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3917-2024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重大风险防范技术规范

DB21/T 3917-2024 Urban rail transit operation safety major risk preven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辽宁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3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1/T 3917-2024
标准类型
辽宁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1-30
实施日期
2024-03-01
发布单位/组织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3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220.30

CCSS92

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3917—2024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重大风险防范技术

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thepreventionofmajorrisksintheoperationsafetyof

urbanrailtransit

2024-01-30发布2024-03-01实施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1/T3917—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体要求............................................................................2

基本要求........................................................................2

风险辨识与评估..................................................................2

隐患排查治理....................................................................3

5大客流踩踏风险辨识与管控............................................................3

基本要求........................................................................3

风险防控........................................................................3

6载客列车脱轨相撞风险辨识与管控......................................................8

基本要求........................................................................8

风险防控........................................................................8

7安全保护区结构垮塌风险辨识与管控...................................................13

基本要求.......................................................................13

风险防控.......................................................................14

8火灾爆炸风险辨识与管控.............................................................17

基本要求.......................................................................17

风险防控.......................................................................17

9恐怖事件风险辨识与管控.............................................................26

基本要求.......................................................................26

风险防控.......................................................................26

10洪水灾害风险辨识与管控............................................................27

基本要求......................................................................27

风险防控......................................................................27

11公共卫生健康风险辨识与管控........................................................30

基本要求......................................................................30

风险防控......................................................................30

I

DB21/T3917—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继锐、任冰、朱喜喜、卢洋、孙秀延、李兵、吕锡源、李晓东、张博文、史

琦、曲波、刘嘉慧、陆凤岐、姚恩建、侯恩博、李旭、王学文、魏雨辰、金宇明、王珂、于伟、赵德盈、

刘娟、金璐、金福来、佟刚、胡国峰。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

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024-23867960。

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路17甲5号,024-25320029。

II

DB21/T3917—2024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重大风险防范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防范化解运营安全重大风险的基本要求,提供了大客流踩踏风险、载客

列车脱轨相撞风险、安全保护区结构垮塌风险、火灾爆炸风险、恐怖事件风险、洪水灾害风险、公共卫

生健康风险防控机制的工作指南。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辽宁省城市轨道交通防范化解运营安全重大风险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1298地铁设计防火标准

JT/T1002.1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值班员技能和素质要求第1部分:地铁、轻轨和单轨

JT/T1003.1城市轨道交通列车驾驶员技能和素质要求第1部分:地铁、轻轨和单轨

JT/T1004.1城市轨道交通行车调度员技能和素质要求第1部分:地铁、轻轨和单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城市轨道交通urbanrailtransit

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

注:包括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现代有轨电车、磁浮系统、自动导向轨道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来源:GB/T38707—2020,3.1]

运营单位operationcompany

经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业务的企业。

[来源:GB/T30012—2013,3.2]

隐患排查治理troubleshootingandtreatmentofhiddendangers

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管理上的缺陷

导致的风险管控措施弱化、失效、缺失等,进行排查、评估、整改、消除的闭环管理活动。

[来源:JT/T1180.1—2018,3.4]

应急能力emergencyresponsecapability

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能够降低事件影响、减少生命财产损失的条件和综合水平。

[来源:JT/T1409—20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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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significantrisk

一定条件下易导致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

注: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级的界定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水上交

通事故统计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15号)。

[来源:JT/T1180.1—2018,3.3]

重大事故隐患majorpotentialaccident

极易导致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且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

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

[来源:JT/T1180.1—2018,3.4]

4总体要求

基本要求

4.1.1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保证经费投入,将城市

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实现防范

化解运营安全重大风险的工作目的。

4.1.2运营单位应制定安全保护区安全巡查制度,并定期开展巡查工作。

4.1.3运营单位应制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并组织开展设施设备运行监测、维护

及更新改造等工作。

4.1.4运营单位应制定行车组织、客运服务管理办法,对不同车辆型号、信号系统制式的线路应分别

制定非正常行车操作细则。

4.1.5运营单位应制定大客流踩踏、载客列车脱轨相撞、安全保护区结构垮塌、火灾爆炸、恐怖事件、

洪水灾害、公共卫生健康等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4.1.6列车驾驶员、行车调度员及车站值班员上岗前教育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和要求应满足JT/T

1003.1、JT/T1004.1、JT/T1002.1及相关规范的规定。

4.1.7运营单位应对列车驾驶员、行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信号工、通信工、线路工等重点岗位进

