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746-2012 轻型电动三轮车
DB41/T 746-2012 Light electric trike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2年09月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1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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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746—2012
轻型电动三轮车
(报批稿)
2012–09–17发布2012–11–17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41/T746—2012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装备制造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世纪泰美车业有限公司、濮阳市龙迈电动车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永彬、张军民、陈利萍、王前进、曹兵、韩文豪、路绪强。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江书利。
I
DB41/T746—2012
轻型电动三轮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轻型电动三轮车的术语和定义、型号和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
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电动机驱动为主要驱动,带有脚踏功能,行驶速度不大于20km/h,载重量不大于
150kg的轻型电动三轮车(以下简称三轮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565-2005自行车安全要求
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4706.18-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池充电器的特殊要求
GB12996-1991电动轮椅车
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QB/T1716-1993自行车链条
QB1881-2008自行车前叉
QB2566-2002轻型三轮自行车安全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轻型电动三轮车
以电动机为主要驱动,带有脚踏功能,行驶速度不大于20km/h,载重量不超过150kg,能实现电
动或电助动功能,主要用于代步或载物的三轮车。
4型号和基本参数
4.1型号
1
DB41/TXXXXX—XXXX
□QDS□-□□
改进代号:A、B、C……
设计序号:1、2、3……
电动机额定功率W
轻型电动三轮车
企业代号(注册商标)
示例:
×××QDS500-2B表示为电动机额定功率为500W,第二次设计,第二改进的××企业生产的轻型电动三轮车。
4.2基本参数
三轮车基本参数见表1。
表1基本参数
项目指标
电动机额定功率W≤500
后轮直径mm≤510
前后轮轴距mm≤1700
车厢尺寸(长×宽)mm≤1300×900
载重量(不包括骑行者重量)kg≤150
5要求
5.1车厢尺寸
车厢尺寸(长×宽)应不大于1300mm×900mm。
5.2整车性能
5.2.1最高车速
三轮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
5.2.2续行里程
一次充电后的纯电动续行里程应不小于25km。
5.2.3电动机功率
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500W。
5.2.4脚踏行驶功能
应具有脚踏骑行功能,骑行顺畅。
5.2.5百公里电耗
百公里电能消耗应不大于3kW·h。
5.3整车安全性能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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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锐边
在正常行驶、搬运和维修时,凡骑行者的手、脚等可能触及之处,均不应有外露的锐边。
5.3.2突出物
三轮车组装后的任何突出物,其长度超过8mm的,尾端倒圆不应小于6.3mm,其大端尺寸(宽度)
应大于12.7mm,小端尺寸(厚度)应大于3.2mm。
5.3.3制动性能
5.3.3.1平面制动性能
三轮车以最高车速在正常路面上电动骑行时,制动距离应不大于5m。
5.3.3.2斜面驻车性能
三轮车按6.3.3.2试验时,两后轮不应有滚动且三个轮均不应有离开地面现象。
5.3.4前叉吸收能量
对三轮车的前叉加力至挠度为65mm时,应能吸收能量不低于60J,且各部位不得出现裂纹、折断
等现象。
5.3.5车把
5.3.5.1把立管
把立管应符合GB3565-2005中6.2的规定。
5.3.5.2把立管力矩
应符合GB3565-2005中6.5的规定。
5.3.5.3把立管弯曲
应符合GB3565-2005中6.5的规定。
5.3.5.4把横管和把立管的力矩
应符合GB3565-2005中6.5的规定。
5.3.5.5把立管和前叉立管的力矩
应符合GB3565-2005中6.5的规定。
5.3.6车轮防脱落装置
车轮应装有防脱落装置。
5.3.7链条
5.3.7.1链条在链轮和飞轮上运转应灵活。
5.3.7.2链条的拉断力应不小于8010N。
5.3.8最小回转半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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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车最小回转半径应不大于3m。
5.3.9强制停止性能
强制停止1min试验,不应出现元器件损坏。
5.3.10倾斜稳定性
三轮车在前后(纵向)或左右(侧向)倾斜20°时应能保持稳定。
5.4电器系统
5.4.1绝缘
绝缘应符合GB17761-1999中5.2.8.2的规定。
5.4.2电器装置
5.4.2.1三轮车选用的电器装置应有符合GB4706.1-2005的质量证明。并应安装到位、极性正确。
5.4.2.2线路中各结点应接触良好,焊接处应牢固可靠。
5.4.2.3电器元件的安装固定应牢固可靠。
5.4.2.4蓄电池的装卸及连接应方便,并有明显的极性标识。
5.4.3蓄电池标称电压
三轮车的蓄电池标称电压应不大于48V。
5.4.4蓄电池密封性
三轮车的蓄电池应有良好的密封性,在正常安装位置条件下充放电时不应有渗漏现象。
5.4.5欠压、过流保护功能
三轮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
5.4.6制动断电装置
三轮车应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在制动时应能自动切断电流,恢复通电时,速度控制装置应从零位启
动。
5.4.7倒车功能
具有倒车功能的三轮车,最高倒车速度应不大于5km/h,并有倒车指示信号。倒车转换应通过骑行
者专门的动作来完成(如加装倒车开关)。
5.4.8充电器
5.4.8.1充电器基本要求
充电器应具有以下要求:
a)三轮车选用的充电器应符合GB4706.18-2005的相关规定,或者有符合GB4706.18-2005的质
量证明;
b)充电器在正常使用过程中能安全地工作;
c)充电器应有充电指示及说明,并标明工作电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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