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5781-2015 森林抚育规程

GB/T 15781-2015 Regulations for forest tending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5781-2015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5-07-03
实施日期
2015-11-02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国家林业局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幼中龄林抚育的对象、抚育条件、措施、方法、技术指标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用材林、防护林的幼中龄林抚育。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
起草人:
王祝雄、唐小平、吴秀丽、蒋三乃、翁国庆、王红春、周洁敏、王鹤智、程志楚、刘羿
出版信息:
页数:18页 | 字数:33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67.080

B66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5781-2015

代替GB/T15781-2009

森林抚育规程

Regulationsforforesttending

2015-07-03发布2015-11-02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目次

前言„„„„„„„„„„„„„„„„„„„„„„„„„„„„„„„„„„„„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与定义„„„„„„„„„„„„„„„„„„„„„„„„„„„„„„„„1

4总则„„„„„„„„„„„„„„„„„„„„„„„„„„„„„„„„„„„3

5林木分类与分级„„„„„„„„„„„„„„„„„„„„„„„„„„„„„„3

6各种抚育方式适用的条件„„„„„„„„„„„„„„„„„„„„„„„„„„5

7控制指标„„„„„„„„„„„„„„„„„„„„„„„„„„„„„„„„„6

8生物多样性保护„„„„„„„„„„„„„„„„„„„„„„„„„„„„„„8

9作业设计„„„„„„„„„„„„„„„„„„„„„„„„„„„„„„„„„9

10作业施工与检查验收„„„„„„„„„„„„„„„„„„„„„„„„„„„10

11档案管理„„„„„„„„„„„„„„„„„„„„„„„„„„„„„„„„11

附录A(规范性附录)森林抚育作业监督主要处罚项目„„„„„„„„„„„„„„13

附录B(规范性附录)森林抚育作业质量检查标准„„„„„„„„„„„„„„„„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5781—2009《森林抚育规程》。本标准与GB/T15781—2009相比,

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适用范围,增加了防护林的内容(见1和2009版的1);

——修改了有关术语和定义(见3.1、3.4、3.5、3.6和2009年版的3.1、3.2、3.7、3.8),

增加了有关术语和定义(见3.3、3.4、3.5.2、3.7、3.8、3.9、3.10、3.11、3.12);

——修改了林木分类(见5.1、5.2和2009年版的5.1、5.2、5.3),增加了抚育采伐顺序

(见5.3);

——增加了补植、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割灌(藤)除草等抚育方式(见6.5、6.6、6.8、

6.9、6.10),修改了修枝有关内容(见6.7和2009年版的6);

——删除了林地管理一章(见2009年版的11.1、11.2、11.3、11.4),将施肥、灌溉调

整到抚育方式中(见6.9、6.10和2009年版的11.1、11.2);

——删除了抚育采伐的开始期、间隔期、结束期、株数强度、蓄积强度等过程控制指标,

具体指标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见3.6、7.1、7.2、7.3、7.4和2009年版的7.5、7.6、

8.5、8.6);

——删除了附录A、附录B,具体指标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见7.1、7.2、7.3、7.4

和2009年版的附录A、附录B);

——修改了附录C、附录D的内容并作为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见附录A、附录B

和2009年版的附录C、附录D);

——增加了森林抚育的结果控制指标,森林抚育由过程控制转为结果控制(见7);

——修改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内容(见8.1、8.2、8.3和2009年版的12.1、12.2、12.3);

——增加了作业设计的内容(见9)。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祝雄唐小平吴秀丽蒋三乃翁国庆王红春周洁敏王

鹤智程志楚刘羿。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5781—1995;

——GB/T15781—2009。

i

森林抚育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幼中龄林抚育的对象、抚育条件、措施、方法、技术指标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用材林、防护林的幼中龄林抚育。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776造林技术规程

GB/T26424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

LY/T1646森林采伐作业规程

LY/T1724短轮伐期和速生丰产用材林采伐作业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森林抚育foresttendingoperations

从幼林郁闭成林到林分成熟前根据培育目标所采取的各种营林措施的总称,包括抚育采

伐、补植、修枝、浇水、施肥、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以及视情况进行的割灌、割藤、除草等辅

