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07/T 105-2024 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管理与服务规范

DB3707/T 105-2024 Social Work Service Station Management and Service Standards for Town (Street) Areas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3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07/T 105-2024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2024-01-03
实施日期
2024-04-02
发布单位/组织
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潍坊市民政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潍坊市社会工作协会、潍坊市民政局、奎文区民政局、潍坊市奎文区社会工作协会、潍坊市奎文区美好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起草人:
张光辉、马成芳、张新民、张慕昌、刘兆祥、秦廷升、孙坤一、王宏、潘龙、李敏、王雪静、陈晓、张愉、李兰、曹冬梅、毕庆东、马丽丽、邵姿雯
出版信息:
页数:3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080

CCSA12

3707

潍坊市地方标准

DB3707/T105—2024

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管理与服务规范

Managementandservicespecificationfortown(residential

district)social

��潍坊市地方标准全文公开

2024-01-03发布2024-04-02实施

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707/T105—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工作原则............................................................................2

4.1党建引领,资源联动..............................................................2

4.2政府主导,服务民生..............................................................2

4.3需求为本,因地制宜..............................................................2

4.4规范运作,专业服务..............................................................2

5基本要求............................................................................2

5.1服务场所与设施设备..............................................................2

5.2人员配备........................................................................3

5.3服务流程........................................................................3

6服务内容与要求......................................................................3

6.1重点领域服务....................................................................3

6.2能力提升服务....................................................................4

6.3特色延伸服务....................................................................5

6.4转介服务........................................................................5

7服务保障............................................................................5

7.1经费保障........................................................................5

7.2制度保障........................................................................5

8服务评价与监督......................................................................6

8.1服务评价.....��潍坊市地方标准全文公开...................................................................6

8.2服务监督........................................................................6

附录A(规范性)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样式................................................7

附录B(规范性)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营评估标准..................................8

附录C(资料性)服务对象基本信息登记表...............................................15

附录D(资料性)社工站服务项目(活动)计划表.........................................17

附录E(资料性)社工站服务项目(活动)过程记录表.....................................20

附录F(资料性)社工站服务项目(活动)总结评估表.....................................23

附录G(资料性)来访(求助)登记表...................................................25

附录H(资料性)社区寻访记录表.......................................................27

参考文献..............................................................................28

I

DB3707/T105—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潍坊市民政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潍坊市社会工作协会、潍坊市民政局、奎文区民政局、潍坊市奎文区社会工作协

会、潍坊市奎文区美好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光辉、马成芳、张新民、张慕昌、刘兆祥、秦廷升、孙坤一、王宏、潘龙、

李敏、王雪静、陈晓、张愉、李兰、曹冬梅、毕庆东、马丽丽、邵姿雯。

��潍坊市地方标准全文公开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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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管理与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的术语与定义,确立了工作原则,规定了建设基本要求、

服务内容与要求、服务保障、服务评价与监督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潍坊市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的管理与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MZ/T071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MZ/T094社会工作方法个案工作

MZ/T095社会工作方法小组工作

MZ/T166社会工作督导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社会工作者sociaIworker

遵循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运用专业方法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等服务对象

提供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和资源协调等方面的专业性服务,

以协助服务对象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提升服务对象适应环境能力的专门人员。

3.2

社会工作服务站sociaIworkservicestation

在乡镇(街道)层面��潍坊市地方标准全文公开建立的,以组建社会工作者专业队伍为核心,重点针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

妇女儿童关爱、社会事务、城乡社区治理等领域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社区融入和社区参与工

作及各类基层社区治理需求,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专门平台,是我国村(社区)—镇(街道)—县(市、

区)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的核心组成部分。

3.3

社会组织sociaIorganization

由公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自愿组成或举办,并经依法登记或备案,依照章程约定从事非

营利性活动的社会群体,社会组织分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三种类型。

3.4

志愿者volunteer

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

[来源:GB/T40143—2021,3.2]

3.5

社会慈善资源socialcharityresources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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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基金会、社区慈善基金、慈善超市、慈善类社区社会组织和群众性互助互济活动及物资、资金、

技术、服务等社会资源。

4工作原则

4.1党建引领,资源联动

以党组织为引领,以社工站为平台,联动民政服务力量、群团组织、社会服务资源,畅通社区、社

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

4.2政府主导,服务民生

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力度,推进建立多元化社会工作服务投入机制,畅通社会力量参与渠道,

回应不同群体的民生服务需求。

4.3需求为本,因地制宜

开展社区调查,科学研判问题、精准分析需求,立足社区实际,根据问题需求特点和资源禀赋,探

索适合的服务模式,提供系统性、适切性社会服务。

4.4规范运作,专业服务

明确服务领域、健全管理制度,建立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流程,运用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论、方

