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8431-2001 蒸汽和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

GB/T 18431-2001 Steam and hot water type lithium bromide absorption water chiller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18431-2014 | 页数:1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8431-2001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1-08-30
实施日期
2002-04-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归口单位
全国冷冻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江苏双良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起草人:
刘晓立、蔡小荣、戴永庆
出版信息:
页数:17页 | 字数:30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GB/T18431-2001

前.二1

本标准参考采用JISB8622-1994《吸收式制冷机》。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都是标准的附录,附录G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冷冻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江苏双良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晓立、蔡小荣、戴永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蒸汽和热水型澳化铿吸收式冷水机组GB/T18431-2001

Steamandhotwatertypelithiumbromideabsorptionwaterchiller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蒸汽和热水型嗅化铿吸收式冷水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定义、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

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空调或工艺用蒸汽和热水型单、双效澳化铿吸收式冷水机组。蒸汽和热水型澳化锉吸

收式热泵亦应参照使用。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51-1999管壳式换热器

GB9969.1-1998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13306-1991标牌

GB/T14436-1993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

GB18361-2001嗅化锉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安全要求

JB/T4330-1999制冷和空调设备噪声的测定

JB/T7249-1994制冷设备术语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其他定义应符合JB/T7249的规定。

3.1嗅化铿吸收式冷水机组lithiumbromideabsorptionwaterchiller

以水为制冷剂,澳化铿溶液为吸收剂,在发生器或高压发生器通以加热源,构成吸收式制冷循环,制

取冷水的设备。

3.2澳化锉吸收式热泵lithiumbromideabsorptionheatpump

以水为制冷剂,澳化铿溶液为吸收剂,在发生器或高压发生器通以加热源,由蒸发器吸收热源水中

的热量,转移到吸收器和冷凝器热水中的设备。

3.3加热源耗量consumptionofheatsource

机组所消耗的加热源的流量,单位:kg/ho

3.4加热源耗热量heatconsumptionofheatsource

加热源耗量换算成的热量值,一单位:kw,

3.5性能系数C(OP)coefficientofperformance(COP)

制冷量除以加热源耗热量与消耗电功率之和所得的比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2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一08-30批准2002-04一01实施

GB/T18431-2001

4型式与基本参数

4.1型式

4.1.1机组按加热源分为:

—蒸汽型;

—热水型。

4.1.2机组按制冷循环分为:

—单效型;

—双效型。

4.2型号

机组的型号表示方法见附录G提(示的附录)。

4.3基本参数

4.3.1机组名义工况和性能参数应按表1的规定。

表1名义工况和性能参数

名│义工况性能参数│

型│式│加热源冷水出口│冷水进、出││冷却水进│冷却水出│单位制冷量│

温│度,C│口温├────┬───────┤度差,亡│口温度,C│口温度,C│加热源耗量│

蒸│汽饱(│热│水,Ckg/(h.kW)│

和│),MPa│

蒸│汽│0.1│7│5│30(32)││35(40)│2.35│

单│效型

蒸│汽│0.25│13││3│5(38)│1.40││

0│.4││7│

1│0││││││1.31││

双│效型0│.6││7│

1│0││││││1.28││

0│.8││7│

热│水型│[t│hl进(口)/

th│2(出口)〕││

注│

1│蒸汽压力系指发生器或高压发生器蒸汽进口管箱处压力。

2│热水进出口温度由制造厂和用户协商确定。

3│表中括号内的参数值为应用名义工况值。

4.3.2名义工况的其他规定

4.3-2.1冷水、冷却水侧污垢系数为0.086m2·C/kW,

4.3-2.2电源为三相交流,额定电压为380V,额定频率为50Hz.

