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2526-2017 食用杂粮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 实施指南
DB13/T 2526-2017 Implementation guide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a traceability system for the quality and safety of mixed grains consumption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7年0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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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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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页数:1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01
B00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2526—2017
食用杂粮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实施指南
2017-05-17发布2017-08-01实施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3/T2526—201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地质大学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地质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成敏、高会生、张启、李美羽。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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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杂粮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实施指南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杂粮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的目标、原则、要求、步骤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食用杂粮的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和管理者。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25008-2010饲料和食品链的可追溯性体系设计与实施指南
NY/T1761-2009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操作规程通则
NY/T1765-2009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操作规程谷物
NY/T2531-2013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交换接口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Z25008-2010、NY/T1761-2009、NY/T1765-2009、NY/T2531-2013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
义适合于本文件。
3.1
食用杂粮foodgrainsotherthanwheatandrice
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和薯类五大粮油作物以外的用于食物的粮豆作物。主要包括高粱、谷子、
荞麦(甜荞、苦荞)、燕麦(莜麦)、大麦、糜子(含糯糜子)、薏苡、籽粒苋以及菜豆(芸豆)、绿豆、
小豆(红小豆、赤豆)、蚕豆、豌豆、豇豆、小扁豆(兵豆)、黑豆16大类,近百个作物。
3.2
食用杂粮的生产经营者operatoroffoodgrainsotherthanwheatandrice
从事食用杂粮生产、物流、销售等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3
食用杂粮的消费者consumeroffoodgrainsotherthanwheatandrice
使用或消耗食用杂粮的自然人或法人。
3.4
食用杂粮的管理者manageroffoodgrainsotherthanwheatandrice
规范、协调、指导食用杂粮生产经营的政府机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及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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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食用杂粮供应链supplychainoffoodgrainsotherthanwheatandrice
