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81-2020 绿化迁移技术规范

DB4403/T 81-2020 Garden Redesign Transfer Technique Specification

广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3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403/T 81-2020
标准类型
广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0-09-21
实施日期
2020-10-01
发布单位/组织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市因征收、占用、改造城市公共绿地而对其中原有植物、设施进行迁移、回收或处理的工程,其它类型的迁移工程或应急工程可参照执行。迁移植物包含绿地内的乔木、灌木及其它类型绿化植物。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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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深圳市绿化管理处、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黎国健、李丽、黄旭光、陈开树、樊杜平、赵爽、陈娴、徐贵明、黄蕾、冯晓燕、连建宝、邱意芬、刘宁、黄东光、刘德荣、陈萃、陈菁、董金旭、温辛菊、吴泽胜。
出版信息:
页数:3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20

B61

DB4403

深圳市地方标准

DB4403/T81—2020

绿化迁移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ongreenerytransplanting

2020-09-21发布2020-10-01实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403/T81—2020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一般规定...........................................................................3

5工作准备与场地调查.................................................................3

6事前评估...........................................................................4

7乔木迁移...........................................................................5

8灌木迁移..........................................................................11

9其它类型绿化植物迁移..............................................................13

10园林植物废弃物回收利用与绿化设施处理.............................................15

11信息管理.........................................................................15

附录A(规范性附录)绿化迁移植物评估指标及其分级标准...............................17

附录B(规范性附录)待迁移绿化植物典型类型及处理方式...............................19

附录C(资料性附录)植株/设施迁移调查与评估用表....................................21

附录D(资料性附录)植株/设施迁移记录用表..........................................24

参考文献............................................................................26

I

DB4403/T81—2020

前言

本规范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范由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深圳市绿化管理处、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黎国健、李丽、黄旭光、陈开树、樊杜平、赵爽、陈娴、徐贵明、黄蕾、冯

晓燕、连建宝、邱意芬、刘宁、黄东光、刘德荣、陈萃、陈菁、董金旭、温辛菊、吴泽胜。

II

DB4403/T81—2020

绿化迁移技术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绿化迁移工程的一般规定、工作准备与场地调查、事前评估、乔灌木与其它类型绿

化植物迁移、园林植物废弃物回收利用与绿化设施处理、信息管理等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市因征收、占用、改造城市公共绿地而对其中原有植物、设施进行迁移、回收

或处理的工程,其它类型的迁移工程或应急工程可参照执行。迁移植物包含绿地内的乔木、灌木及其

它类型绿化植物。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1192-2016公园设计规范

CJJ82-201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134-2019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

SZDB/Z189-2016大树移植技术规程

SZDB/Z195-2016园林绿地病虫害防治规范

SZDB/Z225-2017城市绿地土壤改良技术规范

DB440300/T6园林绿化管养规范

DB440300/T8-1999园林绿化施工规范

DB440300/T34-2008园林绿化种植土质量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绿化迁移greenerytransplanting

对绿地中植物和设施进行全面评估后,起挖、运输、种植、养护具有重新种植价值的绿化植物,

回收具有重复利用价值的设施,并对其它植物、设施进行处理的工作。

3.2

大树移植bigtreetransplanting

将米径20cm以上的落叶和阔叶常绿乔木、株高在6m以上或地径在18cm以上的针叶常绿乔木移

栽到异地的活动。

3.3

迁出地originalsite

绿化迁移工程中,植物原来生长或者种植的绿地。

3.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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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地plantingsite

绿化迁移工程中,植物迁出后的永久或临时种植地点,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市政绿地或公

