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01/T 569.9-2018 武汉市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9部分:商场超市

DB4201/T 569.9-2018 Wuhan Anti-terrorism Prevention System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 Part 9: Shopping Mall and Supermarket

湖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201/T 569.9-2018
标准类型
湖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9-10
实施日期
2018-10-10
发布单位/组织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310

A90

DB4201

武汉市地方标准

DB4201/T569.9—2018

武汉市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9部分:商场超市

Specificationforcounter-terrorismmanagementinWuhan—

Part9:Supermarket

2018-09-10发布2018-10-10实施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4201/T569.9—2018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商场超市反恐怖防范原则............................................................1

5商场超市反恐怖防范等级划分........................................................1

6商场超市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2

7常态反恐怖防范....................................................................2

8非常态反恐怖防范..................................................................5

9应急预案和监督、检查..............................................................5

I

DB4201/T569.9—2018

前言

DB4201/T569《武汉市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由通则(DB4201/T569.1《武汉市反恐怖防范系

统管理规范第1部分:通则》)和各分则组成。通则是反恐怖防范目标的通用管理要求,可以独立使用;

分则是特定反恐怖防范目标的特殊管理要求,应与通则配套使用。

DB4201/T569《武汉市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共分9个部分,以后根据武汉市反恐怖防范工作

需要,再视情增补。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公共供水;

——第3部分:电网;

——第4部分:燃油供储;

——第5部分:燃气供储;

——第6部分:城市轨道交通;

——第7部分:桥隧设施;

——第8部分:人员密集场所;

——第9部分:商场超市。

本部分为DB4201/T569的第9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武汉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武汉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支队、武汉市标准化研究院、武汉市商务局、武汉市公

安局内保支队。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黄青、朱波、曾伟、刘炜、王锦瑾、李伟、梁华、甘万鹏、任伟。

II

DB4201/T569.9—2018

武汉市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9部分:商场超市

1范围

DB4201/T569的本部分规定了商场超市反恐怖防范原则、商场超市反恐怖防范等级划分、商场超市

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和监督、检查。

本部分适用于武汉市商场超市的反恐怖防范管理和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4201/T569.1-2018武汉市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第1部分:通则

3术语和定义

DB4201/T569.1-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商场超市supermarket

由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集中多个商品经营者在场内各自独立进行商品交易的面积在5000平方米

以上的固定场所。

4商场超市反恐怖防范原则

武汉市商场超市反恐怖工作应坚持“属地负责、逐级监管”“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

的原则。

5商场超市反恐怖防范等级划分

5.1根据商场超市的规模、经营面积、人流量,以及遭受恐怖袭击后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

社会影响等要素,对商场超市进行反恐怖防范等级划分。

5.2商场超市划分为三个等级,具体为:

a)经营面积10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商场超市为Ⅰ级目标;

b)经营面积30000平方米(含)至1000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为Ⅱ级目标;

c)经营面积5000平方米(含)至300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为Ⅲ级目标。

1

DB4201/T569.9—2018

6商场超市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

商场超市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主要包括:营业区、收银区域、监控中心、总收室、液化气设备通道、

锅炉房、配电间、新风口、停车库(场)、消防通道、安全通道,以及DB4201/T569.1-2018第6章中

规定的其它部位。

7常态反恐怖防范

7.1人防

7.1.1人防组织

7.1.1.1商场超市应设置或确定承担与反恐怖防范任务相适应的反恐怖防范工作机构,明确第一责任

人和责任部门,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7.1.1.2商场超市应根据单位面积、客流量、重要部位分布等情况配备安保力量,明确常态安保力量

人数。

7.1.1.3大型商场超市应独立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明确第一责任人和责任部

门,配备专职安保员。具体要求为:

a)单位经营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至10000平方米的,安保员不少于10名;

b)单位经营面积每增加5000平方米,相应增加安保人员5名。

7.1.2人防管理

7.1.2.1商场超市应建立与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的防范与应急联动,实现涉恐信息的

实时报送、更新、交互和对接。

7.1.2.2商场超市应建立并实施人防管理制度,并做好相应的记录。人防管理制度应符合

DB4201/T569.1-2018第7.1.2.2条的规定。

7.1.3人防配置

商场超市反恐怖人防配置应符合表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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