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从食用杂粮生产资料采购开始,到食用杂粮生产、收购、
加工、贮运,最后由销售网络把食用杂粮送到消费者手中的,将食用杂粮生产者、流通者、销售者和
消费者连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链结构。
3.6
食用杂粮质量安全追溯系统qualityandsafetraceabilitysystemoffoodgrainsotherthan
wheatandrice
以食用杂粮生产经营者或食用杂粮管理者为依托,以食用杂粮供应链为基础,联结食用杂粮生产
经营者、消费者,建设食用杂粮质量安全追溯的综合性信息平台,实现食用杂粮供应链全程质量监控
和溯源的系统。包括以食用杂粮管理者为依托建立的食用杂粮质量安全追溯公共系统平台和以食用杂
粮生产经营者为依托建立的食用杂粮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4追溯目标、建设目标、原则与要求
4.1追溯目标
追溯的食用杂粮可根据追溯码追溯到生产经营环节影响质量安全的主要信息。
4.2建设目标
建成从“田园到餐桌”的食用杂粮全程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具体建设目标:
——建设食用杂粮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明晰食用杂粮质量安全追溯各环节中各生产经营者的追溯任务;
——将各食用杂粮生产经营者的追溯任务融入系统;
——确保食用杂粮质量安全追溯各环节信息的记录与查询;
——确保食用杂粮质量安全和质量目标;
——满足消费者需求;
——确定食用杂粮的来历和来源;
——便于食用杂粮撤回或召回;
——识别食用杂粮供应链中的各种组织和责任人;
——便于验证食用杂粮的特定产品信息。
4.3建设原则
除遵循NY/T1761-2009的4.1中原则外,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4.3.1协同追溯
实现系统与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的协同。把系统建成面对食用杂粮供应链所有环节的枢
纽,建成信息登录及追溯实现的信息系统。确保追溯信息及时、真实。通过系统与生产经营者协同,
确保食用杂粮质量安全追溯。
4.3.2适度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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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追溯目标、实施成本和食用杂粮产品与供应链特征,适度界定追溯对象、追溯范围和追溯信
息。
4.4建设要求
遵循NY/T1761-2009的4.2。
5建设食用杂粮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步骤
5.1确定系统的性质和主体
5.1.1系统的性质
系统后方联结食用杂粮的生产经营者,实现各环节信息交互;前方联结食用杂粮的消费者,实现
食用杂粮供应链各环节的追溯,见附录A。
5.1.2系统建设主体
食用杂粮生产经营者或食用杂粮管理者。可根据情况,建立分不同作物的追溯系统。
5.2确定系统建设的条件
5.2.1基本条件
基本条件要满足建设系统的经济实力、融资能力和组织能力,包括:
——满足食用杂粮生产、物流方面的技术力量;
——满足系统设计、系统开发、系统维护和系统管理的技术力量;
——满足协调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和管理者的管理力量。
5.2.2硬件条件
硬件配置包括:
——服务器。系统建设主体根据追溯数据规模核算和配置服务器,且不低于以下配置:双核处理
器1.60GHz/20MB;内存32GB;硬盘容量600GB。
——个人计算机。系统建设主体根据不同的追溯任务配置个人计算机,个人计算机不低于以下配
置:双核处理器1.60GHz/1MB;内存2G;硬盘容量160G。
——网络带宽。与服务器联结的网络使用专线或光纤接入,带宽不低于10M。与个人计算机联结
的网络使用ADSL、专线或光纤接入,带宽不低于1M。
——输入设备。除个人计算机配置的鼠标、键盘等输入设备外,根据不同的标识载体,配置扫描
枪、读卡器等输入设备。
——输出设备。根据不同的标识载体和查询终端,设置不同的输出设备。包括销售终端查询电脑、
移动互联网查询软件、微信查询接入软件、短信平台、门户网站查询终端等。
5.2.3系统开发条件与要求
5.2.3.1开发条件
食用杂粮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开发满足以下条件:
——基于SQLServer(或Oracle)数据库开发;
——基于UCC•EAN编码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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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ASP(或JavaScript,或VBScript)的功能设计;
——基于B/S的ASP(或JavaScript,或VBScript)+SQLServer(Oracle)架构。
5.2.3.2开发要求
食用杂粮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开发符合以下要求:
