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T 1637-2021 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导则

DB52/T 1637-2021 Water resources information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guidelines

贵州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3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2/T 1637-2021
标准类型
贵州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12-08
实施日期
2022-01-01
发布单位/组织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贵州省水利厅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3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7.140

CCSP55

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52/T1637—2021

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导则

Managementguidelinesforconstructionofwaterresources

informatization

2021-12-08发布2022-01-01实施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2/T1637—2021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总则..............................................................................2

5建设项目分类.......................................................................2

6建设内容...........................................................................3

7网络信息安全......................................................................11

8组织控制管理......................................................................13

9监督与验收........................................................................13

附录A(资料性)水利信息化技术参考框架..............................................15

附录B(资料性)水利信息化业务应用及主要功能........................................17

附录C(资料性)业务应用支撑........................................................26

I

DB52/T1637—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贵州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贵州省水利厅、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贵州省水文水资源局(贵州省

水利信息中心)、贵州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省水利水

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金水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遵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任廷鸿、姜瑛、刘元勋、易灵、张波、傅志浩、杨楚骅、饶凡威、罗穗红、

廖祥君、王存慧、戴琳璐、蒋毛席、廖小龙、赵玉忠、侯贵兵、曾庆祥、丁秀平、吕彬、陈冰清、

刘博文、林韦思、王永涛、黄维、黄洁、张永瑞、郝龙刚、陈其祥、刘宗义、周爽、王延华、曾颂归、

罗天文、徐锐、王茂洋、伍从静、杨胜飞、蒋文超、倪灿邦、肖时顺、何谨铖、陈卫平、唐桦崯。

II

DB52/T1637—2021

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导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的总则、建设项目分类、建设内容、网络信息安全、组织控制管

理和监督与验收等。

本文件适用于水利行业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信息化建设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7798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格式

GB/T2223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2224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GB/T28181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5032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SL34水文站网规划技术导则

SL25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SL268大坝安全自动监测系统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SL385水文数据GIS分类编码标准

SL439水利系统通信工程验收规程

SL515水利视频监视系统技术规范

SL574水利统计主要指标分类及编码

SL588水利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

SL604水利数据中心管理规程

SL612水利水电工程自动化设计规范

SL620水利统计基础数据采集技术规范

SL/T213水利对象分类与编码总则

SL/T292水利系统通信业务技术导则

SL/T617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规程

SL/T618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

SL/T619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SL/T701水利信息分类与编码总则

SL/T783水利数据交换规约

SL/T803水利网络安全保护技术规范

SL/Z349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建设技术导则

SL/Z376水利信息化常用术语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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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28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DB52/T1258政务云政府网站建设规范

DB52/T1259政务云政府网站数据交换规范

3术语和定义

SL/Z37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水利大数据waterconservanciesbigdata

由水利业务数据、水利相关行业和领域数据,以及社会公众提供的数据构成,并且用常规的数据分

析方法难以在合理时间内获取、存储、处理和分析的数据集。

3.2

水利物联网waterconservanciesinternetofthings

通过水利业务信息传感设备,按照约定的协议,把任何物品与互联网连接起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

信,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网络。

3.3

水利数字孪生waterconservanciesdigitaltwin

充分利用历史数据、实时数据以及算法模型等,集成多学科、多物理量、多尺度、多概率的仿真过

程,在虚拟空间中完成映射,从而反映相对应的水利物理实体的全生命周期过程。

4总则

4.1水利信息化建设专项应满足全省的水利信息化建设要求;水利工程项目的信息化建设还应满足工

程本身的信息化建设要求。

4.2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所涉及的降雨量、水位、流量、视频等实时监测数据应满足实时上传至水利

云的要求。

4.3水利信息化建设在感知监测、通信网络、数据资源、应用支撑等方面应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物

联网、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并充分考虑水利物联网、水利大数据、水利

数字孪生等建设的需要。

4.4水利信息化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a)坚持统筹协调;

b)坚持安全优先;

c)坚持资源整合共享;

d)坚持建管并重;

e)坚持技术实用与先进。

5建设项目分类

5.1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分为水利行政信息化和水利业务信息化。

5.2水利行政信息化宜包含综合办公,政策与法规,财务与审计,人事与教育,科技与合作,纪检与

监察,离退休干部管理等。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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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水利业务信息化宜包含汛旱灾害,水资源,河湖管理,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农村水利,节约用

