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2664-2017 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服务规范

DB22/T 2664-2017 Court Litigation Service Center Service Specification

吉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2/T 2664-2017
标准类型
吉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7-06-12
实施日期
2017-08-12
发布单位/组织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60

A12

备案号:56368-2017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2664—2017

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服务规范

Servicespecificationofcourtlawsuitservicecenter

2017-06-12发布2017-08-12实施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22/T2664—2017

前言

本标准根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警察学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任刚、董伟、郑百宇、潘国臣、霍登科、齐小媛。

I

DB22/T2664—2017

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组织机构、人员要求、设备设施、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和监督考

核。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一部分:通用符号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17242投诉处理指南

DB22/T1506政务大厅服务管理规范

3组织机构

3.1人民法院设置诉讼服务中心,为法院各部门搭建的对外服务平台,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

3.2应有与其服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

3.3应有与其服务功能相适应的服务场所、基础设施。

4人员要求

4.1岗位及人员配置

4.1.1窗口立案和网上立案审查岗位由法官担任。

4.1.2受理申请岗位由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法官、法官助理担任。

4.1.3导诉人员、座席员、窗口文书送达岗位人员、材料收转、查询咨询、联系法官岗位工作人员可

以由非审判人员担任。

4.1.4安全保卫人员由司法警察担任。

4.1.5可吸纳聘用制人员、志愿者负责部分服务项目。

4.2仪容仪表

应符合DB22/T1506规定。

5设备设施

5.1标识

1

DB22/T2664—2017

应统一使用“诉讼服务中心”名称标识,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明显标志,方便群众出入。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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