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F 1834-2020 非自动衡器通用技术要求

JJF 1834-2020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Non-automatic Weighing Instruments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8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JF 1834-2020
标准类型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2020-01-17
实施日期
2020-04-17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归口单位
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规范明确了非自动衡器的计量要求和技术要求。
本规范旨在提供标准化的要求和试验程序,以统一和可溯源的方法评价非自动衡器的计量性能和技术特性。
本规范适用于非自动衡器的型式评价,并对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做出原则规定,实际操作中若其他型式评价大纲和计量检定规程法制计量要求不能覆盖的或与本规范技术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
非自动衡器的计量器具分类编码为12040000。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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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国家轨道衡计量站
起草人:
胡满红、刘伟、安爱民
出版信息:
页数:184页 | 字数:258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让量技术规范

JJF1834—2020

非自动衡器通用技术要求

Generaltechnicalrequirementsof

Non-automaticWeighingInstruments

2020-01-17发布2020-04-17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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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动衡器通用技术要求

Generaltechnicalrequirementsof

Non-automaticWeighingInstruments

本规范委托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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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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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引言III

非自动衡器通用技术要求1

1范围1

2引用文件1

3术语1

3.1通用术语1

3.2衡器的结构3

3.3衡器的计量特性9

3.4衡器的计量性能10

3.5示值和误差11

3.6影响量与参考条件14

3.7性能试验14

4概述15

4.1计量单位15

4.2计量要求原则15

4.3技术要求原则15

4.4要求的适用性15

5计量要求15

5.1准确度等级划分原则15

5.2衡器准确度等级的划分16

5.3多分度衡器的附加要求17

5.4辅助指示装置18

5.5最大允许误差19

5.6称量结果间的允差20

5.7试验标准器21

5.8鉴别力21

5.9由影响量和时间引起的变化21

5.10型式评价试验和检查24

6自行指示衡器或半自行指示衡器的技术要求29

6.1结构的通用要求29

6.2称量结果的指示31

6.3模拟指示装置32

6.4数字指示装置34

6.5置零装置和零点跟踪装置35

6.6皮重装置36

6.7预置皮重装置40

6.8锁定状态41

6.9辅助检定装置(可拆卸或固定的)41

6.10多范围衡器称量范围的选择41

6.11承载器和/或载荷传递装置和载荷测量装置间的选择(或切换)装置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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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正、负”比较式衡器42

6.13直接向公众售货的衡器42

6.14直接向公众售货的计价衡器的附加要求44

6.15类似于直接向公众售货的普通衡器46

6.16价格标签衡器46

6.17具有单位重量承载器的机械式计数衡器46

6.18移动式衡器的附加技术要求(见5.9.1.1)46

6.19便携式公路车辆衡器47

6.20操作模式47

7电子衡器的技术要求48

7.1通用要求48

7.2对显著增差的反应48

7.3功能要求49

7.4性能试验和量程稳定性试验49

7.5软件控制的电子装置的附加要求50

8非自行指示衡器的技术要求55

8.1最小灵敏度55

8.2指示装置可采取的解决办法55

8.3结构条件56

8.4单等臂横梁57

8.51/10单臂比梁57

8.6单游碇衡器(杠杆)58

8.7罗伯威尔衡器和伯朗格衡器59

8.8比例平台衡器59

8.9具有带可拨动游碇的载荷测量装置的衡器(杠杆式)60

9衡器和模块的标志61

9.1说明性标志61

9.2检定标志64

10计量管理65

10.1型式评价65

10.2首次检定67

10.3后续检定及使用中检查67

附录A非自动衡器试验程序68

附录B电子衡器的附加试验81

附录C称重指示器和模拟式数据处理装置模块的试验和报告89

附录D非自动衡器数字式数据处理装置、终端和数字显示器模块的试验和报告99

附录E非自动衡器称重模块的试验和报告103

附录F非自动衡器模块兼容性核查107

附录G对于软件控制的数字装置及衡器的附加检查及试验119

附录H非自动衡器试验报告格式122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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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JJFXXXX-201X《非自动衡器通用技术要求》等同采用了国际法制计量组织

