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5561-2008 静态电子轨道衡

GB/T 15561-2008 Electronic static rail weighbridge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5561-2008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08-12-30
实施日期
2009-09-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衡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标准轨距(1 435 mm)静态电子轨道衡(以下简称“衡器”)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条件、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其他非标准轨距静态电子轨道衡可参照采用。
本标准适用于标准轨距(1 435 mm)的静态电子轨道衡。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国家轨道衡计量站
起草人:
陆霖、张一兵、文义诚、高宁一、沈立人、王亚东、刘雪青、武连宝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20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17.100

N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5561—2008

代替GB/T15561—1995

静态电子轨道衡

Electronicstaticrailweighbridge

2008-12-30发布2009-09-01实施

发布

GB/T15561—2008

目次

前言ni

i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1

5技术条件2

6试验方法4

7检验规则7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8

T

GB/T15561—2008

-1.Z-—1—

刖弓

本标准代替GB/T15561—1995«静态电子轨道衡》。

本标准与GB/T15561—1995相比主要有如下变化:

——偏载试验按型式评价和出厂检验分别采用不同方法;

——误差计算考虑了零点或接近零点误差;

鉴别力试验采用加减小確码方法;

——列表区分型式评价和出厂检验内容。

本标准在计量性能、试验方法等方面参照了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国际建议R76-1"非自动衡

器”。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衡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轨道衡计量站。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轨道衡计量站上海分站、长沙衡器传感器研究所、济南金钟电子衡器股

份有限公司、梅特勒-托利多(常州)称重设备系统有限公司、徐州衡器厂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陆霖、张一兵、文义诚、高宁一、沈立人、王亚东、刘雪青、武连宝。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5561—1995O

ni

GB/T15561—2008

静态电子轨道衡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标准轨距(1435mm)静态电子轨道衡(以下简称“衡器”)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

技术条件、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其他非标准轨距静态电子轨道衡可参照采用。

本标准适用于标准轨距(1435mm)的静态电子轨道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423.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

GB/T2423.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高温

GB/T2423.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GB/T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T6587.8电子测量仪器电源频率与电压试验

GB/T7551称重传感器

GB/T7724电子称重仪表

GB14249.1电子衡器安全要求

GB/T14250;衡器术语

GB/T17626.2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17626.3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17626.4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17626.11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QB/T1563衡器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JJG567—2003检衡车检定规程

3术语和定义

GB/T14250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基本要求

4.1衡器型号按QB/T1563的规定编制。

4.2衡器在下列环境条件下(见表1)应能正常工作。

表1

环境参数室外设备

环境温度“厂—10〜40

环境湿度/%RH<85

a可在局部采取调温措施满足要求。环境温度超出规定的地方,应对设备捉出特殊要求。

1

GB/T15561—2008

4.3在下列情况下,衡器应能正常工作:

额定电压变化:一15%〜10%;

—额定电源频率变化:±2%。

5技术条件

5.1计量性能要求

5.1.1准确度等级见表2。

表2

最大秤量检定分度值分度数最小秤量

准确度等级

Maxen=Max/eMin

中准确度级QQMaj>20t500GW1()00020幺

kg

普通准确度级⑩)t100<m<100010幺

5.1.2称重最大允许误差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称量最大允许误差

中准确度级普通准确度级⑩)首次检定使用中检验

0=加=500幺±0.5eil.Of

500e-<m<2000e50幺<加=200幺±1.0e士2・0幺

2000W1()()00e2()0f<7«<lOOOe-士1.5e士3・0幺

5.1.3首次检定最大允许误差见表3。

5.1.4后续检定最大允许误差执行首次检定的规定。

5.1.5使用中检验的最大允许误差,是首次检定最大允许误差的两倍,见表3。

5.1.6重复性。在相对稳定测试条件下,当同一载荷以同样方法多次加载到承载器上吋所得结果之

差,应不大于该秤量的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5.1.7偏载。按照6.9的要求进行偏载检定,同一载荷在不同位置的示值,其误差应不大于该秤量的

最大允许误差。

在每对支承点上施加的载荷为:

a)使用0F或T7型舷码检衡车内麻码小车时约为40t;

b)使用标准麻码吋约为10t。

5.1.8多指示装置。包括皮重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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