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T 1836-2020 智能轨道快运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DB43/T 1836-2020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specifications for intelligent rail express transportation system

湖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6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3/T 1836-2020
标准类型
湖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0-09-30
实施日期
2020-10-15
发布单位/组织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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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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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6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45.020

S41

DB43

湖南省地方标准

DB43/T1836—2020

智能轨道快运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forconstructionandacceptanceofAutonomous-railRapidTransit

2020-09-30发布2020-10-15实施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3/T1836—2020

目次

前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基本要求············································································································································3

5路基路面工程····································································································································5

6桥涵及隧道工程································································································································5

7车站工程············································································································································5

8虚拟轨道工程····································································································································9

9机电设备工程··································································································································10

10交通信号及交通安全工程·············································································································46

11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工程······································································································54

12车辆基地工程································································································································56

13竣工验收········································································································································57

I

DB43/T1836—2020

II

DB43/T1836—202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

本文件由湖南省新型城市轨道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由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川南轨道交

通运营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有轨电车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负责起

草。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肖磊、蒋小晴、粟爱军、李文波、吴雄韬、欧英、张木生、杨晓宇、韩浩、李

永飞、周天宏、詹崇树、张陈林、杨勇、谢斌、汤峰、孟沛然、倪玉行。

III

DB43/T1836—2020

IV

DB43/T1836—2020

智能轨道快运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轨道快运系统的基本要求、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及隧道工程、车站工程、虚拟轨

道工程、机电设备工程、交通信号及交通安全工程、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工程、车辆基地工程、竣

工验收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或扩建智能轨道快运系统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件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175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GB/T1499.2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GB/T3956电缆的导体

GB/T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5117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

GB/T5293埋弧焊用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实心焊丝、药芯焊丝和焊丝-焊剂组合分类要求

GB/T5313—2010厚度方向性能钢板

GB5768(所有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7261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GB/T8110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

GB/T8923.1—2011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

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

GB/T11345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

GB/T14957熔化焊用钢丝

GB/T19826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

GB/T20041(所有部分)电气安装用导管系统

GB/T20907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条件

GB/T25176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

GB/T25177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

GB/T27930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GB50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92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19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1

DB43/T1836—2020

GB/T50123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GB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7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203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99地下铁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82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446盾构法隧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575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50624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验收规范

GB50661钢结构焊接规范

CJJ1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2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169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

CJJ221城市地下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DL/T995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JGJ18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52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79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9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107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JGJ206海沙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JTGB01—2014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F80/1—201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T280路面标线涂料

NB/T33001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

DB43/T1835—2020智能轨道快运系统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综合自动化系统integratedautomationsystem

能够实现变电所当地监控、当地维护、数据采集与传输、数据预处理、当地和远程通信功能,以及

线路变压器组、接触网馈电线的控制和保护功能为一体的自动化系统。

3.2

综合网管系统integratednetworkmanagementsystem

能够与传输、交换等各子系统交互,集中收集和统一发送告警信息,屏蔽一般的和可恢复的告警,

2

DB43/T1836—2020

过滤出严重告警并打印和报警的网络管理系统。

4基本要求

4.1一般规定

4.1.1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的、经过审批的有效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4.1.2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关键的分项、分部工程、引进或自主研发推广的四

新技术应分别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执行,若方案发生

变更,应按规定的变更审批程序后执行。

4.1.3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由施工单位按相关规定填写,需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的,总监理

工程师应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

4.1.4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深入现场踏勘,了解施工界域内的地下管线等

建(构)筑物及工程水文地质资料。

4.1.5施工中应对施工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核与加密,并满足标准与设计要求。

4.1.6施工前应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并分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形成

文件。

4.1.7工程施工应以批准的设计文件为依据,如需修改,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并签署变更设计或洽

商记录,需经原设计文件的审查单位确认的,应经原设计文件的审查单位确认后方可实施。

4.1.8采用的原材料、预制品、设备等,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规定。产品应有合格证和出

厂说明书。设备应有铭牌。特种作业设备应执行其相关规定。

4.1.9施工中,上一道工序未经验收合格严禁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4.1.10施工中应按合同文件要求,根据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控制。