(OIML)国际建议OIMLR76-1:非自动衡器第1部分:计量和技术要求一U

试(2006Non-AutomaticWeighingInstrumentPart1:MetrologicalandTechnical

Requirement-Test),OIMLR76-2:非自动衡器第2部分:试验报告(2007

Non-AutomaticWeighingInstrumentPart2:TestReportFormat)。本技术规范的附

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均为规范性

附录。

本技术规范《非自动衡器通用技术要求》规定的法制管理要求、计量要求、

通用技术要求及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法和试验条件的条款,替代了JJG555-1996

《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的有关规定。本技术规范与JJG555-1996《非自动秤

通用检定规程》相比,主要有以下不同

——在5.1准确度等级划分原则等条款中增加了①级和①)级非自动

衡器的计量技术要求和试验程序;

——引入了非自动衡器模块3.2.2)(定义及附录C-E模块相关技术要求和

试验程序;

——增加了“族”3.3.5)(的定义及衡器或模块的族的试验(5.10.4);

——增加了附录F关于非自动衡器模块的兼容性检查;

——增加了包括型式特定参数、装置特定参数、软件分割等在内的软件

3.2.8)(术语,以及软件控制的数字装置和衡器的附加要求7.5)(和附录G中

的附加检查和试验;

——更新了抗干扰性能试验要求(附录B.3),包括交流电源电压暂降和短

时中断、辐射电磁场抗扰度等试验的试验要求,增加了传导射频场抗扰度试验要

求;

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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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了多范围衡器术语及相关计量技术要求;

删除了旋转和摆动计量和试验要求;

删除了包装跌落、包装振动、包装碰撞等在内的运输包装试验要求;

删除了包括绝缘电阻、泄露电流等在内的电气安全试验要求;

修改了耐久性试验适用范围;

JJFXXXX-201X非自动衡器通用技术要求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JG555-1996

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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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动衡器通用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技术规范明确了非自动衡器的计量要求和技术要求。

本技术规范旨在提供标准化的要求和试验程序,以统一和可溯源的方法评价非自动衡器的计量性能

和技术特性。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非自动衡器的型式评价,并对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作出原则规定,

实际操作中若其他型式评价大纲和计量检定规程法制计量要求不能覆盖的或与本技术规范技术要求不

一致的,以本技术规范为准。

非自动衡器的计量器具分类编码为12040000。

2引用文件

OIMLR76-1非自动衡器第1部分:计量和技术要求一测试NomAutomaticWeighing(Instrument

Part1:MetrologicalandTechnicalRequirement-Test)

OIMLR76-2非自动衡器第2部分:试验报告NomAutomaticWeighingInstrument(Part2:Test

ReportFormat)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3术语

3.1通用术语

3.1.1衡器weighinginstrument

通过作用于物体上的重力来确定该物体质量的计量器具。

注:按照R111和D28的规定,本技术规范中的"质量”(或”重量值”)更适宜用于表述"折算质量”或"在

空气中称量结果的约定值”,而從码”是更适宜用作对其物理和计量特性作出了规定的质量的一种具体表

现形式(翳实物》).

而"琏码”是更适宜用质量的F具体表现形式(等于实物量具),对其物理和计量特性均由明确的规定’

衡器也可以用于确定与质量相关的量、大小、参数或特性。

按其操作方式,可将衡器分为自动衡器AWI)(和非自动衡器NAWI)(。

3.1.2非自动衡器non-automaticweighinginstrument

在称量过程中需要操作者干预,以确定称量结果是否可接受的衡器。

注]:确定称量结果是否可被接受的过程,包腿作者所采取的影响称量结果的任何人为活动,例如,当示值稳

定时或载荷被调整时所采取的行动,以及决定是否接受观测到的称量结果的示值或是否打印输出等。确定

称眸果是否可接受,包括由操作者对影响称量结果所采取的人为活动’(即调整载荷、调整单价、确定载

舸否接受等儿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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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在不能确定是非自动衡器或是自动衡器的情况时,优先采用OIMLR50、R51、R61、R106、R107和R

134自动衡器国际建议中的定义判电而不是采用注]中的标准进行判定。

注3:非自动衡器可履;

・有分度或无分度;

・自行指示、半自行指示或自行指示。

注4:在本技术规范中,"非自动衡器”简称为”衡器".

