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1927-2019 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服务规范

DB45/T 1927-2019 Children's Welfare Institution Rehabilitation Service Specification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5/T 1927-2019
标准类型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01-09
实施日期
2019-01-30
发布单位/组织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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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

C0000C

DB45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DB1927—201945/T

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服务规范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服务规范

RegulationsforrehabilitationsrehabilitationforRegulationschildoferviceswelfareren's

institutionsinstitutions

2019-1-9发布2019-1-30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5/T1927DB45/T—2019

目目次

前II..............................................................................言

11..............................................................................范围

21....................................................................规范性引用文件

31........................................................................术语和定义

42..........................................................................基本要求

53......................................................................康复服务内容

63......................................................................人员服务要求

76....................................................................服务评价与改进

附录A(资料性附录)首诊指导记录表7..................................................

附录B(资料性附录)粗大运动能力测试量表8............................................

附录C(资料性附录)GMFM10..................................................评估报告

附录D(资料性附录)言语评估报告11...................................................

附录E(资料性附录)作业治疗初评量表12...............................................

附录F(资料性附录)康复训练记录13...................................................

附录G(资料性附录)口腔吞咽障碍评估表15.............................................

I

DB45/T1927DB45/T—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按照GB/T

本标准由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玉林市民政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玉林市儿童福利院、玉林市民政局、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子年、何盛、陈达恒、吕显杰、林斌、庞飞、谭伯模、何惠宾、温梅媛、丘

雪、李海莲、莫贵情、谭斌、刘适、江婷、黄焕清、梁小华、吴海梅、文慧、杨剑萍、刘艾敏。

III

DB45/T1927DB45/T—2019

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服务规范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服务规范

1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康复服务内容、人员服务要求、服

务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广西境内儿童福利机构的康复服务管理。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2894GB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3095—2012GB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3096—2008GB

GB/T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10001.1GB/T

GB/T10001.9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10001.9GB/T

GB13495.1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第1部分:标志消防安全标志13495.1GB

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15630GB

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18883GB/T

GB28235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安全与卫生标准28235GB

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50763GB

MZ010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010MZ

建标145儿童福利院建设标准建标145

33术语和定义

MZ01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01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MZ

3.13.1

康复recoveryrecovery康复

综合、协调地应用医学、教育、社会、职业的各种方法,使病、伤、残者(包括先天性)已经丧失

的功能尽快地、致力于使他们在体格上、尽最大可能地得到恢复和重建,是精神上、社会上和经济上的

能力得到尽可能的恢复,以使他们重新走向生活,走向工作,走向社会的一种治疗方法。

3.23.2

儿童康复服务rehabilitationservicesforchildrenchildrenforservicesrehabilitation儿童康复服务

对智力、心理、肢体、语言、视力、听力等功能障碍以及急性损伤的后遗症、慢性疾病恢复期的特

殊儿童,应用各种有效措施减轻特殊儿童的残疾影响以使特殊儿童重返社会的工作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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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5/T1927DB45/T—2019

44基本要求

4.14.1康复服务人员

4.1.14.1.1具有康复服务意识,应经相关部门体检合格,并无慢性传染病和精神病者。

4.1.24.1.2应具备的条件包括:医学类、特殊教育类或应用心理学等专业中专或大专以上学历;受过相关

专业技术培训,并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4.1.34.1.3其他应符合010MZ的要求。

4.24.2设施设备

4.2.14.2.1训练场地规划应满足特殊儿童的康复训练需求。

4.2.24.2.2按有关要求设置各功能评测室、康复训练室(运动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作业治疗室、感觉统

合训练室、传统治疗室等)。

4.2.34.2.3应配置适合特殊儿童运动、康复、作业治疗、语言训练的器械及设备。

4.2.44.2.4室内外康复训练场所应符合建标145的规定,固定且自成一体,安全、易于疏散、通风透气、

采光好,色彩设计、装饰应适合特殊儿童的身心特点要求。

4.2.54.2.5应设置无障碍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无障碍出入口、安全扶手、无障碍卫生间、防滑地面。无

障碍设施的设计应符合50763GB的规定,无障碍设施符号应符合10001.9GB/T的规定

4.2.64.2.6公共区域内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应有明显标志,标志应符合10001.1GB/T的规定。

4.34.3康复环境

4.3.14.3.1康复环境干净整洁,居室阳光充足,物品放置有序。

4.3.24.3.2室外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3095—2012GB中二类标准的要求。室内空气应符合18883GB/T的要

求。

4.3.34.3.3声环境应符合3096—2008GB中1类标准的要求。

4.3.44.3.4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康复室应每天进行紫外线消毒且不应少于1h,紫外线消毒操作