共苗圃地。

3.5

成活期养护maintenanceduringthesurvivalperiod

植株完成种植至移交期间,为保证其恢复生长势和成活而进行的养护管理。

3.6

园林植物废弃物greenerywaste

绿化迁移中产生的修剪物、脱落枝条与树叶及不迁移植株等。

3.7

绿化设施greeningfacility

绿地中的基础配套设施、服务设施、监测设施和管理设施等,如护树架、围栏、护网、垃圾桶、标

示牌、植物病虫害检测仪等。

3.8

生长势growthpotential

植物生长强弱状况,表现在新梢粗度和长度、树冠整齐度、叶片色泽、分枝繁茂程度等。

3.9

成活概率survivalprobability

单株植物经过迁移后成活下来的可能性。

3.10

迁移成活率survivalrateoftransplanting

种植一段时间后,特定规格树种的成活株数占该规格树种迁移总株数的百分比。

3.11

非正常季节种植off-seasoncultivation

在不适宜植物恢复、生长的季度开展植物的迁移工作。

3.12

古树名木historicaltreeandfamouswoodspecies

古树泛指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泛指珍贵、稀有或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以及具有重要

纪念意义的树木,也指历史和现代名人种植的树木,或具有历史事件、传说及神话故事的树木。

3.13

古树的后续资源follow-upresourceofancienttree

树龄在80年以上100年以下的木本植物。

3.14

名贵树famousandprecioustree

单株价值在3000元人民币或有特殊人文、历史意义的树木。

3.15

其它类型绿化植物othertypesofgreeneryplant

特指除乔木、灌木类植物之外的绿化植物,如大型木质藤本植物、竹类植物、草本地被植物、草坪

草、水生植物等。

3.16

大型木质藤本植物largewoodenliana

主茎木质化、长度超过2.5m且地径大于2cm的多年生藤本植物。

3.17

功能价值调整系数functionalvalueadjustmentcoefficient

体现绿化植物迁移后实现其原有功能程度的系数。

3.18

文化价值调整系数culturalvalueadjustmentcoefficient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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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现绿化植物在迁出地承载历史文化价值多少的系数。

3.19

迁移评价指数(P)transplantingevaluationindex

衡量植株迁移有效性的指数。

4一般规定

4.1绿化迁移工程的开展应秉承生态、安全、有效、经济原则。

4.2乔木迁移的主要工序应符合图1要求,大树迁移技术要点应符合SZDB/Z189-2016的相关要求。

图1乔木迁移的主要工序

4.3迁移植株经6个月养护后,普通乔木、灌木与其它类型绿化植物的成活率应符合CJJ82-2012

第6.2.5条的相关规定,古树名木和名贵树的成活率应达到100%。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迁移对象,

其迁移成活率可另行约定:

a)非正常季节种植的;

b)特殊环境下种植的;

c)特殊树种;

d)其它特殊情况的。

4.4迁移工程完成后,应收集不同树种的迁移成活率、迁移成本等信息,建立迁移工程档案,对迁移

效果进行评价,逐步建立事后跟踪与评估机制。

5工作准备与场地调查

5.1人员与技术准备

5.1.1应由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负责绿化迁移工作的指挥和协调,以保证有效性和安全性。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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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绿化迁移前,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审批和所有权转移手续,并根据迁移植株的特点和施工条

件,制定绿化迁移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5.2迁出地调查和清理

5.2.1绿地权属人或监管单位(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下同)应对迁出地进行充分调查,以确定

迁移对象。迁出地调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a)迁出地位置、编号、绿化植物类型、设施类型等迁出地基本情况;

b)树种、应用方式、规格、数量、定植时间、生长情况、发枝能力、病虫害情况、根部生长情况

(对不易掌握的应作探根处理)、功能价值、文化价值、拟迁移季节、历年养护管理情况等绿

化植物基本情况;

c)周围环境、土质情况、地上障碍物、地下管线、交通路线等立地条件;

d)满足挖掘、起吊、运输的条件情况;

e)绿化设施类型及使用情况。

5.2.2迁出地清理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应在起挖植物前完成场地清理工作,及时运输或就地处理园林植物废弃物;

b)根据迁出地实际情况制定清理规划,包含清理场地平面图、清理范围、绿化植物清除顺序、绿

化植物修剪时间等内容;

c)施工前,场地周边应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减轻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d)涉及到燃气管道的,应依据《深圳市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办法》规定,起挖植物前对燃气管道