行安全背景审查与考核,审查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应安排相应岗位工作。

4.1.8地铁、轻轨和有轨电车三种轨道交通的制式和运维模式有所不同,运营单位应依据本文件并结

合实际建立完善本运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机制。

风险辨识与评估

4.2.1运营单位应按照设施监测养护、设备运行维修、行车组织、客运组织、运行环境等业务板块每

年对所辖线路开展一次风险全面辨识,持续发现大客流踩踏、载客列车脱轨相撞、安全保护区结构垮塌、

火灾爆炸、恐怖事件、洪水灾害、公共卫生健康等未知风险,并及时更新风险数据库。

4.2.2运营单位应结合隐患排查、运营安全评估、险性事件经验教训等,对风险管控措施的有效性进

行跟踪,掌握风险状态和变化趋势,补充新认知风险,补强和完善风险管控措施,并及时更新风险数据

库和修订相关的管理制度、作业标准或应急预案。

4.2.3运营单位负责人应牵头组织制定大客流踩踏、载客列车脱轨相撞、安全保护区结构垮塌、火灾

爆炸、恐怖事件、洪水灾害、公共卫生健康风险管控措施,编制监控方案和专项应急措施。管控失效发

生运营险性事件的,在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后,应及时对相关工作进行评估总结,对管控措施进行完善

2

DB21/T3917—2024

改进。

4.2.4因人员、设施设备、作业环境、管理等因素变化,台风、洪涝、冰雪等气象灾害和地震、山体

滑坡、地质塌陷等地质灾害,或其他因素引起大客流踩踏、载客列车脱轨相撞、安全保护区结构垮塌、

火灾爆炸、恐怖事件、洪水灾害、公共卫生健康风险上升、管控效果降低、安全问题凸显时,运营单位

应及时将风险预警和管控要求通知到相关管理和作业人员。

隐患排查治理

4.3.1运营单位应对照风险数据库,逐项分析风险管控措施弱化、失效、缺失可能产生的隐患,确定

隐患等级,并按照“一岗一册”的原则分解到各岗位,形成各岗位的隐患排查手册,明确排查内容、排

查方法、排查周期等内容。

4.3.2运营单位应按照日常排查、专项排查等方式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日常排查应结合班组、岗

位日常工作,覆盖日常生产作业环节,每周应不少于1次。专项排查可结合运营单位专项检查、安全评

估、季节性和关键时期检查等工作。

4.3.3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情况较为紧急的,运营单位应立即采取划定隔离区域、员工现场盯控等

防范措施,并及时告知相关人员,防范事态扩大;情况特别紧急的,应视情况采取人员疏散、停止作业

或停用有关设施设备、封锁线路或关闭车站等安全控制措施,确保运营安全。

4.3.4对于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运营单位应立即上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并制定实施严格的

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等落实到位。隐患治理方案应自排查出重大隐患之

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重大隐患未整改完成前应制定可靠的安全控制和

防范措施,整改完成后,由运营单位负责人组织验收销号,形成明确验收结论,并于3个工作日内报送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

5大客流踩踏风险辨识与管控

基本要求

5.1.1车站大客流组织方案做到“一站一方案”,及时修订完善客流组织方案。

5.1.2车站布局、换乘条件、列车定员、区间疏散等发生重大变化时,运营单位应及时开展车站客流

疏散能力自评价。

5.1.3运营单位应根据设计流量、实际客流运行等因素科学确定车站客流预警条件,建立重点车站客

流监测机制,加强客流分析研判,明确大客流控制预警、风险管控措施及解除条件。

5.1.4车站应急疏散标志、应急操作指示标识保持完好清晰、醒目规范。

5.1.5运营单位应加强行车组织与客流组织衔接,优化线路运营时间、列车停站时间、行车间隔、换

乘站不同线路运力匹配等关键参数,防止站车客流过度聚集。

5.1.6运营单位应强化突发事件先期处置能力,及时通过广播、乘客信息系统等渠道发布信息,消除

乘客对突发事件的恐慌。

5.1.7运营单位应制定大客流踩踏专项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风险防控

表1~表5列出了可能导致城市轨道交通大客流踩踏主要风险点及基本的管控措施,运营单位可根据

运营实际情况及现场条件补充细化管控措施。

3

DB21/T3917—2024

表1设施监测养护类大客流踩踏主要风险点与管控

主要风险点风险描述管控措施

运营单位应开展对疏散平台的日常巡查,巡查频率不低

于1次/月,巡查

内容应包括疏散平台板松动、翘起、凹陷、缺失,护栏

疏散平台破损、碎裂或中断不连续可能妨碍

隧道松动、摇晃,钢构件锈蚀等情况,落实巡检养护记录。

应急疏散

运营单位应定期对疏散平台进行养护维修,定期开展钢

结构等金属构件的防腐除锈、焊缝补焊、老化失效构件

加固或更换;对松动、翘起、凹陷、缺失的平台板、护

栏进行紧固、维修与更换,并落实相关标准和规章制度。

运营单位的车站客运组织方案应做到“一站一方案”并

站厅、站台集散能力不足可能妨碍乘客应急每年评估一次。

疏散运营单位应设置科学合理的客流预警值并明确限流等

大客流管控措施启动条件。

运营单位应根据客流预警值,及时开展单站级、单线级

以及线网级客流控制。

根据客流情况提前采取以下客流控制措施:

a)在站厅与站台的楼梯/自动扶梯连接处设置客流控制

点;

