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3149-2023 四川省电力用户受电设施及配电设施运维检修服务管理规范
DB51/T 3149-2023 Sichuan Province Electric Power User's Power Supply Equipment and Distribution Equipment Operation, Maintenance, and Inspection Service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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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四川省电力企业协会、四川华宇电力有限公司、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川开电气有限公司、四川万益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赛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易云平、廖强、任子春、迟景华、刘洪、赵长文、令狐代洪、陈德靖、张世宇、罗军、王东波、李增辉、许卫、刘世旭、杨忠汶、李军、曾德华、陶昌朋、郭永、杨沐、陈展、唐雯
- 出版信息:
- 页数:2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9.240
CCSF23
DB51DB51/T3149—2023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3149—2023
四川省电力用户受电设施及配电设施运维
检修服务管理规范
2023-12-29发布2024-01-29实施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1/T3149—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运检单位资源管理.......................................................................2
5安全管理...............................................................................4
6运行维护管理............................................................................6
7检修管理...............................................................................9
8供电调度及用电检查.....................................................................12
9应急管理..............................................................................12
10文档资料管理.........................................................................14
附录A(资料性)运维、检修作业记录......................................................16
I
DB51/T3149—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提出、归口并解释。
本文件起草单位: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四川省电力企业协会、四川华宇电力有限公司、
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川开电气有限公司、四川万益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赛康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易云平、廖强、任子春、迟景华、刘洪、赵长文、令狐代洪、陈德靖、张世宇、
罗军、王东波、李增辉、许卫、刘世旭、杨忠汶、李军、曾德华、陶昌朋、郭永、杨沐、陈展、唐雯。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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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电力用户受电设施及配电设施运维
检修服务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受电设施运行维护检修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所有电力用户自有产权的10kV及以下受电设施运行管理、维护保养、检修、测
试、缺陷及故障处理、应急保障、运维分析、设施状态评价管理规范与要求。适用于用户自行运行和委
托第三方独立的运维、检修、调试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大全
GB/T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T18857配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
GB/T18894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GB26859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GB26860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GB26861电力安全工程规程(高压实验室部分)