采取保护措施,确保燃气管道安全平稳运营。

5.3种植地调查与准备

5.3.1起挖植物前,绿地权属人或监管单位应对种植地进行充分调查、评估,选择合适的地点作为

种植地。

5.3.2应对种植地立地条件(土质、地下水位、地下管线等)及交通运输条件进行调查。

5.3.3种植地立地条件要求如下:

a)种植空间、土壤、地下水位、灌溉水源、地下管线等应满足植物生长的要求;

b)乔木树冠投影及外延3m范围内无任何建(构)筑物、管网、管线等;

c)土壤无污染并符合DB440300/T34-2008的相关要求。土质不符合要求的,应进行土壤改良。

5.3.4种植地准备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应提前规划、整理种植地,并形成种植规划图;

b)施工前,应进行种植地的物探,确定地下管线、建(构)筑物的类型和安全保护距离,严禁在

安全保护范围内用机械施工。若场地有各种管线或处于建(构)筑物周边,应在相应分部分项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场地整理;与给水管网交叉施工的,应先铺设管网;

c)起挖植物前,应完成场地清理、消毒工作,提前开挖种植穴或种植沟,增施底肥、翻耕土壤。

须及时清除种植土中的建筑垃圾、有害物质和大粒径石块等。场地平整、地形标高及清理应符

合DB440300/T8-1999的相关要求;

d)补植在现有绿地中的,宜结合现有植物情况,选择合适的种植点。

6事前评估

6.1评估对象和内容

6.1.1绿化迁移前,绿地权属人或监管单位应根据迁出地调查资料对绿化植物、设施进行全面评

估,分别确定处理方式。

4

DB4403/T81—2020

6.1.2依据绿化植物的综合价值及其成活概率开展植物迁移评估。绿化植物综合价值包括其市场价

值与迁移成本的关系、文化价值、功能价值等;绿化植物成活概率受该树种成活率、植物生长势、作

业难度等因素影响。绿化迁移工程中植物的评估指标及其分级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6.1.3根据设施综合价值、重复利用潜力开展设施的迁移评估工作。

6.2绿化植物的评估

6.2.1应针对不同树种、不同规格的植株分别开展评估工作,相同树种、相同规格的植株可在同一

批次评估。

6.2.2古树名木原则上应就地保护。如确实需要迁移,应按照《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进行申报,经审批同意方可开展。未列入古树名木名录,但具有一定社会、历史、文化价值的

或者作为古树的后续资源的应参考古树名木的标准执行。

6.2.3作业有安全隐患或有检疫性病虫害的植株不应开展迁移工作。

6.2.4综合考虑绿化植物的市场单价与迁移成本比值、在迁出地承载的历史文化价值、迁移后实现

原有功能能力、树种成活率、植物生长势、作业难度等要素,对植株迁移的有效性进行评估。迁移评

价指数p与各评估指标间的关系用公式(1)表示:

p=V×m1×m2×s1×s2×n/C„„„„„„„„„„„„„„„(1)

式中:

p——迁移评价指数;

V——植物市场单价;

m1——文化价值调整系数;

m2——功能价值调整系数;

s1——树种成活率调整系数;

s2——植物生长势调整系数;

n——作业难度调整系数;

C——迁移成本。

6.2.5通过定性判断与用公式(1)赋值定量计算相结合的方式,将绿地中的植物分为四级,分别采

用以下必须迁移/就地保护、宜迁移、不宜迁移、不迁移的方式处理:

a)“必须迁移/就地保护”植株应就地保护或者全力做好迁移工作;

b)“不迁移”植株可简单砍除、起挖,并将园林废弃物运送至相应处理单位;

c)“宜迁移”植株应按照本规范要求,逐步开展起挖、运输、种植、养护工作;

d)“不宜迁移”植株建议不开展迁移工作。如切实需要,应适当提高起挖、运输、种植、养护的

措施要求,并调整该树种的绿化迁移成活率要求。

待迁移植物的典型类型及处理方式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6.2.6迁移对象确定后,应做好挂牌、涂漆等标识工作。

6.3设施的评估

6.3.1应针对不同类型的设施分别开展评估工作,相同类型的设施可在同一批次评估。

6.3.2综合价值高、可重复利用、易拆卸的设施应拆除并合理存放,以备重复使用。

7乔木迁移

7.1乔木起运

7.1.1起挖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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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1米径30cm以上、迁移成活率低或非正常季节种植的乔木应提前采取措施,如提前6个月断