3.1.2.1有分度衡器graduatedinstrument

能够直接读取全部或部分称量结果的衡器。

3.1.2.2无分度衡器non-graduatedinstrument

不配备以质量为单位的数字标尺的衡器。

3.1.2.3自行指示衡器self-indicatinginstrument

无需操作者干预即可获得平衡位置的衡器。

3.1.2.4半自行指示衡器semi-self-indicatinginstrument

具有一个自行指示的称量范围,且称量范围需由操作者干预方能改变的衡器。

3.1.2.5非自行指示衡器non-self-indicatinginstrument

完全靠操作者来获得平衡位置的衡器。

3.1.2.6电子衡器electronicinstrument

装有电子装置的衡器。

3.1.2.7带价格标尺的衡器instrumentwithpricescales

利用价格表或与一系列单价有关的价格标尺来表示付款额的衡器。

3.1.2.8计价衡器price-computinginstrument

根据称量重量值与单价来计算出付款价格的衡器。

3.1.2.9价格标签衡器price-labelinginstrument

为预包装物品打印出重量值、单价和付款额的计价衡器。

3.1.2.10移动式衡器mobileinstrument

固定安装在车辆上或嵌入车辆内的非自动衡器。

注]:车载固定式衡器是指按特定用途设计的,牢固舞在车辆上的完整衡器.

例如:安装在车辆上的邮政秤(移动邮局).

注2:车载嵌入式衡器尉翻J用车辆的局部作为衡器使用的衡器。

例如:垃圾秤、病朗、托盘提升秤、叉车秤、轮篩。

3.1.2.11便携式公路车辆衡器portableinstrumentforweighingroadvehicles

用来确定公路车辆总重量的移动式非自动衡器〒,一般具有一个承载器,该承载器可由一个整体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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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多个部分组成。

例如:便携式整体秤台,非自动轴重(或轮重)组合式秤台。

本技术规范仅涵盖整体式秤台及非自动轴重(或轮重)组合式秤台,该非自动轴重(或轮重)秤

台由几组非自动轴重(或轮重)秤组合来同时确定公路车辆的总重,车辆所有轴(或轮)同时由承载器所

支承。

3.1.2.12自助衡器self-serviceinstrument

由顾客自行操作的一种衡器。

3.1.2.13分等衡器gradinginstrument

将称量结果分配到预先设定的质量范围,从而来确定费用或费率的非自动衡器。

例:邮政秤、垃圾秤。

3.1.3计量器具的指示indicationsofaninstrument

由计量器具提供的量值。

“指示”既包括显示,也包括打印。

3.1.3.1主要指示primaryindications

须符合本技术规范要求的指示、信号和符号。

3.1.3.2次要指示secondaryindications

主要指示以外的指示、信号和符号。

3.2衡器的结构

在本技术规范里,“装置”可以是衡器的一个小部件,也可以是一个主要部分,它可通过任意方法

执行某个特定功能,且与其实现机理无关。例如,通过机械装置或按键启动某个操作。

3.2.1主要装置maindevices

3.2.1.1承载器loadreceptor

衡器用于承受载荷的部件。

3.2.1.2载荷传递装置load-transmittingdevice

衡器中将载荷作用于承载器上所产生的力传递到载荷测量装置的部件。

3.2.1.3载荷测量装置load-measuringdevice

由衡器中的一种测量载荷质量的部件和指示装置或打印装置组成,该测量载荷质量的部件借助平

衡装置平衡来自载荷传递装置的力。

3.2.2模块module

衡器中完成一种或多种特定功能的可识别部件。该部件可以根据本技术规范中的计量和技术要求

单独评价。衡器的模块应满足规定的局部误差的要求。

注:衡器的典型模块是:称重传感器、称重指示器、模拟或数字式数据处理装置、称重模块、终端和主显示

器。

典型模块见图1。目前根据本技术规范,可以对3.2.2.2至3.2.2.7条款中所描述的模块出具独立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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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式称重传感器(3.2.2.1)2

数字式称重传感器(3.2.2.1)2+3+(4)*

称重指示器(3.2.2.2)⑶+4+(5)+⑹+7

模拟式数据处理装置(3.2.2.3)3+4+(5)+⑹

数字式数据处理装置(322.4)(4)+5+⑹

终端(322.5)(5)+6+7

主显示器(322.6)7

称重模块(322.7)1+2+3+4+(5)+⑹

*括弧中的数字表示的是可选部件

图1按术语3.2.2和5.10.2定义的典型模块(也可以有其他组合形式)

3.2.2.1称重传感器loadcell

在考虑了使用地点重力加速度和空气浮力影响后,将被测量值(质量)转换成另一种被测量值(输

出)从而测量质量的力传感器。[引自OIMLR60:2000,2.1.2]

注:配备了电子放大器、模/数转换器(ADC)劇据处理装置(可选)等电子器件的称重传感器称为数字式称重

传感器(见图1).

