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1056-2011 梅花鹿产品初加工技术规程
DB22/T 1056-2011 Mt product preliminary processing technical regulation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1年12月
-
2022年09月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30
B45
备案号:34990-2012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1056—2011
代替DB22/T1056—2004
梅花鹿产品初加工技术规程
Sikadeerproductprocessingtechniqueprocedure
2011-12-15发布2011-12-15实施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22/T1056—20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的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22/T1056—2004《梅花鹿产品加工技术》。
本标准与DB22/T1056—200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改为:梅花鹿产品初加工技术规程;
——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删除了“鹿胎膏的加工”;
——表1排血茸第一天煮炸、烘烤时间参照表增加了“烘烤温度”。
本标准由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双阳分局、长春市双阳区鹿业技术管理协会、吉林省产品
质量监督检验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坤、桂宝玉、刘静秋。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
——DB22/T1056—2004。
I
DB22/T1056—2011
梅花鹿产品初加工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梅花鹿茸及鹿鞭、鹿尾、鹿筋、鹿胎、鹿心、鹿血等鹿副产品的加工程序、加工方法、
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梅花鹿鹿茸及其它副产品的初加工。
2要求
2.1排血茸加工
要求排血充分,皮色好,不黑根,不瘪头,不破损,不臭茸。
2.2带血茸加工
要求含血充足,茸表含血均匀充分,不黑根,不瘪头,不破损,无臭茸,无异味。
2.3鹿副产品加工
要求产品完整、纯干、不臭、无虫蛀、无霉变、无污染。
3鹿茸加工方法
3.1排血茸
采取煮前排血、煮炸排血、远红外线烘干、自然风干及回水煮头等基本程序。
3.1.1加工前准备
要对鹿茸进行称重、编号、测尺、登记、排(抽)血、洗涮、上夹等。
3.1.2加工技术要求
应根据鹿茸的大小、种类、老嫩程度等来确定煮炸烘烤时间和次数,具体数据按表1规定执行。
表1排血茸第一天煮炸、烘烤时间参照表
第一排水第二排水
鲜茸支重间歇冷凉时间烘烤时间烘烤温度
茸别每次时间每次时间
Kg下水次数min下水次数min℃
ss
1.0~1.36~935~4515~205~830~3550~6065~70
花二杠
0.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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