DA/T22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DL/T724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DL/T5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976带电作业工具、装置和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995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用户powerconsumer
依法与供电企业建立供用电关系的电能消费者。
3.2
用户受电设施user´selectricalfacilities
电力系统中产权属于用户的,包括工矿企业、产业园区、市政及公用建筑综合体、交通运输、居民
社区等,用于变换电压、控制和分配电能的设施,包括高低压配电室、值班室、电力系统一次系统设备
(含线路、开闭所、配电室、变压器、断路器、开关柜、箱式变等)、二次系统设备(保护测控、配电
自动化、电能计量、通信等)以及配电网运行场所环境条件辅助监控系统等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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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运行分析operationanalysis
对用户受电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掌握用户电力系统运行现状,及时找出薄弱环节,制定防范
措施,提高运维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
3.4
受电设施状态评价electricalfacilitiesconditionassessment
基于运行巡检、保养、维修、试验等结果,对反映用户受电设施健康状态的各状态量指标进行分析
评价,从而确定用户受电设施状态情况,评估用户受电设施的缺陷严重程度和出现故障的可能性,确定
用户受电设施面临的和可能导致的风险。
3.5
危急缺陷emergencydefects
直接威胁电力系统、受电设施运行安全及人员安全,应立即消除或采取措施的缺陷。
3.6
严重缺陷seriousdefects
对受电设施构成严重威胁,可短期内运行并应采取措施或消除的缺陷。
3.7
一般缺陷generaldefects
对受电设施未构成严重威胁,可在日常维修或计划检修中消除的缺陷。
4运检单位资源管理
4.1单位资信要求
4.1.1检修、调试应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按照许可等级
从事相应电压等级的运维管理和检修服务工作。
4.1.2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并建立健
全有效运作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职责。
4.1.3应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能有效实施;已建立良好的用户服务管理
体系。
4.1.4应当建立健全技术、质量、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并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
4.1.5具有与可承担服务范围相适应的运维、检修和试验所需要的工具、机具、设备等。
4.2运维、检修人员资格
4.2.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变电、线路等类似项目管理的工作经验和个人业绩证明。
具备与服务项目相适应的大专以上学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二级以
上;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试合格证书B证。
4.2.2技术负责人:应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变电、线路等类似项目技术管理的工作经验和个人业绩证
明。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大专以上学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2.3安全负责人:应具有3年及以上从事变电、线路等类似项目质量安全的工作经验和个人业绩证
明,应具备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大专以上学历,技术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
的安全生产考试合格证书C证。
4.2.4运维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关作业类别的进网资格、特种作业操作等证件,并在注册登记或审核
有效期内,具有3年及以上运维从业经验和个人业绩证明,持有以下证件其中一项,即具备上岗基本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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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地方应急管理局颁发《特殊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电工作业、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空作业;
——国家或地方颁发的并得到所在地电力部门认可的上岗证件。执行调度命令的人员应经过属地电
力调度机构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能熟练掌握规范的调度操作专业术语。
