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1057-2014 限制数量危险品组合包装及包装件试验规范

MH/T 1057-2014 Limiting Quantity Dangerous Goods Packaging and Packaging Unit Test Specification

行业标准-民航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MH/T 1057-2014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民航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4-02-08
实施日期
2014-05-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国民用航空局
归口单位
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
李玉红、陈洁 等
出版信息:
页数:1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220.50

V52

MH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MH/T1057—2014

限制数量危险品组合包装

及包装件试验规范

Testsforcombinationpackagingandpackagesofdangerousgoods

inlimitedquantities

2014-02-08发布2014-05-01实施

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

MH/T1057—20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批准立项。

本标准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玉红、陈洁、赵晓晨、闫世昌、赵宁宁。

I

MH/T1057—2014

限制数量危险品组合包装及包装件试验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拟盛装限制数量危险品的组合包装的一般技术要求、包装性能试验、包装标记、包装

件使用鉴定及试验报告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限制数量危险品组合包装的性能试验和限制数量危险品包装件的使用鉴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ICAODoc9284AN/905《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2013-2014版)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限制数量危险品dangerousgoodsinlimitedquantities

能够合理控制每个包装件重量和内装危险品的净含量,以降低航空运输过程中的危险性,并按《危

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危险品列表中的Y包装说明进行包装作业的危险品。

3.2

限制数量危险品包装件packagesofdangerousgoodsinlimitedquantities

采用组合包装的方式将限制数量危险品进行包装作业后的完整包装件。

3.3

性能试验performancetest

模拟不同运输环境对拟盛装限制数量危险品的组合包装进行型式试验。

3.4

使用鉴定useappraisal

对使用组合包装盛装限制数量危险品后的完整包装件进行鉴定。

4一般技术要求

4.1允许客机运输并符合ICAODoc9284AN/905(以下简称ICAOTI)3;4.1规定的类别、项别和包

MH装等级标准的危险品,才可按限制数量危险品的规定进行运输。

1

MH/T1057—2014

4.2拟盛装限制数量危险品的包装应采用组合包装。该包装应结构合理、防护性能好、符合ICAOTI对

危险品包装的一般规定,其设计模式、工艺、材质应适应空运危险品特性,适合机载,便于安全装卸和

运输,能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的风险。

4.3拟盛装限制数量危险品的组合包装应质地良好,其主体构造和封闭装置应能保证在正常的运输条

件下,不会发生由于振动、温度、湿度或压力的变化而引起的任何渗漏。封闭装置的设计应保证不会出

现封装失误或不严密的情况,且便于检查确认其密封性。封闭装置的设计还应保证在运输过程中始终紧

固不泄漏。

4.4组合包装与危险品直接接触的部分(包括封闭装置)不应同所装物质发生化学或其他反应,包装

的材料不应含有与内装物易于产生危险的成分,以致产生有害的反应或明显削弱包装的性能。内装物为

液体的中层包装材料和吸附材料也不应与液体发生危险反应。

4.5向内包装中灌装液体时,应保留足够的剩余空间,以防止在运输中受温度影响液体膨胀而引起泄

漏或出现容器永久性变形。在55℃时,液体不应完全充满容器。

4.6拟盛装液体的包装(包括内包装)应能承受95kPa以上的压力差而不泄漏。如果将内包装放在

辅助包装内,辅助包装应符合上述压力要求,内包装可不受上述压力限制。

4.7内包装在外包装中应进行适当包装、固定或衬垫,确保在正常运输条件下不至于发生内包装破裂、

刺破或使内装物泄漏。

4.8外包装的质地和厚度应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产生摩擦时不会发热,以避免引起内装物化学稳定性的

改变。

4.9除非ICAOTI另有规定,不应使用为降低包装内部压力而需要排气的组合包装。

4.10在航空运输所遇到的温度条件下,如果某种固体会由于温度变化而变成液体,那么这种固体使用

的包装也应能盛装处于液态的该物质。

5包装性能试验

5.1试验要求

5.1.1拟盛装限制数量危险品的组合包装,包括其内包装,应进行本章规定的性能试验。

5.1.2因安全原因需要对包装进行的内层处理或涂层,应在进行试验后仍能保持其保护性能。

5.1.3被测样品的性能试验合格要求见表1。

表1组合包装性能试验合格要求

性能试验项目性能试验合格要求

外包装不应出现可能影响运输安全的任何损坏。内包装应始终完全置于外包装内,不应有

跌落试验

内装物从内包装中漏出。

外包装不应出现任何会影响运输安全的损坏,不应出现会降低其强度或影响包装件堆码稳

堆码试验a

定性的变形。内包装应无破裂,无任何内装物的漏出,包装性能无明显降低。

压差试验内包装应无渗漏。

a在进行堆码试验评估之前,应将塑料包装冷却至环境温度。

5.2试验样品的准备

5.2.1内装物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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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1试验样品所盛装的液体应不少于其最大容量的98%,所装入的固体应不少于其最大容积的

95%。

5.2.1.2试验样品的内装物可使用替代物进行试验。固体替代物应具有与实际运输的危险品相同的物

理特性(如质量、颗粒大小等),液体替代物应具有与实际运输的物质相似的相对密度和黏度,也可按

表2所要求的条件,用水作为液体替代物的进行跌落试验。

5.2.2样品预处理

5.2.2.1纤维板包装应在控制温度和相对湿度的环境下至少放置24h。

可选择以下三种环境条件:

——温度23℃±2℃和相对湿度50%RH±2%RH为最佳环境条件;

——温度20℃±2℃和相对湿度65%RH±2%RH;

——温度27℃±2℃和相对湿度65%RH±2%RH。

5.2.2.2首次使用塑料包装及有涂层的包装,在试验前应直接装入拟盛装的危险品进行6个月以上的

相容性试验。

5.2.3跌落试验样品的特殊准备

5.2.3.1以下包装进行跌落试验时,应将试验样品及其内装物的温度降至−18℃或更低:

a)塑料圆桶;

b)塑料方桶;

c)泡沫聚乙烯箱以外的塑料箱;

d)内包装为塑料(塑料袋除外)且拟装固体或物品的组合包装。

5.2.3.2试验的液体内装物应保持液态,必要时可添加防冻剂。

5.2.4样品数量

跌落试验需要6个样品,堆码试验需要3个样品,压差试验需要3个样品。在不影响试验结果时,一

个试验样品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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