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2507-2017 公共信用信息分类规范
DB13/T 2507-2017 Public Credit Information Classification Standard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7年03月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1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5.240.01
L70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2507—2017
公共信用信息分类规范
Classificationstandardofpubliccreditrecordinformation
2017-03-29发布2017-06-01实施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3/T2507—201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经济信息中心(河北省社会信用信息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河北
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薛毅、郭玉霞、范天珍、张田源、魏立东、李向华、江洲、周莉、路源、赵
燕、孟翠竹、贾迎新。
I
DB13/T2507—2017
引言
信用标准化是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是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和加强管理的关键环节。信用信息
分类规范是信用标准的通用基础标准之一,是为加强河北省公共信用信息的分类、记录、整合和应用,
指导各地公共信用共享平台,以及各部门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而制定。
本标准是在梳理河北省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基础上,参照国家信用信息相关标准规范编制而成。本
标准针对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主体、以信息的基本特征和属性为基础,对公共信用信息进行分类,
是河北省公共信用信息分类专用标准规范。
II
DB13/T2507—2017
公共信用信息分类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河北省公共信用信息进行分类编码的原则、分类及编码方法和分类代码的编制及
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公共信用信息的分类、归集、整理以及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信息管
理系统的建设,其他相关活动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117信用基本术语
GB32100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
3术语和定义
GB/T22117和GB32100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共信用信息publiccreditinformation
依法行使公共职能的部门履职过程产生的有关各类主体的信用信息。
注:依法行使公共职能的部门包括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依法行使公共管理(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和社
会组织等。
3.2
信用主体subjectofcredit
参与信用交易的组织[机构]或自然人。
注:本规范具体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GB/T22117—2008,定义2.1.2]
3.3
信息分类informationclassifying
把具有某种共同属性或特征的信息归并在一起,把具有不同属性或特征的信息区别开来的过程。
3.4
法人legalentities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1
DB13/T2507—2017
[GB32100—2015,定义3.2]
3.5
其他组织otherorganizations
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GB32100—2015,定义3.2]
4分类原则
4.1科学性
信息分类的基础和依据应选择公共信用信息最稳定的本质属性或特征。
4.2唯一性
每类公共信用信息的代码应具有不可重复性。
4.3可扩展性
当增加公共信用信息分类时,应能在不打乱现有的分类体系的同时,下级公共信用信息在原有本
分类体系的基础上可以进行延拓细化。
5分类及编码
5.1代码结构
公共信用信息分类代码反映了数据项的内容特征,由三段代码(共6位数字)组成:
——第一段码(2位数字),表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项所属主体的属性识别码(主体包括自然人、
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二段码(2位数字),表示数据项所属公共信用信息类别(一级分类代码);
——第三段码(2位数字),表示数据项所属公共信用信息子类序号(二级分类代码)。
代码的编码结构和规则如图1所示:
图1公共信用信息分类编码结构图
2
DB13/T2507—2017
5.2主体标识符
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两大类,识别码用2位数字表示。自然人主体用数字“10”表示;
法人和其他组织主体用数字“20”表示。
5.3一级分类代码
一级分类按公共信用信息属性划分,一级分类代码用两位数字表示,编码范围为01-99,用于标识
公共信用信息的类别。一级分类识别码为顺序码,应按公共信用信息类别统一排列的顺序进行编码。
每个一级分类代码应与一个公共信用信息类别相对应。
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类型包括:
——基本信息;
——收入资产信息;
——行政管理信息;
——司法信息;
——公用事业信息;
——荣誉信息;
——其他信息。
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共信用信息类型包括:
——基本信息;
——运营信息;
——生产经营信息;
——行政管理信息;
——司法信息;
——公用事业信息;
——社会责任信息;
——荣誉信息;
——其他信息。
5.4二级分类代码
二级分类是在第一级分类基础上,对第一级分类信息的细化,各地在实际应用中可根据需要进行
扩展。
二级分类代码用两位数字表示,编码范围为00-99,用于标识公共信用信息的详细信息子类。二级
分类代码为顺序码,应按公共信用信息所细分的详细信息子类类别的顺序进行编码。当公共信用信息
没有详细信息子类时,二级分类识别码用“00”表示。其中“99”为“其他”类别。
5.5代码及分类说明
5.5.1主体标识符的代码及分类说明见附录A。
5.5.2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的一级分类代码、二级分类代码和分类说明见附录B表B.1。
5.5.3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共信用信息的一级分类代码、二级分类代码和分类说明见附录B表B.2。
6分类代码的编制及维护
3
DB13/T2507—2017
6.1代码编制及维护机构
公共信用信息的编码维护由各级信用工作机构负责。
6.2新增公共信用信息分类的代码编制
新增公共信用信息分类的编码规则应符合5的规定。
6.3公共信用信息取消或暂停后编码的处理
某一公共信用信息分类代码取消或暂停后,其代码作废,该代码记入代码注销库。注销库中的代
码只作为历史记录,可供查询、追溯使用,不得再赋予其他公共信用信息。
4
DB13/T2507—2017
A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主体标识符代码及分类说明
A.1主体标识符的代码及分类说明见表A.1。
表A.1主体标识符代码及分类说明
代码分类分类说明
10自然人自然人包括公民、在中国境内的外籍人士和在中国境内的无国籍人士。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
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
20法人和其他组织
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
产,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5
DB13/T2507—2017
推荐标准
- DB45/T 966-2014 无公害农产品 辣椒生产技术规程 2014-01-15
- DB45/T 959-2014 发泡陶瓷保温板外墙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2014-01-15
- DB45/T 82-2014 桑蚕种检验检疫技术规程 2014-01-15
- DB45/T 961-2014 制糖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确认规范 2014-01-15
- DB45/T 971-2014 贺州香芋生产技术规程 2014-01-15
- DB45/T 970-2014 辣椒集约化育苗技术规程 2014-01-15
- DB45/T 967-2014 无公害农产品 茄子生产技术规程 2014-01-15
- DB45/T 960-2014 建筑基坑工程安全管理规范 2014-01-15
- DB45/T 969-2014 番茄贮藏保鲜技术规程 2014-01-15
- DB45/T 972-2014 桑蚕微粒子病病原鉴定技术规程 2014-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