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1275-2017 湖北省土地整治参建合同标准

DB42/T 1275-2017 Land improvement participation contract standard in Hubei Province

湖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4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2/T 1275-2017
标准类型
湖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7-07-03
实施日期
2017-10-16
发布单位/组织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4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1.010.20

P02

备案号: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1275—2017

湖北省土地整治参建合同标准

landconsolidationconstruction

contractstandardinHuBeiprovince

(报批稿)

2017-07-03发布2017-10-16实施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42/T1275—2017

目次

前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及定义........................................................................1

4基本原则..........................................................................2

5合同内容..........................................................................3

6其他要求..........................................................................3

附录A(资料性附录)土地整治项目勘测合同示范文本....................................4

附录B(资料性附录)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示范文本.....................10

附录C(资料性附录)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合同示范文本.....................17

附录D(资料性附录)土地整治项目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24

附录E(资料性附录)土地整治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36

附录F(资料性附录)土地整治项目监理合同示范文本...................................52

附录G(资料性附录)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72

附录H(资料性附录)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合同示范文本..............................130

I

DB42/T1275—2017

II

DB42/T1275—201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湖北省国土整治局提出。

本标准由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北省国土整治局。

本标准协作单位:襄阳华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新华、帅文强、王远燃、左艳红、赵小灿、杨帆、曾亮、董明旺、李明洋、

李明海、秦云华、万会杰。

III

DB42/T1275—2017

湖北省土地整治参建合同标准

1范围

标准规定了土地整治项目勘测、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监理、施工和工程

复核等参建合同的基本原则、合同内容及其它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土地整治参建单位合同文件的编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42/T562-2009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

DB42/T563-2009土地整治专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

DB42/T564-2009土地整治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DB42/T681-2011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DB42/T682-2011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

DB42/T824-2012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规范

3术语及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土地整治项目landremediationprojects

以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

生态环境而实施的工程项目。

[DB42/T824—2012,定义第1条]

3.2

勘测合同surveycontract

委托人将土地整治项目勘测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勘测、测绘资质的受托人,实施勘测活动签订的委

托合同。

3.3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thefeasibilitystudyreportpreparedcontract

委托人将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规划设计资质的受托人,实施可行

性研究报告编制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

DB42/T1275—2017

3.4

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合同planningandbudgetingcontract

委托人将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规划设计资质的受托人,实施规划

设计与预算编制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3.5

造价咨询合同costconsultingcontract

委托人将土地整治项目造价咨询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造价咨询资质的咨询人,实施造价咨询活动签

订的委托合同。

3.6

招标代理合同tenderagentcontract

委托人将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

合同。

3.7

监理合同supervisioncontract

委托人将土地整治项目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的监理人,实施监理活动签订的

委托合同。

3.8

施工合同constructioncontract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规定,完成土地整治项目建设任务,明确相互间权利、义

务与责任关系的建设工程合同。

3.9

工程复核合同projectreviewcontract

委托人将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受托人,实施工程复核活动签订的

委托合同。

4基本原则

4.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4.2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4.3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

4.5合法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干扰社会经

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

DB42/T1275—2017

5合同内容

5.1协议书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

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与义务。

5.2通用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就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5.3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

以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5.4各参建合同的编写应符合格式性要求:

a)土地整治项目勘测合同见附录A;

b)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见附录B;

c)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合同见附录C;

d)土地整治项目造价咨询合同见附录D;

e)土地整治项目招标代理合同见附录E;

f)土地整治项目监理合同见附录F;

g)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合同见附录G;

h)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合同见附录H。

6其他要求

6.1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及有关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制作的示范文本,供合同当事人使用。

6.2由主合同及相关附件构成的合同文本,使用中应注意合同文本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6.3合同编号由各市(州)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结合各地实际进行确定。

6.4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专用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款的编号一致;

b)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土地整治项目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

用合同条款;

c)在专用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

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3

DB42/T1275—2017

AA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土地整治项目勘测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

勘测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委托人:

受托人:

签订日期:

4

DB42/T1275—2017

土地整治项目勘测合同书

委托人(全称):

受托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勘测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

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勘测范围:

1.4批准文号:

1.5资金来源:

二、勘测内容

2.1实测范围:由委托人在1:10000地形图和二调图上划定红线并派人现场指界,实际测量面积

为红线范围外延30至50米。

2.2工作内容:平原地区1:5000比例尺土地现状实测地形图勘测;山区、丘陵地区1:2000比例

尺土地现状实测地形图勘测;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进行1:500或1:200比例尺土地现状实测地形图勘测;

