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1699-2017 城镇聚乙烯(PE)燃气管道定期检验规则

DB35/T 1699-2017 The regular inspection rules for urban polyethylene (PE) gas pipeline

福建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6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5/T 1699-2017
标准类型
福建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7-12-25
实施日期
2018-03-25
发布单位/组织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福建省承压类特种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聚乙烯(PE)燃气管道定期检验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温度在-20 ℃~40 ℃,公称直径不小于50 mm,最大允许工作压力不大于0.7 MPa的输送城镇燃气的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包括钢塑转换接头及穿跨越钢质燃气管道)的定期检验。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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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
起草人:
吴林军、陈仲波、曾钦达、姚钦、林武春、谢丽婉、林师一、杨天雪、林伟豪。
出版信息:
页数:6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3.040

G33

DB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1699—2017

城镇聚乙烯(PE)燃气管道定期检验规则

PeriodicinspectionRegulationforcityPolyethylene(PE)gaspipelines

2017-12-25发布2018-03-25实施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5/T1699—2017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则..............................................................................2

5年度检查..........................................................................2

6全面检验..........................................................................5

附录A(规范性附录)城镇聚乙烯(PE)燃气管道定期检验报告...........................12

附录B(资料性附录)城镇聚乙烯(PE)燃气管道模糊综合评估...........................19

附录C(资料性附录)管道失效可能性的模糊评判标准...................................25

附录D(资料性附录)管道失效后果因素的模糊评判标准.................................52

参考文献............................................................................57

I

DB35/T1699—201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福建省承压类特种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林军、陈仲波、曾钦达、姚钦、林武春、谢丽婉、林师一、杨天雪、林伟豪。

II

DB35/T1699—2017

城镇聚乙烯(PE)燃气管道定期检验规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聚乙烯(PE)燃气管道定期检验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温度在-20℃~40℃,公称直径不小于50mm,最大允许工作压力不大于0.7MPa

的输送城镇燃气的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包括钢塑转换接头及穿跨越钢质燃气管道)的

定期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CJJ33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63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聚乙烯(PE)管道polyethylene(PE)pipeline

由燃气用聚乙烯(PE)管材、管件、阀门及附件组成的管道系统。

注1:聚乙烯管材是用聚乙烯混配料通过挤出成型工艺生产的管材。

注2:聚乙烯管件是用聚乙烯混配料通过注塑成型等工艺生产的管件。

3.2

钢骨架聚乙烯(PE)复合管道steelskeletonpolyethylene(PE)compositepipeline

由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和管件组成的管道系统。

注: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包括:钢丝网(焊接)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钢丝网(缠绕)骨架聚乙烯复合管、孔网钢带

聚乙烯复合管。

3.3

失效可能性failureprobability

管道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以分数或频次表示。

3.4

失效后果failureconsequence

潜在的管道泄漏、燃烧、爆炸等事故所可能引起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无形损失等后果。

3.5

风险评估riskassessment

评估管道在其实际使用工况和环境下的风险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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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总则

4.1定期检验类别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包括年度检查和全面检验。

年度检查,是指在运行过程中的常规性检查。年度检查至少每年1次,进行全面检验的年度可以不

进行年度检查。

全面检验,是指按一定的检验周期对在用管道进行基于风险的检验。

4.2定期检验程序

定期检验工作的一般程序,包括检验方案制定、检验前准备、缺陷及问题处理、检验结果汇总、出

具检验报告(详见附录A)等。

4.3检验机构

4.3.1从事管道检验的检验机构应当取得相应资质(承担年度检查的机构除外),检验机构应当按照

核准的范围从事管道检验工作。承担全面检验的机构应当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取得公用管道定期检验

资质。

4.3.2检验机构接到检验申请后,应当及时安排检验。

4.3.3开展全面检验工作前,检验机构应当告知管道所在地的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