3.2.2.2称重指示器indicator

衡器中可对称重传感器的输出信号进行模/数转换和进一步数据处理,并以质量单位显示称量结果

的电子装置。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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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3模拟式数据处理装置analogdataprocessingdevice

衡器中的一种电子装置。该电子装置可对称重传感器输出信号进行模/数转换和进一步数据处理,

但并不显示所处理的数据,而是经数字接口以数字格式提供称量结果。该电子装置可以带有一个或多个

按键(或鼠标,触摸屏等)来操作衡器。

3.2.2.4数字式数据处理装置digitaldataprocessingdevice

衡器中对数据作进一步处理但不显示所处理的数据,而是经数字端接口以数字格式提供称量结果

的电子装置。该装置可设有一个或多个按键对衡器进行操作。

3.2.2.5终端tenninal

具有一个或多个操作按键,通过一个显示器来显示经称重模块或模拟式数据处理装置的数字接口

传送的称量结果的数字装置。

3.2.2.6数字显示器digitaldisplay

数字显示器可以是一个主显示器或一个辅助显示器。

a)主显示器:嵌在称重指示器或终端外壳内,或作为一个单独装置的显示器(即:不

带按键的终端),如:与称重模块组合使用。

b)辅助显示器:附加外围设备(可选),重复显示称量结果和其他主要指示,或提供

更多的非计量信息。

注:主显示器和辅助显示器不得主要指厠口次要指示3.1.3.1(和3.1.3.2)相混淆。

3.2.2.7称重模块weighingmodule

包括衡器所有机械和电子装置(即:承载器、载荷传递装置、称重传感器和模拟式数据处理装置

或数字式数据处理装置),但不包括显示称量结果的装置。称重模块可配备进一步(数字)数据处理及

对衡器进行操作的装置。

3.2.3电子部件electronicparts

3.2.3.1电子装置electronicdevice[OIMLD11:2004,3.2]

由电子组件构成并实现某一特定功能的装置。通常将电子装置制成一个独立的单元,并能对其进

行单独的试验。

注:上述定义的电子装置可以是一台完整的衡器(例如:直接向公众售货的衡器)、f模块(如:称重指示器、

模拟式数据处I醱置、称重模块)或一台外围设备(如:打印机、辅助显示器儿

3.2.3.2电子组件electronicsub-assembly[OIMLD11:2004,3.3]

电子装置的一部分,由电子元件组成,自身具有明确的功能。

例如:A/D转换器,显示器。

3.2.33电子元件electroniccomponent[OIMLDll:2004,3.4]

在半导体、气体或真空中,利用电子或空穴导电的最小物理实体。

例如:电子管、晶体管、集成电路。

3.2.3.4数字装置digitaldevice

只执行数字功能并提供数字输出或显示的电子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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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打印机、主显示器或辅助显示器、键盘、终端、数据存储装置、个人计算机。

3.2.3.5外围设备peripheraldevice

外围设备是一种能重复或进一步处理称量结果和其他主要指示的附加装置。

例如:打印机、辅助显示器、键盘、终端、数据存储装置、个人计算机。

3.2.3.6保护性接口protectiveinterface

一种硬件或软件接口,只允许数据传入衡器、模块或电子元件的数据处理装置中,而不能通过此

接口:

・显示没有清楚定义并可能误认作为称量结果的数据;

・伪造显示的、处理的或存储的称量结果或主要指示;

・调整衡器或改变调整因子,除非是使用与衡器组合在一起的装置和规定的调整程

序,或者是使用外置调节祛码对I级衡器进行调整的情况下。

3.2.4(衡器的)显示装置displayingdevice(ofaweighinginstrument)

以可视形式提供称量结果的装置。

3.2.4.1显示元件displayingcomponent

显示平衡和/或结果的元件。

・在具有一个平衡位置的衡器上,它仅显示平衡。

・衡器有多个平衡位置时,该元件既显示平衡也显示称量结果。

3.2.4.2标尺标记scalemar

显示元件上与确定的质量值相对应的刻线或其他标记。

3.2.5辅助指示装置auxiliaryindicatingdevices

3.2.5.1游码rider

能在横梁上放置和移动的分度尺上或横梁本身上的一种可取下来的小舷码。

3.2.5.2内插读数装置(游标或副尺)deviceforinterpolationofreading(vernierornonius)