4.2.5检修调试人员:应具备相关作业类别的进网资格、特种作业操作等证件,并在注册登记或审核
有效期内,具有3年及以上检修试验从业经验和个人业绩证明,持有以下证件其中一项,即具备上岗基
本条件: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地方应急管理局颁发《特殊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高、低压
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为高压运行维修;
——国家电网和地方电网颁发的并得到所在地电力部门认可的上岗证件。
4.2.6为保持运维服务管理工作连续、稳定性,在项目运维服务期间,岗位和人员配置宜保持相对固
定。因特殊原因更换人员,应提前入职培训、熟悉运维系统、设备、环境等。
4.3运维人员培训
4.3.1运维单位应负责运维人员的培训管理,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对运维人员的培训和
考核工作,记录培训内容、考核成绩,不断提高运维人员专业工作技能。
4.3.2运维人员宜积极参加行业各项专业技术技能的培训或继续教育学习,包括:
——基础培训:电气工作相关的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理论知识、规范、规程和实际操作技能等。
——专业培训:变配电设施运行及修试规范、检修设备的操作使用、相关图纸资料、设备缺陷、故
障的判断处理等。
——应急培训:应急预案学习、演练以及实际发生的运行异常、事故的分析等,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安全培训:应对从事受电设施现场工作的有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学习消防知识和消
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4.3.3运维人员应经过入职学习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因工作调整或其他原因离岗3个月以上
者,应重新进行相应的学习培训和考核。
4.3.4应建立学习培训档案,全部培训记录均应存入个人培训档案。考核按应知应会、理论和实际技
能综合评定。
4.4运检工器具
4.4.1根据运维检修服务内容、要求应配备适当的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具和各项特殊作业过程的专用
工具。
4.4.2工器具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及检测合格报告,并建立工器具台账明细,统一编号,定期检查维
护,做到工器具帐、卡、物、报告相符。对要求送检的工具需按送检周期送至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
确保其使用安全、测量结果准确有效。
4.4.3不合格或淘汰的工具严禁使用,禁止库房放置超期未试验或不合格的运检工器具。
4.4.4常用工器具包括:
a)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应配备: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梯、安全绳、脚扣、标示牌、安全围
栏、安全网、防静电屏蔽服、近电报警器、灭火器等。
b)绝缘安全工器具。应配备:如绝缘操作杆、绝缘夹钳、核相器、绝缘手套、绝缘靴、验电器、
接地线等。
c)检修作业机具。宜配备:如起重机、手拉葫芦、千斤顶、导(地)线夹头、导(地)线液压机
械、手持电动工具、电焊机、切割机、双筒测距望远镜、对讲机、棘轮扳手、套筒扳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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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液压钳、断线钳、喷枪、绝缘导线剥皮器、棘轮紧线器、电缆故障测试仪、电力专用超声
波探伤仪、红外热像仪等。
d)检测试验工器具。宜配备:如数字式绝缘电阻测量仪、数字式接地电阻测试仪、电子式绝缘摇
表、直流电阻测试仪、回路电阻测试仪、数显工频耐压试验装置、变频串联谐振试验装置、
高压开关动作特性测试仪、六相微机继电保护测试仪、互感器伏安特性综合测试仪、避雷器
带电测试仪、全自动电容电桥测试仪、高低压钳形电流表、数字式万用表、全自动变比组别
测试仪、配电网电容电流测试仪、无线高压核相仪、激光测距测高仪、SF6气体检漏仪、超声
波/地电波局放检测仪、电能质量测试仪等。
5安全管理
5.1生产安全目标
5.1.1用户生产经营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1.2生产安全目标,应根据每年用户受电设施的运行操作、检修、试验、设备缺陷及事故预控措施
及运维检修人力资源等情况,制定运维检修生产安全目标。定期对生产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总
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5.1.3现场运维检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力行业的相关规范和要求,并按照工作流程和作业指导书要
求进行相关操作,严格实行负责人、监护人、操作人“两票三制”管理制度。
5.1.4应与运维检修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作业人员岗位变动时应重新签订。
5.1.5应制定、检查配电设施运维检修作业的危险点分析及其安全预控措施记录,参考附录A.1。
5.2电气作业安全
5.2.1基本要求
5.2.1.1运维人员应满足相关资质和经验要求。
5.2.1.2严格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
——倒闸操作应填写操作票,经审核合格后进行监护操作。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应有保证安全的措施,包含工作申请、工作布置、书面安全