助作业活动。

3.2目的树种objectivetreespecies

适合本地立地条件、能够稳定生长、符合经营目标的树种。

3.3目标树goaltree

在目的树种中,对林分稳定性和生产力发挥重要作用的长势好、质量优、寿命长、价值

高,需要长期保留直到达到目标直径方可采伐利用的林木。

3.4霸王树wolftree

位于目标树上方、树冠庞大,影响目标树正常生长,需要移除的非目的树种林木。

3.5抚育采伐intermediatecutting

根据林分发育、林木竞争和自然稀疏规律及森林培育目标,适时适量伐除部分林木,调

整树种组成和林分密度,优化林分结构,改善林木生长环境条件,促进保留木生长,缩短培

育周期的营林措施。抚育采伐又称间伐,包括透光伐、疏伐、生长伐和卫生伐四类。

3.5.1透光伐releasecutting

在林分郁闭后的幼龄林阶段,当目的树种林木受上层或侧方霸王树、非目的树种等压抑,

高生长受到明显影响时进行的抚育采伐。

注:透光伐主要是伐除上层或侧方遮荫的劣质林木、霸王树、萌芽条、大灌木、蔓藤等,间密留匀、

去劣留优,调整林分树种组成和空间结构,改善保留木的生长条件,促进林木高生长。

1

3.5.2疏伐thinningcutting

在林分郁闭后的幼龄林或中龄林阶段,当林木间关系从互助互利生长开始向互抑互害竞

争转变后进行的抚育采伐。

注:疏伐主要针对同龄林进行。伐除密度过大、生长不良的林木,间密留匀、去劣留优,进一步调整

林分树种和空间结构,为目标树或保留木留出适宜的营养空间。

3.5.2.1定株singling

在幼龄林中,同一穴中种植或萌生了多株幼树时,按照合理密度伐除质量差、长势弱的

林木,保留质量好、长势强的林木,为保留木保留适宜生长空间的抚育方式。

3.5.3生长伐accretioncutting

在中龄林阶段,当林分胸径连年生长量明显下降,目标树或保留木生长受到明显影响时

进行的抚育采伐。

注:生长伐与疏伐的差别在于,进行生长伐需要确定目标树或保留木的最终保留密度(终伐密度)。采

用目标树分类的,通过林木分类,选择和标记目标树,采伐干扰树;采用林木分级的,保留Ⅰ、Ⅱ级木,

采伐Ⅴ、Ⅳ级木,为目标树或保留木保留适宜的营养空间,促进林木径向生长。

3.5.4卫生伐sanitationcutting

在遭受自然灾害的森林中以改善林分健康状况为目标进行的抚育采伐。

注:卫生伐主要伐除已被危害、丧失培育前途、难以恢复或危及目标树或保留木生长的林木。

3.6采伐强度thinningintensity

采伐强度包括蓄积采伐强度、株数采伐强度,分别是采伐木的蓄积、株数和抚育采伐小

班的总蓄积、总株数之比。

注:合理的采伐强度取决于林分生长状态、立地条件、经营目的和树种生物学特性。一般根据不同立

地条件、经营目的以及森林生长与林木之间的数量关系,确定不同生长阶段的合理密度、断面积、最适株

数、郁闭度。依据不同生长阶段的合理密度、断面积、最适株数、郁闭度等确定合理的采伐强度。

3.7补植enrichmentplanting

在郁闭度低的林分,或林隙、林窗、林中空地等,或在缺少目的树种的林分中,在林冠

下或林窗等处补植目的树种,调整树种结构和林分密度、提高林地生产力和生态功能的抚育

方式。

3.8人工促进天然更新artificialpromotednaturalregeneration

通过松土除草、平茬或断根复壮、补植或补播、除蘖间苗等措施促进目的树种幼苗幼树

生长发育的抚育方式。

3.9割灌除草brushcuttingandweeding

清除妨碍林木、幼树、幼苗生长的灌木、藤条和杂草的抚育方式。

3.10修枝branchpruning

又称人工整枝,人为地除掉林木下部枝条的抚育方式。主要用于培育天然整枝不良的大

径级用材林或珍贵树种用材林。

3.11浇水irrigation

补充自然降水量不足,以满足林木生长发育对水分需求的抚育措施。

3.12施肥fertilization

将肥料施于土壤中或林木上,以提供林木所需养分,并保持和提高土壤肥力的抚育方式。

2

4总则

4.1森林抚育目标

改善森林的树种组成、年龄和空间结构,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林木生长量,促进森林、林

木生长发育,丰富生物多样性,维护森林健康,充分发挥森林多种功能,协调生态、社会、

经济效益,培育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

4.2森林抚育方式确定原则

根据森林发育阶段、培育目标和森林生态系统生长发育与演替规律,应按照以下原则确

定森林抚育方式:

——幼龄林阶段由于林木差异还不显著而难于区分个体间的优劣情况,不宜进行林木分

类和分级,需要确定目的树种和培育目标;

——幼龄林阶段的天然林或混交林由于成分和结构复杂而适用于进行透光伐抚育,幼龄

林阶段的人工同龄纯林(特别是针叶纯林)由于基本没有种间关系而适用于进行疏伐抚育,

必要时进行补植;

——中龄林阶段由于个体的优劣关系已经明确而适用于进行基于林木分类(或分级)的

生长伐,必要时进行补植,促进形成混交林;

——只对遭受自然灾害显著影响的森林进行卫生伐;

——条件允许时,可以进行浇水、施肥等其他抚育措施。

确定森林抚育方式要有相应的设计方案,使每一个作业措施都能按照培育目标产生正面

效应,避免无效工作或负面影响。

同一林分需要采用两种及以上抚育方式时,要同时实施,避免分头作业。

4.3龄组和起源划分原则

4.3.1龄组划分

依据目的树种划分龄组,主要树种(组)龄组与龄级划分按照GB/T26424的

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