4.1.11工程的外观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评分共同确认。

4.1.12施工应合理利用资源,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等工作。

4.1.13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

施工质量评定考核制度。

4.1.14隐蔽工程覆盖前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标准要求全数检查并形成记录。

4.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划分

4.2.1施工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4.2.2单位(子单位)工程应按一个完整工程或一个相当规模的施工范围划分,并按下列原则确定:

a)每座特大桥、大桥、中桥、隧道为一个单位(子单位)工程;

b)当一座特大桥、大桥、隧道由多个施工单位施工时,也可按施工标段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4.2.3分部工程应按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划分。

4.2.4分项工程应按工种、工序、材料、施工工艺等划分。

4.2.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验收需要按施工段或部位等划分。

4.3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4.3.1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满足下列要求:

a)主控项目的质量检验应全部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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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3/T1836—2020

b)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

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应有严重缺陷;

c)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

4.3.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满足下列要求:

a)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b)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完整。

4.3.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满足下列要求:

a)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b)相关质量保证资料应完整;

c)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关键工序质量应按规定验收合格;

d)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3.4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满足下列要求:

a)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b)相关质量保证资料应完整;

c)所含分部工程验收资料应完整;

d)实体量测的抽查结果符合本标准的规定要求;

e)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3.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满足下列要求:

a)所含子单位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b)相关质量保证资料应完整;

c)所含分部工程中关键工序验收资料应完整;

d)子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应完整;

e)整体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3.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应满足下列要求:

a)完成所有的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b)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项目已整改完成;

c)主要性能指标抽查符合相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4.3.7检验批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处理规定:

a)返工重做,并重新进行验收;

b)经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的,应予以验收;

c)经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的,可予以验收。

4.3.8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处理

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4.3.9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不予验收。

4.4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4.4.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4.4.2关键工序和首次检验批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及建

设、勘察、设计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4.4.3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及建设、勘察、设

计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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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3/T1836—2020

4.4.4单位(子单位)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

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进行验收。

4.4.5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应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评

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有关工程资料移交总包单位。

4.4.6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由建设、运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

组成。必要时应邀请负责专项验收的城市政府有关部门代表和相关的专家参加。

5路基路面工程

5.1根据DB43/T1835—2020的要求,智轨电车通行的道路等级应达到CJJ169要求的主干路及以上

等级。

5.2在利用城市道路时,应对道路状况进行确认,通过相应的勘测对已有道路进行评估。评估的标准

应符合GB/T50123的规定,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路面修补、加强、平整及道路内的窨井的迁移。

5.3当道路不能达到主干道要求,或者采用新建道路时,相关施工及验收应符合CJJ1和JTGF80/1

—2017的规定。

5.4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的施工要求应符合GB50204的规定,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的施工要求应符合

GB50092的规定。

6桥涵及隧道工程

6.1桥涵

6.1.1智轨电车通行的桥梁等级应达到JTGB01—2014规定的二级及以上,并且应充分利用符合智轨

电车通行条件的既有桥梁或按照行业相关标准进行桥梁的改造或新建。

6.1.2对于桥梁工程的施工要求应符合CJJ2的规定。

6.2隧道

6.2.1根据DB43/T1835—2020的要求,智轨线路中涉及有隧道的,隧道的净空高应大于等于4.5m,

隧道内的宽度应满足建筑限界、智轨电车设备限界和CJJ221的要求。涉及改造或新建隧道的,应按照

行业相关标准进行。

6.2.2对于隧道工程的施工要求应符合GB50446和GB50299的规定。

6.2.3隧道内不应敷设电压高于10kV配电电缆、燃气管及其他可燃、有毒或腐蚀性液、气体管。

7车站工程

7.1一般规定

7.1.1车站工程施工应符合GB50204、JGJ18、JGJ107、GB50119、GB/T1499.1、GB/T1499.2、

GB50205、JGJ79、国家及湖南省其他相关现行规范、规程。

7.1.2当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时,连接件应是经国家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合格的产品,符合有关质量标准,

并经现场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7.1.3结构构件根据承载力极限状态及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分别进行承载能力的计算和稳定性、

变形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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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3/T1836—2020

7.2工程材料

7.2.1钢筋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各项性能的质量证明书或检验

报告。相关主要性能指标如下:

a)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普通钢筋时,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

