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1303-2017 住宅电梯配置和选型标准

DB42/T 1303-2017 Residential elevator configuration and selection standards

湖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2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2/T 1303-2017
标准类型
湖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7-10-13
实施日期
2018-02-01
发布单位/组织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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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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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页数:2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1.140.90

Q78

备案号: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1303—2017

住宅电梯配置和选型标准

Standardforresidentiallifts-planningandselection

(报批稿)

2017-10-13发布2018-02-01实施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DB42/T1303—2017

目次

前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住宅电梯通用要求..................................................................3

5电梯配置和选型....................................................................5

6电梯布置..........................................................................5

附录A(规范性附录)典型住宅建筑的电梯配置和选型表..................................7

附录B(资料性附录)电梯配置和选型的传统计算方法...................................12

I

DB42/T1303—2017

II

DB42/T1303—2017

前言

本标准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武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湖北省标准

化与质量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光谷联合集团有限公司、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武汉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办公室、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峥、陈焰华、董浩明、金绍华、檀昊、汤小亮、沈毅、谷欣、刘莲莲、金山、

刘宏伟、陈彦、徐桂芳、王进、魏克彬、彭孟平、谷曼、张贞贞、李刚、朱湘明、柯汗、张劲、李卫星、

曾磊、严翔宇、潘勇健、汤锐、陈维壁、康波、余能辉、叶江端、金碧辉、林慧君。

III

DB42/T1303—2017

住宅电梯配置和选型通用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电梯通用要求、电梯配置和选型要求、电梯布置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住宅电梯的配置和选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参考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7025.1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

GB/T24477适用于残障人员的电梯附加要求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96住宅设计规范

GB50108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3.1电梯lift

服务于建筑物内若干特定的楼层,其轿厢运行在至少两列垂直于水平面的或与铅锤线倾斜角小于

15°的刚性导轨运动的永久运输设备。

3.2

住宅电梯residentiallift

服务于住宅楼供公众使用的电梯。

3.3

消防电梯firefighterslift

设置在建筑的耐火封闭结构内,具有前室和备用电源,在正常情况下为普通乘客使用,在建筑发生

火灾时其附加的保护、控制和信号等功能能专供消防员使用的电梯。

3.4

无障碍电梯wheelchairaccessiblelift

适合行动障碍者和视觉障碍者进出和使用的电梯。

3.5

担架电梯stretcherlift

可运载具有可拆卸把手担架的住宅电梯。

1

DB42/T1303—2017

3.6

提升高度travelingheight

从底层端站地坎上表面至顶层端站地坎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3.7

轿厢出入口宽度entrancewidth

层门和轿门完全打开时测量的出入口净宽度。

3.8

轿厢出入口高度entranceheight

层门和轿门完全打开时测量的出入口净高度。

3.9

轿厢宽度carwidth

平行于设计规定的轿厢主出入口,在离地面以上1m处测量的轿厢两内壁之间的水平距离,装饰、保

护板或扶手,都应当包含在该距离之内。

3.10

轿厢深度cardepth

垂直于设计规定的轿厢主出入口,在离地面以上1m处测量的轿厢两内壁之间的水平距离,装饰、保

护板或扶手,都应当包含在该距离之内。

3.11

主楼层mainfloor

通常乘客可以从街道上直接进入的楼层。如果一台电梯有几个不同的楼层都通向街道,则通向街道

的最低的楼层为主楼层。

3.12

基站mainlanding

轿厢无投入运行指令时停靠的层站,一般位于乘客进出最多且方便撤离的建筑物大厅或低层端站。

3.13

半地下室semi-basement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3,且不超过1/2者。

3.14

高层住宅建筑high-riseresidentialbuilding

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

2

DB42/T1303—2017

3.15

层高storeyheight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3.16

电梯在主楼层的间隔时间interval(INT)

单台电梯轿厢在一天内相邻两次离开主楼层的时间间隔的平均值。

3.17

输送能力handlingcapacity(HC)

在给定的时间周期内,单梯或群梯能够运送的乘客数占该住宅内总人口的百分比。

4住宅电梯通用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在建筑设计中应为电梯的安全、可靠运行提供充分的土建空间条件。

4.1.2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0m时宜设置电梯,七层及七

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时必须设置电梯。

4.1.3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单元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担架电梯。

4.1.4设有电梯的住宅至少应设置一部无障碍电梯。

4.1.5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且消防电梯应伸至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半地下

室。

4.1.6电梯的额定速度不应小于1m/s,十二层及以下的住宅电梯额定载重量不小于800kg,十二层以

上的住宅电梯额定载重量不小于1000kg,改扩建项目不做强制要求。

4.1.7当相邻两层门地坎间的距离大于11m时,其间应设置井道安全门。

4.1.8同一侯梯厅设有多部电梯时,宜采用并联、群控等控制方式,设有三部及以上电梯时应保证至

少有一台电梯不到达地下室。

4.1.9住宅电梯的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应满足GB/T7025第4章有关住宅电梯的规定。