应符合28235GB的要求。

4.44.4安全

4.4.14.4.1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和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消防安全标志应

符合13495.1GB的要求,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使用应符合289415630、GBGB的要求。

4.4.24.4.2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做好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4.4.34.4.3康复训练场地应安装墙体防撞软包;康复区家具应无锐角、摆放合理。

4.4.44.4.4工作人员移动参训特殊儿童或开展训练时,应防止意外伤害发生。

4.4.54.4.5特殊儿童康复训练中出现意外伤、摔伤等意外事故,应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

4.4.64.4.6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4.54.5记录

4.5.14.5.1进入康复项目的特殊儿童在建立康复档案后,根据其残疾的具体情况,分类填写档案。

4.5.24.5.2档案应按实际情况及时填写,当天的记录应及时归档。

4.5.34.5.3康复档案要及时准确记录特殊儿童当前的功能、生活等情况,参见附录A~G。

4.5.44.5.4特殊儿童初入院时应做好初次的评估记录。

4.5.54.5.5平时康复训练情况应随时记录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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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5/T1927DB45/T—2019

55康复服务内容

5.15.1功能与能力评定

应对特殊儿童的粗大运动、精细动作、感知、活自理和社会适应等领域的能力进行认知、言语、生

评估。

5.25.2康复计划

应制定康复计划,设立短期目标与长标。

5.35.3综合性康复训练

应根据康复计划对特殊儿童实施粗大运动、精细动作、感知、活自理和社会适应等认知、言语、生

领域的能力进行训练与教学。

5.45.4康复辅具适配

应提供拐杖、助行器、轮椅等辅助器具的配置建议和训练。

5.55.5家长和护理员培训

但不限于:应对家长和护理员进行培训,内容包括家庭日常生活康复训练、关福特殊儿童护理、有

利制度和救助政策、特殊儿童康复、教育资源等。

5.6回访与家庭康复指导

通过深入家庭或利用电话、网络等途径了解特殊儿童康复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给予针对性的辅导并

协助解决有关困难。

66人员服务要求

6.16.1康复医师

6.1.16.1.1采集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功能评估,并根据其他相关人员的评估做出综合性的全面评估。

6.1.26.1.2主持康复小组会议,经过评估,列出存在问题并制定康复计划。

6.1.36.1.3每天对康复的特殊儿童进行查房,及时提出临床康复医嘱。

6.1.46.1.4主持康复病例讨论、康复病例分析总结等。

6.1.56.1.5负责特殊儿童康复训练的信息收集、整理、建档等工作。

6.1.66.1.6确认特殊儿童是否符合入院和出院条件。

6.2康复技师

6.2.16.2.1物理治疗工作

6.2.1.16.2.1.1肌力、负责运动功能评估,包括关节运动范围(ROM)、平衡能力、体位转移能力、步行能力及

步态的评估并制定和执行体疗计划。

6.2.1.26.2.1.2指导特殊儿童进行肌力、耐关节运动、步行、牵引、手法等治疗。

6.2.1.36.2.1.3开展电疗、热光磁疗等物理因子治疗。

6.2.1.46.2.1.4观察、记录治疗效果;定期反馈给康复医师及家长。

3

DB45/T1927DB45/T—2019

6.2.1.56.2.1.5遵守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6.2.1.66.2.1.6负责仪器设备的保管、保养和操作.

6.2.1.76.2.1.7对特殊儿童及家长进行有关保持和发展运动功能的卫生教育;负责理疗常识的宣教,介绍理

疗注意事项。

6.2.1.86.2.1.8做好训练记录与康复病例讨论,修改和完善康复治疗计划。

6.2.26.2.2作业治疗工作

6.2.2.16.2.2.1负责功能检查及评估,包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感觉、知觉、认知能力、智力的测验。

6.2.2.26.2.2.2指导特殊儿童进行日常生活活动、感觉、知觉、认知功能训练。

6.2.2.36.2.2.3指导特殊儿童使用生活辅助器具。

6.2.2.46.2.2.4设计、编排游戏,组识特殊儿童参与游戏活动。

6.2.2.56.2.2.5观察、记录治疗效果,定期反馈给康复医师及家长。

6.2.2.66.2.2.6做好训练记录与康复病例讨论,修改和完善康复治疗计划。

6.2.36.2.3言语治疗工作

6.2.3.16.2.3.1开展语言功能的检查和评估,对构音器官功能、语言能力、听力和吞咽能力进行检查。

6.2.3.26.2.3.2负责言语、构音器官、吞咽功能的训练。

6.2.3.36.2.3.3对特殊儿童下颌、口唇、舌、软腭等构音器官进行口肌按摩,改善流涎、进食、发音、吞咽

等功能帮助儿童开发言语提升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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