与显示元件相连接,无需特别调整即可对衡器标尺进行细分的装置。

3.2.53补充显示装置complementarydisplayingdevice

能够估计标尺标记和显示元件间距离所对应质量值的一种可调装置。

3.2.5.4带有微分标尺分度的指示装置indicatingdevicewithadifferentiatedscaledivision

能够将小数点后最后一位数字明显区别与其他位数字的一种数字指示装置。

3.2.6扩展显示装置extendeddisplayingdevice

根据手动指令,将衡器的实际分度值(d)暂时转换为小于检定分度值(e)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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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辅助装置supplementarydevices

3.2.7.1水平调节装置levelingdevice

将衡器调整到标准位置的装置。

3.2.7.2置零装置zero-settingdevice

当承载器上无载荷时,将示值设置到零的装置。

3.2.7.2.1非自动置零装置non-automaticzero-settingdevice

由操作人员将示值置零的装置。

3.2.7.2.2半自动置零装置semi-automaticzero-settingdevice

给一个手动指令后,即能将示值自动置零的装置。

3.2.7.2.3自动置零装置automaticzero-settingdevice

无须操作人员干预,衡器能将示值自动置零的装置。

3.2.7.2.4初始置零装置initialzero-settingdevice

在衡器接通电源和使用之前,即能将示值自动置零的装置。

3.2.73零点跟踪装置zero-trackingdevice

在一定界限内自动保持零点示值的装置。

3.2.7.4皮重装置taredevice

当承载器上有载荷时,将示值置为零的装置:

・不改变净载荷的称量范围(添加皮重装置);

・减少净载荷的称量范围(扣除皮重装置)。

皮重装置按功能可以分为:

・非自动皮重装置(靠操作人员平衡皮重);

・半自动皮重装置(根据一个手动指令即能自动平衡皮重);

・自动皮重装置(无需操作人员干预即能自动平衡皮重)。

3.2.7.4.1皮重平衡装置tare-balancingdevice

当衡器上有载荷时,不指示皮重值的一种皮重装置。

3.2.7.4.2皮重称量装置tare-weighingdevice

无论衡器上有无载荷均能存储皮重值,并能显示或打印皮重值的一种皮重装置。

3.2.7.5预置皮重装置presettaredevice

从毛重或净重值中减去预置皮重值,并能指示计算结果的装置,因此净重的称量范围也将相应减

小。

3.2.7.6锁定装置lockingdevice

固定衡器全部或部分机械机构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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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7辅助检定装置auxiliaryverificationdevice

能够使衡器的一个或多个主要装置实施单独检定的装置。

3.2.7.8承载器和载荷测量装置的选择装置selectiondeviceforloadreceptorsand

load-measuringdevices

无论是否使用了中间载荷传递装置,都可使一个或多个承载器连接到一个或多个载荷测量装置上

的一种装置。

3.2.8软件software

3.2.61法制相关软件legallyrelevantsoftware

能定义或执行受法制管理的功能,并属于计量器具或模块的程序、数据、型式特定及装置特定参

、!>,

数。

法制相关数据举例:最终测量结果,如毛重、净重和皮重/预置皮重值(包括小数点符号和单位),

称量范围和承载器(如果使用多个承载器)的标识和软件标识。

3.2.62法制相关参数legallyrelevantparameter

受法制管理的计量器具或模块的参数。法制相关参数的型式可以分为:型式特定参数和装置特定

参数。

3.2.63型式特定参数type-specificparameter

其值仅取决于衡器型式的法制相关参数,型式特定参数是法制相关软件的一部分,它们在衡器型

式批准时确定。

举例:用于质量计算、稳定性分析、价格计算和化整,软件标识的参数。

3.2.64装置特定参数device-specificparameter

其值仅取决于衡器本身的法制相关参数。装置特定参数包含校准参数(如量程调整、其他调整或

修正)和配置参数(如最大秤量、最小秤量、计量单位等)。只有在特定的操作模式下才能对它们进行

调整或选择,装置特定参数可分为:受保护的(不得更改)和授权者可访问的(可设定参数)。

3.2.65测量数据长期存储long-termstorageofmeasurementdata

为了实现后续相关法制目的,而对现有完成测量后的数据进行的保存(如日后贸易结算、顾客不

在场时确定贸易结算总量、或政府鉴定和立法的特别应用)。

3.2.66软件标识softwareidentification

一个关于软件的可读性特征的序列,且该序列与该软件有密不可分的对应关系(如版本号、校验

和)。

3.2.67软件分割softwareseparation

软件应明确分为法制相关软件和非法制相关软件,如不设置软件分割则认为整个软件是法制相关

的。

3.2.9计量相关metrologicallyrelevant

影响称量结果或任何其他主要指示的任何装置、模块、部件、元件或功能,都认为是与计量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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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衡器的计■特性