——系统开发逻辑正确;
——编码反映追溯过程;
——追溯过程反映质量安全生产流通本质。
5.3确定食用杂粮供应链结构
食用杂粮供应链分为以下几个子链:
——食用杂粮生产链。从土地自然条件、杂粮种类与品种选择、土肥水管理、栽培管理、病虫草
害防治到采收的过程;
——食用杂粮加工贮运链。从收购、加工、贮藏到转移的过程;
——食用杂粮销售链。从成品库最终到达消费者手中的过程;
每个子链的追溯任务均由一个或多个生产经营者承担,具体见附录B。
5.4确定食用杂粮供应链质量安全控制点及追溯点
5.4.1生产链
生产链质量安全控制点及追溯点为:
——杂粮产地的地理位置,包括县、乡、村;
——杂粮产地的自然条件,包括空气、土壤、水质等;
——杂粮生产者信息,包括姓名(名称)、地块、作物种类、品种、规模等;
——杂粮生产管理档案,包括种类、品种、种子、农药、肥料、灌溉用水、其他化学合成物质等
核心生产物资的名称、来源、用量及使用时期;
——杂粮采收信息,包括杂粮采收者信息、采收日期、等级、保质期、杂粮品质检测信息等。
5.4.2加工贮运链
加工贮运链质量安全控制点及追溯点为:
——各环节责任企业;
——各环节相关责任人信息;
——各环节处理方式,包括品牌、品种、规格、保质期、存储条件、包装、处理方式、处理介质、
标签材质、加工后品质检测信息等;
——各环节批次,包括时间、地点、企业、相关责任人等。
5.4.3销售链
销售链质量安全控制点及追溯点为:
——销售者及相关责任人信息;
——销售批次,包括销售时间、销售渠道、相关责任人、处理方法等。
5.5确定编码规划、对象与方法
5.5.1编码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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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5.4设计的食用杂粮供应链关键控制点和追溯点,以及5.5提出的追溯信息记录,对每一个环
节的追溯对象及其信息进行编码。采用通用的国际物品编码体系(GS1),对追溯对象进行唯一标识,
并将标识代码与其相关信息记录相对应。
5.5.2编码对象
5.5.2.1生产链
生产链编码对象包括产地、地块、生产者、杂粮种类与品种、采收者、生产批次等。
5.5.2.2加工贮运链
加工贮运链编码对象包括成品种类与品种、各环节责任企业、相关责任人、处理地点、处理方式、
处理批次等。
5.5.2.3销售链
销售链编码对象包括销售终端信息、相关责任人、销售批次等。
5.5.3编码方法
参照NY/T1762-2009中的5。
5.5.4食用杂粮追溯码标识方法
食用杂粮追溯码从编码对象中抽取相关信息和字段。食用杂粮追溯码标识根据追溯需求可以包含
三套:
——生产追溯码标识。追溯产地、地块、生产者信息、种类、品种、采收信息等信息,在收购时
实现并将标识贴在转移包装上;
——加工贮运追溯码标识。追溯从收购验级到加工贮运环节的成品名称、规格、加工储运责任人、
质量指标等相关信息。生产追溯信息与加工信息融合,形成加工批次编码;加工批次编码信息与包装
信息融合形成包装批次编码。每个环节的编码均贴在包装相关位置;
——食用杂粮销售追溯码标识。追溯从发货、代理商到销售终端的相关信息,在从包装库发货时
实现,包装批次编码信息与销售终端信息融合,形成销售批次编码,将编码标识贴在商品包装指定位
置。
5.6确定标识载体
根据追溯对象特征和实施成本等因素选择标识载体。包括:
——纸质文件,根据追溯要求确定纸质文件的样式、格式和内容;
——条码标识,包括一维码、二维码;
——射频(RFID)电子标签,根据需求选择使用低频(LF)、高频(HF)、超高频(DHF)或微波
(MW)的电子标签。
标识载体应位于同一种追溯对象或者包装上的合适位置;如果无法直接附在追溯对象或其包装上,
要保留在可以证明其标识信息的随附文件上。
标签的粘贴位置以方便识读、不易毁损为原则。
5.7开发信息系统
5.7.1食用杂粮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软件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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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5.2建设的条件、5.3、5.4、5.5、5.6的设计、编码准则及选择的标识载体,采取适宜的系统
架构,开发系统软件,并在系统的服务器上运行。
根据追溯需求与成本考虑,可融入基于GIS的动态追溯技术;可与其他食用农产品追溯系统实现数
据库对接和信息共享;可接入行业或地区追溯管理信息平台。
5.7.2食用杂粮质量安全追溯查询终端的设计
设计终端查询方式,包括互联网、销售终端、移动APP、微信终端、短信、电话声讯服务等方式。
6食用杂粮生产经营者运用系统的实施步骤
6.1确定追溯对象
生产经营者应明确食用杂粮安全追溯的种类、品种和批次。
6.2明确在食用杂粮供应链中的位置,确定追溯范围
生产经营者参照5.3,通过识别上下游组织来明确其在食用杂粮供应链中位置,明确追溯的食用杂
粮种类、品种和业务,以此确定追溯范围。理清组织与食用杂粮供应链上下游组织之间的关系,便于
食用杂粮及信息的协调与沟通。生产经营者以系统设计框架为依据,按照“向前一步,向后一步”的
原则,实现生产经营者之间和追溯对象之间的关联,并对内部流程进行记录和追溯。
6.3确定追溯信息、标识和载体
食用杂粮生产经营者按照6.2确定的追溯范围及5.4确定的质量安全控制关键点和追溯点,来确定
自身的追溯信息。按照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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