要求、工作许可、工作监护,以及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等工作程序。
——在电气设备上进行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检修工作时,如需电源进线停电时,用户应向供电企业
主管部门提出停电申请,同意许可后方能安排相应的检修工作。
5.2.2组织和技术措施
5.2.2.1电气作业安全的组织措施,应包括现场勘察制度、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
度、工作间断和转移制度、工作终结制度。
5.2.2.2电气作业前要完成安全的技术措施,包括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等。
5.2.2.3检修设备停电时,应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检修设备和可能来电侧的断路器(开关)、
隔离开关(刀闸)应断开控制电源和合闸能源,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应锁住,必须落实“五防”
措施,确保不会误送电。
5.2.2.4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的接触式验电器,在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装置)
处对各相分别验电。
5.2.2.5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侧都应接地或合上接地刀闸。因平行或邻近带电设备导致检修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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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产生感应电压时,应加装接地线。
5.2.2.6工作人员不应擅自移动或拆除遮栏、标示牌。必须短时移动或拆除的,应征得工作许可人同
意并在有人监护下进行,完毕后立即恢复。
5.2.2.7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任何人员不准将停电设备合闸送电。
5.2.3安全措施
5.2.3.1值班人员应做好交接班工作,定期进行巡视。除现场运维人员及管理人员外,外来人员进出
受电设施现场(如配电室)应进行登记。
5.2.3.2进入配电设施场所进行检查、巡视的人员不得触碰带电的配电线路、设备,也不得单独移开
或越过安全遮栏,而外来参观的人员必须在运维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设备场区。
5.2.3.3遇有大风、大雪、雷电、暴雨、霜冻等恶劣天气时,要对用户受电设施进行特巡,重点检查
户外关键配电设施、地下室设备、排水设施等运行情况。遇有特殊重要的保供电时间或节假日应适当增
加巡视检查的频率、次数。
5.2.3.4为确保配电设施的安全运行,应采取预防小动物措施:如配电设施的门口设置防鼠挡板;门
窗加装挡板和小眼铁丝网;电缆沟线缆孔洞保持封堵;并定期检查防小动物的设施,杜绝小动物引发的
电气事故。
5.2.3.5应妥善保管运维工器具、钥匙、图纸资料、运行记录等,确保其使用状态良好,未经同意不
得外借外传。
5.2.3.6高低压配电室等设备场所应严禁有人食宿。
5.3安全标识及辅助设施管理
5.3.1安全标志标识管理
5.3.1.1安全标志应符合GB2894及电力设施保护相关规定。安全标志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
令标志、提示标志四种基本类型。多个标志在一起设置时,应按照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
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应避免出现相互矛盾、重复的现象。
5.3.1.2配电系统一次接线图及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上墙,应具有与实际运行方式相符的电气主接线
图。
5.3.1.3配电室所有设备均应配置固定的设备调度名称或设备名称。二次设备如保护压板、切换开关、
断路器(或熔断器)、保护测控装置(或继电器)等二次设备应有符合实际的设备标签。
5.3.1.4配电室其它安全标志应符合安全生产规程规定的有关规定,并配置火灾报警及灭火设备标志、
火灾疏散途径标志和方向辅助标志等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安全警示线用于界定和分割危险区域。对运维
人员常规巡视路线可设置地面引导标志,各设备间的出口位置宜设置逃生路线指引图。
5.3.1.5在线路和配电设备上工作时,应使用绝缘手套、绝缘靴、验电器、接地线,并使用临时遮栏、
围网、布幔、悬挂的各种标示牌,且符合现场情况和安全规程的要求。如设备检修时应悬挂“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标示牌、变压器和设备架构的爬梯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等。
5.3.1.6电力设施标志标识应在设备投入前设置,并根据设备的变化及时更新。
5.3.1.7警告标志标识应纳入巡检计划,对发现缺失或损坏的应及时更新补充。
5.3.2消防管理
5.3.2.1应合理配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维修、报废、更新,保证消防设施完
备。`
5.3.2.2建立消防器材和设施应建立台账,制定消防器材布置图,现场消防设施不得随意移动或挪作