水,水利监督等。

6建设内容

6.1一般规定

6.1.1信息采集频次、设备采集精度应根据相关业务系统需求,按照国家、行业及省的技术规定执行。

6.1.2水利信息的数据传输方式、格式和协议应按照国家、行业及省已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6.1.3水利信息化建设框架宜结合业务需求和各单位信息化基础,按统筹协调原则进行确定。水利信

息化建设框架可参考附录A。

6.1.4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应充分利用专业模型、数据处理和地理信息系统技术,注重系统的整体性和

软件复用性,以及各功能间的协调。在充分做好需求分析的基础上,对每个组成部分的功能、业务流和

信息流进行设计,编制相应的设计文档。

6.1.5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应明确界定应用系统的功能及其逻辑关系,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技术指标。

6.1.6水利信息系统的开发应满足业务功能、性能及其发展需求,并优先使用水利云提供的计算、存

储、通讯、数据等资源。

6.2水利业务数据治理与共享

6.2.1感知监测

6.2.1.1流量站网、水位站网、泥沙站网、降水量站网、水面蒸发站网、地下水站网、水质站网、墒

情站网等水文监测站网的布设要求按照SL34的规定执行。

6.2.1.2根据水库、闸站、泵站、重要测流断面等不同监视对象的特点,合理选择视频站网布设位置,

布设要求按照SL515的规定执行。

6.2.1.3大坝安全自动监测站网布设按照SL268的规定执行。

6.2.1.4闸门自动监控按照SL612的规定执行。

6.2.1.5为避免重复建设和提高感知效率,应统筹感知对象、要素和技术,在现有水利监测站网的基

础上,重点充实大江大河及其支流、省界河流水文监测站点,补充小型水库和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水

文监测预警设施,以及市县级水文预测预报预警设施,完善重要城市水文监测设施和墒情监测体系。

6.2.1.6按照江河湖泊、水利工程、水利管理活动分类,合理配置监测要素,详见表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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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感知体系建设内容和业务关系表

水利业务分类

感知对象站网名称

汛旱灾害水资源河湖管理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农村水利节约用水水利监督

雨量监测√√

水位监测√√

流量监测√√√

水质监测√√

土壤墒情检测√√

视频监测√√

移动智能监测设备√√

卫星遥感√√√

导航定位√

水库运行监测√√

水闸运行监测√√

农村水电站运行监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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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续)

感知水利业务分类

站网名称

对象

汛旱灾害水资源河湖管理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农村水利节约用水水利监督

淤地坝运行监测√√

视频监测√√√

移动智能监测设备√√

卫星遥感√√√

导航定位√√

互联网舆情√√√

取用水户监测√√√

水灌区用水监测√√√

视频监测√√√√√√

导航定位√√√√√

动移动智能监测√√√√√

卫星遥感√√√√√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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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续)

感知对水利业务分类

站网名称

汛旱灾害水资源河湖管理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农村水利节约用水水利监督

理互联网舆情√√√√√√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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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通信网络

6.2.2.1通信网络为系统之间的数据、图像等各种信息提供交换的传输通道。应遵循下列要求:

a)在线监测信息的传输,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宜利用公共通信网络进行传输;

b)有保密要求的,应分别建立在安全物理隔离的内部涉密网和逻辑隔离的外部涉密网;

c)有保密要求的数据和业务系统应用应部署在水利政务内部涉密网,其他非涉密数据和业务系

统应用应部署在水利政务外网;

