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2/T 1115-2020 品牌指导服务站星级评价规范

DB3302/T 1115-2020 Brand Guidance Service Station Star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02/T 1115-2020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2020-05-19
实施日期
2020-06-19
发布单位/组织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品牌指导服务站星级评价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
李莉、胡一俊、黄迪
出版信息:
页数:1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40

A00

DB3302

浙江省宁波市地方标准

DB3302/T1115—2020

品牌指导服务站星级评价规范

文稿版次选择

2020-05-19发布2020-06-19实施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302/T1115—2020

前言

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与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宁波)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品牌指导服务站、

宁波市家电行业协会品牌指导服务站、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品牌指导服务站、象山县西周镇人民政府

品牌指导服务站、慈溪市新浦镇品牌指导服务站。

本标准起草人:胡一俊、李莉、黄迪、陈曼军、伍晓茜、仇颖、王琪娟、丁寅、秦燚、袁红存、王

洪锋、周胜杰、吴波、郭瑛、谢彩程。

I

DB3302/T1115—2020

品牌指导服务站星级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品牌指导服务站(以下简称指导服务站)星级评价的总则、基本要求、评价指标要求、

评价方法和评价分级。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服务站星级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303/T1114品牌指导服务站建设与服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DB3303/T1114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总则

4.1指导服务站星级评价采用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要求相结合的原则。

4.2随着指导服务站发展和服务能力提升,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要求可能将不断予以扩充。

4.3基本要求涉及指导服务站的设立与运行基本状况。

4.4评价指标要求根据指导服务特征选取对基本能力、运行效果等方面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评价指标。

5基本要求

5.1指导服务站应自愿建站,且向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备。

5.2指导服务站应正常运行2年以上。

5.3指导服务站不应有有效投诉或有重大不良记录等负面情况。

6评价指标要求

6.1评价指标分为基本能力和运行效果两大类。

a)基本能力:包括基础条件、内务管理2项一级指标;

b)运行效果:包括工作实效、社会影响2项一级指标。

6.2每项一级指标可细分为若干二级指标。二级指标可根据行政共建、产业集群、平台叠加等服务特

征,设置不同评定内容和要求。

6.3一、二级指标及其权重见表1,二级指标评价方法见附录A~附录D。

1

DB3302/T1115—2020

表1指导服务站评价指标要求

标准分

二级指标

类别一级指标标准分二级指标产业集群型、

行政共建型评价方法

平台叠加型

组织建设5

基础条件10经费保障2表A.1

基本能力办公场所3

制度建设2

内务管理5表B.1

档案管理3

咨询指导55

宣传推广1013

实务讲座1010表C.1~

工作实效70

上门服务1720表C.2

运行效果网络服务1010

育牌成效1812

公益活动7

社会影响15社会影响力5表D.1

工作创新3

7评价方法

根据实地查看图文资料、台账查阅(包括电子数据)、材料核审(包括平台信息)、随机抽样等方

法据实评价。

8评价分级

8.1指导服务站星级评级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

a)行政共建型:基本分值63分、加分分值37分;

b)产业集群型、平台叠加型:基本分值68分、加分分值32分;

8.2指导服务站不满足第4章要求时,不予评价。在满足第4章要求的前提下,指导服务站星级评价

按照二级指标总分数值可分为以下3级:

a)85分以上,三星级;

b)80分以上,二星级;

c)70分以上,一星级。

2

DB3302/T1115—2020

A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指导服务站基础条件评价表

指导服务站基础条件评价见表A.1,表中有“#”标记的为加分项。

表A.1指导服务站基础条件评价表

序号二级指标标准分评价内容及评价方法标准分评价得分

站领导配备到位,工作职责明确,事务分工落实0.5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领导等参加品牌年度会议1

#有本辖区(本行业)品牌和知识产权中长期规划并获地方政府、行

1组织建设52

业主管部门领导认可,或推动出台品牌和知识产权建设扶持政策a

建立专题会议制度,工作有效1

#配有专职人员0.5

#年工作经费不少于5万元0.5

2经费保障2

有专项经费支出用于品牌和知识产权指导服务b1.5

标牌、上墙信息等规范悬挂展示1

3办公场所3工作场所功能布局合理,整洁卫生,满足工作需要0.5

服务资源(如电脑、网络、电话、数据库资源等)配置齐全1.5

a规划、政策应为原创,并按照内容实际执行操作。

b应举证资助经费专项用于品牌和知识产权工作支出。

注:各类会议、活动需有相关通知、现场照片、纪要等图文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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