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并且接受其监督管理。

4.3.4检验机构应当对管道定期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4.4检验人员

4.4.1从事管道全面检验的检验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证书。

4.4.2检验人员应当按照批准的检验方案开展检验工作,当检验方案不适用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时,检

验人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办理方案变更,并且按照变更后的方案开展检验。

4.4.3检验人员应当遵守管道使用单位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4.5使用单位

4.5.1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检验计划,按照规定进行年度检查,根据检验周期及时申报进行全面检验。

4.5.2使用单位应当做好管道定期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使管道处于适合的待检状态,并且提供安

全的检验环境,负责检验所需要的辅助工作,协助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4.6检验周期

首次全面检验应当在管道投用后6年内进行,以后的再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管道的安全状况确

定。

5年度检查

5.1基本要求

5.1.1年度检查通常由管道使用单位的公用管道作业人员进行,也可委托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具有相

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

5.1.2年度检查至少每年进行1次,进行全面检验的年度可以不进行年度检查。

2

DB35/T1699—2017

5.2检查重点部位

检查人员应当重点对下列管道或者位置进行检查:

a)穿、跨越管道;

b)管道出土、入土点,管道阀室、分输点,管道敷设时位置较低点,以及位于排污管下或者其他

液体管道下的管道;

c)事故后果严重区内的管道;

d)工作条件苛刻以及承受交变载荷的管道,如气站等进出口处的管道;

e)曾经发生过泄漏以及抢险抢修过的管道,地质灾害发生比较频繁地区的管道;

f)存在第三方破坏的管道;

g)位于边坡位置的管道;

h)曾经为非机动车道或者绿化带改为机动车道的、经过空穴(地下室)的管道;

i)已经发现的其他危险因素的管道。

5.3检查项目和要求

5.3.1检测项目

年度检查的项目包括资料审查、宏观检查、防腐(保温)层检查、壁厚测定、介质腐蚀性调查、安

全保护装置检验。

5.3.2资料审查

承担年度检查的人员应当在全面了解被检管道的使用、管理情况,并且在认真调阅管道技术资料和

管理资料的基础上,对管道运行记录、管道隐患监护措施实施情况记录、管道改造施工记录、检修报告、

管道故障处理记录进行审查。具体内容如下:

a)安全管理资料,包括使用登记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与安全操作规则,作业人员上岗持证情况;

b)技术档案资料,包括定期检验报告,必要时还包括设计和安装、改造、维修等施工、竣工验收

资料;

c)运行状况资料,包括日常运行维护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记录、改造与维修资料、故障与事故记

录。

5.3.3宏观检查

5.3.3.1重点部位泄漏检查

主要普查管道泄漏情况。检测重点部位为阀井、调压箱、钢塑转换接头、套管检漏孔等可能发生泄

漏的位置。应用燃气泄漏仪、起泡剂等进行泄漏检测,记录可疑数据,对管道沿线可疑的泄漏点,管道

使用单位应配合打孔同时加密检测并定位。

5.3.3.2管道位置、埋深和走向检查

主要检查管线周围地表环境发生较大变动、管道沉降等情况下管道位置、埋深和走向是否符合

GB50028、CJJ33和CJJ63的规定。

5.3.3.3地面标志检查

检查管道地面标识是否准确、清晰、完好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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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4管道沿线地表环境调查