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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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3运维人员应熟知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熟知火警电话及报警方法。用户受电设施火灾应急照
明应完好、疏散指示标志应明显,运维人员应掌握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懂得如何检查和辨识消防器材
完好有效,失效或使用后的消防器材必须立即搬离存放地点并及时补充。
5.3.2.4在进行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票)手续,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5.3.3防汛设施
5.3.3.1每年应组织修订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
5.3.3.2雨季来临前应对可能积水的地下室、电缆沟、电缆隧道、房屋天沟、地沟及排水设施进行全
面检查和疏通,做好防进水和排水措施。
5.3.3.3暴雨时加强人员值守,严密注意雨情、水位,必要时启动潜水泵抽水或采取其他措施排水。
5.3.3.4防汛物资配置、数量、存放应符合要求。
5.3.3.5用户受电设施常用防汛物资应备有:沙袋、防汛板、移动潜水泵和输水管、雨衣、雨鞋、雨
布、应急手持电灯等。
5.3.3.6新建或改造项目,要充分考虑防洪、内涝要求,合理布置受电设施位置和接入点,若为重要
电力设施宜布置在地面以上或不集水的地位。
5.3.4照明、温湿度控制
5.3.4.1照明、采暖、制冷、通风、除湿设施的配置应满足设备对运行环境的要求。运维人员要根据
季节天气的特点,调整采暖、制冷、通风、除湿设施运行方式。定期检查照明、采暖、制冷、通风、除
湿设施备用是否工作正常。
5.3.4.2配电室内设施若着火,在未熄灭前严禁开启通风设施。
6运行维护管理
6.1基本要求
6.1.1运维服务全过程应由有资质的管理部门或第三方专业公司负责。
6.1.2应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运维服务方案和工作计划,以便实施相应的日常巡检、保养、维护和试
验等内容,运维服务的内容和检查项目参见附录表A.2~A.6。
6.1.3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检查,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围栏和警示措施,防止无
关人员误入作业区域,充分保证人员、设备的安全。
6.1.4按照作业现场条件选择适用的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急救箱,所选防护装备应满足GB/T11651
相关要求。
6.1.5从事运维服务时,应至少2人协同,分别执行安全监护和各种作业操作。
6.1.6应根据制定的运维服务计划开展工作,巡视和维护作业期间应按照GB26859、GB26860、GB
26861等安全作业标准规定的内容执行。
6.1.7各项作业工序工艺及操作应严格依据电力行业的相关标准执行,并确保人员、设备以及工器具
等符合安全作业的要求。
6.1.8应及时、准确填写各项工单、作业记录表格,电气设备运维记录、试验记录等技术资料,应整
理归档并根据服务约定提交给用户。
6.1.9当发现设备性能缺陷或安全隐患时,应做好关键点影像取证和记录分析,辨别缺陷的级别并做
出响应,确定处理方案,并及时进行处置。
6.1.10运维工作的绩效评审,应定期对用户受电设施进行运行分析与设备状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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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设备管理
6.2.1用户配电网应建立并完善其配电设施台账、运维检修记录的信息管理;相关的纸质记录至少保
存3年,重要记录应长期保存。
6.2.2对导线、绝缘子、电缆、汇流母线、变压器、互感器、断路器、开关柜、避雷器、电抗器、电
容器补偿和谐波治理装置、直流电源、蓄电池、继电保护及自动化监控、通信系统等电气设备应逐台建
立设备明细台账。
6.2.3设备台账的内容包括:电气设备运行编号及命名、设备铭牌、装置地点、更换日期、试验(校
验)日期及结果、运行记录、保养检修记录、缺陷处理记录。
6.2.4配电设施通用的、数量多的同一规格设备或材料,易损易耗零部件宜配置备品备件。备品备件
应建立清册并妥善保管。
6.3巡检工作
6.3.1基本要求
6.3.1.1日常巡检周期、内容及要求宜按国家、行业相关规程要求或运行服务规程和现场作业指导书
进行;同时运维人员在巡检工作时须严格执行相关的国家安全作业要求。
6.3.1.2运维人员通过看、听、嗅、触、检“五法”检查设备有无异常情况,对发现的异常和缺陷如
实记录、分析、处理,并及时填写相关表格。其中:“触”是指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用手背触碰柜体
外壳,感受其是否有过热现象。“检”是指对带电设施关键部位宜运用有效仪器、仪表对其进行扫描检
查。
6.3.1.3巡检工作分为正常巡检(含交接班巡检、定期巡检、夜间巡检)、特殊巡检、全面巡检、事
故巡检和专项巡检等几类。其中:
——正常巡检,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交接班巡检(按交接班工作要求)、定期巡检(不少于半年一
次)和夜间巡检(不少于季度1次,尽可能在用电高峰或阴雾天气时进行)。
——特殊巡检,在天气气候变化剧烈、线路负荷过大等特殊情况时,应对相关部位进行巡检,以发
现受电设施的异常现象,及部件的损坏程度。
——全面巡检,是对用户配电室内一、二次设备,以及防误装置、辅助系统、动力照明、备品备件、
安全工器具、防小动物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核对。
——事故巡检,当受电设施发生跳闸或接地故障等事故时进行事故巡检,查明问题发生原因、位置、
事故情况等,并及时处理。
——专项巡检,在用户反映的配电设施异常情况、系统出现预警事项、存在缺陷(含可疑的缺陷)、