根缩坨、在适宜季节提前起挖、用容器带土球假植等。

7.1.1.2断根缩坨。乔木应分阶段在四面(或四周)断根,于米径的7~8倍外(包括干径)画圆或

开沟,每次只切断周长的1/3~1/2,最好只切断较细的根。断根后,应涂抹生根剂以促发新根,填

入表土踏实后再灌水养护。

7.1.1.3起挖前应标明阳面、最佳观赏面及出土线。

7.1.1.4植株若有明显病虫害或新伤,起挖前应针对性处理。

7.1.2起挖前修剪

7.1.2.1起挖前,应对植株进行适当修剪,以保证迁移乔木的成活率和景观效果。

7.1.2.2起挖前修剪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应保持原树形,严禁过度修剪和乱修剪;

b)修剪宜在晴天或阴天进行,雨天不宜开展;

c)修剪后,对于直径大于2cm的伤口应采用草木灰或伤口愈合剂进行处理,防止水分、养分流

失,并促使伤口快速愈合;

d)应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应充分考虑架空线、变电设备、交通信号灯所处的位置,并在技术人员

监督指导下作业,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7.1.2.3不同留存冠幅乔木修剪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全冠苗植株主干、主枝不修剪,喷抗蒸腾剂,疏理次枝,不打叶,适当修剪病枝、枯枝、内膛

枝,保留自然、完整的冠型。适用于古树名木、具有特殊历史文化价值的乔木、名贵树或树

高在6m以内特殊要求乔木的修剪;

b)半冠苗主干、主枝适当修剪,骨架基本完整,小枝可进行修剪,可打叶。适用于大多数乔木,

是乔木修剪的主要方式;

c)截干苗对主干进行截干处理,确保主干长度、干型符合迁移要求。仅适用于植株较易成活、景

观效果要求低的乔木,或者主干超过6m且需市内运输的乔木,或者应急性迁移工程的乔木。

7.1.2.4不同树型乔木修剪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落叶乔木应从基部剪除枝条,不留木橛,剪口平滑、无劈裂。枝条短截时应留外芽,剪口成45°

斜面,斜面上方与剪口芽尖相平,斜面最低部分和芽基相平;

b)常绿阔叶乔木具有圆形树冠的可适量疏枝;枝叶集生树干顶部的可不修剪;

c)凡主轴明显的乔木,修剪时应保护主干;枝条茂密的落叶乔木,可对主枝的侧枝进行短截或疏

枝并保持原树形;

d)具有轮生侧枝,迁移作为行道树的,可剪除基部2~3层轮生侧枝;

e)棕榈类乔木应修剪枯死叶片,可保留部分叶柄基部包裹树干的包片。

7.1.2.5非正常季节种植修剪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常绿乔木在保持原树冠形态的基础上,适当增大修剪幅度,剪除部分侧枝,保留的侧枝应进行

短截,未完全木质化的新枝宜全部剪除;

b)落叶树木应根据不同树种的特性,在保持树型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修剪量,可剪去枝条长度的

1/3~1/2。

7.1.3起挖

7.1.3.1带土球乔木起挖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挖掘前宜先去除表土,就近迁移的大树可保留部分;

b)以树干为圆心确定土球直径(一般为米径的7~8倍),再向四周扩展20cm作为开挖范围。

乔木土球厚度H与土球直径D的关系应满足公式(2)的要求:

H=D×K=8×Ф×K„„„„„„„„„„„(2)

式中:

H——土球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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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土球直径;

K——系数。当D≤30cm时,K=1;30cm<D≤120cm时,K=0.7;120cm<D≤140cm时,K=0.65;

Ф——米径。

c)沿着开挖范围边界垂直下挖,并切断侧根。挖掘至超过土球厚度20cm深处,用锋利工具切断

主根,避免根系劈裂;

d)非正常季节进行落叶乔木迁移时,应适当加大土球规格;

e)行道树及特殊立地条件下的乔木,受树池、周边环境的影响大,起挖土球规格可根据现场情况

适当调整。

7.1.3.2裸根乔木根幅及起挖范围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裸根乔木根幅及起挖范围单位:cm