1.25;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且钢筋在最大拉力下的

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低于95%的保证率;

b)普通钢筋宜优先采用延性、韧性和焊接性较好的钢筋。

7.2.2建筑材料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明,且现场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

7.3焊接材料

7.3.1钢筋焊接材料:HPB300级钢筋的焊接采用E43系列型焊条;HRB400级钢筋的焊接用E55系列型

焊条。焊条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GB/T5117的规定。

7.3.2钢材焊接材料:Q235钢材,手工焊时,采用E4301或E4303焊条,应符合GB/T5117的规定。

埋弧自动焊接或半自动焊接用的焊丝应符合GB/T14957的规定,焊剂应符合GB/T5293的规定。二氧

化碳气体保护焊用的焊丝应符合GB/T8110的规定。焊接材料型号的选择,应与主体金属强度相匹配,

具体可由施工单位根据焊机选用。

7.4钢结构构件

7.4.1钢材应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硫、磷、碳的合格保证;钢材应具有冷弯试验的合

格保证。

7.4.2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85;钢材应具有明显的屈服台阶,

且伸长率应大于20%;钢材应有良好的可焊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当截面板件厚度t不小于40mm时,

钢材应保证向性能,不应小于GB/T5313—2010中Z15级规定的容许值。

7.4.3预埋件应涂防锈底漆两道,钢构件应作防锈防火处理。

7.5混凝土结构

7.5.1钢筋直径大于或等于22mm时宜采用机械连接。

7.5.2钢筋搭接构造要求: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互相错开。钢筋绑扎搭接

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倍搭接长度。位于同一连接区段的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满足

GB50010的要求。

7.6钢结构

7.6.1钢结构的制作、安装和验收除符合本设计图要求外,还应满足GB50205要求;所有焊接材料焊

接工艺应满足GB50661的要求。

7.6.2焊接要求:施焊时应选择合理的焊接顺序,以减小构件中的焊接应力。同时还应采用预热、捶

击和整体回火等措施达到上述目的。

7.6.3焊缝检验应符合如下规定:

a)所有焊缝表面均应做外观检查,焊波应均匀,焊缝边缘应圆滑过渡到母材。焊缝表面不应有夹

渣、裂纹、未溶合气孔、焊瘤及弧坑;

b)焊接质量的检验等级:构件主材的对接焊缝(T型接头对接接头、V型及单边V型接头、K型

接头等)其焊接外观检查及无损检验应符合二级质量标准;

c)焊接质量应严格保证,焊工应经过国家规定的考试,符合要求,方可参加焊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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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3/T1836—2020

d)所有焊缝按照GB50205的要求对工厂及现场焊缝进行内部缺陷超声波探伤和外观缺陷检查;

e)焊缝探伤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7.6.4所有钢材在使用前均应按相应规范的规定进行复检,如有变形等情况,应采取不损坏钢材的方

法展直矫正。如钢材受损严重时,不应强行矫正,只能作短料使用或不予使用。矫正时,尽量采用机械

设备冷弯矫正,并应遵守GB50205的规定。矫正工序应以不会改变材料原来的技术指标为原则。

7.6.5在放样画线时,应根据施工工艺要求,预估安装焊接及构件加工中焊接收缩余量,以及切割、

刨边、铣平等的加工余量,对焊接收缩余量必要时应进行试验测定。

7.6.6焊工应持证上岗,并在其能力认可范围内施焊。

7.6.7在钢结构中首次采用的钢种、焊接材料、接头形式、坡口形式及工艺方法,应进行焊接工艺评

定,其评定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

7.6.8焊接H型钢的翼缘板和腹板应采用半自动或自动气割机进行切割。切割面质量及制作要求应遵

循GB50205。

7.6.9构件制作、组装、安装时应制定合理的焊接顺序,必要时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减少焊接变形并

