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1/T 1085-2022 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管理规范

DB3201/T 1085-2022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for centralized cold chain food impor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warehouse

江苏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01/T 1085-2022
标准类型
江苏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3-15
实施日期
2022-03-18
发布单位/组织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处
归口单位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组织管理、布局及设施、人员管理、环境管理、作业管理和安全应急的要求。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天环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智标标准认证有限公司
起草人:
汤卫宁、钱军、孙士兵、江珺、王谷炜、魏宏伟、孙海、姜雪梅、顾晓禹、戴建军、李冬祥、陈涛、曹永林、谢川、李保生、王冕、杜若霏
出版信息:
页数:1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55.180.01

CCSA80

3201

南京市地方标准

DB3201/T1085—2022

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formanagementofcentralizedcontrolwarehouseforinformed

cold-chainfood

2022-03-15发布2022-03-18实施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01/T1085—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天环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智标标准

认证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汤卫宁、钱军、孙士兵、江珺、王谷炜、魏宏伟、孙海、姜雪梅、顾晓禹、戴

建军、李冬祥、陈涛、曹永林、谢川、李保生、王冕、杜若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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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组织管理、布局及设施、人员管理、环境管理、作业管理

和安全应急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满足新冠疫情防控需求设立的南京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1

文件。

GB19489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GB19781医学试验室安全要求

GB/T22278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

GB/T22576.1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0

GB/T27476.1检测实验室安全第1部分:总则

GB/T30134冷库管理规范

GB316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

GB/T32146.1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第21部分:通用要求

GB/T37228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突发事件响应要求

3术语和定义3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进口冷链食品informedcold-chainfood

从出厂后到销售前始终处于低温状态储运的境外进口食品。B

3.2

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centralizedcontrolwarehouseforinformedcold-chainfood

为满足新冠疫情防控需求,具备温度控制功能并用于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消毒、核酸检测的集中监

督管理仓库。

注:已经外地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以下简称监管仓)实施外包装消毒和采样核酸检测,并取得有效出仓证明

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再进入我市监管仓进行外包装消毒和采样核酸检测D。

4组织管理

4.1应成立工作专班,建立相关从业人员闭环管理组织架构。

4.2应制定闭环管理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4.3应设立卫生防疫监督员和消毒专员,指导落实个人防护、规范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

4.4应明确附近设置发热门诊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作为联系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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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01/T1085—2022

5布局及设施管理

5.1选址

5.1.1应避开高密度居民区、幼儿园、学校等人群密集活动区。

5.1.2监管仓与周边建筑应设置适当的卫生间距。当不具备条件时,应采取隔离措施,避免交叉污染。

5.1.3应设置单独区域,避免对其他食品可能造成的污染。

5.1.4不应选择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能有效清除的地

址。

5.1.5选址周围不应有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难以避开时应设计必要的防范措施。

5.1.6不宜选择易发生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地区,难以避开时应设计必要的防范措施。

5.2布局

5.2.1监管仓布局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1

5.2.2监管仓内各场所应有明显标识,分区管理。

5.2.3监管仓的人员和货物进出口应分别设置,货物运输和人员行动路线应避免交叉和迂回。

5.2.4如设立检测实验室,应符合GB19489、GB19781、GB/T27476.1和GB/T32146.1的相关规定,

取得检测实验室资质。0

5.3设施设备

5.3.1检测

5.3.1.1检测实验室设施设备配置应符合GB/T22278、GB/T222576.1和GB/T27476.1的相关规定。

5.3.1.2应配备检验和计量器具,并定期校检。

5.3.1.3应配备检测人员个人防护用品。

5.3.1.4应有专用存储器具分类存放检测废弃物。

5.3.2信息化3

5.3.2.1应配备信息化基础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设备、服务器设备、监控设备、终端设备。

5.3.2.2应搭建监管仓所需的信息化软件系统。

5.3.2.3应配备通信线路和空调系统。

5.3.3消毒杀虫B

5.3.3.1应配备专用消毒器械及消杀工用具。

5.3.3.2消毒剂配备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

5.3.3.3应配备消杀人员个人防护用品。

5.3.3.4应配备防霉、防鼠、防蚊蝇设施。D

5.3.4冷库

5.3.4.1冷库的运行管理应符合GB/T30134的相关要求。

5.3.4.2冷库应分区管理,分批存放,设置明显标识。冷库宜采取分隔措施。

6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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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01/T1085—2022

6.1人员识别

监管仓工作人员中,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即识别为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应按6.4实施闭环管

理工作,其余工作人员均为普通岗位工作人员。

——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工作人员,如进口冷链食品(含外包装)监管和从业人员。

——接触进口货物所在环境的工作人员,如监管仓保洁人员。

——接触上述人员的服务保障人员,如闭环管理场所的服务工作人员、转运闭环管理人员的驾驶

员。

6.2人员资质

6.2.1监管仓工作人员应经过常规操作、个人防护、消毒、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培训,经培训考核合

格后上岗。

6.2.2负责样本采集的人员应为检测机构工作人员,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合格并具备相应的实验技能,

持证上岗。1

6.2.3负责消毒的人员应为消毒机构工作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6.3日常管理

6.3.1监管仓工作人员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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