对环境恶劣高寒地区、异常天气等时段应进行专项巡检,包括:严寒冬季、降雪或结露时、
大风天气、高温季节、雷雨季节、处于用电高峰期或过负荷运行时、长期停运或检修后设备
投入运行时。
6.3.2环境要求
6.3.2.1配电室内应环境整洁,道路畅通,场地平整。生产场地无杂草,无食物剩渣纸屑、烟蒂等垃
圾,无积水,不晾晒衣物,定期清扫。
6.3.2.2配电室各种上墙图表、制度悬挂整齐,文件、记录、图纸、资料归类存放至专用柜,柜内摆
放整齐,标示清晰醒目。
6.3.2.3室内外各运行设备应标志齐全、清楚、正确,设备上下不准粘贴与运行无关的标语。
6.3.2.4配电室内应备有存放安全用具、仪表、常用工具、备品备件、专用钥匙的柜(箱),实行定
置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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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5配电室内照明良好、应急灯可正常使用,门、窗户应完好。
6.3.2.6电缆沟内电缆排列整齐,并至少半年全面检查一次,应无杂物、无积水、无积油。
6.3.2.7电缆沟盖板应铺设齐全紧密配电室内应无渗漏水、积水、凝露等现象,一旦发现要及时修复。
6.3.2.8用户受电设施应具备良好的接地网系统和防止大气过电压、操作过电压措施,定期对设备进
行停电清扫维护,防止污闪。每年雷雨季节前应对防雷接地装置进行一次测试和检查。
6.4倒闸操作
6.4.1操作票填写要求
6.4.1.1操作票应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逐项填写。用手写格式票面应与计算机(电子
操作)开出的操作票统一。操作票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
6.4.1.2操作票(含电子操作)应填写设备双重名称。填写操作票严禁并项、添项及用勾划的方法颠
倒操作顺序。其中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接地线、压板、控制开关、熔断器等均应视为独立的
操作对象,单独列项。
6.4.1.3每张操作票(含电子操作)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一个操作任务需连续使用几页操作票时,
则在前一页“备注”栏内注明“接下页”,在后一页的“操作任务”栏内注明“接上页”。
6.4.2倒闸操作要求
6.4.2.1为防止误操作事故,变配电设备的倒闸操作必须填写操作票(含电子操作)。作业时应严格
按照操作票的操作步骤操作,严禁漏项、跳项操作。
6.4.2.2停电拉闸操作应按照断路器(开关)—负荷侧隔离开关(刀闸)—电源侧隔离开关(刀闸)
的顺序依次进行,送电合闸操作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严禁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刀闸)。
6.4.2.3倒闸操作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并认真执行唱票、复诵制。
6.4.2.4操作前应先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操作时应唱票),
并全过程录音。操作过程中应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步,应检查无误后做一个“√”
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
6.4.2.5监护操作时,操作人在操作过程中不得有任何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操作行为。
6.4.2.6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发令人报告。待发令人再行许可后,方可进行操作。
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解锁工具(钥匙)应封存保管,所有操作人员和检修人
员严禁擅自使用解锁工具(钥匙)。若遇特殊情况,应经值班调度员、值长或负责人批准后,方能使用
解锁工具(钥匙)。单人操作、检修人员在倒闸操作过程中严禁解锁。如需解锁,应待增派运维人员到
现场后,履行批准手续后再处理。解锁工具(钥匙)使用后应及时封存。
6.4.2.7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均
应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还应穿绝缘靴。接地网电阻不符合要求
的晴天也应穿绝缘靴。雷电时,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禁止在就地进行倒闸操作。
6.4.2.8使用双(多)电源供电的用户受电系统应采用必要的技术措施,保证工作电源开关未退出运
行,备用电源开关不能投入运行;或者备用电源没有退出运行,工作电源不能转入运行状态;两(多)
回路断路器之间必须具有可靠的机构联锁装置和电气或逻辑联锁保护,彻底杜绝两台断路器同时合闸的
可能性。
6.5运行分析
6.5.1应对电力用户配电设施的运行管理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制定评价标准。运维分析分为综
合分析和专题分析。
6.5.2综合分析:是对在安全运行、经济运行、运行管理方面的运行状况以及运行过程中发现的缺陷,
推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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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37/T 2456-2013 物联网中间体开发技术规范 201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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