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 698-2017 高速公路服务区设计规范

DB36/T 698-2017 Highway service area design specifications

江西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3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6/T 698-2017
标准类型
江西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7-12-29
实施日期
2018-03-01
发布单位/组织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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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3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220.20

R10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T698—2017

代替DB36/T698-2013

高速公路服务区设计规范

Designspecificationforexpresswayservicearea

2017–12–29发布2018–03–01实施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6/T698—2017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总则..............................................................................2

5选址..............................................................................3

6建设规模..........................................................................3

7总体布局..........................................................................4

8场所..............................................................................5

9建筑设施..........................................................................7

10建筑设备.........................................................................9

11消防疏散........................................................................12

12建筑节能........................................................................12

13环境保护........................................................................12

附录A(资料性附录)高速公路服务区主要设施建筑面积指标一览表.......................14

附录B(资料性附录)高速公路服务区功能配置一览表...................................15

条文说明............................................................................20

1

DB36/T698—201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代替DB36/T698-2013《高速公路服务区设计规范》。

本标准与DB36/T698-2013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7个规范性引用文件,更新了原规范中14个相关文件。

----增加了“总体布局”的充电站设置要求内容。

----修改了“场所”的停车车位类型、车型外廓尺寸和换算表。

----修改了“建筑设施”的公共卫生间设施设计的内容,增加了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要求。

----修改和增加了“建筑设备”的给水水源方式、房间用电负荷等级、照明光源、变电设备、智能

疏散照明系统、充电站设置充电桩的设计要求内容。

----增加了“环境保护”的绿色公路要求内容。

本标准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办公室、南昌大学设计研究院规划设计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维文、周珣、王雪强、李竞、龚莉萍、王超、刘丽华、卞伟、肖莹、罗艺晴、

华丹、黄小华、李彦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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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服务区设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江西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类型划分、选址、建设规模、功能配置、设计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省新建、改建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扩建可参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

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848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20952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年版)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6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

GB50176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18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34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461石油化工静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966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

GB5097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T17217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GB/T189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29781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

CJJ14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CJ/T164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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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36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JGJ62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64饮食建筑设计规范

JGJ100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JGJ134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T60交通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

JGJ/T229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

JTGB0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D20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JTGD80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

JT/T645.1公路服务区污水再生利用第1部分:水质

HJ/T431储油库、加油站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验收检测技术规范

DBJ/T36–024江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建标[2011]124号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高速公路服务区ExpresswayServicearea

设置在高速公路上,主要为车辆、驾乘人员和旅客提供服务的场所和建筑设施,它包括休息、停车

和服务设施三部分。

高速公路服务区根据功能和规模大小,分为中心服务区和普通服务区。

3.2

中心服务区Centerservicearea

设置在高速公路上,具有主导地位,功能完善、规模较大,为车辆、驾乘人员和旅客提供服务的场

所和建筑设施。

3.3

普通服务区Generalservicearea

设置在高速公路上,居次要地位,功能较全、规模适中,为车辆、驾乘人员和旅客提供服务的场所

和建筑设施。

4总则

4.1高速公路服务区的设计,应体现使用方便、功能合理、安全舒适、环境优美的服务理念。

4.2高速公路服务区总体布局应符合JTGB01要求,并符合JTGD80规定的设计原则,高速公路服务

设施等级采用规定的A级。

4.3高速公路服务区用地面积应符合建标[2011]124号的有关规定。

4.4根据与地形地貌、周边环境和主线的关系,高速公路服务区可采用主线双侧分离对称式、主线双

侧分离非对称式和主线单侧集中式等方式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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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和地理条件,结合人文景观和绿化设施,形成富有地方特色的建筑风格。

5选址

5.1一般规定

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位置应根据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总体规划,充分考虑所在路段的交通区位、交

通流量、场地特征、环境影响、高速公路服务区间距及相关基础设施条件等因素进行选定。

5.2场地

5.2.1与主线联系密切,场地开阔,并留有足够的场地用于扩建。

5.2.2应符合国家土地和环保政策规定,少占耕地,减少拆迁和填挖方工程量。

5.2.3应避免选择低洼易淹和山洪、断层、滑坡、流砂、地震断裂带等地质灾害易发的地段,不应设

在污染源盛行风向的下风区域。

5.2.4与隧道出口、互通立交应保持合理的间距,与隧道间距宜不小于1km,与互通立交间距宜不小

于2km。

5.2.5宜征用梯形地块或长方形叠加地块。

5.2.6宜靠近城镇、避开村庄,并具备水源、电源、通信、消防疏散及排污等基础条件,优先使用自

来水。

5.3间距

5.3.1应根据交通流量、交通流向和区域路网布局规划,合理确定各相邻高速公路服务区的间距。

5.3.2中心服务区设置应考虑高速公路服务区布局、区域经济社会等因素,宜建在交通流量较大的高

速公路上或著名旅游景区的枢纽互通附近、距50万人口以上城市150km范围内。

5.3.3中心服务区和普通服务区应间断设置,两个中心服务区之间可连续设置多个普通服务区。

5.3.4服务区的平均间距宜在50km之间,最大间距不宜大于60km。

6建设规模

6.1一般规定

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用地面积以预测的第20年的交通量确定,建筑面积以预测的第10年的交通量