主要检查管道与其他建(构)筑物或者管道的净距、占压状况、管道裸露、土壤扰动、塌陷情况等。

5.3.3.5穿、越段检查

主要检查穿越管道锚固敦、套管检查孔、稳管措施的完好情况以及河道变迁、河流冲刷等情况。

5.3.3.6凝水缸检查

主要检查定期排放积水情况,护盖、排水装置的泄漏、腐蚀和堵塞情况。

5.3.3.7阀门井、示踪线、管道连接处检查

主要检查阀门井有无积水、沉降、锈蚀、卡死、破损等危及管道安全的情况、示踪线是否有效以及

阀门、法兰、钢塑转换接头等管道连接的安装质量问题。

5.3.4防腐层检查

主要检查入土端、露管段、跨越段、阀井内、阀室内钢质管道防腐层的完好情况。检查人员认为有

必要时,可以对风险较高地段管道采用检测设备进行地面不开挖检测。

5.3.5壁厚测定

利用阀井(室)的露管段等方式,对重要管道以及跨越段有明显和冲刷减薄的弯头、管径突变部位

以及相邻直管部位进行壁厚抽样测定。

5.3.6介质腐蚀性调查

对管输介质成分测试报告进行分析,主要分析燃气硫化氢、二氧化碳、水的含量是否符合GB50028

的规定。

5.3.7安全保护装置检验

参照工业管道定期检验有关要求执行,特殊的安全保护装置参照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5.3.8其他检查

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检查。

5.4结论与报告

5.4.1年度检查结论

年度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人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以下检查结论:

a)符合要求,指未发现或者不影响安全使用的问题,可以在允许的参数范围内继续使用;

b)基本符合要求,指发现一般缺陷,经过使用单位采取措施后能保证安全运行,可以有条件的监

控使用,结论中应当注明监控运行需要解决的问题及其完成期限;

c)不符合要求,指发现严重缺陷,不能保证管道安全运行的情况,不运行继续使用,应当停止运

行或者由检验机构进行进一步检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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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年度检查报告

年度检查由使用单位自行实施时,按照本规则的检查项目、要求进行记录,并且出具年度检查报告,

年度检查报告应当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或者授权的安全管理人员审批。

5.4.3问题处理

年度检查报告有问题处理要求时,使用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对问题进行处理。

6全面检验

6.1基本要求

6.1.1检验方案

6.1.1.1检验前,检验机构应当根据管道的使用情况,依据本规则的要求制定检验方案,检验方案由

检验机构授权的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6.1.1.2对于有特殊情况的管道的检验方案,检验机构应当征求使用单位的意见。

6.1.2检验项目

6.1.2.1全面检验项目包括资料审查、潜在危险辨识、风险预评估、直接检测、缺陷处理、风险再评

估。

6.1.2.2全面检验应当包括年度检查的内容。

6.2资料审查

检验前,应当对提交和收集的以下资料进行审查、分析:

a)设计图纸、文件;

b)管道元件产品质量证明资料;

c)安装监督检验证明文件,安装及其竣工验收资料;

d)管道使用登记证;

e)管道运行记录,管道运行记录,包括输送介质压力、流量记录、压力异常波动记录,管道修理

或者改造的资料,管道事故或者失效资料,管道的各类保护措施的使用记录,输送介质分析报

告(特别是含硫化氢、二氧化碳、游离水);

f)运行周期内的年度检查报告;

g)上一次全面检验报告;

h)检验人员认为检验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本条a)款至c)款在管道投用后首次检验时必须审查,在以后的检验中可以根据需要查阅。

6.3潜在危险辨识

全面检验前,检验机构应根据资料分析辨识所有危害管道结构完整性的潜在危险。这些潜在危险主

要为以下几种:

a)固有危险,如制造与安装、改造、维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缺陷;

b)运行过程中与时间有关的危险,如PE管老化降解;

c)运行过程中与时间无关的危险,如第三方破坏、外力破坏、误操作;

d)其他危害管道安全的潜在危险。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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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风险预评估

6.4.1风险预评估方法

根据收集的资料审查数据,辨识危害管道结构完整性的潜在危险,评估管道的风险状况。

6.4.2根据管道风险预评估确定的结果,选择合适的检验方法

全面检验的检验方法一般有直接检测和耐压(压力)试验,当管道处于特殊地段时,可选择直接检

测和管线应力分析相结合方法,检验机构也可以选择经过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其他检验方法。