确保构件内不积水。

7.6.10钢管等空心构件要用连续焊缝密闭,使内外空气隔绝,并确保组装、安装过程及日后正常使用

构件内不会积水。

7.6.11钢结构制作厂家应具有设计及制作资质要求。

7.6.12钢管间的连接节点均应在加工制作中根据具体节点及杆件情况详细放样,保证主管贯通连续,

支管端部应经数控机床精密加工并合理确定各支管的施工顺序,以保证主管与支管,支管与支管的每一

个相贯位置均可施焊,避免出现焊缝不充分的情况。多次相贯次序原则:大管先于小管,厚壁先于薄壁。

7.6.13所有钢管构件中,其端部应用封头板封闭,封头板厚度不小于管壁厚度且不小于6mm,但不

大于20mm,封闭前确保管内没有积水和潮气。

7.6.14钢结构的防锈涂料和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涂料应配套使用。涂层完毕,应在构件明显部

位印制构件编号。编号应与施工图的构件编号一致,重大构件还应标明重量、重心位置和定位标记。

7.6.15根据施工图要求和构件的外形尺寸、发运数量及运输情况,编制包装工艺,采取措施防止构件

变形。钢结构的包装和发运,应按吊装顺序配套进行。

7.6.16对钢结构的安装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装程序应保证结构的稳定性和不导致永久变形。

7.6.17钢结构制作、安装及验收,应按同一标准进行鉴定,并应具有相同的精度。

7.6.18钢结构安装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对安装的测量和校正编制相应的工艺,对钢板焊接、栓钉焊

等主要工艺应进行工艺试验,编制相应的施工工艺。

7.6.19构件吊装的吊点,应经计算确定,应保证吊装过程中结构及构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当天

安装的钢构件应形成稳定的空间体系。

7.6.20结构外形容许误差(mm)应符合GB50205的规定。

7.6.21防腐及防火应符合如下规定:

a)防腐涂料应进行耐盐雾试验,耐久年限应符合设计要求;

b)钢结构构件应进行抛丸除锈处理,修补时可采用手工机械除锈,除锈等级应达到GB/T8923.1

—2011中的Sa21/2级;

c)地脚螺栓和底板禁止涂漆,钢构件工地连接接头的高强螺栓接触面及现场焊缝两侧50mm范围

内安装之前不涂漆。待安装完毕后,未刷底漆的部分及补焊擦伤、脱漆处均应补刷底漆两道;

d)凡被混凝土包住的钢结构不作防火涂料;

e)防火涂料应由专业单位施工,并由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f)钢结构涂装符合图纸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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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3/T1836—2020

7.6.22其他规定如下:

a)所有杆件应尽最大长度下料。若需拼接,应符合设计要求。图上无注明时,拼接位置应留在内

力较小处,一般可留在节间长度1/3附近;

b)钢管拼接采用全熔透连续对接焊缝;

c)焊缝标注、焊缝形式、焊缝施工均按GB50661执行;

d)所有焊缝应打磨光滑,可见焊缝表面应磨平;

e)构件吊装应在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后进行;

f)未经设计人员同意,不应进行材料代用;

g)土建施工单位与钢结构制作安装单位应密切配合,施工中如遇特殊情况,请与业主、设计、监

理等单位联系处理。

7.7基础施工验收

7.7.1基坑开挖时应采取有效排水措施,切不可在基坑内滞水、积水。

7.7.2基础开挖后应采取施工措施保证持力层土体不被水浸雨淋,也不应长期暴晒。

7.7.3基坑挖至持力层时,请即时通知甲方会同勘察、设计、监理以及质检等有关人员共同对基底土

层进行鉴定,认为符合设计要求后即迅速清理基底上的残渣、积水,及时验收,随即浇注基础混凝土。

7.7.4基础验收合格后,应立即回填基坑土,且事先清除基坑中的浮泥杂物,四周均衡回填夯实,回

填后的承载力特征值应根据现场原位测试(静载荷试验、静力触探等)结果确定。

7.8车站装饰

7.8.1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复核现场尺寸方可下料。

7.8.2装修过程中所选用的主要材料均应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检测并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定要

求和材料设计技术要求,品质优良,且要经过业主、监理与设计单位认可。

7.8.3所有装饰构件安装时,除按照装饰图中的有关规定办理外,还应严格执行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