5技术要求

5.1一般要求

5.1.1机组应符合GB18361和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或(用户和制

造厂的协议)制造。

GBIT18431-2001

5.1.2机组中发生器或高压发生器承受热源压力部分当其压力大于等于0.1MPa,内直径非(圆形截

面指其最大尺寸)大于等于0.15m,且容积大于等于0.025m3,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时,应

按GB151进行设计、制造、检验与验收,并接受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监察。

5.1.3机组安全保护元器件、绝缘电阻、耐电压试验、电磁兼容性等安全要求应符合GB18361的规

定。

5.1.4机组主要配套件

机组主要配套件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5门.5澳化铿溶液的技术要求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5.2机组成套设备组成

机组成套设备的组成按表2的规定。

表2成套设备组成

组│成设备│型式│

蒸│汽型││热水型│

单│效│双效││单效│双效│

燕│发器│0│O│O│〕〔│

吸│收器│O│O│O│O│

发│生器│O││O││

高│压发生器││O││0│

低│压发生器││0││O│

热│交换器│O││0││

高│温热交换器││O││0│

低│温热交换器││0││0│

溶│液泵│△│△│△│△│

冷│剂泵│△│△│△│△│

抽│气装置│O│O│O│O│

安│全装置│O│O│0│0│

操│作盘│O│0│O│O│

能│量调节装置│O│0│O│0│

铭│牌│O│O│0│O│

澳│化锉溶液│△│△│△│△│

凝│水换热器│0│〔〕│││

注│:0表示应有项目,△表示根据需要配备。│

5.3性能要求

5.3.,气密性、强度要求

5.3.1.1按6.2.1.1方法试验时,机组整机漏率应不大于2X10-sPa·m3/so

5.31.2按6.2.1.2方法试验时,机组水侧应无异常变形或泄漏。

5.3.1.3按6.2.1.2方法试验时,机组加热源侧应无异常变形或泄漏。

5.3.2制冷量

按6.2.2方法试验时,机组实测名义工况制冷量应不小于名义制冷量的95%a

Gs/T18431一2001

5.3.3加热源耗量

按6.2.3方法试验时,机组实测名义工况下单位制冷量加热源耗量应不大于4.3.1规定的105%.

5.3.4性能系数

按6.2.2方法实测制冷量除以按6.2.3方法实测加热源耗热量与按6.2.9实测消耗电功率之和所

得的比值应不小于名义值的950o0

5.3.5机组使用范围

机组在表3规定的范围内应能正常工作,并参照间隔值进行全性能测试。

表3使用范围

参│数名义工况││使用范围│间隔值│

冷│水出口温度,℃│7│5-10│1│

1│0│8-│13││

1│3│13^│18││

冷│却水进口温度,心│30(32)│24^34│1│

冷│却水流量,%│100│60-120│10│

蒸│汽压力,MPa│0.1│0.08-0.12│0.01│

0│.25│0.20│^-0.30│0.025│

0│.4│0.35│-0.45│0.025│

0│.6│0.50│-0.65│0.05│

0│.8│0.65│^-0.85│0.05│

热│水进口温度,C‘││th:+7│2│

5.3.6部分负荷性能

5.3.6.1机组能量调节装置应灵敏、可靠。

5.3-6.2部分负荷工况规定:

a)冷水出口温度:名义值;

b)冷水流量:名义工况时满负荷流量;

c)冷却水流量:名义工况时满负荷流量;

d)冷水、冷却水侧污垢系数为0.086m2·C/kW;

e)冷却水进口温度:从100%负荷时的32C减少到。%时的32'C,中间温度随负荷减小呈线性变

化;

f)部分负荷性能数据制(冷量/加热源耗量)应分别以名义工况时满负荷性能数据的百分数来表

不。

5.3.7压力损失

按6.2.4方法试验时,机组冷水、冷却水的压力损失不应大于名义值的110000

5.3.8噪声

机组的噪声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5.3.9消耗电功率

按6.2.9方法试验时,机组实测消耗电功率应不大于名义值的105写。

5.3.10机组内外表面应清洁,涂漆表面应光滑。机组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规定。

5.3.11在用户遵守机组的运输、保管、安装、使用和维护的条件下,从制造厂发货之日起18个月内或

开机调试运行后12个月内(以两者中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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