对涉及地质条件复杂、结构安全性的单体工程,需进行地质勘查。

三、依据性文件

3.1《湖北省土地整治管理办法》;

3.2《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测绘办法》;

3.3《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

3.4《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

3.5《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4-2007);

5

DB42/T1275—2017

3.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3.7《土地整治项目制图规范》(TD/T1040-2013);

3.8《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3.9《湖北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DB42/T682-2011)。

3.10其他。

四、勘测工程费

按照项目建设批准预算,依据定额收费标准计取。本项目勘测费用暂定

为:万元(大写:),其中。

五、委托人的义务

5.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受托人提交有关资料。

5.2自接到受托人编制的技术设计书之日起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审定工作,并提出书面审定

意见。

5.3应当保证受托人的勘测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受托人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

条件。

5.4委托人保证合同进度款按时到位,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5.5允许受托人内部使用执行本合同所生产的勘测成果。

六、受托人的义务

6.1自收到委托人的有关材料之日起日内,根据委托人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完成

技术设计书的编制,并交委托人审定。

6.2自收到委托人对技术设计书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日内组织勘测队伍进场作业。

6.3受托人应当根据技术设计书要求确保勘测项目如期完成。

6.4允许委托人内部使用受托人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受托人所有的勘测成果。

6.5未经委托人允许,受托人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七、勘测项目完成工期

6

DB42/T1275—2017

全部成果应于年月日前交委托人验收。

八、勘测成果验收

受托人应当于工程完工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委托人验收,委托人应当自接到完工通知之日起

日内,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对受托人所完工的勘测工程完成验

收,并出具勘测成果验收报告书。

九、勘测工程费支付方式

9.1本合同委托工作费用待项目资金下达后,按照以下方式支付酬金:

9.1.1当受托人完成土地现状实测地形图测量成果并经委托人验收合格后,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本

项目勘测总费用的%。

9.1.2当受托人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测量成果并经委托人验收合格后,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本项目

勘测总费用的%。

9.1.3所有勘测成果验收合格后,委托人应根据项目资金下达情况向受托人全部结清合同价款。

十、受托人向委托人交付的成果、份数、时间

10.1受托人向委托人交付的成果:土地现状实测地形图及重要建筑物地质坡面结构图、施工图设

计阶段土地现状实测地型图、勘测工作技术报告、电子光盘。

10.2自第二次支付款结清之日起日内,受托人根据技术设计书的要求向委托人交付全部勘测

成果。

10.3受托人向委托人交付约定的勘测成果份。

十一、委托人违约责任

11.1合同签订后,受托人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由于委托人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的,委托人无权请

求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偿付受托人预算工程费的%;受托人已进入现场工作,委托人

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工程价款,并按预算工程费的%向受托人偿付违约金。

11.2受托人进场后,委托人未给受托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时,委托人应支

付给受托人停窝工费,停窝工费按合同约定的工日平均值(元/日)约定补偿办法计算,同时工期

7

DB42/T1275—2017

顺延。

11.3委托人未按要求支付受托人工程费,应按顺延天数和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息,向受托人

支付违约金。影响工程进度的,委托人应承担顺延工期的责任,并根据本条第二项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

停窝工费。

11.4对于受托人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受托人的勘测成果,委托人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

人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受托人有权要求委托人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

十二、受托人违约责任

12.1合同签订后,如受托人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双倍返还定金。双方没

有约定定金的,受托人向委托人赔偿已付工程价款的%,并归还委托人预付的全部工程款。

12.2在委托人提供了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并且保证了工程款按时到位,受托人未能按合同规

定的日期提交勘测成果时,应向委托人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每天元计算。因异

常恶劣天气、不可抗力、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受托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2.3受托人提供的勘测成果质量不合格的,受托人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

质量要求。因勘测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委托人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受

托人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返工周期为天,到年月

日完成,并向委托人提供勘测成果。

12.4对于委托人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委托人的勘测成果,受托人有保密义务,不得向

第三人转让,否则,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按本项目勘测总费用的%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12.5受托人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受托人赔偿本项目勘测总费

用的%的违约金。

十三、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本着诚信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将其提

交给事前约定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8

DB42/T1275—2017

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14.2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4.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4.4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14.5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4.6勘测成果全部验收完毕和勘测费用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十五、合同订立