d)网络设备应根据业务需要,充分考虑各地可利用的各种通信与网络资源,以及信息安全要求,

分别补充配置。

6.2.2.2计算机网络包括广域网和局域网。

6.2.2.3广域网建设应充分利用现有水利信息骨干网、政务外网和公共信息网络实现。

6.2.2.4系统宜利用现有计算机网络设备,不应新建独立的计算机局域网,相关设备就近接入水利信

息网。确因系统建设需要水利信息网接入端口不足的,可增加适当的计算机网络设备,扩展水利信息网

接入能力。水利信息网未覆盖到的地市和县区,根据系统运行和使用需要,可购置适当网络设备,建设

局域计算机网络。

6.2.2.5通信网络其他要求应遵循SL/T292、SL306、SL/Z349等标准的规定。

6.2.3数据资源

6.2.3.1数据采集应按照SL620、SL/T213、SL/T701的规定执行。

6.2.3.2数据编码的命名和分类应符合数据入库标准,按照SL385、SL574、SL604、SL/T213、

SL/T701的规定执行。

6.2.3.3水利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所涉及的各类数据库的设计、数据表、表结构等内容应按水利云相关

标准进行建设。水利数据库分类及主要内容见表2。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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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水利数据库分类

序列数据库名称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辖区内河流、湖泊、机电排灌站、水闸、跨河工程、治河工程、水库、控

制站、堤防、墒情监测站、地下水监测站、灌区和城市防洪等历史及实时数据,也

包括水利工程数字格式材料和纸质材料等形式的数据。涉及建管部门收集的水闸、

1水利工程数据库小型水库和部分堤围的基本数据资料;农水部门开展的灌区普查成果资料;近年新

建、新完成以及实施除险加固的工程资料;各级水利部门掌握的出事风险高的小型

工程资料;防汛抗旱指挥综合数据库中未收集、整编到的重点工程数据;水利基础

设施核查的有关数据成果等方面。

主要包括辖区各种不同来源、不同格式、不同采集年份的国家基础数字地图数据和

水利及各领域专业数字地图数据,原始遥感影像及加工完成的水利专题数字图,水

利基础设施核查和其他有关工作成果数据,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道采砂、农

2水利空间数据库

田水利、农村机电、水利工程移民等各类水利专题所涉及的其他空间位置信息(如

特征类型、地理坐标、区域范围等),重点或新建(新完工)水利工程所在区域以及

部分重点防洪区根据实际需要采用高分辨率遥感影像以及正射影像图等。

主要包括水文、水质等整编成果和原始资料(历史水文观测资料、水质观测资料和

地下水观测资料;水质实验室管理信息,大气降水、地表水常规检测数据,排污口

数据,污染源数据,供水水源地水质数据等,地下水水位、开采量、水温、水质等)。

其中,水情信息包括对河道水情、闸坝水情、水库水情、闸门启闭情况、抽水流量、

引排水量、含沙量、特殊水情、山洪等整编资料信息;雨情信息包括日蒸发量、降

3水文数据库水量、暴雨加报、冰雹等整编资料信息;水文测站特征包括水文水位站断面及设施

说明、水文水位站水准点说明、水文水位站集水面积与河口距离、特征值、库(湖)

站工程特征、库(湖)站水文特征、测站上游主要水利工程基本情况、降水站设施

说明、水面蒸发场设施说明、水面蒸发场四周障碍物等信息;水文统计主要包括旬

月输沙总量、旬月降水量、旬月引排水量、流量日旬月年统计、含沙量旬月年统计、

降水量旬月年统计、蒸发量旬月年统计、水面蒸发辅助项目旬月年统计等信息。

主要包括行政区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行政区内各行政县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行政区

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国民经济各行业发展指标、国民经济各行业发展指标的城

4社会经济信息数据库

乡分布情况、人口、耕地、房屋、公共设施、财产、避水工程。涉及防汛抗旱指挥

系统社会经济信息库已有数据和近年来的社会经济基本数据。

包括国家颁布的水利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水利业务规范、规程和规定;水利工程

调度规则、调度方案;水利技术标准体系、各类分体系、已经颁布的各类水利技术

5水利法规政策数据库

标准、相关国际国家和其他行业标准以及省级各类有关水利的法规、政策、条例及

规定等。

主要包括行政条例、管理机构基本信息(含机构设置、行政职能、所属单位、领导

6行政管理数据库介绍、联系方式)以及日常办公与行政管理过程中办结、归档的各类公文、文件、

电子档案资料、电子公文交换资料等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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