331秤量weighingcapacity

3.3.1.1最大秤量(Max)maximumcapacity(Max)

不计添加皮重时的最大称量能力。

3.3.1.2最小秤量(Min)minimumcapacity(Min)

最小秤量是一个载荷值,小于该载荷值时称量结果可能产生过大的相对误差。

3.3.1.3自行指示秤量self-indicationcapacity

无需操作者干预,衡器自身即可取得平衡的称量能力。

3.3.1.4称量范围weighingrange

最小秤量和最大秤量之间的范围。

3.3.1.5自行指示扩展区间extensionintervalofself-indication

在衡器的称量范围内,能够使自行指示范围扩展的值。

3.3.1.6最大除皮效果(T=+..T=-...)maximumtareeffect

添加皮重装置或扣除皮重装置的最大能力。

3.3.1.7最大安全载荷(Lim)maximumsafeload(Lim)

衡器所能承受的,不致使其计量性能发生永久改变的最大静载荷。

3.3.2标尺分度scaledivisions

3.3.2.1标尺间距(模拟指示衡器)scalespacing(instrumentwithanalogindication)

标尺上任意相邻两个标尺标记之间的距离。

33.2.2实际分度值(d)actualscaleinterval(d)

以质量单位表示的值:

■对于模拟指示,是指两个相邻标尺标记所对应的值之差;

■对于数字指示,是指两个相邻示值之差。

33.2.3检定分度值(£)verificationscaleinterval(e)

用于对衡器分级和检定的以质量单位表示的值。

33.2.4数码分度值scaleintervalusedfornumbering

两个相邻标有数码的标尺标记之间的差值。

33.2.5检定分度数(〃)numberofverificationscaleintervals(n)

最大秤量与检定分度值之比。

n=Max/e

33.2.6多分度衡器multi-intervalinstrument

只具有一个称量范围,该称量范围又由不同分度值分成几个局部称量范围的一种衡器。这几个局

部称量范围,均是根据载荷递增或递减而自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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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7多范围衡器multiplerangeinstrument

对于同一承载器,衡器有两个或多个称量范围,它们具有不同的最大秤量和不同的分度值,每个

称量范围均从零到其最大秤量。

3.3.3缩比(R)reductionratio(R)

载荷传递装置的缩比是:

R=Fm/Fl

式中:

Fm:作用在载荷测量装置上的力

Fl:作用在载荷承载器上的力

3.3.4型式type

指影响计量性能的所有部件均已被明确地确定的衡器或模块(包括衡器或模块的族)的最终类型。

3.3.5族family[引自OIMLB3:2003,2.3]

可识别的且属于同一制造型式,并在测量方面具有相同设计特点与计量原理的一组衡器或模块(例

如相同型式的称重指示器,相同设计型式的称重传感器和载荷传递装置),但它们的一些计量和技术性

能特性(例如:Max、Min、e、d、准确度等级等)可能不同。

族的概念主要是为了减少型式评价工作的试验量。不排除在一份证书中列上一个以上的族的可能

性。

3.4衡器的计量性能

3.4.1灵敏度sensitivity

对一给定的被测质量值,灵敏度为观测变量I的变化量△/与相应被测质量m的变化量△加之比。

3.4.2鉴别力discrimination

衡器对载荷微小变化的反应能力。

对一给定的载荷,鉴别阈是指最小附加载荷的值,当将此附加载荷轻缓地放到承载器上或从承载

器上取下时,能使示值发生一个可觉察到的变化。

3.4.3重复性repeatability

在相对恒定的试验条件下,以相同的方式将同一载荷多次加放到承载器上,衡器提供相互一致结

果的能力。

3.4.4耐久性durability

衡器在使用周期内保持其性能特征不变的能力。

3.4.5预热时间warm-uptime

衡器从开始通电到符合本技术规范要求之间所经历的时间。

3.4.6最终重量值finalweightvalue

衡器完全静止和平衡,且没有影响示值的干扰存在时获得的重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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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示值和误差

