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1374-2017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规范

DB41/T 1374-2017

河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1/T 1374-2017
标准类型
河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7-04-24
实施日期
2017-07-24
发布单位/组织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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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30

A10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1374—2017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规范

2017-04-24发布2017-07-24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41/T1374—201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河南省荣军医院、河南省标准化研究院、河南中

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老年医院、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新乡市元海颐康颐和源养老公寓。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朝功、赵敏、梁绯、袁灿宇、白建林、郭敬东、邢松丽。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李本谦、朗清义、徐玉玲、魏联杰、典迎彬、田伟萍、汪桂琴、朱玲霞、王彦、

陈相新、刘小软、龚红红、唐其民、张乃丹。

I

DB41/T1374—2017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养结合机构的术语和定义、机构类型、养老机构设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设养老机构、

医养联合体的服务要求、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区域内医养结合机构服务的要求与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353-2012养老机构基本规范

SB/T10944-2012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WS/T431护理分级

《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2]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2013]第49号

《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办公厅[2014]

《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办公厅[2014]

《河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豫政[1997]44号

《河南省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规范(试行)》河南省民政厅豫民[2013]

《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

[2015]84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医养结合机构

具有专业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机构。

4机构类型

4.1养老机构设医疗机构:包括自建和引入外部医疗机构两种方式。

4.2医疗机构设养老机构:包括通过创办和增设两种方式设立的养老机构。

4.3医养联合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与周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共建的医疗养老联合体。

1

DB41/T1374—2017

5养老机构设医疗机构

5.1基本要求

5.1.1床位数量为200张以下的养老机构可申请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床位数量达到200张(含)以

上的可申请设立护理院,有条件的可申请设立康复医院。

5.1.2内设医疗机构应经相关卫生计生部门审查批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备案。

5.1.3内设医疗机构登记或备案后,符合医疗保险定点条件的,可到相应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

请医保定点资格。

5.1.4医护人员应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并符合相关国家规定和行业规范对执业资质和

条件的要求。

5.1.5设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应被纳入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管理,在继续教育、技术准入和推荐评先评

优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

5.2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

5.2.1科室设置

应符合《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或《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中对科室

设置的要求。

5.2.2人员配备

应符合《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或《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中对人员配

备的要求。

5.2.3设施设备及药品

5.2.3.1应符合《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和《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中对

设施设备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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