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中以无人机参与辅助作业的现场勘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1797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形符号
GB/T17626.2-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17626.3-201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17626.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CH/Z3001无人机航摄安全作业基本要求
GA49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
GA50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验照相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无人机unmannedaerialvehicle
利用无线电控制设备和自备的程序控制装置操纵的由动力驱动、机上无人驾驶的航空飞行器的简
称。
3.2
任务载荷taskpayloads
无人机系统搭载的完成特定任务的设备。
4勘测条件
4.1无人机勘测工作现场环境应满足下列要求:
a)环境温度为-25℃~40℃;
b)风力不大于6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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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2925—2017
c)能见度不小于2km。
4.2无人机勘测起降场地应满足以下条件:
a)相对空旷平坦的区域;
b)周边无高压线及高层建筑;
c)无人员车辆走动。
5无人机勘测系统要求
5.1系统组成
无人机勘测系统(以下简称勘测系统)应由包括但不限定于下列部分组成:
a)无人机;
b)任务载荷;
c)控制站与地面保障分系统;
d)现场图测绘分系统。
5.2无人机
5.2.1飞行性能
5.2.1.1速度指标
最大平飞速度应大于50km/h。
5.2.1.2高度指标
相对起飞点最大飞行高度应不小于1500m。
5.2.1.3续航时间
最大续航时间应不小于30min。
5.2.1.4飞行半径
5.2.1.4.1手控操作时最大飞行半径应不小于1000m。
5.2.1.4.2使用地面站时最大飞行半径应不小于5000m。
5.2.1.5机动飞行性能
爬升率和下降率应不小于5m/s。
5.2.1.6悬停稳定性
5.2.1.6.1垂直漂移视觉定位时不大于0.1m,GPS定位时不大于0.5m。
5.2.1.6.2水平漂移视觉定位时不大于0.3m,GPS定位时不大于1.5m。
5.2.1.7飞行姿态平稳度
无人机飞行姿态平稳度的俯仰角平稳度、倾斜角平稳度及偏航角平稳度精度误差范围应为±3°。
5.2.1.8旋转角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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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2925—2017
飞行状态下最大旋转角速度应不低于150°/s。
5.2.1.9定位精确度
应不大于2m。
5.2.1.10抗风能力
无人机在有风环境能起飞及相对高度150m空域保持正常飞行,所能承受最大风力等级符合下列
要求:
a)起降飞行不小于6级;
b)悬停不小于5级。
5.2.2电磁兼容性
5.2.2.1静电放电抗扰度
应按照GB/T17626.2-2006中等级3的要求开展测试期间,无人机不应产生不可恢复的功能或性
能丧失或降低,试验后设备应能正常工作,设备内贮存的数据不应丢失。
5.2.2.2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应按照GB/T17626.3-2016中等级3的要求开展测试期间,无人机不应发生状态改变,试验后设
备应能正常工作,设备内贮存的数据不应丢失。
5.2.2.3工频磁场辐射抗扰度
应按照GB/T17626.8的要求,在试验场强为30A/m,频率为50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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