7.8.4凡钢材加工和连接处,在加工和施工中除要满足结构强度要求外,还应符合钢结构施工及验收

规范的规定。

7.8.5所有钢结构及金属构件均应做热镀锌防锈处理,不锈钢除外;凡外露的金属、玻璃切割、焊接

加工件均应做倒角、磨光和抛光处理。

7.8.6所有表面装修材料竣工后均应横平、竖直、表面平整、色彩均匀、同类材料色彩及装饰面料不

应出现色差,水泥砂子完成面应压实赶光。

7.8.7所有吊顶附着设备设施定位均以吊顶装饰饰面板中心定位,悬挂设备设施定位均以吊顶装饰饰

面板中心定位。

7.8.8公共区柱面装修在不影响设备箱体及管线安装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缩小结构安装尺寸,保障公

共空间的宽敞度和美观舒适度。

7.8.9公共区装修材料的选用应符合统一主材选择要求。

7.8.10所有表面装修材料竣工后均应横平、竖直、表面平整,色彩均匀,同类材料色彩及装修面料不

应出现影响效果的颜色及纹理的差别。

7.8.11天、地、墙的材料及色彩由厂商提供,设计把控、业主选择后封样确定,施工单位应做样板段

由业主、监理及设计单位确定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7.8.12各个界面上遇到结构变形缝处装修材料及龙骨等应断开。

7.8.13由承包商进行深化处理的天花桥架、装饰面板干挂的具体安装节点不应改变设计方案及效果。

承包商应保证其构造的安全性、合理性、经济性,设计、监理、业主应确认其节点处理方式没有改变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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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方案及效果。

7.8.14天花桥架及墙面结构应紧密不松动。

7.8.15各专业设备具体安装方式应符合各专业图纸要求。

7.8.16所有与装修专业有接口的,相关专业设备的隐蔽工程验收应由相关专业监理及相关专业设计确

认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

7.8.17通信、信号专业吊顶以上墙面预留孔洞开孔,待综合管线专业确定标高后,由装修施工单位根

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协调实施。

7.8.18施工时应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满足国家、省市有关施工验收规范,确保施工质量。

7.8.19图纸尺寸若有与建筑及结构图纸冲突之处,应立即咨询设计方查明原因后方可施工。

7.8.20若现场设备位置与图纸中标注位置不符或不详时,施工方应根据现场情况在符合装修材料模数

前提下提出施工方案后,与相关专业及设备设计人员联系,协调解决。

7.8.21凡图中节点细微之处不详尽者,施工方经设计同意后方可施工。

7.8.22当现场实际情况与图纸不符时应及时通知相关设计单位协调处理。

7.9防雷

防雷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7.10无障碍设施

车站的无障碍设施施工和验收应符合GB50624规定和设计要求。

7.11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均按现行有关规范、规程执行。

8虚拟轨道工程

8.1一般规定

8.1.1智轨虚拟轨道宜采用反光型白色道路标识线进行标记,智轨专用车道与社会车道分界线宜采用

反光型黄色实线进行标识。标线涂料应符合JT/T280的规定。

8.1.2路面标线喷涂前应仔细清洁路面,表面干燥,无起灰现象。

8.1.3路面标线的颜色、形状和设置位置应满足GB5768(所有部分)和设计的要求。

8.2原材料

涂料、玻璃珠应符合有关的行业技术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

8.3虚拟轨道施工

8.3.1标线施工污染路面应及时清理。

8.3.2应在路面上先涂抹适量的底漆,待底漆不粘车胎、不粘附灰尘、沙土时才可进行标线涂布作业。

8.3.3在正式施划前应进行试划,以确定划线车的行驶速度,调试线宽、标线厚度、玻璃珠撒布量。

调试好后,开始正式划线。

8.3.4虚拟轨道的施工工艺应满足下列要求:

a)喷涂:双泵高压无气喷涂,厚度0.6mm~0.8mm;

b)刮涂:带搅拌装置的斗槽式机械施工,厚度1.2mm~1.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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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点涂:离心式甩涂或挤出式施工,点状实体面积占75%。

8.3.5反光标线玻璃珠应撒布均匀,附着牢固,反光均匀。

8.3.6标线线型应流畅,与道路线型相协调,不可出现折线,曲线圆滑。

8.3.7标线表面不应出现网状裂缝、断裂裂缝、起泡现象。

8.3.8站台范围内的虚拟轨道标线以设计图纸中标线与站台的距离尺寸为准进行施工,且应与站台边

缘平行。

9机电设备工程

9.1供电系统

9.1.1一般规定

供电工程施工现场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和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供电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并填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