3.5.1指示方式methodsofindication

3.5.1.1舷码平衡balancingbyweights

用以平衡载荷(考虑了载荷缩比后)的受控祛码值。

3.5.1.2模拟示值analogindication

可以用分度值的分数来评定平衡位置的示值。

3.5.1.3数字示值digitalindication

标尺标记由依次排列的数字组成,不能用分度值的分数来细分的示值。

3.5.2称量结果weighingresults

注:以下越血用于衡器加载前示值为零的情况。

3.5.2.1毛重值(G或B)grossvalue(G或B)

皮重装置或预置皮重装置不运行时,衡器上载荷重量的示值。

3.5.2.2净重值(N)netvalue(N)

皮重装置运行后,载荷在衡器上重量值的示值。

3.5.23皮重值(T)tarevalue(T)

由皮重称量装置确定的载荷重量值。

3.5.3其他重量值otherweightvalues

3.5.3.1预置皮重值(PT)presettarevalue(PT)

在衡器上输入的代表重量的数值,以适用于不确定单个皮重时的称量。

“输入”的方法包括按键输入、从存储的数据中调入或通过接口输入。

3.5.3.2计算净重值calculatednetvalue

测得的重量值(毛重或净重)与预置皮重值的差值。

3.5.33计算重量值calculatedweightvalue

一个以上测得重量值和/或计算的净重值的计算和或差。

3.5.4读数reading

3.5.4.1简单并列读数readingbysimplejuxtaposition

相邻数字通过简单并列、不需计算就可给出称量结果的读数。

3.5.4.2读数总不准确度overallinaccuracyofreading

模拟指示衡器的读数总不准确度,等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由几个观测者读取同一示值的标准偏差。

通常至少读取10次结果。

3.5.43数字示值的化整误差roundingerrorofdigitalindication

数字示值与衡器假设给出的模拟指示结果之间的差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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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4最小读数距离minimumreadingdistance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观察者能自由接近显示装置进行读数的最短距离。

若在显示装置前方至少有0.8m的空旷距离,即可认为观察者能够自由接近(见图2)o

3.5.5误差

图3

部分使用的术语见图3

m=被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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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示值误差(3.5.5.1)

mpei=首次检定最大允许误差

mpe=使用中检查最大允许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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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参考条件下的特性曲线

Ci=在影响因子或干扰作用下的特性曲线

(为了便于图示,假定影响因子或干扰对衡器特性的影响是稳定的)

Esf=量程稳定性试验期间评估出的示值误差

I=固有误差G.5.5.2)

V=量程稳定性试验期间示值误差的变化量

位置1:表示衡器由于影响因子或干扰而产生的误差E“h是固有误差。由于影响

因子或施加的干扰作用而产生的增差(见3.5.5.5)等于Fl-11-

位置2:表示在量程稳定性试验时首次测量得到的误差平均值EsPiav、其他误差(Esh

与EspQ和误差极值EsPm与Esph等,所有这些误差都是在量程稳定性试验

期间不同时刻评定的。量程稳定性试验期间示值误差的变化量7等于Espxn

减去Espn°

3.5.5.1(示值)误差error(ofindication)

衡器称量的示值与约定真值之差。

3.5.5.2固有误差intrinsicerror

在标准条件下确定的衡器的误差。

3.5.53初始固有误差initialintrinsicerror

在性能试验和量程稳定性试验之前确定的衡器的固有误差。

3.5.5.4最大允许误差mpe)(maximumpermissibleerror(mpe)

当衡器处在标准位置且空载为零时,其示值与对应的由标准质量或标准祛码确定的参考量值的技

术规范允许的正、负极限值。

3.5.5.5增差fault

衡器的示值误差与固有误差之间的差值。

注:原则上,增差是由电子衡器内部或经由电子衡器的T不瞬的数据变化而造成的.

3.5.5.6显著增差significantfault

大于e的增差。

注:对于多分度衡器,e值应与其局部称量范围相对应’

下列增差即使超过了e,也不认为是显著增差:

・在衡器内部同时发生的,且由相互独立的诸原因引起的增差;

意味着不可能进行任何测量的增差;

推荐标准