法与技巧,为服务对象提供精准化、精细化的专业服务。

5基本要求

5.1服务场所与设施设备

5.1.1选址

社工站应选择市政设施条件好、交通便利的地段。可独立设置,也可依托镇(街道)或条件较好的

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妇女儿童

之家、志愿服务站等现有的��潍坊市地方标准全文公开服务设施建设,专用面积应不少于100m2。

5.1.2标识

社工站标识可采用户外挂牌和室内挂牌两种形式,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挂设社工站标牌,标牌样式

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5.1.3功能布局

社工站应有固定的办公场地,根据服务内容和居民需求,设置社工综合办公室、个案工作室、小组

工作室、多功能活动室、档案室等专用工作区域。设置标准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5.1.4设备要求

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社工站工作区域应配备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文件柜、公益卡座、公益饮水机、多媒体、

音响等必要的办公设备与服务设施;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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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站应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老年人、残障人士无障碍设施。

5.2人员配备

5.2.1每个社工站原则上配备不少于3人。驻站人员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社

会工作专业资质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项目实施2年内所有驻站社工均要求具备社会工作资质。

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是指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取得社会工作及其相关

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5.2.2镇(街道)社工站或承接运营的社会组织宜通过社区动员、示范引领、建立激励机制等措施招

募培育社区志愿者,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

5.3服务流程

5.3.1需求评估

通过开展社区走访调查的方法,了解分析社区资源,描述界定社区问题,发现服务对象和服务需求。

建立本辖区动态化服务对象基础数据库,形成服务对象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录C)和需求评估报告,

建立服务需求清单和服务内容清单,并按不同需求分层分类建档。

5.3.2制定计划

社工站应在需求评估基础上制定年度工作规划、季度(月度)工作计划等。根据不同服务对象和事

项做好服务策划,明确服务目标和任务,制定服务计划并做好执行落实与总结评估。

5.3.3开展服务

工作人员应熟练运用个案、小组、社区与社会工作行政等方法开展专业服务,并保存完整、真实、

规范的服务记录和归档资料,及时上传到中国社会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服务应符合以下要求:

——个案工作服务及记录应符合MZ/T094的规定;

——小组工作服务及记录应符合MZ/T095的规定;

——社区工作服务应符合MZ/T071的规定,并应包含社工站服务项目(活动)计划表(见附录D)、

社工站服务项目(活动)过程记录表(见附录E)和社工站服务项目(活动)总结评估表(见

附录F)等。

5.3.4资料归档��潍坊市地方标准全文公开

服务记录档案应在服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整理完成并进行分类编号。分类编号可按照服务类型、

服务年份、服务名称等进行编排,如:“01个案-2023-X某某救助服务”,并建立案例数据库,实现计

算机检索。

6服务内容与要求

6.1重点领域服务

6.1.1服务范围

社工站应指导项目承接机构、社区社会工作室、社会工作者结合辖区实际提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

妇女儿童、社区治理、社会事务等领域的服务。

6.1.2社会救助领域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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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包括:

——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及时发现服务区域内各类困难群众,开展救助对

象识别,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满意度调查、绩效评价等事务。

——做好社会资源链接,协助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申请社会救助政策,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个性

化帮扶、危机干预、心理支持、康复训练、资源链接、能力提升与社会融入等服务。

6.1.3养老服务领域

服务内容包括:

——协助民政部门做好辖区老年人信息采集和建档立卡工作;

——对老年群体开展健康维护、社区照顾、困难救助、精神关爱、家庭辅导、危机干预、社会支

持网络建设、社区参与、政策咨询、权益保障、临终关怀、哀伤辅导等服务;

——统筹链接社区养老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型企业等资源,建立社会

支持网络,开展多样化为老助老服务。

6.1.4妇女儿童领域

服务内容包括:

——配合开展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障儿童等困境儿童走访核查、家庭探访、

政策与法制宣传、监护评估、家庭教育、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社会关爱等;

——为服务对象提供监护管理、心理慰藉、权益维护等服务;

——开展留守妇女、困境妇女摸底排查、社会关爱、赋权增能、困难救助、社区参与等工作。

6.1.5社会事务领域

服务内容包括:

——开展婚姻家庭辅导与家庭关系调适,做好婚姻家庭服务;倡导绿色殡葬理念,引导文明节俭

办丧事;

——开展残疾人福利政策宣传,协助做好残疾人基本状况排查、需求评估、补贴救助、心理辅导、

能力提升、社会支持等服务;

——协助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临时救助管理。

6.1.6社区治理领域��潍坊市地方标准全文公开

配合开展社区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和本地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社区志愿者

队伍,链接社会慈善资源,推动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社区治理。

6.2能力提升服务

6.2.1人才支持

服务内容包括:

