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394.3-2017 保健用品微生物检验方法 第3部分:铜绿假单胞菌测定

DB22/T 394.3-2017 Microbial testing methods for health care products - Part 3: Determination of Pseudomonas aeruginosa

吉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2/T 394.3-2017
标准类型
吉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7-11-10
实施日期
2017-12-30
发布单位/组织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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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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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1.020

C04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394.3—2017

代替DB22/T394-2004

保健用品微生物检验方法

第3部分:铜绿假单胞菌测定

Microbiologicalexaminemethodforhealthcarematerial

Part3:DeterminationofPseudomonasaeruginosa

2017-11-10发布2017-12-30实施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22/T394.3—2017

前言

DB22/T394《保健用品微生物检测方法》拟分为如下部分:

——第1部分:菌落总数测定;

——第2部分:耐热大肠菌群测定;

——第3部分:铜绿假单胞菌测定;

——第4部分:金黄色葡萄球菌测定;

——第5部分:霉菌和酵母菌数测定;

本部分为DB22/T394-2017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DB22/T394-2004《保健用品微生物检验方法》,与DB22/T394-2004相比,结构做了较

大调整。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将绿脓杆菌修正为铜绿假单胞菌;

——删除了乙型溶血性链球菌;

——删除了定量杀菌试验。

本部分由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黄鑫、张立夫、杨修军、刘桂华、赵薇。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22/T394-2004。

I

DB22/T394.3—2017

保健用品微生物检验方法第3部分:铜绿假单胞菌测定

警示——使用本标准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标准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

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保健用品中微生物中铜绿假单胞菌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和经营的保健用品中的铜绿假单胞菌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19489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铜绿假单胞菌Pseudomonasaeruginosa

属于假单胞菌属,为革兰氏阴性杆菌,氧化酶阳性,能产生绿脓菌素。此外还能液化明胶,还原硝

酸盐为亚硝酸盐,在42℃±1℃条件下能生长。

4试剂和材料

除另有规定外,所有试剂均为分析纯。实验用水符合GB/T6682中二级水的要求。

4.1灭菌生理盐水:详见附录A.1。

4.2灭菌液体石蜡:详见附录A.2。

4.3灭菌吐温-80:详见附录A.3。

4.4SCDLP:详见附录A.4。

4.5十六烷基三甲基溴化铵:详见附录A.5。

4.6乙酰胺:详见附录A.6。

4.7革兰氏染液:详见附录A.7。

4.8绿脓菌素测定培养基:详见附录A.8。

4.9硝酸盐蛋白胨水:详见附录A.9。

4.10明胶液化培养基:详见附录A.10。

1

DB22/T394.3—2017

5仪器和设备

5.1天平:感量0.1g。

5.2灭菌刻度吸管:10mL、5mL、1mL。

5.3高压灭菌器。

5.4量筒:100mL、200mL、2000mL。

5.5恒温水浴箱或隔水式恒温箱:44.5℃±0.5℃。

5.6无菌锥形瓶:100mL、200mL、250mL、2000mL。

5.7研钵。

5.8振荡器。

5.9恒温培养箱:36℃±1℃、42℃±1℃、28℃±2℃。

5.10接种针、接种环。

5.11显微镜。

5.12小倒管。

5.13玻璃棒。

5.14冰箱:2℃~5℃。

6样品

6.1样品的采集

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保健用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单位。检

验时,应从不少于2个包装单位的取样中共取10g(5.1)或10mL(5.2)。包装量小于20g的样品,采样

时可适量增加样品包装数量。

6.2注意事项

6.2.1供检验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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