4.1.10电梯的底坑不得漏水或渗水,其防水设计应达到GB50108的一级防水要求。

4.1.11电梯的底坑应有排水措施。

4.1.12住宅电梯应配置断电应急平层装置,该装置应能就近平层且平层误差不大于±50mm。双回路供

电或者配置备用电源的电梯可不配置断电应急平层装置。

4.1.13住宅电梯应配备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和网络远程传输功能的监测装置,该监测装置应具有向特种

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传送相关信息的标准数据接口。

4.1.14住宅电梯轿厢内应保证无线通讯信号覆盖。

4.1.15住宅电梯应配备内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在用电梯建议安装。

4.1.16住宅电梯应配置轿厢内部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控应有网络化监控功能,数字化存储功能,远

程图像实时调度功能,现场话音传输功能,集中管理控制功能。鼓励安装视频报警装置。

4.1.17住宅电梯应设置电梯监控用房,并保证监控用房到电梯轿厢的通讯报警、视频监控设施、监控

线路通畅,运行正常;在用电梯建议安装。

4.1.18消防电梯及其附属空间的设置、设计均应满足GB50016的有关规定。

4.1.19当消防电梯拟用于人员救援时,电梯的规格和尺寸尚应符合本标准第4.2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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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2/T1303—2017

4.1.20无障碍电梯及其附属空间的设置、设计均应满足GB50763的有关规定。

4.1.21要求适用于残障人员使用的电梯的附加要求,应符合GB/T24477的有关规定。

4.2担架电梯的附加要求

4.2.1担架电梯的轿厢应可水平放置1800mm×450mm的削角担架。

4.2.2担架电梯轿厢用于放置1800mm×450mm的削角担架时,其轿厢内尺寸、开门宽度、井道净尺寸

的两种方案如图1所示。

(1)轿厢尺寸(2)井道尺寸

(a)常规电梯轿厢

(1)轿厢尺寸(2)井道尺寸

(b)窄深型电梯轿厢

注:1800mm×450mm削角担架可顺利进入1600mm×1500mm(或1500mm×1600mm)、2100mm×1100mm的轿厢

图1放置1800mm×450mm削角担架的电梯相关尺寸示意

4

DB42/T1303—2017

5电梯配置和选型

5.1住宅电梯的数量和规格,一般应采用基于客流高峰期的电梯客流分析模型,根据不同的运行级别

要求,通常采用计算机仿真模拟或传统计算方法确定。典型住宅建筑的电梯选型和配置,可按附录A

进行选择。传统计算方法见附录B。

5.2电梯运行级别通常以电梯轿厢在客流高峰期相邻两次离开基站的时间间隔的平均值(INT)和5min

输送能力(HC)来衡量,其值可由建设单位提出,但应满足表1的相应要求。宜选用“舒适”级别,至

少选用“经济”级别。

表1电梯运行级别

电梯运行级别等级INT(s)5min[HC]

舒适≤60≥8%

普通≤80≥6%

经济≤100≥4.5%

5.3电梯设计服务总人数应根据建筑总层数和每层居住人数确定。每户居住人数可由建设单位根据本

区域居民的生活习惯、经济情况等因素提出,但根据套型和电梯服务水平其每户居住人数不应低于表2

取值。

表2电梯配置和选型中每户居住人数

电梯服务水平

建筑类型

舒适普通经济

普通住宅345

5.4对于每个单元单层户数超过8户的住宅建筑,应按照表3确定电梯数量、容量及梯速。

表3单层多户型住宅电梯配置估算表

楼层数(层)单台服务户数(户)额定载重量(kg)梯速(m/s)

18~2580~100≥1000≥1.75

26~3380~100≥1000≥2.0

34~4280~100≥1000≥2.5

42~5780~100≥1000≥3.0

5.5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住宅建筑,可采用基于计算机的仿真模拟分析方法确定电梯的数量和规格。

5.6电梯配置和选型时,应合理采用轿厢无人自动关灯、驱动器休眠、变频调速和能量再生回馈技术。

6电梯布置

6.1住宅电梯宜成组集中布置。建筑物每个服务区单侧排列的电梯不宜超过4台,双侧排列的电梯不

宜超过2×4台;电梯不应在转角处贴邻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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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2/T1303—2017

6.2单台或多台单侧排列的电梯,侯梯厅深度不应小于最大的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1.50m;多台双

侧排列的电梯,侯梯厅深度不应小于相对电梯最大的轿厢深度之和的最大值,并小于3.50m。

6.3机房应为专用的房间,有防尘措施,宜有自然采光,不得将机房顶板作水箱底板及在机房内直接

穿越水管或蒸汽管,其围护结构应保温隔热。

6.4机房应考虑通风降温措施,应安装空调,机房中的环境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

6.5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

6.6电梯候梯厅及机房应与公共通道相连。通往机房(机器设备间)的通道应保持通畅,并且不经过私

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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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2/T1303—2017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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