确定。

6.2建设规模

宜符合表1的要求:

表1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规模指标推荐值

类型用地面积(h㎡∕处)建筑面积(㎡∕处)

中心服务区10.0~13.5(5000~6000)×2

普通服务区4.0~6.5(3000~3750)×2

注1:当采用单侧集中式布置时,其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为各项规定值之和。

注2:用地面积不包括场区边缘外的填(挖)方边坡、边沟以及与主线连接道路的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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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总用地面积宜在表中规定的规模范围内进行调整;在风景名胜区附近设置的服务区建设

规模宜适当增大。

注4:八车道以上高速公路的服务区建设规模可根据交通量、交通组成等论证后确定。

6.3设施用地规模

服务区各种设施的用地规模宜符合表2的要求:

表2高速公路服务区各种设施建设用地规模推荐值

用地面积(㎡∕侧)

类型

中心服务区占地比例普通服务区占地比例

道路广场、停车场用地35000~4725070%13600~2210068%

建筑用地5000~675010%2400~390012%

绿化用地10000~1350020%4000~650020%

合计50000~67500100%20000~32500100%

注:此表为分离式服务区单侧的推荐值。

7总体布局

7.1一般规定

7.1.1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总体布局宜优先采用双侧分离式,可对称布设或非对称布设。当采用双侧分

离对称式布设时,应设置连接两侧服务区的人行及车行通道;当采用单侧集中式时,应在主线旁的匝道

处设置高速公路服务区的交通诱导标识。

7.1.2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场所和建筑设施应满足为车服务、为人服务等功能,场所、建筑设施布置应

满足以下要求:

a)场所由道路交通、广场、停车场、绿地、其它等组成。

b)建筑设施由综合楼、公共厕所、加油站、充电站、汽修站、员工宿舍、其它等组成。

7.2总图布置

7.2.1一般规定

a)总图布置范围沿高速公路方向从主线入口匝道至出口匝道。以综合楼、加油站、充电站、道路

交通为纽带进行场所和建筑设施的综合布置。

b)功能分区可分为综合服务区、车辆停放区、车辆加油区、车辆充电区、车辆加水维修区、后勤

服务区和休闲绿化区,并应做到布局合理,使用方便,流线简捷。

c)综合楼与高速公路主线的安全距离宜大于50m。

d)总平面布置应设置独立的员工宿舍楼,并配置供职工活动、晾晒场地等场所。

7.2.2货、客车的停车场应分开布置,客车停车区宜靠近主要建筑物设置;货车停车区不宜集中设置

在主要建筑物前侧,并应设有安全通道至综合楼。

7.2.3公共厕所宜靠近停车场与综合楼合并设置。独立设置的大型公共厕所与综合楼之间应设置走廊

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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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加油站宜设置在靠近场区出口位置,充电站宜独立设置,加油站、充电站四周宜有环形路贯通,

且必须与周围建筑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

7.2.5场地填挖高度小于5m时,在与村庄、农田等交接部分必须设置安全耐用隔离设施。

8场所

8.1道路交通

8.1.1服务区内的道路交通由贯穿车道、场区主干线等组成,交通组织应方便、快捷、安全、畅通。

8.1.2加油站内的交通流线应考虑车辆休息前加油及充电、休息后加油及充电、直接加油及充电三种

情况的行驶路线,避免不同车辆流线的相互影响。

8.1.3应设置交通导向标志,避免不同车型行车路线的相互干扰与冲突,并避免停车、加油及充电、

维修车流之间的交叉。

8.1.4应尽可能减少车流和人流的交叉,处理好为车服务的设施与为人服务的设施之间的关系。

8.1.5应避免后勤服务性交通对主要功能区的干扰。

8.1.6车辆行驶及停放宜采用顺进顺出的方式。

8.1.7服务区场地与高速公路主线相连接的匝道应符合JTGD20有关规定。

8.1.8道路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a)在满足车行条件下,应结合自然条件及建筑物的布局,因地制宜地确定路线具体方向及位置。

b)应选择合理的曲线半径。半拖挂车转弯半径不应小于24m,大型车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8m,小