6.5直接检验

6.5.1管道位置与走向的复验

对人口密集地区或其他管道风险等级高的管道,根据示踪线对管道位置和走向进行复验,当无示踪

线时可采用探地雷达、声波法等其他检测方法并结合微孔开挖对管道位置、埋深进行复验,检查管道与

管道、管道与相邻设备有无碰撞及摩擦情况、管道是否存在挠曲、下沉以及异常变形等情况。

6.5.2管道沿线泄漏检测

应对燃气管道进行沿线泄漏检测,重点检查管道周围3m内密闭空间、管道焊缝接头处有无燃气泄

漏报警。

6.5.3套管质量检测

检查套管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套管是否安装支撑、密封等。

6.5.4管体外损伤检测

检查可视部位管体表面有无凿痕、划伤、凹陷等缺陷,对于非穿越段管道,管体表面的缺陷深度不

宜超过管体壁厚的10%。

6.5.5开挖直接检测

6.5.5.1应当通过阀井(室)的露管段或者开挖等方式进行直接检测。

6.5.5.2开挖点位置应当选择发生过泄漏、沉降、第三方破坏等风险较大的位置、穿越位置、管道连

接位置、钢塑接头转换位置。

6.5.5.3开挖检测的抽查检测比例根据相应风险等级确定且不应低于0.3处/km,开挖点数量确定原则

见表1,并且根据实际检测情况确定是否需进一步增加抽查数量。

表1开挖点数量确定原则

预评估风险等级低、中风险中高风险高风险

开挖数量,处/km0.30.40.5

6.5.5.4开挖检测的内容主要有:

a)敷设环境检查,检查管道敷设处是否有警示带、警示线,管道埋深是否符合要求,管道与热力

管道等其他管道的净距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土壤剖面分层情况、土层干湿度、土壤松紧度、植

物根系状况、地形地貌检查,必要时可以对探坑处的土壤样品进行理化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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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管道表面检查,检查有无槽痕、凿痕或者凹痕等缺陷,管道有无老化降解(如表面粉化)等迹

象,非穿越段管体表面的缺陷深度不宜超过管体壁厚的10%;

c)管道连接位置(包括热熔连接、电熔连接、法兰连接、钢塑转换接头连接)的质量状况,必要

时对焊缝接头应用起泡剂进行泄露检查及无损检测;

d)壁厚测定,对管体进行壁厚抽样测定,当壁厚有异常时,须扩大检测范围。

6.5.6地面及跨越段钢质管道检验

参照《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试行)》(国质检锅﹝2003﹞108号)的有关要求执行,并且检

查跨越管道防腐(保温)层、补偿器完好情况,吊索、支架、管子墩架的变形、腐蚀情况。

6.5.7无损检测

必要时对下述位置的裸露管道进行无损检测抽查:

a)阀门、膨胀器连接的第一道焊接接头;

b)跨越部位、出土与入土端的焊接接头;

c)开挖处的管道对接环焊缝及焊接钢管焊缝;

d)应力分析得到应力较大位置的焊接接头;

e)检验人员和使用单位认为需要抽查的其他焊接接头。

电熔焊接接头宜采用超声波相控阵检测方法。

6.5.8材料理化检验

对可能发生聚乙烯老化或材料状况不明的管道,或者使用年限已经超过40年的管道,一般应进行管

道理化检验,理化检验包括化学成分分析、力学性能测试等。

6.5.9其他检验项目

检验人员认有必要的其他检验项目。

6.6耐压(压力)试验

当直接检测不可实施时,可以采用耐压(压力)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耐压(压力)试验按照相应

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6.7管线应力分析

管线的应力分析应由检验单位与使用单位协商进行,对于占压、安全间距不足、不满足规范要求的

交叉穿跨越、地质灾害等影响管道安全运行的管道,应分析管道系统的整体应力状况,计算出有严重缺

陷管段的应力水平,确定出较危险的管段。

6.8缺陷处理

使用单位应当对全面检验过程中要求进行处理的缺陷,采取修复或者降压运行的措施。使用单位处

理完成后,应由原检验单位确认合格。

缺陷修复前,使用单位应当制订修复方案,缺陷的修复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相关文件记录应当

