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1493-2011 地下储气井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程

DB34/T 1493-2011 Ground gas storage well product safety performance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specification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DB34/T 1493-2018 |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1493-2011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1-09-13
实施日期
2011-10-13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储气井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内容、项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下储气井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起草人:
史红兵、王伏满、万军、吴奇兵、高坤、刘红晓。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75.200

E24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1493—2011

地下储气井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程

Supervisionandinspectionproceduresfortheproductsafetyofundergroundgas

storagewell

2011-09-13发布2011-10-13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4/T1493—20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史红兵、王伏满、万军、吴奇兵、高坤、刘红晓。

I

DB34/T1493—2011

地下储气井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储气井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内容、项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下储气井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SY/T0422-2010油气田集输管道施工技术规范

SY/T5412-2005下套管作业规程

SY/T6592-2004固井质量评价方法

TSG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国务院[2009]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质检锅[2003]194号文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

质检办特[2008]637号文关于加强地下储气井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地下储气井

地下储气井(以下简称储气井)是指以储存压缩气体为目的的地下立式管状承压设备,主要用于汽

车加气、天然气调峰和工业储气等。

3.2

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储气井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是在制造企业质量检验(以下简称自检)合格的基

础上,对储气井产品安全性能进行的监督验证。

4一般规定

4.1监检不能代替制造企业自检,监检单位应当对所承担的监检工作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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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1493—2011

4.2储气井监检项目分A类和B类。对A类项目,监检员必须到场进行监检,并在制造企业提供的相

应的见证文件(检验报告、记录表、卡等,下同)上签字确认;未经监检确认,不得流转至下一道工序。

对B类项目,监检员可以到场进行监检,如不能到场监检,可在制造企业自检后,对制造企业提供相应

见证文件进行审查并签字确认。

4.3从事地下储气井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监检单位,应当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经核

准,并在核准范围内开展监检工作。

4.4监检单位应根据本标准制定检验实施细则,并对检验过程实施严格控制。检验人员实施检验过程

中,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监检单位认可,可增加检验项目。

4.5监检员应当持有省级或总局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相应检验项目的检验员(师)资格证书。

4.6制造企业发生质量体系运转和产品安全性能违反有关规定的一般问题时,监检员应当向制造企业

发出《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工作联络单》;发生违反有关规定的严重问题时,监检单位应当

向制造企业签发《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工作联

络单》和《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的格式见《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

4.7每个监检现场一般应配备2名监检员,并书面通知制造企业(人员变动时也应告知)。

4.8监检员在监检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检验机构对检验安全方面的规定,并执行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方面

的规定。

5检验的准备

5.1制造企业应在储气井制造前向监检单位报检。

5.2制造企业报检时应向监检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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