米径Ф(≤)根幅范围起挖范围(直径×高)

430~4040×30

640~5050×40

850~7060×50

1070~8080×50

7.1.3.3乔木根部有劈裂、拉伤,或切口表面不平整、有腐烂,或存在病虫害的,应重新修根,并用

防腐促根剂处理伤口。

7.1.4包装

7.1.4.1需进行远距离运输的带土球乔木,应进行土球包扎。包扎方式包括橘子式、井字(古钱)式、

五角式等;就近迁移的,可采用简易式包装。

7.1.4.2对于土球偏松散的乔木应采用草绳等就地包扎,用包装物捆扎土球,并于根颈处收紧,完成

后才能放倒或移动植株;土球紧实不易松散的乔木,可先将其放平或移至穴外再包装。

7.1.5装车

7.1.5.1应根据株高、冠幅、土球规格选择相应的运输车型,严禁采用密封车辆运输。

7.1.5.2应根据株高选择相应的装车方式。株高2.0m以下的小乔木可采用立装;高大乔木应放倒、

平放或斜放,并确保车厢前后重力平衡(一般根部或土球向前)。

7.1.5.3装车保护措施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大规格乔木应用软木支架将树冠架稳,避免树冠、树干与车辆、地面摩擦损伤。如树梢过长,

可用绳子将树梢围拢;

b)小规格乔木可按数量打捆卷包,错行重叠摆放,用湿润的苔藓或锯末填充根部空隙,再用苫布

将树根盖严捆好,根部洒水保湿;

c)带土球乔木应按规格堆放层数,土球间排列紧密,并在下方和两侧垫软质材料;

d)裸根乔木应在车内底板上铺垫草袋、蒲包等;

e)全冠苗雨季运输时,应整株覆盖遮阳网,并用苫布覆盖土球。

7.1.5.4装车安全防护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应采用软质吊带多点捆吊,并在吊带接触处垫好软垫,避免损伤树干;

b)采用机械吊装的,应符合安全要求。远离电线、高压线,严禁机械下站人。吊装、卸车应由特

种专业人员操作。

7.1.6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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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1起运前,应提前规划好运输的线路和时间,避免台风、暴雨、霜冻及高温等恶劣天气运输,

并通知接收人员做好验收、卸车准备。

7.1.6.2应提前对植株采取保湿、防损、防晒、防风及防冻等措施。

7.1.6.3高温季节运输,应对植株叶面喷洒抗蒸腾抑制剂,减少水分蒸发;途中保持空气流通,防止

温度过高烧苗。雨季运输途中,应及时检查覆盖物情况,防止雨水冲散土球。

7.1.6.4路况不好时,应谨慎驾驶,防止土球松散或植株损伤。

7.1.7卸苗

7.1.7.1应根据种植地现场情况,选择最佳卸货地点,避免二次搬运。

7.1.7.2人工卸苗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扔;

b)较大土球的植株应提前准备好结实的长木板,将植株从木板上顺势滑下。不可滚动,以免弄散

土球。

7.1.7.3机械卸苗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用专用软质吊带多点捆吊,在吊带接触处垫好软垫;

b)应将植株直接吊到种植点附近,并小心轻放,防止磕碰损伤。

7.2乔木种植

7.2.1定点放线

7.2.1.1应标明种植穴中心点位置、边线,并做好定点标志,包括树种名称(或代号)、规格。

7.2.1.2乔木栽植位置与地下管线外缘及其它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GB51192-2016的相关要求。

