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 116-4-2014 水运工程测量概算预算编制规定

JTS 116-4-2014 Stipulations on Compiling Estimate and Budget for Port and Waterway Engineering Survey

行业标准-交通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2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TS 116-4-2014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交通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2014-09-28
实施日期
2015-01-01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1.0.1 为规范水运工程测量概算预算编制,合理确定水运工程测量造价,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水运工程中陆域和水域的工程测量概算预算编制。 1.0.3 本规定是编制水运工程测量概算预算的依据,应与《水运工程测量定额》(JTS 273)配套使用。 1.0.4 测量人工费包括内业人工费和外业人工费。测量人工费和船员人工费基价均按144元/工日计算。 1.0.5 燃油费基价为4000元/吨。 1.0.6 测量标志材料基价按下列规定计算: (1)木质寻常标按1200元/座; (2)小钢标按800元/座; (3)混凝土标石按600元/块。 1.0.7 编制水运工程测量概算工程费用应在预算工程费用的基础上乘以扩大系数1.05. 1.0.8 水运工程测量费用由直接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专项费用和税金八个部分组成。水运工程测量费用组成及各部分内容见图1.0.8. 1.0.9 单位工程预算汇总表样式按附录A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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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交通部疏浚工程定额站
起草人:
张建华、郑坤、夏锦昌、王勇、毛建国、沈达怡、陈伟菊、贺武鸣、袁世中、阎波、潘才官
出版信息:
页数:2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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