——协助建立辖区内社会工作人才信息库,面向社会开展社会工作宣传活动;

——驻站社会工作者全年接受专业培训不少于6次,完成社会工作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

60个学时;

——接受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和志愿者进行社会工作实习、实训、实务锻炼。

6.2.2督导管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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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1社工站应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督导制度,完善内外双重督导模式,配备至少1名经市社会工作主

管部门、市社会工作协会备案认可的专业督导。

6.2.2.2每月不少于1次专业督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现场督导,每次督导不少于2小时。

6.2.2.3督导工作及记录应符合MZ/T166的要求。

6.2.3社会工作研究

社会工作者可结合专业服务开展社会工作研究。

6.3特色延伸服务

根据辖区的实际需求,发挥当地优势资源,在做好重点领域服务的基础上,拓展不同领域的社会工

作特色延伸服务,如信访社会工作、医务社会工作、优抚安置社会工作等。

6.4转介服务

建立社会工作服务转介机制,对于需要帮助而社工站无法给予及时有效帮助的服务对象,及时予以

转介。

7服务保障

7.1经费保障

社会工作站应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等管理和运营的经费保障机制。鼓励和支持福彩公益金、慈善资金

等支持社工站项目开展,推进建立多元化社会工作服务投入机制。

7.2制度保障

7.2.1岗位管理制度

社工站应建立岗位管理制度,明确站长、副站长、驻站社工的岗位职责与行为规范、工作礼仪等。

7.2.2接待办理制度

社工站应安排专人值班,接待来访、求助和咨询,健全工作记录,填写来访(求助)登记表(见附

录G)。对受理的服务对��潍坊市地方标准全文公开象申办事项,应及时处理并如实进行记录。对于不能当场办结的,进行整理上

报,并跟踪办理进度、办理结果及时告知当事人。

7.2.3寻访服务制度

建立寻访服务制度,定期到村(社区)和服务对象家中开展寻访,对于居住相对集中,利益诉求相

同、服务需求一致的服务对象,可采取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听取意见建议,填写社区寻访记录表(见附

录H)建立寻访记录台账。

7.2.4例会督导制度

制定例会督导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交流、解读相关政策,进行案例

分析,协商解决问题,并做好记录归档。结合工作例会开展社会工作督导,开展社工政策理论与专业服

务技能培训等活动。

7.2.5服务管理制度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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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服务管理制度,包括服务项目来源、服务对象、项目立项、项目的设计、执行与管理、服务资

源利用、项目总结与评估、工作记录与档案归集、月度报告等内容。

7.2.6考核评价制度

社工站应制定考核评价制度,依据制度要求开展服务流程及服务行为考核评价,对项目运营及服务

绩效进行全过程质量监控、内部成效测评及总结反思。

7.2.7志愿者管理制度

综合运用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具有包括志愿者招募、培训、注册与服务准则,个人信息与志愿

服务记录、查询、证明及管理、回馈激励与惩罚退出的志愿者管理制度。

7.2.8财务管理制度

社工站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应按照民办非企业会计准则设计社工站项目科目,并进行日常

账务处理,按规定做好会计档案保存保管,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检查。

7.2.9场地使用制度

服务机构应建立场地使用制度,制度可包括社工站场地的使用要求、管理要求、安全、卫生、维护

等内容,并形成登记管理档案。

7.2.10档案管理制度

社工站建立档案保管、使用与维护等方面的制度性文件。服务机构退出社工站项目时,应于退出之

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购买方移交服务档案,并做好相关信息保密工作。

8服务评估与监督

8.1服务评估

8.1.1由县(市、区)社会工作主管部门牵头成立考核小组,每年委托第三方对社工站的规范建设、

项目管理、服务绩效、经费使用等工作至少开展一次评估(评估表应符合附录B的格式)。

8.1.2第三方评估机构可��潍坊市地方标准全文公开选择县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行业协会,也可选择具备相关资质能力的其他机构。

8.1.3评估可安排在年度项目服务结束前1个月开展。

8.2服务监督

8.2.1县(市、区)社会工作主管应对第三方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进行确认并向社会公示,公示

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8.2.2社工站应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开展自我评价,并向所在镇(街道)和上级社会工作主管部门提交

评价报告。

8.2.3镇(街道)社会工作主管部门定期对社工站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上级社会工作主

管部门对社工站开展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

8.2.4设立意见反馈和投诉渠道,接受服务对象和居民群众监督。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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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A

附录A

(规范性)

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样式

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应符合图A.1样式。

��潍坊市地方标准全文公开

注1:尺寸:竖牌180×30cm;横牌60×40cm

注2:材质颜色:不锈钢,银色。

注3:字体:竖牌为宋体;横牌为上排黑体简体(黑色),下排大黑简体(黑色)。

图A.1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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