型车转弯半径不应小于6m。对于各种车辆混合的车道,应以最大型车辆的转弯半径为准。

c)在道路转折处线形应采用圆曲线,应保持一定的行车视距。

8.1.9道路纵断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a)纵断面设计要求线型平顺,尽量减小土方工程量,并保证道路及两侧建筑用地的排水要求和满

足地下管线的敷设要求。

b)道路的纵坡应能适应路面上自然排水,纵坡值应根据当地雨季降水量大小、降水强度、路面类

型以及排水管直径大小而定,一般介于0.3%~0.5%之间。

8.2广场

8.2.1在停车场与建筑设施、绿地之间应设置广场和人行道。

8.2.2停车场和建筑设施前面的广场不应有较大的高差,在停车场和各设施之间因地形有高差时,必

须设置残疾人坡道。

8.2.3在停车场外围行驶的主要通道应为单向通行;主要行车道不应直接连接到停车车位上,也不应

直接导向综合楼的出入口处。

8.2.4服务区出入口行车道转弯半径不小于24m。场区内行车路线应按主、次车道分开,主干车道宽

度不小于8m,次车道不小于4.5m。

8.2.5贯穿车道宜采用沥青路面,停车区和维修区地面应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形式,加油区应采

用不发火混凝土路面结构形式。

8.3停车场

8.3.1停车位数量

宜满足表3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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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车位推荐值

类型中心服务区(个∕侧)普通服务区(个∕侧)

小客车停车车位≥30≥15

大客车停车车位≥6≥3

货车停车车位≥55≥25

危险化学品车、畜牧运输车≥4≥3

停车车位

超长车停车车位≥6≥3

注:此表为分离式服务区单侧的推荐值;在风景名胜区附近的服务区应适当增加客车停车位。

8.3.2停车场设计

停车场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a)停车场功能分区:小客车区、大客车区、货车区、危险化学品车区、畜牧运输车区、超长车区。

危险化学品车、畜牧运输车停车位应分区域设置,综合考虑距综合楼和加油站的安全距离。

b)客车停车区宜设置在公共卫生间、餐饮、休息等主要设施附近。大客车停车位侧边宜设置高度

≤0.20m、宽度≥1.00m的安全岛方便乘客上下车。

c)应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并设置残疾人专用通道,其停车位坡度不应大于2%,一侧设宽不

小于1.2m的轮椅通道。残疾人停车车位应明显地标出其用途。

d)停车场的进、出通道,单车道净宽不应小于4m,双车道净宽不应小于6m,因地形高差通道为

坡道时,双车道则不应小于7m。当车辆穿过建筑物时,通道的净高和净宽应大于5m。

e)充分利用地形,尽量减少土石方量。停车场的同一停车区宜设在同一标高上。

f)停放车辆的纵向坡度应小于2%,横向坡度应小于3%。

8.3.3停车位设置

停车位的设置应符合JGJ100的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a)小客车停车场的停车方式宜采用垂直式或60°斜放式停车;

b)大客车停车场的停车方式宜采用30°斜放式停车,前进停车、前进发车;

c)大货车停车场的停车方式宜采用45°斜放式停车,前进停车、前进发车;

d)超长车停车场的停车方式宜采用平行式停车,方便车辆进出。

8.3.4停车位平面设计参数

宜符合表4的要求。

表4各类车型停车位设计参数

停放方式

类型

垂直通道方向的车位尺寸(m)平行通道方向的车位尺寸(m)

垂直式6.02.8

小客车

60°斜放式5.93.2

大客车30°斜放式8.07.0

大货车45°斜放式14.74.9

超长车平行式3.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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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绿地

8.4.1服务区绿地覆盖率宜不小于服务区用地面积的20%。

8.4.2服务区与主线间应设置绿地分隔带,并宜不小于20m;宜在服务区周围集中设置带状绿地、种

植高大乔木。

8.4.3客车停车位宜结合绿化布置。

8.4.4场区周围宜种植常绿乔木以降低周边环境噪声。

8.5其它

8.5.1标识系统(VI)