站厅站台楼梯、通道疏散能力不足或换乘能

b)改变自动扶梯走向,引导乘客走楼梯;

力不匹配可能妨碍乘客应急疏散

c)付费区/非付费区设置回形线路;

d)关闭部分进站闸机;

e)进站闸机口设置铁马实现分批进闸;

车站f)出入口用铁马等备品限制乘客进站;

g)出入口外设置回形线路。

站厅站台疏散标识缺失、错误可能妨碍乘客运营单位应定期检查相关标志,避免标志错误、缺失、

应急疏散和事故救援不规范问题,并落实相关管理制度。

车站吊顶面板脱落砸伤乘客,可能引发乘客运营单位应定期对车站吊顶面板进行巡查与维修,确保

恐慌奔跑,发生踩踏车站吊顶面板无破损、松动等情况。

车站地板或沟盖板松动、空鼓、破损可能导

运营单位应定期对车站地板或沟盖板进行巡查与维修,

致乘客摔倒,从而引发乘客恐慌奔跑,发生

确保车站地板或沟盖板完整、牢固。

踩踏

车站楼梯破损、松动、漏筋或裂缝可能导致

运营单位应定期对车站楼梯进行巡查与维修,确保车站

乘客摔倒,从而引发乘客恐慌奔跑,发生踩

楼梯完整、牢固。

4

DB21/T3917—2024

表2设备运行维修类大客流踩踏主要风险点与管控

主要风险点风险描述管控措施

车门系统失效或车门紧急解锁装置失效妨碍

人员应急疏散相关设备应定期进行功能测试、试验与维护,落实检修

疏散门紧急情况无法开启妨碍人员应急疏散维护规程,检修周期应符合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

蓄电池老化、变形、漏液可能导致电池容量运营单位应统计设备的故障数据,可根据统计结果适时

及电压不足而不能有效供电,妨碍应急疏散开展专项检查和测试。

车辆

或造成人员恐慌列车驾驶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车辆操纵和应急处

乘客紧急报警与对讲装置失效影响乘客紧急置。

事件反映、应急救援

运营单位应定期检查相关标志,避免标志错误、缺失、

安全标识缺损影响乘客紧急疏散

不规范问题,并落实相关管理制度。

相关设备应定期进行功能测试、试验与维护,并应落实

广播系统失效/异常,妨碍应急情况下乘客疏

至检修维护规程,检修周期应符合相关标准的有关规

定。

通信系统运营单位应定期对车站吊顶上安装的摄像机、扬声器、

车站吊顶上安装的摄像机、扬声器、乘客信

乘客信息系统终端显示设备进行巡查与维修,确保车站

息系统终端显示设备脱落砸伤乘客,可能引

吊顶上安装的摄像机、扬声器、乘客信息系统终端显示

发乘客恐慌奔跑,发生踩踏

设备安装牢固。

相关设备应定期进行功能测试、试验与维护,并应落实

自动售检票系统闸机门无法释放可能妨碍乘

至检修维护规程,检修周期应符合相关标准的有关规

客应急疏散和事故救援或发生乘客挤压踩踏

定。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误报、漏报可能引起乘客运营单位应统计设备的故障数据,可根据统计结果适时

恐慌甚至发生踩踏开展专项检查和测试。

自动扶梯和电梯失速、急停可能导致乘客挤车站应组织针对性培训及演练,相关客运服务人员应熟

伤、踩踏、摔伤悉处置流程及关键步骤。

机电系统

站台门未能正常打开可能妨碍乘客应急疏散车站现场处置方案中应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

站台门、自动售检票设备漏电或接地失效导

运营单位应定期对自动站台门、自动售检票设备进行巡

致乘客触电,自动售检票设备倒塌砸伤乘客,

查与维修,确保设备接地良好、安装牢固。

可能引发乘客恐慌奔跑,发生踩踏

运营单位应定期对自动扶梯进行巡查与维修,并按特种

自动扶梯逆行、溜梯、急停、失速运行等可

设备相关要求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确保自动扶梯安

能发生乘客踩踏

全可靠运行。

应制定信号系统相关的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

信号系统故障可能导致行车延误,乘客大量并严格执行。

信号系统

滞留信号系统巡检间隔时间不应大于7d,月修间隔不应大于

3个月,年修间隔不应大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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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行车组织类大客流踩踏主要风险点与管控