7.2.2挖种植穴和土壤改良

7.2.2.1种植穴挖出的表土及心土应分别堆放。

7.2.2.2种植穴直径应大于土球直径或裸根苗根系展幅的40cm~60cm,深度宜为直径的3/4~4/5。

不同规格乔木种植穴的规格应符合表2的规定。当非正常季节施工及土壤密实度≥90%时,其种植穴

直径应扩大20%,并加深10%。

表2乔木类种植穴规格单位:cm

米径种植穴深度种植穴直径

8~1250~6080~90

12~2080~90100~110

20~3090~110120~130

30以上120以上180以上

7.2.2.3回填土与有机肥应拌匀、堆放在树穴四周。有机肥应充分腐熟,禁止直接接触乔木根系。

7.2.2.4种植穴土质极差,如为石灰土、粘性土,或含有石砾、有机污染物等时,应适当扩大种植穴

规格,并换回填土或进行土壤改良。

7.2.2.5种植穴底部遇有不透水层及重黏土层时,应采取垫沙、埋透气管等排水措施。土壤含水量不

足的土层或干燥地区,栽植前种植穴应浸水以补充土壤含水量。

7.2.2.6种植穴空穴过夜的,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7.2.3配苗、散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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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1大批量乔木运输到种植地时,应进行合理配苗。补植在现有绿地中的,宜选用与原有植物种

类(品种)相同,形态、规格相近的植株。

7.2.3.2应按照现场情况进行散苗,将乔木按标记放至穴内或穴边。行道树应与道路平行散苗,并确

保相邻植株的规格、分枝点高度相近;在面积较大的绿地散苗时,应由里到外开展,并优先种植需要

机械吊运的乔木。

7.2.3.3机械散苗应规范作业,由专人指挥,严禁钩机直接吊运,以防损伤土球、树枝、树干和树

皮。

7.2.3.4检查、确定乔木品种及栽植位置准确无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7.2.4种植前修剪

7.2.4.1种植前应去除待种植植株的老根、烂根。

7.2.4.2全冠苗可适当修剪枝叶,并摘除部分新叶。

7.2.4.3非正常季节种植时,应剪除未完全木质化的全部新枝,摘取部分可摘出的叶片,但不得伤害

幼芽。

7.2.5种植

7.2.5.1栽植前须对种植穴进行验收,保证种植穴内无积水、透水情况良好。

7.2.5.2栽植后,乔木向阳面应与原迁出地朝向一致。除特殊景观树外,乔木栽植应保持直立,不得

倾斜。行道树或行列栽植的乔木应在一条线上,相邻植株规格搭配合理。孤植乔木和观赏树种栽植

时,应将冠形好的一面朝向主要观赏面。

7.2.5.3带土球乔木入穴前应踏实穴底松土,放稳土球,拆除并取出不易腐烂的包装物;土球易松散

的应边栽植边拆包装物。分层回填种植土,每30cm回填一层,踏实、填满为止,栽植不可过深或过

浅。严禁栽植时站在土球上。

7.2.5.4栽植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垃圾,如草绳、土球包装物、修剪的枝叶等。

7.2.5.5浇定根水前须架设护树架。支撑物的强度应能够保证支撑有效。支撑物、牵拉物与地面接触

点的连接应牢固,支撑点(着力点)在同一高度、角度一致。同一规格的乔木应选择相同规格的支撑

材料。

7.2.5.6定根水浇灌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乔木栽植后应当天开围堰、浇定根水;

b)围堰形式应统一,内径不小于种植穴直径,围筑高度10cm~20cm。围堰应踏实,防止灌溉冲

毁;围堰内可覆盖卵石、树皮等,保证整体美观;

c)灌溉用水量不宜过大,水流应缓;

d)灌溉后应扶正、调整护树架;

e)栽植后应在三日内浇灌第2次水、一周内浇灌第3次水,要求浇足、浇透。

7.2.5.7种植后应及时挂牌,标明基本信息。

7.3乔木成活期养护

7.3.1基本要求

7.3.1.1为保证迁移有效性,应加强迁移乔木的成活期养护。

7.3.1.2迁移至已有绿地的,应与绿地中已有植物区别养护,观测其生长状况并做好管养记录。

7.3.1.3随时检查乔木生长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补救,并做好成活记录和成活率统计。

7.3.2灌溉、排水

9

DB4403/T81—2020

7.3.2.1种植后,应根据土壤含水量及时灌溉。灌溉量应参照DB440300/T6的相关要求执行。水质

应不低于GB3838-2002Ⅴ类水的相关要求。根部灌溉应结合开展叶面水喷洒,保证树体上下水分充

足。

7.3.2.2养护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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