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1728-2018 煤矿信息化建设要求

DB14/T 1728-2018 The requirements for th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nstruction of coal mines

山西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4/T 1728-2018
标准类型
山西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12-05
实施日期
2019-02-05
发布单位/组织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山西省网络安全和大数据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信息化建设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煤矿信息化分级标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项目管理、技术标准、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应用系统运行与维护、培训、考核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井工开采的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和生产矿井及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信息化系统设计、建设、监理和管理工作。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精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山西省信息化和信息安全评测中心、吕梁市煤炭工业局、晋城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太原市煤炭工业局、大同市煤炭工业局、长治市煤炭工业局、朔州市煤炭工业局、忻州市煤炭工业局、晋中市煤炭工业局、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晋能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新太阳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卜昌森、王延辉、王洪斌、牛晋、白凌峰、乔保英、刘华、刘建政、杜国栋、李志伟、李明、李征、李候全、李银柱、宋德、张小兵、张明胜、张海军、张智海、陈永银、陈濛、郑海山、郎新会、赵存会、郝志伟、柴彦杰、徐占成、郭志强、龚大立、常虎平、常浩、常浩、康荣力、梁美卿、韩忠(排名不分先后,按姓氏笔画排序)。
出版信息:
页数: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5.240.50

L67

DB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1728—2018

煤矿信息化建设要求

Requirementsofcoalmineinformatizationconstruction

2018-12-05发布2019-02-05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4/T1728—2018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一般要求..........................................................................2

5煤矿信息化分级标准及信息化程度要求................................................2

6组织机构..........................................................................4

7管理制度..........................................................................4

8项目管理..........................................................................5

9技术标准..........................................................................6

10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6

11应用系统运行与维护...............................................................7

12培训.............................................................................7

13考核.............................................................................8

附录A(规范性附录)煤矿信息化建设内容..............................................9

I

DB14/T1728—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

本标准由山西省网络安全和大数据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精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山西省信息化和信息安全评

测中心、吕梁市煤炭工业局、晋城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太原市煤炭工业局、大同市煤炭工业局、长治

市煤炭工业局、朔州市煤炭工业局、忻州市煤炭工业局、晋中市煤炭工业局、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晋能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山

西新太阳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卜昌森、王延辉、王洪斌、牛晋、白凌峰、乔保英、刘华、刘建政、杜国栋、

李志伟、李明、李征、李候全、李银柱、宋德、张小兵、张明胜、张海军、张智海、陈永银、陈濛、郑

海山、郎新会、赵存会、郝志伟、柴彦杰、徐占成、郭志强、龚大立、常虎平、常浩、常浩、康荣力、

梁美卿、韩忠(排名不分先后,按姓氏笔画排序)。

II

DB14/T1728—2018

煤矿信息化建设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信息化建设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煤矿信息化分级标准、组织机构、管理制

度、项目管理、技术标准、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应用系统运行与维护、培训、考核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井工开采的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和生产矿井及煤炭行业管理部

门信息化系统设计、建设、监理和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239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22240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GB/T30976.1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第1部分:评估规范

GB/T5031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2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信部信〔2002〕570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煤矿信息化informatizationofcoalmine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煤矿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方式,开发利用信息资源,促进信息交流和

知识共享,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推动煤矿企业安全高效发展的进程。

3.2

信息系统维护informationsystemmaintenance

指为适应系统的环境和其他因素的各种变化、保证系统正常工作而对系统所进行的修改,包括系统

功能的改进和解决系统在运行期间发生的问题。

信息系统维护的类型有:改正性维护、适应性维护、完善性维护、预防性维护。

3.3

全员信息化培训informationizationtrainingofstaff

对企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生活服务人员等企业全部人员的信息化知识培训。

1

DB14/T1728—2018

4一般要求

4.1应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开展信息化工作,建设、使用、维护、运行、

管理信息化系统。

4.2应把推进使用信息化新技术作为制定和完善煤炭产业政策的重要内容,把现代化的新技术、新装

备融合到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等煤炭开采各工艺流程和安全生产、产运销存价经济运

行经营管理活动中。应注重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数据挖掘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

4.3应根据企业战略发展规划,从加强基础管理、实施流程再造、保证矿井安全、提升生产工艺技术

装备水平、增强企业效益、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全局出发,制定企业信息化发展规划。

4.4煤矿应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现代化矿井要求,进行信息化建设,达到信息化矿井等级。

4.5煤矿信息化建设应以减少煤矿井下作业人员、避免或减少人身伤亡事故发生、降低材料人员成本

支出、保障设备的运行效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煤矿安全高效生产为目的。

4.6煤矿应有健全的信息化组织机构,实现信息化推进与建设、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信息化保障工

作的专业化管理。

4.7煤矿信息化建设应按照“安全可靠、先进适用;总体设计、分步实施;节约高效”的原则进行。

4.8应做好企业信息资源规划(IRP)工作,建立企业基础数据标准,保证软件开发、应用的科学性、

规范性,促进信息共享。

4.9煤矿应具有与上级信息系统联网的功能,提供联网接口和数据。

4.10煤矿各自动化、信息化子系统应根据综合调度信息平台、综合自动化平台的联网标准,提供子系

统数据字典、数据接口及数据。

4.11煤矿应建设多专业集中的调度指挥控制中心,具有远程监控和预警功能的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

统、有线调度电话、无线移动通信和应急广播通信、工业图像监视等系统,实现煤矿生产设备运转监控、

通信、调度、信息管理、安全保障、应急避险救援等多功能统一的综合调度集中指挥监测控制。

4.12煤矿应建设能够融合监控、通信、监视等多种信息系统部署的综合数据中心。

4.13用于煤矿井下的设备应具有批准的产品型号和产品合格证书,应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电

气设备应为防爆型,其输入输出信号应为本质安全型;应优选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气设备;便携式仪器设

备应为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气设备。

4.14煤矿信息化系统应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标准进行等级保护建设及测评工作。

4.15煤矿信息化系统及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使用正版软件(包括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

毒软件三类通用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和未经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不得随意在信息

化系统及计算机办公设备中安装或卸载软件。

5煤矿信息化分级标准及信息化程度要求

5.1煤矿信息化分级标准

2

DB14/T1728—2018

5.1.1煤矿信息化等级划分

煤矿信息化分为三级、二级、一级三个等级。

5.1.2煤矿信息化三级要求

5.1.2.1煤矿信息化三级要求目标

达到国家和山西省有关煤矿安全生产自动化与信息化的基本要求。

5.1.2.2煤矿信息化三级要求的内容

需建设的内容包括:矿用有线宽带传输网络、数据中心、机房、地面行政通信系统、矿用有线调度

通信系统、煤矿移动通信系统、矿用广播通信与信息发布系统、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煤矿井下作业人员

管理系统、煤炭产量远程监测系统、煤矿图像监视系统、瓦斯抽采(放)监控系统(高瓦斯矿井、煤与

瓦斯突出矿井)、煤矿调度管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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