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03/T 0006-2021 供热服务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DB1503/T 0006-2021 Heating service unit technical guide for epi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COVID-19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503/T 0006-2021
标准类型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12-30
实施日期
2022-01-30
发布单位/组织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供热服务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基本要求、分级防控要求、健康监测、环境防控、人员防护、生产运营防控和疫情处置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供热服务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其他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控可参照执行。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乌海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陈生 任智 闫军报 张祯 黄喜平 卢利亚 武璐 赵红玉 问蕊芳 王海明 高建利 高敏 奇尧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200

CCSA90

DB1503

乌海市地方标准

DB1503/T0006—2021

供热服务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技术指南

TechnicalguidelinesforCOVID-19preventionandcontrolinheating

serviceenterprises

2021-12-30发布2022-01-30实施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503/T0006-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乌海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乌海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乌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乌达区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正河山标准化咨询事务所(有限合伙)、乌海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生、任智、闫军报、黄喜平、张祯、卢利亚、武璐、赵红玉、问蕊芳、王海

明、高建利、高敏、奇尧、李冬梅、王雪雯、张小霞、张新凯。

I

DB1503/T0006-2021

供热服务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供热服务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基本要求、分级防控要求、健康监测、环

境防控、人员防护、生产运营防控和疫情处置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供热服务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其他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控可参照执

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19193疫源地消毒总则

WS/T396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WS/T648空气消毒机通用卫生要求

WS696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卫生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基本要求

4.1组织管理

4.1.1应建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制定和落实疫情防控相

关制度、应急预案等,责任落实到人。

4.1.2应组织和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监测报告、防控、应急响应和处置等工作,并协调物资、

人员及紧急事件处置。

4.1.3应建立与辖区街道(乡镇)、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报送和工作对接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

位疫情防控情况收集及报送工作,并定期与辖区街道(乡镇)、卫生健康等部门进行工作对接。

4.2防控人员

4.2.1应配备满足实际疫情需要、数量充足的疫情防控工作人员。

4.2.2工作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无流行病学史(无疫源地旅行或居住史,未与疫源地人员或确诊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或

虽有接触,但按照要求采取了严格的个人防护、自我隔离等措施;

b)身体健康,未有已发生的新型冠状肺炎临床表现,能够满足高强度工作需要;

c)掌握国家最新相关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基本防护知识。

4.2.3防控工作人员应通过基本防控知识培训后上岗,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病原体生物特性、流行病学知识、临床表现、防控措施等;

b)清洁消毒方法;

c)体温测量装置使用方法;

d)来访人员信息保密要求;

e)防控应急方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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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制定发布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4.3物资管理

4.3.1应保障疫情防控所必须的物资,储备符合标准、数量充足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和防护用品等物

资,并建立使用登记制度。

4.3.2公共场所应储备洗手液(肥皂)、消毒剂(含手消毒剂)、口罩、手套、体温计(枪)等防疫

物资。

4.3.3公共场所应保证洗手设施工作正常,并配备洗手液(肥皂)。

4.3.4公共场所应设置专用的废弃口罩垃圾桶。

4.4场所保障

4.4.1应设置临时观察点。有条件的公共场所,应在相对独立、人流较少的区域设置专用的隔离观察

区,人员出现健康异常时,应及时转移到该区进行暂时隔离观察,并按照相关规定和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4.4.2临时观察点、专用的隔离观察区应加强通风,定期消毒。

4.5宣传教育

4.5.1应通过宣传板、微信公众号、电子大屏等开展防疫宣传,强化防护意识。

4.5.2应向工作人员和到访热用户宣传在机构内公共活动空间正确佩戴口罩,引导其掌握新型冠状病

毒肺炎疫情防控的个人防护、卫生健康习惯、七步洗手法、传染病法律法规及疫情应急处置要求。

4.5.3应开展疫情防控正面宣传教育,防止各类谣言在机构内部传播,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4.5.4加强服务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应急服务提供方式、服务路径、办事指南、服务咨询渠道

等最新服务动态,引导网上服务,减少现场服务频次。

4.5.5应公开当地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

5分级防控要求

5.1低风险地区的供热经营企业可以正常营业,营业时应执行通风、清洁、消毒、查验健康码、人员

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

5.2中风险地区的供热经营企业营业时应限制营业厅业务窗口开放数量、服务场所内人员数量,缩短

营业时间,执行通风、清洁、消毒、查验健康码、人员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

5.3高风险地区的供热经营企业应执行当地政府部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采取的其他防控措施。

6健康监测

6.1应开展人员的健康排查,掌握人员流动情况,分区分类进行健康管理。

6.2在员工进出口通道设体温监测点每天上下班时应进行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实行进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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