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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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风险再评估

6.9.1一般要求

检验结束后(或对发现的缺陷处理后),应重新对风险预评估结果进行修正,同时采用“城区埋地

燃气管道模糊风险评价软件”进行风险再评估。

风险再评估采用模糊综合评估方法(参见附录B),分别对管道失效可能性和管道失效后果因素进

行评估,并对各影响因素进行排序,最终得出管道的评估结果。其中失效可能性评价内容包括自然环境

影响因素、第三方破坏因素、误操作方面破坏因素及检测因素(参见附录C),失效后果因素评价内容

包括燃气和周围环境状态以及危害情况(参见附录D)。

6.9.2评估步骤

模糊综合评估主要包括建立因素集、建立评判集、建立权重集与模糊综合评判四个步骤,其流程如

图1所示。

列出各因素评价等确定评价因素空

级标准间

模糊语言算建立优先关系模糊层次分

建立评判集V建立因素集U

法矩阵F析

确定模糊关系矩阵R建立权重集A

确定模糊综合评判矩阵B=A

×R

图1燃气管道模糊综合评估流程

6.9.3风险等级的确定

管道模糊综合评价可得到各管段的失效可能性和失效后果,根据失效可能性和失效后果的大小可以

确定风险等级,进而确定安全预警等级。参照ALARP准则的思想,管道风险划分将失效可能性小且失效

后果轻微的部分定义为低风险区,失效可能性大且失效后果严重的部分定义为高风险区,中间部分按照

间距平分的方法确定风险等级,并以风险等级对应安全预警等级。PE管道风险级别与安全预警等级的划

分见表2。

表2PE管道风险级别与安全预警等级

风险等级安全预警等级预警度

低风险轻警蓝

中风险中警绿

中高风险重警黄

高风险巨警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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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管道模糊综合评价得到的是管段失效可能性和失效后果风险值,其值处于0与1之间。为了更直

观显示管段风险的高低,可以根据API581风险矩阵的形式来表示评定的结果。风险评判矩阵如图2所示。

5YYYRR

失效可能性等级4GGYYR

3BLBLGYR

P2BLBLGGY

1BLBLGGY

ABCDE

失效后果等级C

图2风险评判矩阵

这里引用API581规定的风险矩阵形式,定义五个区间值,见表3。

表3风险矩阵等级表

12345

失效可能性P(最

大值1)0.466≤P<

<0.20.2≤P<0.3330.333≤P<0.466≥0.666

风险矩0.666

ABCDE

失效后果C(最大

值1)

<0.220.22≤C<0.3850.385≤C<0.550.55≤C<0.77≥0.77

通过查找模糊综合评价计算所得的管段失效可能性和失效后果风险值在表3中对应的区间,进而得

到预警度。

6.10检验周期

6.10.1全面检验周期的确定

应当结合全面检验和风险再评估结果,确定下次全面检验日期,按照以下要求确定:

a)风险等级在低风险区的,一般每6年检验一次;

b)风险等级在中风险区的,一般每3年至6年检验一次;

c)风险等级在中高风险区的,一般每3年检验一次;

d)全面检验发现严重问题短时间内无法整改,或风险等级在高风险区的,应监控使用,其检验周

期由检验机构确定,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在监控使用期间,使用单位应采取有效

的监控措施;

e)全面检验发现严重问题但无法整改的,应停止使用。

风险等级与管道现状条件对应关系见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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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风险等级与管道现状条件对应关系表