查记录。

供电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a)工程采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按本标准规定进行进场检验,不合格的不应使用;

b)各工序按有关技术标准规定进行质量控制;

c)各工序施工完成后应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查验收,未经检查验收或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不应

进行下道工序;

d)接地端子、沟、槽、管、孔、设备房屋、场坪、防雷及接地、电力及通信通道等与相关专

业之间的接口应按规定进行核验交接,并形成记录;

e)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对隐蔽工程和相关工序进行重点检验,隐蔽工程应按规定留存影像资

料,隐蔽工程影像资料应包括验收时间、部位、内容、施工单位、检验人员等信息,影像资

料应清晰;

f)供电系统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标准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9.1.2变电站

9.1.2.1变电所设备、材料及构配件进场检验

进场检验要求如下:

a)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料、钢筋等原材料进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并符合设计文件和订货合同要求;

2)按进场批次进行检验;

3)采用商品混凝土时应有合格的试验报告;

4)应与所配制混凝土的等级相适应。

b)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性

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c)水泥进场(厂)验收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

水泥的强度、安定性和凝结时间进行复验,其结果应符合GB175的规定。当对水泥质量有怀

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或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d)混凝土原材料的粗骨料、细骨料质量应符合JGJ52的规定,使用经过净化处理的海沙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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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206的规定,再生混凝上骨料应符合GB/T25177和GB/T25176的规定。

e)现浇混凝土基础地脚螺栓、插入角钢等原材料进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并符合设计文件和订货合同要求;

2)按进场批次进行检验;

3)材料表面无污物和锈蚀,符合GB/T1499.1和GB/T1499.2的有关规定。

f)构支架等金属结构件及其附件进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并符合设计文件和订货合同要求;

2)表面光洁,无裂纹、毛刺、砂眼、气泡等缺陷,平直无变形,防腐层良好。

g)遮栏及栅栏进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并符合设计文件和订货合同要求;

2)按进场批次进行检验;

3)表面应光滑、无毛剌、无变形,防腐层良好。

h)配电变压器、牵引变压器进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并符合设计文件和订货合同要求;

2)铭牌、标识完整清晰;

3)干式变压器的环氧浇铸体层无裂缝及破损,引线绝缘包扎应完好、固定牢固;

4)10kV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i)互感器进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并符合设计文件和订货合同要求;

2)接线板应完整,引线端子应连接牢固、绝缘良好、标志清晰;

3)干式互感器顶部绝缘机械固定板应完好无损。

j)高压断路器进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并符合设计文件和订货合同要求;

2)充气部件应无泄露;

3)绝缘部件不应变形、受潮,瓷件表面应光滑、无裂纹和缺损,瓷、铁件间应粘合牢固。

k)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的进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并符合设计文件和订货合同要求;

2)绝缘部件不应变形、受潮,表面应光滑,无裂纹和缺损。

l)高压开关柜进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并符合设计文件和订货合同要求;

2)部件齐全,连接可靠;

3)铭牌、标识完整清晰。

m)集中无功补偿装置的进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并符合设计文件和订货合同要求;

2)瓷套管无裂纹、破损,所有接缝无裂缝或渗油。

n)户外高压开关箱进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并符合设计文件和订货合同要求;

2)装置中的金属防护层、绝缘件的处理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

o)屏、柜的进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并符合设计文件和订货合同要求;

2)计量回路的表计应在计量合格有效期内。

p)二次配线的线缆的进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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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并符合设计文件和订货合同要求;

2)外表无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3)线缆的绝缘测试符合GB50150的规定。

q)二次配线的线缆进场后应抽样进行20℃导体直流电阻试验,20℃的导体直流电阻值应符

合GB/T3956的规定。

r)高压母线装置(以下简称母线)进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并符合设计文件和订货合同要求;

2)硬母线表面光洁平整,不应有裂纹、折皱、变形或损伤;

3)软母线不应有扭结、松股或严重腐蚀等缺陷;

4)安装母线采用的金具及金属构件应与母线相配套,并无裂纹、伤痕、砂眼等缺陷,防腐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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