a)服务区标识系统分户外和户内两部分,户外部分包括导视塔、停车指示、区域发光字等,户外

停车区标识应参照高速公路标识设置;户内部分包括信息标识板、区域导向、服务承诺等。

b)服务区标识系统应醒目,其结构设置应安全,宜布置在匝道出入口处、停车场、洗手间、综合

楼大厅、商场、超市、办公等区域。

c)服务区标识系统的设计、制作、安装必须统一标准,材质坚固、耐久、美观。

d)服务区中的功能区,宜用地面标线标明其范围,并应设置有配套的说明或引导类标识牌和地面

引导标线。

e)服务区的入口处应设置服务区名称标识牌及带有驶入方向的地面箭头标线。综合楼出口处应设

置含高速公路交通图及沿线服务区信息的标识牌,宜设置问候及宣传标识牌。

8.5.2在停车场出、入口处及主要建筑物周边应设置垃圾箱。

8.5.3在服务区出、入口处宜设置大型电子显示屏、交通信息公告牌及预留广告牌设置位置,在综合主

楼内宜设电子显示屏。

9建筑设施

9.1综合楼

9.1.1一般规定

9.1.1.1综合楼由门厅、餐厅、超市、商店、厕所、母婴室、客房、办公、监控、外廊和内廊等组成。

9.1.1.2综合楼功能应分区合理、联系方便、动静分离、采光良好、通风对流。

9.1.1.3问询处、信息查询、电话、传真、信息发布屏、休息等宜设在门厅。

9.1.1.4应设置24小时便利店,宜设置24小时开水房,公共区域较大人流的需求情况下宜设置备用

开水设备,开水设备应根据安全要求隐形设置;超市、商店宜设具有自然通风条件的仓库。

9.1.1.5母婴室应设置在综合楼公共区域,且有私密的空间,配置大人和宝宝座椅、操作台、电源插

座、饮水机、垃圾桶、洗手池等设备。

9.1.1.6综合楼设计必须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中心服务区的综合楼设计必须有方便残疾人、老年人

使用的设施;普通服务区的综合楼设计应有方便残疾人的设施。

9.1.2平面布置

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考虑改扩建的需要;

b)应根据场地现状,因地制宜,争取南北朝向;

c)应利于夏季自然通风、冬季日照并避开冬季主导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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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充分利用公共厕所的前场空间,布置活动商业零售点;

e)办公区宜包括管理办公室、商务办公室、会议室、监控室、贵宾接待室、活动室及职工书屋等。

9.1.3造型设计

应符合下列要求:

a)结合周围环境及规划的特征,体现地域特色、人文特色及建筑自身个性;

b)简洁大方,突出高速公路交通建筑的识别性;

c)建筑外观造型与色彩的处理应与周围环境协调。

9.1.4餐厅

9.1.4.1餐厅的设计应符合JGJ64的有关规定。

9.1.4.2中心服务区的餐厅应为二级餐馆,普通服务区应为三级餐馆,各服务区应结合实际需求设置

适当数量的包间。

9.1.4.3餐厅内墙面、顶棚宜色彩明亮,选用的材料和构造处理应不易积灰,便于清洁;地面宜选用

耐磨、耐腐蚀、防滑、易清洁的小型块状吸水砖地面。

9.1.4.4餐厅在平面设计和设施上应方便残疾人的使用。

9.1.5客房

9.1.5.1服务区客房的设计应符合JGJ62的有关规定。

9.1.5.2服务区客房的建筑等级为三级,位于车流量较大的高速公路上或名胜风景地附近,客房数量

可适当增加。

9.1.5.3客房类型宜设单人间、双人间及无障碍客房。

9.1.5.4客房沿停车场布置时,应采取防噪措施,宜利用阳台或外廊进行隔声、减噪处理。

9.1.6监控

9.1.6.1监控室建筑面积不小于20㎡,不宜设置在底层。

9.1.6.2监控室应符合JTGD80的有关规定。

9.2公共厕所

9.2.1公共厕所的设计应符合CJJ14的有关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a)公共厕所应分设男厕、女厕、第三卫生间和男、女盥洗室、贮藏室、管理室、公共浴室等;

b)应设置洗手盆,洗手台区域宜有儿童洗手台;至少设置一个清洁池,当男、女盥洗室设置在公

共厕所外,需加设半封闭雨棚;

c)公共厕所墙面必须光滑,便于清洗;地面宜采用深色防渗、防滑易清洁材料铺设;

d)公共厕所的建筑通风、采光面积与地面面积比不应小于1:8;外墙侧窗局部宜设置竖向百叶

窗,加装便于拆换的纱窗;

e)屋顶应设置双层叠加屋面,设计透气窗,确保空气对流通风;

f)应设计视线遮挡,避免厕位暴露于厕所外视线内;

g)厕位应设置防水、坚固、耐腐蚀的隔板,并有挂物钩;

h)应有防蝇、防蚊设施。

9.2.2厕位数宜符合表5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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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厕所厕位数

厕位数(个/侧)

类型面积(㎡/侧)

男厕女厕第三卫生间

中心服务区坐位3蹲位11站位17坐位4蹲位26成人坐1儿童坐1≥350

普通服务区坐位2蹲位9站位15坐

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