15.1合同签订地点:。

15.2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15.3本合同一式份,委托人份,受托人份。

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9

DB42/T1275—2017

BB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委托人:

受托人:

签订日期:

10

DB42/T1275—2017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书

委托人(全称):

受托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

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资金来源: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日期:年月日。

计划完成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完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

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成果应符合本合同4.3款规定及标准要求。

四、编制依据

4.1可行性报告编制合同;

4.2委托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4.3本合同规定受托人编制可行性研究所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4.3.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3.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3.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4.3.4《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1

DB42/T1275—2017

4.3.5《湖北省土地整治管理办法》;

4.3.6《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

4.3.7《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

4.3.8《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

4.3.9《土地整治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TD/T1037-2013);

4.3.10《湖北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DB42/T682-2011);

4.3.11《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DB42/T681-2011);

4.3.12其他。

五、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次序来判断:

5.1合同书;

5.2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

5.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4技术标准和要求;

5.5委托人提供的第二次土地调查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及相关图件;

5.6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

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补充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六、委托人向受托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6.1委托人应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

6.1.1项目区实测地形图、第二次土地调查现状图;

6.1.2土地资源调查报告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更资料;

12

DB42/T1275—2017

6.1.3项目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6.1.4项目区统计资料,相关部门规划;

6.1.5项目区所在地土地政策、法规及相关规定;

6.1.6有关项目建设的地方性规定及标准,项目所在地工程材料市场价格和土建、水利电力等定额

及设计概算费用构成和计算标准的规定。

6.1.7其它有关资料。

6.2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后天内。

6.3委托人所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受托人用后及时归还委托人。

七、受托人向委托人交付的成果、份数、时间

7.1受托人向委托人交付的成果: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估算书及其附件、项目区现状图、

项目区规划图、第二次土地调查现状图中的项目区位置图、电子光盘。

合同签订后天,提供可行性研究成果评审资料套,电子光盘张。

评审通过后天,提供正式可行性研究成果套,电子光盘张。

7.2受托人应根据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要求,及时向委托人提交可行性研究成果,若省级国

土资源主管部门上报日期变更,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协商提交成果时间。

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

按照项目建设批准预算,依据定额收费标准计取。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费用暂定为:万元(大写:)。

九、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支付方式

9.1本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用待项目资金下达后,按照以下方式支付酬金:

9.1.1。

9.2采用银行转账,币种为人民币。

9.3提交项目可研成果后,委托人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将受托人应得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

用汇入受托人基本账户。

13

DB42/T1275—2017

十、双方义务

10.1委托人义务

10.1.1委托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受托人提交资料及文件。

10.1.2由于委托人原因导致受托人对可行性研究成果作较大修改或返工时,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

协议,向受托人支付合理费用。

10.1.3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委托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受托人未开始编制工作的,不支付

相关费用;已开始编制的,委托人应根据编制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关的费用。

10.2受托人义务:

10.2.1受托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编制,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内容、

时间及份数向委托人交付编制文件(出现10.1.2项规定有关交付编制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

交的编制文件的质量负责。

10.2.2受托人对编制文件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应负责修改或补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托人自理。

10.2.3由于受托人原因,延误了编制文件交付时间,应按减收编制费用。

10.2.4合同生效后,因受托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对受托人处以合同总金额%的罚金。

10.2.5受托人交付编制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编制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

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

十一、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

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

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本着诚信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将其提

交给事前约定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

DB42/T1275—2017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13.2受托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3.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3.4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13.5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13.6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双方承诺

14.1委托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14.2受托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作任务,确保质量,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

并在缺陷责任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14.3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

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十五、合同订立

15.1合同签订地点:。

15.2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15.3本合同一式份,委托人份,受托人份。

15

DB42/T1275—2017

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16

DB42/T1275—2017

CC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

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委托人:

受托人:

签订日期:

17

DB42/T1275—2017

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合同书

委托人(全称):

受托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

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作内容:

1.4批准文号:

1.5资金来源:

1.6规划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日期:年月日。

计划完成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完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

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成果应符合本合同4.3款规定及标准要求。

四、编制依据

4.1委托人给受托人的技术要求;

4.2委托人提交的基础资料、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4.3本合同规定受托人进行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所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4.3.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8

DB42/T1275—2017

4.3.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3.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4.3.4《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3.5《湖北省土地整治管理办法》;

4.3.6《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管理办法》;

4.3.7《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4.3.8《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