主要风险点风险描述管控措施

运营单位应及时根据客流变化,灵活调整列车运行计

客流发生变化,列车运行计划未及时调整,

行车组织划,提高运力,确保运力运量相匹配。

运力运量不匹配

应急处置方案中应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

表4客运组织类大客流踩踏主要风险点与管控

主要风险点风险描述管控措施

运营单位应制定相关设备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规定。

车控室启停自动扶梯可能造成乘客踩踏运营单位应对相关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

技能培训。

运营单位应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及时发现并清理车站出

未及时清理和提示车站出入口及楼梯地面湿

入口及楼梯等湿滑地面。

滑可能导致乘客摔伤,引发乘客恐慌,发生

应采取铺设防滑垫、设置防滑、防拥堵提示等必要措施,

踩踏

及时进行广播提示和现场疏导。

车站消防通道、疏散通道被占用可能妨碍乘

客应急疏散和事故救援相关风险点位的巡视频率不应低于1次/3小时,确保

车站作业外部施工、市政垃圾、社会车辆等围堵阻塞车站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畅通。

出入口可能妨碍乘客应急疏散和事故救援

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火灾,可能造成乘客恐慌,运营单位应建立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动火作业期间应做

发生乘客踩踏好安全防护措施,并安排专人盯控。

运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禁止站内吸烟,严查违

规使用电器情况。

站内吸烟、违规使用电器引发火灾,可能造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成乘客恐慌,发生乘客踩踏在车站站台、公共卫生间等明显位置张贴“禁止吸烟”

标识。

定期巡视车站重点部位,及时劝阻乘客禁止吸烟。

列车驾驶员应通过车内广播告知车内乘客列车清客信

列车故障清客疏散引导不利可能导致乘客挤

息,车站利用站内广播告知站内乘客,车站相关客运岗

伤踩踏

位人员应上车引导乘客下车。

长大区间乘客疏散引导不力可能导致乘客挤列车驾驶员应通过车内广播准确、清晰告知乘客疏散方

伤踩踏向,车站工作人员应进入轨行区引导客流快速疏散。

运营单位的车站客运组织方案应做到“一站一方案”并

客流疏导

每年评估一次。

运营单位应设置科学合理的客流预警值并明确限流等

车站、列车客流量短时间剧增可能发生乘客

大客流管控措施启动条件。

挤伤踩踏

运营单位应根据客流预警值,及时开展单站级、单线级

以及线网级客流控制。

根据客流情况提前采取以下客流控制措施:

6

DB21/T3917—2024

表4(续)

主要风险点风险描述管控措施

a)在站厅与站台的楼梯/自动扶梯连接处设置客流控制点;

b)改变自动扶梯走向,引导乘客走楼梯;

c)付费区/非付费区设置回形线路;

d)关闭部分进站闸机;

e)进站闸机口设置铁马实现分批进闸;f)出入口用铁马等备品限制乘客

进站;

g)出入口外设置回形线路。

风险点位的巡视频率不应低于1次/3小时。

自动扶梯、电梯和自动人行

风险点位可视情况安排专人值守,做好安全防护。

道口乘客挤压交织可能导致

根据客流情况提前及时通过广播疏导乘客,维护秩序。

乘客挤伤踩踏

车站根据客流情况提前开启客流管控措施,并及时告知乘客:

a)在站厅与站台的楼梯/自动扶梯连接处设置客流控制点;

客流疏导b)改变自动扶梯走向,引导乘客走楼梯;

站外乘客进站围栏设置突发

c)付费区/非付费区设置回形线路;

情况下可能发生群死群伤

d)关闭部分进站闸机;

e)进站闸机口设置铁马实现分批进闸;

f)出入口用铁马等备品限制乘客进站;

g)出入口外设置回形线路。

车站伸缩栏杆、导向牌、铁做好围栏、导向牌、铁马等防倾倒措施。

马等大客流疏导不力可能导客流组织方案应符合车站实际情况,并明确车站设备通过能力、站厅站

致乘客挤伤踩踏台容纳能力,明确易发生对冲区域、客流瓶颈部位等安全风险关键点。

客运组织方案及其实施情况应每年评估一次,并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

进行整改、完善。

车站设计乘客走行流线交织

干扰可能妨碍乘客应急疏散本线路客流发生较大变化,各站客流流线有较大调整时,车站客流组织

和事故救援,进而导致客流方案中的整体客流流线、人员疏散应经过充分评估论证。

拥堵发生乘客踩踏

乘客擅自逆向换乘和在自动采取广播、公益广告、组织安全宣传日等方式加强乘客安全的乘车意识

扶梯上逆行可能导致客流拥的宣传力度。

堵发生乘客踩踏加强乘客不安全行为巡查和劝阻。

乘客行为

散布谣言和恐怖信息可能造

严格把控广播、乘客信息系统等系统的网络安全,防止黑客及病毒入侵。

成乘客群体性恐慌或挤伤踩

随时关注人员聚集情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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