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998-2008 船舶用气囊下水工艺操作规范

DB37/T 998-2008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998-2008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8-05-08
实施日期
2008-06-01
发布单位/组织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47.020.99

U99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998-2008

船舶用气囊下水工艺操作规范

2008-05-08发布2008-06-01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998-2008

前言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山东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船舶工业管理处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济南昌林气囊容器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菊香、黄立身、王玮、赵光胜、王绍清。

I

DB37/T998-2008

船舶用气囊下水工艺操作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气囊下水的不同种类船舶的分类等级,对船舶采用气囊下水用的坡道、气囊、

辅助设备(牵引绞车、空压机)等基础设施以及下水计算、操作程序、操作工人技术培训等提出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钢质、木质、铝质、玻璃钢等制造的常规船型船舶采用气囊下水的操作过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

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CB/T3000—2007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

CB/T3795船舶上排、下水用气囊。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下水坡道

为船舶采用气囊下水建造的船台到水面之间的带坡度的道路,包括水中延伸部分。

3.2

落墩

船舶在船台建造时始终坐落在船墩上。下水前,铺入气囊充气将船舶抬高,当船底高出船墩后,

将船墩撤至船舷外,然后适当将气囊放气使船底降落到下水工艺要求的高度的整个过程。

3.3

移船

将船舶从船台向水边移位的过程。

4船舶

4.1下水船舶分类等级按表1。

表1下水船舶分类等级表

类别船舶重量及长度

ⅠA级下水重量大于5000t,或长度大于150m的船舶

B级下水重量大于3000t至5000t,或长度大于120m至150m的船舶

Ⅱ类下水重量大于1500t至3000t,或长度大于90m至120m的船舶

3

DB37/T998-2008

表1(续)

类别船舶重量及长度

Ⅲ类下水重量大于500t至1500t,或长度大于60m至90m的船舶

Ⅳ类下水重量大于100t至500t,或长度大于30m至60m的船舶

Ⅴ类下水重量不大于100t,或长度不大于30m的船舶

4.2船舶下水前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4.2.1船舶水线下工程全部结束,应安装的设备、阀件等必须安装完毕,并经检验合格。

4.2.2船体外板上焊缝经检验合格,船底板和所有附件上的毛刺、焊瘤等均应磨平。

4.2.3船舶主尺度测量完毕,水线标志经检验合格,最后一道油漆完成后,按船舶下水要求及油漆工

艺规定时间内下水。

5下水坡道

5.1Ⅰ类船舶采用气囊下水时,必须建造专门设计的钢筋水泥混凝土下水坡道,坡道的坡度应能使船

舶借气囊的滚动而自行下水,其长度和坡度的选取应适合气囊下水的特点——最大程度地减少船舶入

水阶段艉弯和艉上浮所引起的气囊压力增加,坡道在船舶宽度范围内左右不平度不得大于15mm。

5.2Ⅱ类船舶采用气囊下水时,应该建造水泥混凝土专用下水坡道,坡道的坡度应能使船舶借气囊之

滚动而自行下水,在船舶宽度范围内左右不平度不得大于20mm。

5.3Ⅲ类船舶采用气囊下水时,下水坡道应该是水泥地面,并且在船舶宽度范围内左右不平度不大于

30mm。

5.4Ⅳ类船舶采用气囊下水时,下水坡道允许是水泥地面或泥土地面,但泥土地面必须经压路机压平,

并且船舶宽度范围内左右不平度不大于50mm。

5.5Ⅴ类船舶采用气囊下水时,下水坡道允许利用原有泥土地面、沙土地面,但必须整理平整,地面

凹穴应填平,船舶宽度范围内左右不平度不得大于80mm。

5.6下水坡道的地面承载力应大于气囊工作压力的2倍以上。

5.7下水坡道在水下应保持适当的长度,保证坡道末端有足够的水深。

5.8下水坡道表面在气囊滚动前都应进行清扫,保证无铁钉等尖锐硬物。

6气囊

6.1用于船舶下水的气囊,应对其按CB/T3795《船舶上排、下水用气囊》规定检验合格。

6.1.1Ⅰ类、Ⅱ类船舶下水,必须采用每米承载力不小于200kN的气囊,并符合以下规定:

a)气囊产品经质量检验部门检测合格,具有检测合格报告;

b)生产企业必须对同类型气囊经包括爆破试验在内的各项试验合格。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