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06/T 24-2020 非食用畜禽产品消毒技术规范

DB4106/T 24-2020 Non-edible animal products disinfec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河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106/T 24-2020
标准类型
河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0-10-19
实施日期
2020-11-19
发布单位/组织
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30

CCSB41

DB4106

鹤壁市地方标准

DB4106/T24—2020

非食用畜禽产品消毒技术规范

2020-10-19发布2020-11-19实施

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106/T24—202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文件由鹤壁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鹤壁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淇滨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淇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浚县城关镇畜牧兽医站、鹤壁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郭瑞英、何丽丽、滑朝红、冯建英、陈爱青、卢明维、李文山。

本文件于2020年10月19日首次发布。

I

DB4106/T24—2020

非食用畜禽产品消毒技术规范

1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非食用畜禽产品消毒的操作程序、记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非食用畜禽产品的消毒管理。

2规范性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6569—1996畜禽产品消毒规范

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SN/T1529—2005卫生处理安全操作规程

卫法监发〔2002〕282号消毒技术规范

农医发〔2017〕25号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3操作程序

3.1准备

3.1.1人员准备

从事非食用畜禽产品防疫消毒处理的人员,应进行相关技术标准、现场操作以及专业知识培训,且

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根据工作量确定现场消毒人员,不少于2人。

3.1.2制定工作方案

包括消毒对象、消毒方式、消毒药物选择、消毒地点、消毒时间、实施人员、消毒器械、防护装备

等。

3.1.2.1更衣室、卫生间和淋浴间清洁消毒设施要求

3.1.2.1.1应设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并与车间相接的更衣室、卫生间、淋浴间,其设施和布局不应对产

品造成潜在污染风险。

3.1.2.1.2不同清洁程度要求的区域应设有单独的更衣室,个人衣物与工作服应分开存放。

3.1.2.1.3淋浴间、卫生间的结构、设施与内部材质应易于保持清洁消毒。卫生间内应设置排气通风

和防蝇防虫设施,保持清洁卫生。卫生间不得与屠宰加工、包装或贮存等区域直接连通。卫生间的门应

能自动关闭,门、窗不应直接开向车间。

3.1.2.2厂区、车间清洗消毒设施要求

1

DB4106/T24—2020

3.1.2.2.1厂区运输畜禽车辆出入口处应设置与门同宽,长4m、深0.3m以上的消毒池;生产车间入

口及车间内必要处,应设置换鞋(穿戴鞋套)设施或工作鞋靴消毒设施,其规格尺寸应能满足消毒需要。

3.1.2.2.2隔离间、无害化处理车间的门口应设车轮、鞋靴消毒设施。

3.1.3器械及用具

根据消毒处理方案,选择适当消毒器械,并应确保正常使用状态。

3.1.3.1配药工具

配药桶、药勺、漏斗、过滤网、搅棒、刻度量杯(筒)、磅秤、天平等。

3.1.3.2熏蒸、消毒器械

机动、手动喷雾器,通道式喷雾设施等。熏蒸用气体发生装置(蒸发容器、支架、加热源)、帐幕、

温/湿度仪、检测仪、投药管等。

3.1.3.3防护设备

3.1.3.3.1喷洒消毒时,长袖工作服、防护帽、橡胶手套、胶鞋、口罩、防护眼镜等,应戴防毒面罩。

3.1.3.3.2熏蒸消毒时,长袖工作服、手套等,并佩戴带有滤毒罐的防毒面具。滤毒罐使用前,应检

查密闭性、有效性和是否适合防护熏蒸气体的要求。在缺氧、高浓度毒气环境中应使用隔绝式呼吸器。

3.1.3.4检测、抽样用具

采样规格板、无菌棉拭子、试管、采样液、中和剂、酒精灯、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菌片、化学指

示卡等。

3.1.3.5其他物品

急救药械、封识、警示标识、毛巾、刷子、洗涤剂、记录表等。

3.1.4消毒药品选择、配制和使用

3.1.4.1选择使用消毒药品,药品应有批准文号并在有效期内。

3.1.4.2根据消毒对象和选择药品的配制要求,计算药品用量。

3.1.4.3配制药品应在通风、光线充足(但应避免阳光直射)的地方进行。

3.1.4.4严格按照药品使用说明和安全操作规则操作,使用易燃易爆药品应严格掌握施药浓度和使用

条件,防止燃烧、爆炸。

3.1.4.5药品配制时,应做好个人防护。气体消毒剂防止有毒气体泄漏,液体消毒剂防止过敏和对皮

肤粘膜的伤害。

3.1.4.6含氯消毒剂、过氧化物类消毒剂、醛类消毒剂和季铵盐类等性质不稳定的消毒药品,宜现用

现配。

3.1.4.7常用消毒药品名称、适用对象和范围、使用方法、使用浓度、作用时间见附录A。

3.1.4.8常用消毒药品的配制计算方法,消毒剂的浓度配制按式(1)计算,投药量按式(2)计算:

(1)

C1V1C2V2..............................................................

式中:

C1----原液浓度,%;

2

DB4106/T24—2020

C2----拟稀释溶液浓度,%;

V1----原液容量,单位为毫升(ml);

V2----稀释液容量,单位为毫升(ml)。

dv

m.................................................................(2)

1000

式中:

m——投药量,单位为千克(kg);

d——投药浓度,单位为克每立方米(g/m3);

v——熏蒸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3)。

3.2步骤与方法

3.2.1运载工具的消毒

3.2.1.1运载工具外表面

喷洒消毒:用配制好的消毒药品对运载工具表面进行喷洒,顺序由上风向至下风向、由上到下、从

左至右,均匀喷洒不留空白,表面喷至湿润为宜。具体用药物的使用浓度、作用时间见附录A。

3.2.1.2运载工具内部

3.2.1.2.1喷洒消毒:彻底清扫运载工具内的垫料、废弃物,装入防漏垃圾袋内密封,按照本文件

3.2.1.1消毒方式进行消毒处理。

3.2.1.2.2熏蒸消毒法:先对运载工具进行密封,可用环氧乙烷温度大于15℃,用药量为0.7kg/m3,

作用时间为60min;福尔马林80mL/m3~300mL/m3、作用20min~30min;硫酰氟10g/m3~18g/m3,

作用0.5h等熏蒸方式进行消毒处理,具体操作按照相应的操作规程进行。

3.2.1.2.3其他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可选用紫外线照射、臭氧等方式进行消毒。

3.2.2非食用畜禽产品表面消毒

3.2.2.1有外包装的非食用畜禽产品消毒

3.2.2.1.1喷洒消毒:用配制好的消毒药品逐包(件)、逐面均匀喷洒,不留空白,表面喷至湿润为

宜,用药量在500ml/m2。

3.2.2.1.2熏蒸消毒:可用环氧乙烷温度大于15℃,用药量为0.7kg/m3,作用时间2h;福尔马林80

mL/m3~300mL/m3、作用20min~30min;硫酰氟10g/m3~18g/m3,作用0.5h以上等熏蒸方式进行消毒

处理,具体操作按照GB/T16569—1996的规定和其他相应熏蒸消毒操作规程进行。

3.2.2.2无外包装的动物皮张消毒

3.2.2.2.1喷洒消毒:用配制好的消毒药品对原皮逐张、正反表面自上而下、自左向右进行喷洒,速

度均匀,不留空白。用药量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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