风险等级管道现状条件

处于该风险等级的管道相对安全,管道目前各项的保护条件完善,无任何的泄漏历史记录,

低风险

应维持现有的管理水平并监视环境条件的变化

处于该风险等级的管道属于过渡性状,管道运行正常,目前的保护条件能满足正常使用的要

中风险

求,有个别泄漏历史记录,需加强日常检查维护

处于该风险等级的管道属于事故正在萌生的状态,管道目前的保护条件达不到正常使用的要

中高风险

求,可靠性降低,一般有泄漏历史记录,需考虑必要的维护方案

处于该风险等级的管道属于即将发生事故的状态,管道一般位于人口稠密地区或建筑物多、

高风险繁忙的公路等地区,管道目前的保护条件已丧失应有的保护功能,存在事故隐患,泄漏历史

记录较多,应及时采取维护措施

管道的安全状况,由承担该管道单位定期检验工作的检验单位负责评价,在《城镇聚乙烯(PE)管

道全面检验结论报告》中注明安全状况。

6.10.2应缩短全面检验周期的管道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管道,全面检验周期应适当缩短:

a)新建的燃气管道首次进行全面检验的;

b)1年内发生2次影响管道安全运行的泄漏事故的;

c)位于事故后果严重区内的;

d)受自然灾害、第三方破坏严重的;

e)风险评估发现风险值较高的;

f)管线应力分析中确定为较危险的管段;

g)存在占压、安全间距不足的管段;

h)年度检查中发现除本条前几项以外的严重问题的;

i)检验人员和使用单位认为应当缩短全面检验周期的。

6.10.3应当立即进行全面检验的管道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管道,如果超出风险可接受程度,应当立即进行全面检验:

a)运行工况发生显著改变从而导致运行风险提高的;

b)输送介质种类发生变化,改变为更危险介质的;

c)管道停用超过1年再启用的;

d)年度检查结论要求进行全面检验的;

e)所在地发生滑坡、泥石流等重大地质灾害的;

f)有重大改造维修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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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4检验报告

检验人员应当根据检验情况和所进行的检验项目,填写检验记录,及时出具全面检验报告。检验报

告中应当明确许用参数、下次全面检验日期等,并作出下述检验结论:允许使用、监控使用、停止使用。

压力管道检验的正式报告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出具、审核,并经检验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

人授权的人员批准、签署检验报告,并盖检验单位印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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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城镇聚乙烯(PE)燃气管道定期检验报告

报告编号:

城镇聚乙烯(PE)燃气管道

定期检验报告

使用单位

设备类别

设备品种

使用登记证号

压力管道代码

检验类别(年度检查、全面检验)

检验日期

(印制检验机构、评价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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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聚乙烯(PE)燃气管道年度检查报告目录

报告编号:

序号检验项目页码附页、附图

1城镇聚乙烯(PE)燃气管道年度检查结论报告

2资料审查报告

3宏观检查报告

4壁厚测定报告

5介质腐蚀性调查报告

6安全保护装置检验报告

7管道特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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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5/T1699—2017

城镇聚乙烯(PE)燃气管道年度检查结论报告

报告编号:

使用单位

单位地址

安全管理人员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压力管道代码

管道名称

使用登记证编号投用日期

管道长度km管道规格mm

性能设计压力MPa设计温度℃

参数设计介质管道材质

操作压力MPa操作温度℃

主要

依据

问题

[说明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其缺陷位置、程度、性质与处理意见(必要时附图或者附页)]

处理

意见

压力:MPa

□符合要求

检查许用温度:℃

□基本符合要求

结论参数介质:

□不符合要求

其他:

下次年度检查日期:年月日

参检人员:机构核准证号:

检查:日期:(机构检验专用章)

审核:日期:

年月日

注:1、受检单位对本报告结论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报告书之日起15日内,向检验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2、此栏手续不全,报告结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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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聚乙烯(PE)燃气管道年度检查报告附页

报告编号:

检查项目及其内容检查结果备注

1使用登记证

(1)安全

2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与安全操作规则

管理资料

3作业人员上岗持证情况

4定期检验报告

()技术档

12

案资料设计和安装、改造、维修等施工、竣工验收资

5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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